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欲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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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欲逍遥- 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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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他前世养成的谨小慎微、瞻前顾后的个性还在影响着他,很多事情明明可以用更为明快更爽利的方式处理的,却偏偏因为种种顾忌而畏手畏脚,拖泥带水。

显然这种心态不是一个强者,或者不是一个未来强者所应该具有的,它只会成为阻挡他前进的障碍。谨慎是应该的,它不应该带有畏惧。

一段时间的修炼之后,孟翔终于发现自己为什么无法发挥出长刀斩应有的威力了。按理说,他现在的实力也算不错了,长刀斩也应该发挥出相应的威力,它却没有。

前世,他为了给雪竹报仇,以燃烧灵魂的代价和仇人同归于尽。那时的他很弱小,连炼体都还没有完成,就更不说是拥有真气了,所以他即便燃烧了灵魂,能够发挥出的威力也是有限的,长刀斩却发挥出了惊人的威力,不但帮他斩破了仙家法宝的防护,还将仇人的身体彻底摧毁,就差一点点就可以让敌人形神俱灭,永世不得超生了。

而现在呢,他拥有了真气,而且还相当的雄厚,按理说也不比他前世燃烧灵魂时发挥出的实力小多少了,长刀斩发挥出的威力却有天壤之别。

原本他很疑惑,也想过种种原因,不过直到现在他才真正明白,他还没有真正理解那个“斩”字传递给他的意念,而“斩”所包换的意念也就是长刀斩的意念,而他之前性格并不能够与它的意念相契合,自然他也就发挥不出它的威力了。

转眼之间,时间到了第二年的春暖花开的季节,不过孟翔并没有结束《大无相魔功》的修炼,他沉浸在了心灵的蜕变之中。其实心灵的蜕变很多时候就是修炼一些高级功法的第一步。

在某种意义上说,一个人修炼一种功法后,他也就成为了功法的载体,而一种高级功法,它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强健、塑造性强的肉体,而且还需要一个完整而强大的心,也就是灵魂。

三年的时间一晃而过,孟翔终于走出了房间,这时他和之前截然不同了,既像一柄宝剑,经过千锤百炼之后,终于露出了锋芒,又像一颗蒙尘的珍珠终于被拂去了尘埃,放射出了璀璨的光华。

严实和孟翔朝夕相处,没有发现他的异常,毕竟他的变化是一点一点地进行的,天长日久,自然不觉有异。而枫树镇的居民不同,他们见到的是经过完全蜕变的他,所以他们看见他都露出了惊讶的神情,甚至不敢和他对视。

此时的孟翔和严实都是接近二十岁的成年人了。和孟翔修长挺拔的身材不同,严实显得胸宽背厚,虎背熊腰,是一个标准的魁梧大汉。

这倒不是孟翔就很瘦弱,恰恰相反,这只不过是他在严实的映衬之下给人的一种错觉而已。其实他本人极为的健壮,全身都是鱼鳞块的肌肉群,光从纯粹的**淬炼上讲,他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了。

看见枫树镇居民看他的反应,孟翔打消了立刻离开枫树镇去铁木城的打算,将启程的时间从百花盛开的春天推迟到了黄叶飘落的金秋。那时他成功地将身上的锋芒收敛了。

看见严实不时回头看向枫树镇,孟翔露出了温和笑容:“怎么了,石头?舍不得?”

严实点了点头,没有否认。孟翔笑了:“一个地方呆久了,自然而然就产生感情,这并不奇怪。不过我们要去的地方更精彩,时间一长你就会忘了它的。”

孟翔不知道他说错了。尽管在枫树镇三年多的生活显得很平静,波澜不惊,甚至还有些单调乏味,远远无法和他之后波澜起伏、精彩纷呈的经历相比。一旦他空闲了下来,他还是会回想起那段平静的生活,而枫树镇在他的脑海中也从来没有褪色。

春天和秋天在树界都是出行的好日子,既不像夏天是雨季,经常大雨滂沱,而且还有可怕的飓风和龙卷风,也不像冬天大雪纷飞,还有可能遇到可怕的寒潮。

一路上还算顺利,从枫树镇到铁木城虽然有两千里之遥,除了遇到好几波凶兽的袭击之外,他们只遇到了一伙强盗,这让孟翔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在前世,他是跟着一个很大的商队到铁木城的。一路上可谓九死一生,整个商队一路上前后遇到了不下十伙强盗,在丢失了差不多五分之一的财物,损失了三成的人手才勉强到了铁木城。就是如此,商队的领队还说情况不坏。

大概想了一下,孟翔也就明白了,问题完全出在了他左手腕子上那条大约三指宽的黑铁护腕上了。它表面看起来是一条做工有些粗糙的护腕,其实它的真实身份是一个储物手镯,是他杀死穆晨风后的战利品,虽然空间不算大,只有大约两间房子的大小,放下他们携带的值钱东西绰绰有余了。

在铁木城西门的门前,孟翔站住了,严实以为他是被铁木城高达二十丈的城墙和城中间直直插入了云端的巨树震住了。

其实严实猜错了,他是在激动,因为他将见到他人生中对他最重要的两个人之中的另一个。一个是老头子,他从滔滔的怒龙江中将他救起,等于给他了第二次生命,而铁木城中的那一个则曾经让他甘愿用生命去守护。

