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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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消失-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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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照相脸对着镜头太正,说我走路的样子简直就是莫名其妙,等等。
对于这样的唠叨我自然会抵触,尤其在青春叛逆的年代,几乎每次母女之间的争执都是缘起她对我的要求。我讨厌学校的课程,讨厌做不完的习题册,我把作业本撕得粉粉碎然后均匀地摊在地上——当时这一切就是在这个房间里完成的——之后她回到家,没有任何评论,只是默默地收拾好地面,把我的不快统统倒进垃圾桶,仅此而已。
这样的游戏我重复了不下二十次。
我坐在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地上,无助地回忆着这一切。事到如今我只剩下记忆了,除此一无所有。
就这样坐到肚子饿,我锁上门,下楼去找吃的。
下楼往北沿街走出五十米,有一家书店,门开着,我信步走进去——当然空无一人。我是很爱读书的,以至于这种爱好让我的零用钱始终拮据,然而现在,我拥有了整个书店。站在那里,我眼前出现了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踏进这里的情形,那时还没有实行开架售书,我只能把鼻子贴在柜台玻璃上挑选我中意的连环画,记得我第一次从这里带走的是一套名为《小精灵话传》的小人书,手绘墨印的,一路端着鱼缸般把它们接到家中,简直爱不释手。从那以后,《济公全传》、《米奇与唐纳德》、《丁丁历险记》等手绘连环画不断地被我从这里买走,读完以后整齐地放进盒子里,没有向任何小朋友透露我的这份珍藏。至今这些连环画作为童年里为数不多的闪光记忆仍保存在家中。
但是我现在不需要书,如果事情一直这样发展下去,我可以随时来这里取走任何一本我需要的书——我突然意识到这点——这个城市任何一个角落现在都是我的。
这种念头出现在头脑里时,我并没有丝毫的欣喜,而且还有一点落寞。不知道是不是所有资产超过亿万的富翁们都有这种感觉呢?我不知道这座城市价值多少亿——现在统统是我的。
走过书店就是一家快餐厅。里面九成的餐桌上都摆着食物和餐具,面包已经风干,咖啡已经趋于干涸,我自己走进配餐间,打了一大杯可乐,又搜寻了一点不致变质的食物,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和我对面的位置上有一份刚吃了一半的汉堡套餐,好像这家伙中途去了趟卫生间就再也没有回来。
神经质般地,我朝那个空荡荡的椅子报以对陌生人那种友好的一笑,然后一边开始用餐一遍赏着街景。空荡荡的大街上,只有路口白线后面停着一辆出租车,司机消失,上方由太阳能电池板供电的交通指示灯自顾变换着颜色,可那辆车始终无动于衷——多么恐怖的景象。
下午的太阳正直射在我的位置上,很温暖,很祥和,这个城市前所未有地安静了下来,好似一场回归。妈妈给我讲过这个城市的历史,原本是个只有一条街的安静的小村落,村里有一家客栈和两家商铺,仅此而已。抗日战争以后,这里成了临近两个城市的交通枢纽,商人们的活跃加上政府的投资使村子变成了县城,又壮大为现在这个样子,地铁、车站、机场一应俱全。我想象着窗外的高楼大厦尽数消失、马路车辆无影无踪后的小村落的样子,那时肯定和现在一样安静吧。
吃完这顿免费的午餐,我继续沿街走下去,也许我还能找到一个活人什么的。
我竟然无意识地走到了火车站。
这个往日最忙碌的地方居然也有门可罗雀的这一日,我按照等车的正常顺序——前门——候车大厅——楼梯——徒步走到站台。
这个过程有些诡异,不仅仅是太空荡的缘故,在这样一个人群密集的场所嗅不到一丝人的味道真的是件恐怖的事情,整个车站像是一座废弃的古堡,团皱的纸巾和塑料袋卧在自己的位置上,到处都是鼓鼓囊囊的行李箱与包裹,好像他们都刹学会了飞翔,乐不可支地升天而去了,再也没有回来。
来到站台,沿着铁路望出去,往事又浮现在脑海。
三年前,就是在这个车站,我走下了峰的火车。
那次我去临城的作家协会参加一次会议,开完会,和大家玩了一会保龄球,然后推掉酒宴坐火车回家。在候车厅检票的时候,我看见一个大男孩,个子不很高,但很可爱,胖乎乎的手捏着车票,稳当当的样子像只可爱的熊。我跟在“熊”身后,随着人流前进……… 
从大厅到站台,好长好长的楼梯,很滑,也很陡。我在他左边两人远的地方,看着他很亲切的脸。他却小心地迈着步子,下着台阶,全然没注意到有女孩子注视着自己。我心想反正人多,如果滚楼梯了,他来拉自己,反倒有理由和他搭讪了。年轻时的我总是那么浪漫,设想着电影里才会有的巧合发生在我的身上,然后一段唯美的故事从此展开。
就这样,一直看着他,把楼梯走完。 
本来我不想这样的,毕竟自己还是个女孩子,还是老实一点比较好,只想赶紧打发掉这二十分钟的车程算了。我大概有一点强迫症,坐火车总喜欢第一节车厢、右二排靠窗的位置。他一直跑在我前面,朝着车头,步子不大,但很急,样子十分可爱。我就跟在他后面,下意识地。
上车了,他步子依然快,一个人想插到我们中间,我一步挤了上去,和他拉近了距离。那熊居然在我一贯坐的位置上坐下了——右二排,靠窗。
我坐在他对面,有一种得逞了似的舒心。
我悄悄观察着他。他好像比我年长一点,正把手里的包包放在货架上,抬着头好像不放心的样子,那神情很像一个孩子。也许是从母亲那里遗传来的——我一直都青睐那些胖一点的男人,就是因为他们笑起来或认真的时候,神情非常孩子气,可爱而让人怜悯,而且,胖男人脾气都普遍要好一些。之所以我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还未谈过一次恋爱,就是因为追求过我的男生不符合这个基本标准。
他目光朝她这里瞄来,我赶忙转过视线,心砰砰跳。 
他自己玩着手套,没理任何人。我不甘心,把袋子里新买的DVD碟片拿了出来,精装的《情书》,是我最喜欢看的日本片子。DVD封面的主色调是一片青翠欲滴的绿,我相信这样的包装,一定会吸引他的注意力。
余光里,他果然看过来了。我心下暗喜,打开包装,拿出碟片假装检查了一下。那熊就在这时候开口了。
“这是DVD?你在市里买的吗?” 
