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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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传-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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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当年10月他们在上海举办了婚礼,许君远是证婚人。③

杜冶芬随他去了香港。他在《大公报》《新晚报》时的老同事、上司罗孚记得,他们那时住在摩理臣山道,附近就是杜老志道和杜老志舞厅,所以有人就开玩笑给这位杜姑娘起了个外号,叫她“杜老志”。④

金庸曾以“林欢”的笔名写影评、编剧本,这个笔名的来历,他本人没有作过任何说明,杜冶秋说,“林”是因为他们夫妇两人的姓氏“查”和“杜”中都有一个“木”字,双“木”成“林”,而“欢”是他们当时男欢女爱、生活幸福的写照。杜冶芬在香港的几年,金庸忙于工作,没时间陪她,她一个人在家寂寞无聊,生活过得不愉快。最后她独自回了内地,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①

① 彭华、赵敬立《挥戈鲁阳:金庸传》,49—52页。该书将“杜冶芬”误为“杜治芬”。

② 《大公园地》复刊第19期,1948年5月5日。

③ 许乃玲《父亲许君远二三事》,《许君远文存》,秀威资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版,369页。

④ 罗孚为石贝《我的老板金庸》写的序言附记,11页。

罗孚说杜冶芬在长城电影公司担任过场记,后来不知怎么,两人分了手,她一个人回杭州去了。②金庸在《大公报》的其他同事说:“杜冶芬是杭州人,不懂粤语,在香港感到生活苦闷,加上当时查良镛收入不多,她在吃不了苦的情况下,离开查良镛。”金庸74岁时回忆这段不愉快的婚姻,依然眼含泪光地说:“是她背叛了我。”③有记者问罗孚,金庸在接受采访时说是太太背叛他,是怎么回事?罗孚回答:“他是这样讲,我们当时也不是很清楚。”④

金庸自认是个感情重于理性的人,他对记者说:“年青时,喜欢一个女孩子,明明知道不合适,或者没机会,也照追可也。”“现在不怕讲,我第一任太太betrayed(背叛)了我。”他还说:“我是离过婚。第一次结婚的时候,她很爱我,我很爱她。但事后离了婚,你问我后悔不后悔,我说不后悔。因为在当时条件下,大家好真心真意的,事后变故,大家没办法知道。”⑤

他们没有子女。杜冶秋回忆:“有些报纸说查、杜分离是因为查欲求职‘外交官’遭妻子反对,迫不得已才分手的,实际上是无稽之谈。”杜冶秋认为,“后来离婚的主要原因,恐怕还是‘爱尚且存在不足’”⑥

二、朱玫

金庸的第二任妻子叫朱玫(又名璐茜),新闻记者出身,美丽能干,懂英语,比他年轻十一岁。两人相恋时,金庸还在《大公报》。当时的同事高学逵的小孩子高洁还是个小学生,一次报馆同人郊游沙田“丽园”,目睹这位“查叔叔”带了一位文静窈窕的女朋友。“朱漆九曲桥畔,相依相偎。我们还是头一次见识什么叫热恋呢。”①

① 彭华、赵敬立《挥戈鲁阳:金庸传》,54、56、57页。

② 罗孚为石贝《我的老板金庸》写的序言附记,11页。

③ 张圭阳《金庸与报业》,28页。

④ 陈朝华主编《最后的文化贵族——文化大家访谈录(第一辑)》,266页。

⑤ 杨莉歌《金庸传说》,190—191页。

⑥ 《上海文化报》1997年9月26日,转引自严晓星《指谬》,《人物》1999年第1期,144页。

1956年5月1日,他们在香港美丽华酒店举行婚礼。当时金庸还在《大公报》工作,并以“林欢”等笔名写影评、电影剧本。很多新闻界、电影界的人到场祝贺,包括《大公报》社长费彝民,电影演员陈思思、张铮、乔庄等。《长城画报》刊登了他们的结婚消息。②他们在半山缆车径(现在的坚尼道)2号租房居住,房东就是后来在《明报》写专栏的简而清。

他们的大儿子查传侠出生之后,金庸创办《明报》,筚路蓝缕,备尝艰辛,朱玫与他患难与共,成为最早也是唯一的女记者,夜半渡口留下了他们夫妻的身影,还有一杯咖啡两个人分享等故事。那确实是一段令人难忘的相濡以沫的历史。《明报月刊》初创时期,金庸全力以赴,日夜忙个不停,那时他们已有二男二女,朱玫除了照顾孩子,每天还要给他送饭。

1968年的《明报》编辑会议记录表明,朱玫常以“查太”身份出席,有时称“查社长夫妇”,有时称“查社长、查太”。③《华人夜报》创刊,朱玫担任社长,之后还是《明报晚报》的采访主任。1969年5月20日,《明报》十周年报庆,在文华酒店举行宴会,她身着玫瑰红的礼服,烫头发,满有精神地与丈夫一起出席,迎接嘉宾。在合影时,他们夫妇和沈宝新夫妇坐在一起,一对小儿女传侠和传诗蹲在他们前面,一个幸福完整的家庭。

