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欲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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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欲逍遥-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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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未落,长福就教训道:“弟弟,你瞎叫什么呢?白头金雕是东西,但那要也能够射下才是啊。看到拿不到,这不是让人心里难受嘛。”

孟翔和严实一起将目光从在天上的画着圈翱翔的白头金雕身上移开,严实从背上解下了装着猛虎弓的布袋子,递给孟翔:“孟哥,我看这些白头金雕身不简单,还是你动手比较有把握一些。”

孟翔也没有推迟,从袋子将猛虎弓取了出来,又将刘掌柜奉送的虎牙箭抽出了三支,一起搭在了弓弦之上,箭尖指向天空缓缓地移动着,似乎是在寻找最佳的射击时机。

长福和长寿兄弟看见他如此动作,都露出了疑惑的神情,不知道他准备干什么,不过他们是下人,根本轮不到他们干预孟翔的行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并在心中祈祷孟翔可以成功,这样即便张铁牛他们依然无法猎到好猎物,炼锋号也能够在面子上不太难看。

随着时间的推移,兄弟二人原本就对孟翔不多的信心很快就消耗完了。不过就在他们准备将目光从天上收的时候,他们突然听见了弓弦的震鸣声。

下一瞬间,长福和长寿将看见离地足有三四百丈高的三只白头金雕齐齐掉落了下来,翅膀耷拉着,打着旋,就像秋日里飘落的枯黄的落叶。

看着长福和长寿兄弟目瞪口呆的样子,严实哼了一声:“你们两个还愣着干什么?如果猎物被别人抢去了,你们谁付得起这个责任?”

兄弟二人闻言不敢怠慢,连滚带爬地向白头金雕坠落的地方跑了过去,他们很清楚,如果是因为他们的手脚慢了,从而让白头金雕这么高分值的猎物被别人拣去了,刘掌柜知道了一定会剥了他们的皮。

见周围没有什么猎物,孟翔和严实就坐到了地上,闲聊起来,准备等长福长寿将猎物捡,再去寻找新的猎物。

过了大约两刻钟,长福和长寿兄弟了,不过他们却是两手空空,三只被射死的白头金雕他们一只也没有捡,而且整个人还鼻青脸肿的,似乎被人重重地揍了一顿。

听着长福长寿哭哭啼啼的讲述,孟翔和严实总算是知道事情的原委,就像他们猜测的那样,猎物被人抢了。

娄德水?孟翔眼前闪过了一个胖乎乎的人影,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我原本准备放你一马,既然你自己找死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了。

第四十二章 灭杀狼群

看见孟翔和严实并没有去讨回猎物的意思,长寿擦了擦嘴角的鲜血,怯怯地问道:“孟先生,那三只白头金雕我们难道就不要了吗?”

“不要?”孟翔的脸上露出了冷笑,“我射杀的猎物我凭什么不要?不过既然他们想帮我们拿着就让他们拿着,不过到时候的利息恐怕他们付不起。”

“孟先生,可是……”

严实一皱眉头:“长寿,猎物既然是孟哥射杀的,他是猎物的主人,他想怎能处理就怎么,你多什么嘴呢?”

在说着这话的时候,严实心中暗暗替那个抢夺猎物的娄德水可惜,以他对孟翔的了解,只是得罪了他,绝对不会有好下场,别看娄德水的老子是枫树镇的治安大队的大队长,有钱有势,恐怕依然无法庇护于他。

别看长寿长福现在是给孟翔和严实服务的,其实他们平时也是猎人,只不过水平比较次一些而已,不过他们对枫树镇周围的地理环境和猎物分布还是比较了解的,这让倒省了二人不少的事情。

狩猎的第六天,一行四人来到了一个不太起眼的小山谷前面,孟翔向里面看一看,转头问长寿:“长寿,你能够确定这里就是千狼谷吗?”

“不敢欺骗先生,这里确实是千狼谷。”长寿看向孟翔的眼神透出了几分崇拜,虽然过去的时间不算长,他高超的箭术还是让他极为钦佩,他和哥哥身上背的猎物虽然不算多,每一件都是极为难以猎杀的高分值猎物。

像之前被娄德水抢去的白头金雕,他弟弟身上就背了一只,而号称几乎最难猎杀的幽蓝狐现在就有一只挂在他的腰间。

孟翔向严实招了招手,示意他和他一起进去。走了两步,他回头看着长福长寿兄弟:“你们找一个安全的地点休息一下,等我们料理了山谷中的狼群再通知你们帮忙。”

长福和他弟弟一样,也对孟翔和严实很钦佩,看见二人向山谷中走去,迟疑了一下,还是说道:“孟先生,严先生,你们还是不要太过冒险了。霸占千狼谷的都是方圆百里最为强大的狼群,里面可能有狼王的存在。而狼王很可能是凶兽,不是我们一般人可以对付得了的。现在距离大赛结束还有一天多的时间,以二位先生的神射,一定可以获得好成绩的,完全没有必要冒这个险的。”

