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异国寻夫奇遇:迷失在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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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异国寻夫奇遇:迷失在多伦多-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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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异国寻夫奇遇:迷失在多伦多 
作者:常琳  赵宝刚     
第一部分   
出彩儿的承诺与赵宝刚合作   
没想到,继电视剧《别了,温哥华》之后,我和赵导的第二次合作这么快就粉墨登场了。 
认识赵宝刚是从他的电视剧《东边日出西边雨》开始的,那时候在多伦多的唐人街上,已经有了出租国内电视剧的录像带店。 
我喜欢这部电视剧,我的朋友们也喜欢。喜欢它的主题;喜欢它贴近生活的讲述方式;喜欢它追求美感的画面;喜欢它的精益求精———那是对观众的一种尊重。 
那年的十月份,我完成了第一部长篇小说《雪后多伦多》,想找出版社,也想找赵宝刚。在国际长途中,带着过时的观念我问葛优:“赵宝刚在哪个单位啊?”人家葛优送过来这么一句“我帮你吧”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话。 
因了这句话,回到北京后,我和葛优在动物园门口秘密接头(没用暗号)———把小说《雪后多伦多》交给了他。然后他把小说给了赵宝刚,不久又告诉我赵宝刚说“要是让他拍,他能拍出彩儿”。这是个让我心花怒放的承诺。 
因了这个承诺,开始了我们的第一次合作。 
这个戏的投资按国内标准是“巨额”,换算成加元真是太少了,连一部两个小时的新闻片都没法拍。要拍成二十二集的电视剧,老天,我想只能在几个有限的空间演绎了,谁都知道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 
第一次看《别了,温哥华》是在赵宝刚的公司。大手笔的片头一出来,我傻了,马上想:“仅仅是片头而已。”没想到二十二集的电视剧,都像片头一样,以最广阔的都市生活视角在我眼前猝不及防地展开,展开,再展开。当我看完整部剧的时候,赵宝刚问我:“你觉得怎么样?”我老老实实地说:“我没想到这么好。” 
于是就有了北京最多八个电视台同时播放《别了,温哥华》的盛况;就有了两岁小孩也熟知男主角陆大洪的事;就有了我九十岁的,每晚九点前准时进被窝的老父亲,在看《别了,温哥华》时,看完这个台的再看那个台的,一直到十点半才上床的改变;就有了我带父母在玉渊潭公园散步,一位中年妇女在我们身后打手机,她说“我去不了今晚儿,我还得看《别了,温哥华》呢”的对话;就有了许许多多,让我说这是一个“出彩的承诺”的理由。 
第一次合作,就这样在观众的鼓励声中落下帷幕。 
第二次合作其实在《别了,温哥华》酝酿期间就已经开始了。这次合作整个故事的语言风格、悬念设立、情节铺垫和总体结构都是和赵宝刚在越洋电话的讨论中完成的。经过五年的时间,先后改了二十几稿,每一稿都保持了前一稿的精华之处,遂成就了今天这部可以奉献给读者的电影悬念小说《迷失在多伦多》。 
因是悬念小说,恕我在此不赘述详情。请读者随主人公柳香香一起走进加拿大美丽如画的大都市多伦多,开始一段迷失异国的旅程。 
常琳 
2005年10月26日于多伦多   
引子   
台灯向桌面投下一小片淡黄而柔和的光晕。 
一双男人的手,白皙的,宽大的,带有一种让写生的人亢奋的力度,在摆弄一个米色的橡木镜框。镜框的镶边比一般的要宽出一倍,并微微地突起一个很舒服的弧形。 
这双手灵巧地将镜框从背面打开,将一封已经折好的信放了进去,然后重新把镜框装好。   
迷失在多伦多 第一章(1)   
柳香香要出国了,带着女儿小乖,去投奔已经在加拿大多伦多的老公谢明。他是一年半以前走的,到那儿没多长时间,就跟大多数留学生一样,申办了全家的移民。 
这不,绿卡刚到手。 
其实在北京,她和他过得还不错。谢明在大学教书,柳香香退出舞台之后,又开始在少年宫教小孩跳舞。虽然离一掷千金的富豪生活有着需要光速才能测量的距离,但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起码没有下岗的压力。知足者常乐嘛。 
不论是她,还是他,怎么往根儿里挖,都没有非离开不可的理由。只是生活在这个时代,他们幸运地有了那么多眼花缭乱的选择,于是他们就愿意到外面去闯一闯, 
Why not? (为什么不呢?)他们年轻,才三十多岁,经得起失败,有的是时间让他们好好地挥霍。就算是错误的决定,走个把弯路,那又算得了什么?也许他们会永远定居在那儿,成了加籍华人。也许他们会回来,成了海归。他们多自由啊,不用担心因为出过国,就被人指责为“叛国”或者“间谍”,那些事那些词早都事过境迁了,连历史书上都没留下痕迹。 
她挺想他的,结婚以后,他们还是第一次分开这么长时间。她可不是什么女强人,想想那词都累得慌。她就是一个小女人,滋润地活在老公这棵大树底下。So what?(怎么了?) 