前世,他失败了,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失败。孟翔眼中露出了坚定的光芒,迈开大步向高达十丈的城门快步走去。

第六十八章 蓄意挑衅

“站住!什么人?”一个耷拉着两条细长泛黄眉毛的守城军官拦住了孟翔和严实的去路,用挑剔而不屑的目光看着他们。

孟翔看着黄眉军官,眼底闪过了一丝刀锋般的寒光,向前迈了一步,拉近了他和黄眉军官的距离,一边将手探入怀中,一边做出要说话的架势。

几乎与此同时,黄眉军官听见了一个充满讥诮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什么人?你爷爷!快叫一声爷爷来听一听,说不定我一高兴就会赏你两个大钱耍一耍。”

“混账东西!找死!”黄眉军官专横跋扈惯了,哪里能够受此侮辱,几乎下意识地举起了手掌,就向孟翔的脸颊狠狠地抽了过去。

孟翔眼底掠过了一丝得色,手猛地探出,一把抓住了黄眉军官的手腕,轻轻一捏,嘎巴一声脆响,他的手腕在瞬间碎成了细碎的粉末。

一股真气从指尖猛地吐出,顺着黄眉军官的经络涌入了他的身体,瞬间就到了他的哑|穴位置,轻轻地一刺,让他的惨叫憋在喉咙中发不出来,然后一抖手将他直接扔了出去。

嘭地一声,黄眉军官飞出去两三丈远,重重地砸在了结实的城墙上,身体内发出了清脆的骨头断裂声,最后以一个扭曲的姿势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死活。

其他守城门的士兵看见自己的长官被打了,先是了愣一下,接着呼啦一下就涌了上来,将孟翔和严实团团围住了,手中明晃晃的长枪直指他们的要害。如果他们有任何异动的话,他们就会立刻毫不留情地出手。

孟翔丝毫不紧张,微微挑了一下眉梢,淡淡地说道:“诸位兵大哥,你们这是要干什么啊?”

“干什么?小子,你犯下大罪了。识相的就束手就缚,否则,格杀勿论!”一个略着两撇小胡子的中年人瞪着眼睛喝道。从他的衣着上,孟翔看出了他的身份,他应该是黄眉军官的副手。

“格杀勿论?阁下好大的口气啊。”孟翔的脸一下子就冷下来,“我原本听说铁木城戚城主为人公正无私,我等兄弟才慕名来投,即便不能够进入他老人家的法眼,也打算留在铁木城谋取生活。岂料闻名不如见面,见面更胜闻名!我刚刚准备进城,就无端遭到小人侮辱,我不得已,才被迫还手自卫,而你们却不问青红皂白,要将我等兄弟就地格杀?”

说到这里,孟翔陡然发出了大笑,笑声中充满了讥讽:“哈哈……原来这就是铁木城的风范!原来是就是号称公正无私的戚大城主手下的兵!见识了,见识了!我呸!”说罢,他向地上狠狠地吐了一口吐沫。

“混账小子,你居然敢侮辱戚城主?找死!”那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中年人听了孟翔的话,勃然大怒,狠狠地一挥手。

随着小胡子高举的右手向下一挥,那十几个围住孟翔和严实的士兵一起向前踏出了一步,同时将手中端着的长枪狠狠地刺出。

铁木城的士兵都是经过实战训练的,而且经常参与逮捕在城中进行械斗的帮派人员,基本上都见过血,所以他们全力刺出的长枪颇有一些气势。而且他们之中有些人都快完成炼体了,一个个惊人,一般人被他们手中的长枪刺中非死即伤。

“哼!”孟翔冷笑了一声,手臂伸出,向前一圈一搂,也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居然一下子将所有的长枪聚拢到了他的双手之间,牢牢扣住,一动不动。

那些士兵不信邪,大喝一声,齐齐发力,鸭蛋粗的枪杆都弯成了一张张弓了,而孟翔依然稳如磐石,一动不动,甚至一点吃力的样子也没有。

那些士兵终究是见过一些世面的,知道遇到了棘手人物,立刻要先将长枪抽,再结阵对付孟翔。可惜他们的反应太迟。

就在他们准备往回抽取长枪的前一瞬间,孟翔猛地一振腕子,一股强悍无比的力道从他双手间瞬间爆发了出来,再加上枪杆弯曲的巨大弹力,十几个士兵连人带枪都飞了出去,最近的都飞出去了四五丈远,运气好一些的摔在空地上,而运气差的则布了他们上司的后尘,重重地摔在了坚硬的石壁之上。

那个发号施令的小胡子一看情况不好,转身就跑。孟翔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脚下轻轻一踢,一颗鸭蛋大的石子飞射而出,重重地击打在了他的屁股上。

石子虽小却蕴含着巨大的,居然直接将小胡子整个人顶得飞了起来,足足飞出了三四丈远,才重重地摔在地上,来了一个标准的狗吃屎的姿势。

转瞬之间,孟翔就将守城的十几个士兵,从上倒下全部收拾了一个干净,而且每一个人似乎都伤得不轻,只听见他们发出惨叫,却没有看见一个可以站起来的。

看着急速增多的围观者,严实轻轻地拉了一下孟翔的衣袖,轻声说道:“孟哥,你这样做会不会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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