顷得守常两信,附来信札三件,兹寄上,阅后,请直接寄还守常为荷。 初不料陈、胡二公已到短兵相接的时候!照此看来,恐怕事势上不能不走 到老洛伯所主张的地位。
我对于此事绝不愿为左右袒。若问我的良心,则以为适之所主张者较为 近是。(但适之反对谈“宝雪维几”,这层我不敢以为然。〉①我们做了中国百 姓,是不配骂政府的;中国的社会决计不会比政府好。②现在社会上该攻击的 东西正多得很。③中国的该办人和皇帝一样的该杀。④要改良中国政治,须先 改良中国社会。⑤徐博士固然是王老七的令弟,但若使“五四运动”的“主人 翁”来做总统,也未必高明,因为他们的原质是一样的。……马克思啊,“宝雪 维几”啊,“安那其”啊,“德谟克拉西”啊,中国人一概都讲不上。好好坐在书房 里,请几位洋教习来教教他们“做人之道”是正经。等到略略有些“人”气了,再 来开始推翻政府,才是正办。以上所说,是我的意见。但也不愿就和仲甫去说。 姑且和两兄言之。……至于仲甫疑心适之受了贤人系的运动,甚至谓北大已 入贤掌之中,这是他神经过敏之?可以存而不论。(所谓长江流域及珠江流域
120 I &闽臂崧
I ―政学两界人和事
的议论,大概就是邵力子、叶楚伧、陈望道等人的议论。〕试作一三段式曰: 研究系不谈共产; 胡适之和北京大学亦不谈共产; 故胡适之和北京大学是投降了研究系。 这话通吗?②
“老洛伯”即胡适,他在《新青年》4卷4号用白话文翻译过苏格兰女诗人八’ 站7的诗歌《老洛伯》。“宝雪维几”是布尔什维克的另一种音译。“贤人系” 即以梁启超为精神领袖的研究系。研究系的梁启超、张东荪等人此前在《改 造》(原名《解放与改造》)月刊宣传过社会主义,后来又对社会主义加以反对 和抵制,从而受到陈独秀等人的严厉批评。在《新青年》8卷4号中就有陈独秀 摘编的《关于社会主义的讨论》的一组文章。
1921年1月20日,鲁迅按照钱玄同的要求致信李大钊。正在与陈独秀一起 从事建党活动的李大钊,收到鲁迅来信后于当天致信胡适:“适之兄:信已传 到我手。我因为昨天想到你那里去,好带给你看,故未传给他人。不意那位办 《北京晓报》的方先生到辛白先生处邀我去谈,所以未得到你那里去。前天见 了玄同,他说此事只好照你那第一条办法,但关于研究系谣言问题,我们要共 同给仲甫写一信,去辩明此事。现在我们大学一班人,好像一个处女的地位, 交通、研究、政学各系都想勾引我们,勾引不动就给我们造谣;还有那国民系 看见我们为这些系所垂涎,便不免引起点醋意,真正讨嫌!起明、豫材的意见, 也大致赞成第一办法,但希望减少点特别色彩。我三两日得了工夫;一定去看 你,好和你谈谈。
“国民系”就是正在和陈独秀密切交往的国民党左派及其外围人士,也就 是钱玄同所说的“邵力子、叶楚伧、陈望道等人”。“起明、豫材”即周作人(启 明)和鲁迅(豫才〉兄弟。正在与陈独秀等人筹备创建中国共产党的李大钊,当 时并不看好孙中山及国民系,而是寄希望于实力派军阀吴佩孚和陈炯明。他 所说的“起明、豫材的意见,也大致赞成第一办法”,并不符合周氏兄弟的本
《新青年》杂志的“复活〃与终结| 121
意,如此表态显然是在为陈独秀拉赞成票。
1921年1月22日,胡适再一次启用民主议事程序,公开致信“守常、豫才、玄 同、孟和、慰慈、启明、抚五、一涵诸位”,力求在陈独秀所认同的“公共目的”的 前提下达成共识:
第一,原函的第三条“停办”办法,我本已声明不用,可不必谈。 第二,第二条办法,豫才兄与启明兄皆主张不必声明不谈政治。独秀对于 后者似太生气,我很愿意取消“宣言不谈政治”之说,单提出“移回北京编辑”一 法。理由是:《新青年》在北京编辑可以多逼北京同人做点文章。否则独秀在上 海尚不易催稿,何况此时在素不相识的人的手里呢?岂非与独秀临行时的希 望^“非北京同人多做文章不可”^相背吗?