她和老公谢明是发小,他比她大两岁。小时候,他们住在同一所大院里,大院紧邻着中央乐团和东方歌舞团,身处作协、舞协、音协家属楼之中,文化气氛浓郁得用水都没法稀释。他们是在那穿过绿色的垂柳,向蓝色的天空升去的“咿咿咿咿,啊啊啊啊”的发声练习中,在那浑厚的欲将古罗马和斯巴达克的情怀搅进玫瑰色黄昏的圆号声中一起长大的。 
柳香香没有哥哥和姐妹,只有一个比她小三岁,整天像跟屁虫一样跟在她后面的弟弟。 
那个夏天的黄昏,他们家刚搬到这个院子不久,妈妈带着她和弟弟在院子里乘凉,谢明的妈妈带着他和弟弟也在院子里乘凉。两个妈妈站在一起瞎三话四地聊着。柳香香的妈妈是搞工艺美术的,即便是在那个年代,穿着和性格还是有着显而易见的职业特征。 
谢明的妈妈是医生,有着大家闺秀的风范。闺秀大半都是被家庭和社会挤压而成,心里其实比谁都野性,比谁都更崇拜有着张扬特性的艺术,所以她嫁给谢明的爸爸,一位舞蹈编导。 
趁着两位妈妈正聊得渐入佳境的时候,四个孩子在暮色的掩护下大嚼别的孩子刚刚从树上摇落下的枣儿。两个小不点儿,因为不甜,嚼不了两下就给吐出来了,下巴上挂着残渣。柳香香那时候五岁,很认真地吃着,总比天天吃的馒头要好吃。七岁的谢明就在她下巴底下伸着小手,等着她吐枣核。小手心都满了,还固执地伸着,也不知道往地上扔。医生的儿子跟别人就是不一样。 
从那以后,柳香香就自动把谢明当成自己的保护人了。 
有人欺负她的时候,她就喊谢明:“小明哥哥,三胖往我头上撒土。” 
然后她就远远地看着谢明把三胖按在墙上大声说:“毛主席说‘要文斗,不要武斗’。” 
那时候的小孩已经开始在父母的先知先觉下学一技之长了。柳香香不愿意弹琴,不愿意拉小提琴,对画画也没有什么兴趣,就喜欢跳舞。明知“跳舞”以后当不了饭吃,爸爸妈妈也同意了,送她去东方歌舞团的一个阿姨家里上舞蹈课。谢明不知是爱好还是听话,每星期一放了学,背着小书包自己到中央乐团的一个阿姨家上钢琴课。 
那时候的爸爸妈妈都忙于“抓革命,促生产”,照顾孩子都算革命以外的“私事”。小孩就处在很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自然成长状态中。当家长的回家顶多出于走过场的心态问问“练琴了吗?”不是真管,怎么回老师的课那是孩子自己的事。不像现在的家长,单位里少了开会、阶级斗争这些麻烦事,他们潜心把自己练成了福尔摩斯的传人,孩子哪儿有自由可言啊。男孩女孩聊聊天,自己还没往那儿想呢,家长早都给上升到“早恋”的高度了。 
庆幸啊,柳香香和谢明们。 
柳香香上了舞蹈学校以后,周末回家,总能和谢明不期而遇。 
“想看‘音乐之声’吗?”谢明用他那刚刚变了声,还显得青涩的嗓子文明地问她。 
“想看。” 
谢明的爸爸是文化部的,经常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内部电影票。 
进电影院前,谢明会买柳香香最爱吃的两毛六一瓶的罐装酸奶,和三毛一分钱一个的奶油卷。他说男的不爱吃零食,所以只给柳香香买。他说的“男的”就是老爷儿们的意思,他那时候还没长胡子呢,就把自己往那儿归堆儿了。有一次,他很享受地看着她吃的时候,不小心咽了一下口水,正好被柳香香看到了。那时候父母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几十块钱,孩子的零用钱是以“毛”为单位发放的,不知道谢明多长时间才能攒够五毛七分钱给舞蹈学校的学生、馋猫柳香香买昂贵的酸奶和奶油卷?   
迷失在多伦多 第一章(2)   
一天,在电影放映的黑暗中,当然是爱情片,谢明在她耳边轻声说:“我能握着你的手吗?”柳香香把手伸给了他,她的脸红了,心跳加快,幸亏谁都看不见。在他汗津津的手掌里,她有一种安全感,像是一只找到停泊处的小船。 
柳香香的舞就这么一直跳了下去,没有受到“学而优则仕”又被重新提起的影响。谢明因为书读得好,就没有再继续深造在当时已被归类到旁门左道的钢琴,大学时学了机械。 
北京的秋天是柳香香最喜欢的季节。 
那时他们已经长大了。枫叶红了,杨树叶变成了金灿灿的黄色。满街的水果跟水彩画似的,还夹着糖炒栗子的香味。 
谢明怎么就那么会找时机?在这样的一个季节,在她的心情如天空般纯净晴朗的时候,在她正端着他给她买的那种罐装酸奶享受的当口,他和她说:“我想和你结婚。” 
柳香香瞪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说:“行啊。”意思是:“那还用问吗,我不跟你结婚跟谁结婚?” 
一九九四年,谢明二十五岁的时候,他们结婚了。 
十年来,在爱情的滋润中,柳香香连“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一闪念都没有过。谢明对柳香香的宠爱,让她一直保持着“爱笑”的历史优点,动辄大笑,还是从里往外笑的那种。夫妻感情好,连脸上都挂相。虽然社会在变化着,“一夜情”“一会儿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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