《一个人的呐喊-朱正》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一个人的呐喊-朱正- 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月初七(12月14日)的奏折说:“窃维近来考事,风气卑坏,弊窦丛生,外间所传,令人骇怪。风闻浙江一案,周福清所供,交通关节者已不止一科,京闱乡会试舞弊幸中者,更指不胜屈。毫无顾忌,一至于此,良可慨矣。”可见他的这种“供述”传得很广,有御史听到并且据以奏闻了。

上谕责成崧骏对此案“严行审办,务得确情,按律定拟具奏”。十一月初十(12月17日)崧骏上了最后一道奏折,将整个案情和所拟处理意见奏明皇上。奏折的由头:“为遵旨奏明革员中途遣人投递信函,求通关节未成,闻拿自首,按律议拟,恭折仰祈圣鉴事”,强调了“未成”和“自首”,已经显出了曲予回护之心。奏折对案情是这样叙述的:

兹据杭州府知府陈璚审拟解由藩臬两司会审,议拟转解前来。奴才亲提研鞫,缘周福清即周介孚,籍隶会稽县,由附生中式同治丁卯并补行甲子科举人,辛未科进士,十三年由庶吉士散馆,选授江西金溪县知县。光绪四年因案被议改教,五年遵例捐升内阁中书,是年九月到阁当差,十九年三月丁忧回籍守制。马家坛系会稽县学廪生,为翰林院编修马传煦之子。周用吉系附生,即周福清之子。七月二十日,周福清携仆陶阿顺,由绍郡起程进京探亲,二十三日路过上海,探闻浙江正考官殷如璋与伊有年谊,周福清一时糊涂,起意为子求通关节,并欲为亲友中马、顾、陈、孙、章五姓有子弟应试者嘱托,希图中式,如主考允许,再向各亲友告知,择其文理清通诸生列名。周福清素知各亲友家道殷实,不患无人承应,事后必有酬谢。次日即由上海雇船开驶,二十五日晚至苏州停泊,周福清独自拟写关节一纸,内开五人,马官卷、顾、陈、孙、章,又小儿第八,均用宸衷茂育字样,并写洋银一万元空票一纸,加具名片,装入信封。二十七日,正考官船抵苏州阊门码头,周福清嘱令陶阿顺先去投帖拜会,如不见,再投信函。陶阿顺将名帖信函一并呈送正考官船上,当经正考官扣留,押交苏州府收审,转解到浙,饬府讯供,将马官卷及周用吉一并扣考,并经奏请将周福清革职,委员查拿。周福清先避往上海患病,随后回籍,闻拿畏罪自行赴县投首,并饬查提马家坛、周用吉到案。由县先后解省,发委讯办。钦奉谕旨,遵经饬据讯认前情不讳,诘无预谋买求中式之人,矢口不移,案无遁饰。

奏折中对案情这样叙述,显然是根据周福清的口供。说他这次出门并不就是为了行贿,而是进京探亲的途中临时起意去办这事的。而且事先也并没有同马、顾、陈、孙、章几家商议,是他自作主张去办这事,所以并无预谋买求中式之人。这样说不但与事实不符,也与情理不合。崧骏愿意接受他的这种供述并据以奏闻,可以看出经办此案的官员,从陈璚直到崧骏,都无意深求。所以,奏折中提出了这样的处理意见:




从小康人家坠入困顿(3)




查例载:乡会试应试举子,有交通嘱托贿买关节等弊,问实斩决;又乡会试贿买关节,无论曾否取中,援引咸丰九年顺天乡试科场案内钦奉谕旨,俱照本例问拟,仍恭奉钦定;又闻拿投首之犯,于本罪上减一等科断等语。此案革员周福清,在苏探知浙江正考官殷如璋与有年谊,起意为其子及戚友求通关节取中,自写洋票,并拟就关节字样,遣仆往投,即经扣留解讯,该革员亦闻拿自首。遍查律例,并无作何治罪专条。惟查该革员中途求通关节未成,较之交通关节已成未中者,情节似有区别。其所开洋票,系属自写虚赃,与议单文券不同,且财未与人,未便计赃科罪。揆其事后闻拿投首,尚有畏法之心,应否比例量予酌减科断之处,恭候钦定。廪生马家坛、生员周用吉,讯非知情,业已分别斥革,应与讯不知情之家丁陶阿顺,均毋庸议。函内所开顾、陈、孙、章四姓,并无主名,该革员既供先未与各家商谋,应免查提,以省株累。票洋系属自写虚赃,该革员又供家计贫寒,应免著追。关节信函等件,案结附卷,除分咨查照并将供招咨送刑部查核外,所有遵旨审明议拟缘由,谨恭折具陈,伏乞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奏折所援引的咸丰九年顺天乡试科场案,是有清一代最大的科场案,处死了主考官、文渊阁大学士(宰相)柏葰。《清史稿》卷一百八“选举志”三:“柏葰徇家人靳祥请,中同编修浦安房罗鸿绎卷。比照交通嘱托、贿买关节例,柏葰、浦安弃市,馀军、流、降、革至数十人。”这样判决的依据,据《清史稿》卷三百八十九《柏葰本传》,是“因律无仅关嘱托明文,比贿买关节之例,拟以斩决”。既然是援引这一案例,周福清就该处斩了。可是崧骏将一切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都提了出来:未成,自写虚赃,闻拿投首,希望能够于本罪上减一等科断。并提出免于追缴赃款。这一道奏折送上去,十二月十二日(1894年元月18日)奉朱批:刑部议奏。责令刑部提出处理意见。