“谢谢你了长福,我们很清楚我们在做什么。”孟翔只是向后摆了摆手,和严实一起大踏步地走进去了千狼谷。

二人进入了山谷之后,走了没有多远,他们就对山谷的印象改观了。地上脱落的暗红色长毛,以及在鼻端萦绕的骚臭味道都证明这里确实有狼,至少最近有狼在这里呆过。

又向前走了大约一百丈的距离,孟翔看到了星星点点的狼粪,而且还比较的新鲜,他向严实点了点头,可以确定山谷中确实有狼群的存在了。

再向前走了一段,山谷突然改变了走向,变扯了一个之字形,而且宽度也狭窄了很多,只有大约不到一丈宽了。二人立刻提高了警惕,在如此狭窄的地域,如果遭到狼群的突袭,他们转圜的余地就小了。

很快,他们就走过了那段之字形的山谷,幸运的是他们并没遇到任何狼的阻击,也许是因为风向的原因,嗅觉极为发达的它们并没有发现他们的侵入。

出了之字形的山谷,又向前走了大约五十丈远,二人的眼前突然豁然开朗,一个超过了三百丈方圆的巨大空间闯入了他们的眼帘。

山谷中比较平坦,野草和小灌木都很少,只有一些零星的石块,而正对着他们的那一面山崖下面,有十多个大小不一的岩洞,黑沉沉的,就像猛兽张开的大嘴。他们终于明白狼群会抢夺千狼谷的原因了,根子就在那些岩洞上。

冬天的时候经常会出现寒潮,可以在眨眼的功夫将一条小溪小河全部变成了坚冰,尽管血鬃狼比人具有更强的抗寒能力,一些小狼和一些老狼则必死无疑,能够躲入这些岩洞之中,它们就可以存活下来,而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就意味着生存和繁衍的机会。

就在孟翔和严实观察山谷中的情况,推测狼群是不是就在那些岩洞中的时候,最中间也是最大的那个岩洞之中突然有幽暗的绿光一闪,两人立刻警惕了起来,那绿光极有可能是狼的眼睛。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突然感到头顶出现了一股压力,紧接着是一股骚臭的气味冲入了他们鼻子,二人出于本能,向两旁一闪,砰地一声,两只眼中冒着寒光的血鬃狼落到了他们的中间,将他们分了开来。

几乎与此同时,超过五十头健壮的血鬃狼从岩洞之中冲了出来,以极快的速度向他们扑了过来,特别是最前一头除了腹部其他地方全部是是血红一片的大狼,速度更是惊人,化作了一道红色流光向他们射了过来。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情况,孟翔和严实头顶之上还不断有狼向下跳落,对他们进行扑杀,而且身后的通道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被七八都大狼给拦住了,他们陷入了狼群的包围之中。

“哈哈……”孟翔笑了,笑声中略微带了一丝自嘲,“石头,我们还是将这群畜生看低了。”

“这有什么?不就是几只笨狼吗?杀了不就行了。”面对周围逼过来的狼群,严实丝毫不在意,似乎它们不是可怕的狼群,而是一群无害的小兔子。

“石头,说得好。这几头狼就交给你了。我去将里面的给料理了。”说着,孟翔纵身跃起三四丈高,然后脚尖在崖壁上使劲一蹬,震碎了一大片的石头,而他的人则化作了一支利箭向山谷之中射去,一口去飞出了十多丈远,才落到了地面上,不过他人刚一落地,就向过来增援的狼群迎了过去。

很快,孟翔和一头血红色大狼打了照面。大狼发出了一声大喝,簸箕般的巨掌向他的头颅拍了过去,它和孟翔刚到树界杀死的那群血鬃狼不同,它的爪子上红光缭绕,就像着火了一样。

当,孟翔毫不犹疑,直接抽出了长刀斩,向它的前爪狠狠地斩了过去,火花四溅,紧接着一股巨大的力道通过他的胳膊传递到了他的身体,制住了他前冲的石头,而那头大狼也停止了前进,四爪扣地,脊背拱起,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他,伺机发动攻击。

孟翔看了一眼那头大狼被长刀斩中的前爪,完好无损,他立刻就明白了他遇到了一头名副其实的凶兽。

凶兽和一般的野兽的区别在于,凶兽体内具有一种兽气,可以在攻击时将它迫出体外,或是增加防御,或是提高攻击威力,其作用和人类拥有的真气很相像。

刚才他虽然是斩中了它的前爪,真正和他长刀接触的其实是它的兽气,所以它的前爪才可以保持完好。

凶兽的兽气是一种比人的真气更加狂暴的,威力自然也更大,一般不具备真气的人根本无法对它造成大的伤害,这也是他和严实要进山谷时,长寿长福兄弟劝止他们的根本原因,因为他们并不是知道他和严实都具有真气。

在和血红色大狼对峙的过程中,孟翔将目光偏离一些,准备看一些后面赶来增援的狼群的情况,不过就是他微微这一分神,让他的对手抓住了机会,四条健壮的腿在在地上剜出四个小盆口大的坑,向他激射而至。

血红大狼的攻击方式很特别,它并没有纵身跃到空中,而是贴着地面前进,在距离孟翔还有大约五六迟远的时候,两只泛着红光的前爪一起弹出,锋利的尖爪就像一柄柄的匕首,直插孟翔的双腿。如果真让被兽气包裹着的利爪击中了,孟翔就是炼体大成了,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伤害。

孟翔眼中寒光一闪,手中的长刀尖端冒出一截大约二寸长的|乳白色光芒,就在大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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