1976年1月《明报月刊》十周年,金庸写下《“明月”十年共此时》,回忆“明月”初创,“我妻朱玫每天从九龙家里煮了饭,送到香港来给我吃”,笔下充满温情。此时,《明报》已稳居香港大报地位,明报王国颇具规模,他们的婚姻却出现了裂痕,最终走向离婚。朱玫很能干,对工作很认真,甚至有点固执,两人时常因为工作大吵,或许伤了查的自尊心,于是出现了婚外情。①“十元小费”结束了一段曾同患难的婚姻,缔结了另一段共富贵的姻缘。

① 《我与大公报》,179页。

② 张圭阳《金庸与报业》,28页。

③ 张圭阳《金庸与报业》,288—289页。

当时《明报》的社址,是设在北角英皇道。

金庸在报馆做得累了,就最常去附近的一间餐厅饮杯咖啡,提一提神,松弛一下筋骨。这间餐厅就在北角“丽池”附近,金庸每日都会“到此一游”,是餐厅的熟客兼老主顾。

一日,金庸又如常去这间餐厅喝咖啡,突然有位年轻貌美的女侍应趋前,问他是不是金庸,他说是,大家就闲聊了数句。

结账时,金庸额外给这位女侍应十元小费。这位女侍应当然受宠若惊,因为当时物价,十元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女侍应立即截住金庸,要将十元还给他。

女侍应说,金庸是文人,靠写稿维生,赚钱是相当辛苦的,所以那十元小费,她一定不会要。金庸听罢,满心欢喜,因为想不到这位女侍应年纪轻轻,却说出这番话来。之后他们就交了朋友。

想不到这十元小费,影响力这么惊人,不但缔造了金庸另一段情缘、另一段婚姻,亦改变了金庸与妻子朱玫的一段夫妻情。

据闻,金庸与这位女侍应感情发展一日千里,其后更在跑马地共筑“爱巢”。

朱玫最初还蒙在鼓里,后来却从一些蛛丝马迹中,发现丈夫有外遇。金庸习惯每晚返《明报》写社评,但有段时间却甚少出现在报馆,只是叫一位后生将他写好的稿送去《明报》编辑部。

朱玫发现此事,就追问这位后生去哪里取稿。后生见无法隐瞒,便和盘托出,表示金庸叫他去跑马地取稿。于是朱玫叫这名后生带她去跑马地,终于发现了这个“秘密”。

当然,这段婚姻亦出现了危机,挽救不了,离婚似乎是最后要走的路。

有传说指是金庸主动提出离婚,但朱玫也提出两大离婚条件,才肯答应跟金庸离婚:一是金庸付一笔钱作为补偿;二是该女侍应要去扎输卵管,才可与金庸结婚。

① 石贝《我的老板金庸》,113页。

《明报》创刊十周年时,金庸与朱玫等合影

朱玫要这位女侍应扎输卵管,是为她的孩子着想。因为朱玫跟金庸已生了数名子女,若女侍应又有孩子,她的子女一定会被忽视,所以金庸与女侍应一定不能有孩子。

据说金庸答应了这两个条件,之后便与朱玫正式离婚。①

这些传说或许无法得到确证,离婚的原因也很复杂,离婚则是事实。罗孚说:“朱玫协助他创业,尽了很大的力。她人很能干,帮他做了很多事情。跟他到底怎么回事,我们就不是很清楚。”②“他与朱玫离婚,得不到好朋友们的谅解。”林燕妮说朱玫“也属性刚之人”,《明报周刊》总编辑雷伟坡结婚,在郊外举行婚礼,她也到场祝贺。金庸问:“要不要我送你回家?”朱玫只回以淡淡一句:“不用了。”③

朱玫在孤独和凄凉中度过后半生,有时会到英国去住,据说那里有她的亲戚。1995年前后有人看见她在港岛铜锣湾的街边卖手袋。有人告诉金庸,他表示不至于。④他说:“我一直想接近她,想帮助她,她拒绝,她不愿意见我,我通过叫儿子去照顾她,她也不愿意见到,她情愿独立。”⑤

1998年11月8日,朱玫因肺痨菌扩散病故于香港湾仔律敦治医院,享年63岁,身后还有相当多的财产留给了三个子女。而替她拿死亡证的,既不是她的前夫,也不是她的儿女,而是医院的员工,晚境之凄凉令人唏嘘,与金庸晚年的风光更是构成了巨大的反差。

多年后,金庸说,如果可以补救的话,他希望可以对亲人好一些,对朋友好一些。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脸带愧色地说:“我对不起朱玫……”他对央视主持人白岩松说过:“我作为丈夫并不很成功,因为我离过婚,跟我离婚的太太有一位,我心里感觉对不起她,她现在过世了,我很难过。”

① 杨莉歌《金庸传说》,189—190页。

② 陈朝华主编《最后的文化贵族——文化大家访谈录(第一辑)》,266页。

③ 林燕妮《偶像画廊》,7页。

④ 石贝《我的老板金庸》,114页。

⑤ 《杨澜访谈录》2007Ⅱ,参见刘国重新浪博客《金庸的德行?》。

⑥ 张圭阳《金庸与报业》,29页。

三、阿May

能与亿万富豪金庸白头偕老的女子叫林乐怡(洋名叫阿May),即金庸的第三任也是现任妻子。她认识金庸时才十六岁,比金庸小二十多岁。他们俩是在扎角丽池一间酒店里擦出爱的火花的。林姑娘那时是那家酒店的侍应。那天,金庸刚与第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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