这里插说一件事:崧骏于十一月二十日(12月27日)病故。以后的文件里就称他作前任浙江巡抚了。

遵照“刑部议奏”的朱批,刑部尚书松溎于十二月二十五日(1894年元月31日)上奏折,提出了对这一案件的处理意见:

细绎例义,必考官与士子彼此商说允准,或书明银数,或给予字眼,一与一受,方可以交通贿买论。若仅向考官函许贿嘱,当被举发破案,即与此例稍有不符。恭查咸丰九年钦奉谕旨,不得以曾否取中分别已成未成,其一经嘱托,无论考官应许与否,似不得以已成论,自应核其所犯之轻重,悉心妥拟,庶无枉纵。此案已革内阁中书周福清,在江苏探知浙江正考官殷如璋与有年谊,起意为其子及戚友求通关节取中,自写洋票并拟就关节字样,遣仆往投,即经扣留解讯,该前抚(引者注:指崧骏)以例无作何治罪专条,未敢率行定拟。惟既声明该革员中途求通关节未成,较之交通关节已成未中者,情节似有区别;其所开洋票,系属自写虚赃,亦与议单文券不同,所议似尚平允。臣等详加查核,该革员虽有交通贿买之情,究未遂其交通贿买之计,其事尚属未成,若竟照交通贿买关节例拟以斩决,未免过严。衡情酌断,似应量予末减,应如该前抚所奏,已革内阁中书周福清,应请于斩罪上量减一等,拟杖一百,流三千里。据称事后闻拿投首,第以职居清要人员,明知科场例禁綦严,辄敢以身试法,甘冒不韪,应不准再行累减,以昭炯戒。是否。仍恭候钦定。如蒙俞允,臣部行文该省,将该革员减为满流,照章发往新疆效力赎罪。

奏折中说的,虽“闻拿投首”,也“不准再行累减”,看来是句很硬的官腔,其实是回护之词,意思是说还有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未予考虑,现在所拟的“杖一百,流三千里”已经是很重了。希望皇帝不要再加重处分,再加重就是死刑了。

可是光绪皇帝认为应该重办。批复刑部议奏的上谕说:“科场舞弊,例禁綦严,该革员辄敢遣递信函,求通关节,虽与交通贿买已成者有间,未便遽予减等,周福清著改为斩监候,秋后处决,以严法纪,而儆效尤。”




从小康人家坠入困顿(4)




就这样,祖父成了个斩监候的重囚,关押在杭州府狱中,提心吊胆,害怕秋审中勾决。

这事对他家庭的影响也许更大些。首先,在社会上的地位,顷刻之间从官员的家属变成了罪犯的家属。周作人在《鲁迅的青年时代》里回忆说:

因为这是一个“钦案”,哄动了一时,衙门方面的骚扰由于知县俞凤冈的持重,不算利害,但是人情势利,亲戚本家的脸嘴都显现出来了。大人们怕小孩子在这纷乱的环境不合适,乃打发往外婆家去避难,这本来是在安桥头村,外祖父晴轩公中举人后移住皇甫庄,租住范氏房屋,这时便往皇甫庄去了。鲁迅被寄在大舅父怡堂处,我在小舅父寄湘那边……我因为年纪不够,不曾感觉着什么,鲁迅则不免很受到些激刺,据他后来说,曾在那里被人称作“讨饭”,即是说乞丐。但是他没有说明,大家也不曾追问这件不愉快的事情,查明这说话的究竟是谁。这个激刺的影响很不轻,后来又加上本家的轻蔑与欺侮,造成他的反抗的感情,与日后离家出外求学的事情也是很有关连的。

在皇甫庄住了几个月,鲁迅兄弟又随着大舅父家搬迁到小皋埠去。在避难中,不上学了。鲁迅先是把这时间用来影写小说书上的“绣像”。“绣像”就是工笔白描的小说人物画像。他用一种半透明的薄纸蒙在书上,一个一个描下来。所描下的《荡寇志》和《西游记》的绣像,后来各装订成了一大本。

搬到小皋埠以后,住的是大舅母娘家的房屋。舅母的弟弟秦少渔,小孩们叫他作“友舅舅”的,鲁迅同他很谈得来,常跑去找他谈天。周作人在《鲁迅的故家·娱园》里回忆这一位友舅舅说:“他又喜欢看小说,买的很多,不是木板大本,大都是石印铅印的,看过都扔在一间小套房里,任凭鲁迅自由取阅,只是乱扔一堆,找寻比较费事,譬如六本八本一部,往往差了一本,要花好些时光才能找全,这于鲁迅有不少的益处,从前在家里所能见到的只是《三国》、《西游》、《封神》、《镜花缘》之类,种种红楼梦,种种侠义,以及别的东西,都是无从见到的。”这对于他后来讲授中国小说史,也许可以说是无意之间的一种准备吧。

大约是1894年清明节前后,大人们看到没有什么风波了,就把鲁迅兄弟接回家来了。

这一年,在周家,遭了一场大灾祸;在中国,也遭了一场大灾祸:在中日甲午战争中一败涂地。后来鲁迅在《老调子已经唱完》这篇讲演中回忆说:“我们中国被别人用兵器来打,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