我心里真是兴奋得可以,但表面上还是要矜持:“是啊,我已经看了好多遍了,今天买个新版的,留做纪念。” 
“哦,我也收藏DVD,不过我都买音乐碟。”
“搞音乐的?”
“是啊,我音乐专业,”他说,“今天就是去工作的地方,我是音乐教师。”
可以正常交谈了,我便可以自然而然地打量起他,他的脸出众之处不在于帅气,而是一种让我一旦注视便无法自拔的吸引,普通得可以的五官以一种微妙的比例和谐一处时,这张面孔往往让人不能自已、难以忘记。
这样一边注视一边聊了起来,音乐、电影……话题渐渐宽泛了。我一边和他答着话,一边猜测着:他是单身吗?和我一样吗?看着他笑着挠头的样子,一见如故的感觉,我好像和他又近了一步。
一路上,车开的格外的快,窗外的景色越来越熟悉了,下车的时间也在和列车飞驰,然而,我觉得还有很多话没有和他讲完。我期待着下车以后也能有机会和他见面,而不是像普通的旅伴那样,虽然一路畅聊,但起身告辞的刹那,缘分就像车票一样失去意义。
就在这个当口,他突然掏出钱包,捏出一张名片。
我能感觉到自己明显的心跳。
“这是我的名片,你可以跟我聊QQ,名片上是我的网名,看不出来吧?”
我接过那名片端详着,纯黑的纸面,字体设计也很特别,他叫峰,名字后面紧跟着一个逗号。
“这是我们乐队队长的创意,每个人后面都是逗号,表示生生不息。”
“真新颖,搞艺术的人就是有个性。”我由衷地夸奖着。
“不好意思,我去吸个烟啊。” 他掏出烟盒,然后把帽子放在桌上出去了。
我快到站了,也跟了出去。
“我要下车了。”我很有些不舍。
“晚上你就加我QQ吧,你打‘《情书》DVD’我就知道是你了。”他倒没有什么不舍的样子,点燃了香烟。
“好的。”我笑着。  
  “但名片上的电话别打。”他接着说,“手机我没用,就一直在我女朋友那里了,你加我QQ就好。”
我脑子一片空白……
下车了,再见。 
  我走出了站台,脑子里全是那几个字:女朋友……女朋友……   
  不可能了,我这样想。
票被无情地收走,我走出检票口,走进了一大团和黄昏一般浓密的落寞,好像小时候揣了不及格的数学考卷那样机械地上了回家的公车,诅咒自己迷路了才好。
不过还是回到家,打开了电脑,加了他的QQ。
“《情书》DVD。”
他的网名叫音乐先生。
他的目的地在临近一小时车程的城市里,那晚我上线后不久,他便到家了。我有口无心地陪他聊着永恒的话题——音乐,然而心里全然没了火车上的兴致,此时我觉得音乐这东西仿佛修炼成了一个人型,夹在我和他之间成了个相当具有实力的第三者。
第三天,我摊牌了 。
“你知道为什么我坐你对面吗,你知道为什么我拿出我的碟片吗?”我问他。
他有些疑惑,回复的很慢:“我不知道啊,呵呵。” 
“不要吃惊。我喜欢你,剪票的时候我就注意了你,下楼梯,我一直看着你,就在你左边。”
“是么?”他有些惊异。 
“我这两天过的很难受,满脑子都是你,你的影子,你知道么……”
我打了很多字,告诉他我所有的感受。他就那么倾听着,用了整整一个小时。
把心里的话说干净的刹那,我后悔了。
“对不起,我太唐突了。”
“不必这样。我知道你的心情。”他终于打字给我,“但是,我也要告诉你的是,对不起,我要和我女朋友结婚的。”
我无语。
“我们做朋友吧。”他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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