第三,独秀对于第一办法^另办一杂志^也有一层大误解。他以为 这个提议是反对他个人。我并不反对他个人,亦不反对《新青年》。不过我认为 今曰有一个文学哲学的杂志的必要。今《新青年》差不多成了 30^61 111138;!!的汉 译本,故我想另创一个专关学术艺文的杂志。今独秀既如此生气,并且认为反 对他个人的表示,我很愿意取消此议,专提出“移回北京编辑”一个办法。
总之,我并不反对独秀^你们看他给孟和的信,便知他动了一点感情, 故轻信一种极可笑的谣言^我也不反对《新青年》,我盼望《新青年》“稍改变 内容,以后仍以趋重哲学文学为是、独秀函中语、我为了这个希望,现在提 出一条办法:就是和独秀商量,把《新青年》移到北京编辑。
这个提议,我认为有解决的必要。因为我仔细一想,若不先解决此问题’ 我们决不便另起炉灶,另创一杂志。若此问题不先解决,我们便办起新杂志来 了,表面上与事实上确是都很像与独秀反对。表面上外人定如此揣测。事实 上,老实说,我们这一班人决不够办两个杂志;独秀虽说“此事与《新青年》无 关”,然岂真无关吗?故我希望我们先解决这个问题。若京沪粤三处的编辑部 同人的多数主张把编辑的事移归北京,则“改变内容”,“仍趋重哲学文学”〈皆 独秀函中语〉,一个公共目的,似比较的更有把握,我们又何必另起炉灶,自取
I良闽赁&
I ―政学两界人和禀
分裂的讥评呢?
胡适在这封信的末尾写道:“诸位的意见如何?千万请老实批评我的意见, 并请对于此议下一个表决。”接下来便是九位同人的表决意见:
慰慈赞成此议。适。
一涵赞成此议。适。
赞成移回北京。如实不能则停刊,万不可分为两种杂志,致破坏《新青年》 精神之团结。陶孟和。
赞成孟和兄的意见。王抚五。
我还是主张从前的第一条办法。但如果不致“破坏《新青年》精神之团结”, 我对于改归北京编辑之议亦不反对,而绝对的不赞成停办,因停办比分裂还不 好。守常。
后来守常也取消此议,改主移京编辑之说。适注。
赞成北京编辑。但我看现在《新青年》的趋势是倾于分裂的,不容易勉强 调和统一。无论用第一、第二条办法,结果还是一样,所以索性任他分裂,照第 一条做或者倒还好一点。作人代。
与上条一样,但不必争《新青年》这一个名目。树。
玄同的意见,和周氏兄弟差不多,觉得还是分裂为两个杂志的好。一定要这 边拉过来,那边拉过去,拉到结果,两败倶伤,不但无谓,且使外人误会,以为《新 青年》同人主张“统一思想”,这是最去脸的事。孟和兄主张停办,我却和守常兄 一样,也是绝对的不赞成。我以为我们对于仲甫兄的友谊,今昔一样,本未丝毫 受伤。但《新青年》这个团体,本是自由组合的,即此其中有人彼此意见相左,也 只有照“临时退席”的办法,断不可提出解散的话。极而言之,即使大家对于仲甫 兄感情真坏极了,友谊也断绝了,只有他一个人还要办下去,我们也不能要他停 办。至于《新青年》之能团结与否,这是要看各个人的实际思想如何来断定,断不 在乎《新青年》三个字的金字招牌!玄同附注。一九二一年一月廿六日。@
《新青年》杂志的“复活〃与终结| 123
“独秀……以为这个提议是反对他个人”,充分体现了公开提倡“民主”和 “科学”的陈独秀,对于公共事务与个人私事的不能区分,以及由此而来的对 于民主议事程序的不理解和不接受。胡适信中的504树只1183化0卩《苏俄》周刊, 是当时在美国纽约出版的宣传苏联社会主义的政治刊物,《新青年》翻译转载 过这份杂志中的一些文章,“5抓仏1化的汉译本”由此而来。
表决结果中的“作人代”,是由鲁迅代周作人而写的。患有严重神经衰弱 症并且极端反对孔门儒教的钱玄同,全盘否定的是其他同人对于“《新青年》 三个字的金字招牌”所付出的代价和所拥有的权利。在1921年1月29日写给胡 适的私信中,钱玄同更把众人之公化为个人之私:“与其彼此隐忍迁就的合 并,还是分裂的好。……至于孟和兄停办之说,我无论如何,是绝对不赞成的; 而且以为是我们不应该说的。因为《新青年》的结合,完全是彼此思想投契的 结合,不是办公司的结合。所以思想不投契了,尽可宣告退席,不可要求别人 不办。换言之,即《新青年》若全体变为《苏维埃俄罗斯》的汉译本,甚至于说这 是陈独秀、陈望道、李汉俊、袁振英等几个人的私产,我们也只可说陈独秀等 办了一个‘劳农化’的杂志,叫做《新青年》,我们和他全不相干而已,断断不能 要求他们停版。这是玄同个人对于今后《新青年》的意见。
作为拥有“金字招牌”的文化实体和经济实体,《新青年》杂志及新青年社 无论如何都不“完全”是“彼此思想投契的结合”,而在很大程度上是“办公司 的结合”。这其中既关系到全体同人自由发表相关言论的精神权利,也关系到 相当可观的资本积累和品牌效益。钱玄同当然可以采用“临时退席”的方式放 弃自己的正当权利,却没有资格包办牺牲别人的正当权利,更不应该以“这是 陈独秀、陈望道、李汉俊、袁振英等几个人的私产”之类的极端话语,全盘否定 胡适等人通过公开透明的民主程序所追求的“公共目的”。
《新青年》的历史使命至此已经基本终结。尽管如此,它的“金字招牌”并 没有完全丧失经济价值,只是最终成全的是汪孟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