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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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传-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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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支付查先生的所有律师费。(他请了最昂贵的律师)

没想到在英国国家档案馆研究过几年机密外交文件的黄康显不买账,先回复律师信一封,表示已收到他的律师函,限期到了请另外一律师再复一信,称其指控不能成立。同时继续在报纸上批查,说1988年3月香港《文汇报》就有罗孚的文章说他在得到博士学位前送给港大100万,支票由他亲自交给港大校长黄丽松,黄校长请他加一个“0”而成为1000万,责问他为什么不告《文汇报》和罗孚。

从2月初起,金庸就沉默了。如果要打官司,港大校长黄丽松、校务委员会主席杨铁梁等都得出庭作证,而对方声称有足够证据证明他先捐钱、后得博士学位。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黄康显是《明报》的长期读者,认为金庸的社评文字好,但政治功力不深,武侠小说好,但不是纯文学,消费文化而已。①

黄所说罗孚的文章是1987年12月写的,曾以《金色的金庸》为题发表在《读书》1988年第2期:

前两年,他是得到了一个博士头衔的。送这个名誉学位给他的是香港大学。有这么一个传说,在得到这个学位前,他送给港大一百万元,支票由他亲自送给当时的港大校长黄丽松,黄丽松一边收下,一边笑着说,你写漏了一个“0”了。一个“0”似乎无足轻重,但这一个“0”不是一钱不值的符号,而是九百万!他后来又补送了这九百万。这传说真实程度如何,不敢说。无论如何,以查的才识,即使是仅仅写武侠小说的才识,得个博士也不为过。②

① 赵氏《查良镛和黄康显的一场暗斗》,《解放月报》1989年第4期,11页。

② 《读书》1988年2月,140页。

金庸否认了这个传说。1993年罗孚将此文收入文集《南斗文星高》时,加了一句话:

查良镛后来函告作者,他向黄丽松的继任人王赓武校长捐过港币八百万元是获得博士学位以后的事。①

二、退隐梦

在古人中,金庸最仰慕的是范蠡、张良,他们都是在轰轰烈烈之后飘然而去,金庸心中也一直有这样一个“退隐梦”。早在1960年10月5日,他就在《明报》说:“张良的结局怎样?范蠡的结局怎样?因为大家不知道,就容易引起各种有趣的想象。”

80年代后期香港未来政制方案引起的风波,让金庸心力交瘁。“九七”之后的不确定因素,他也不会完全无动于衷。1989年初,他对记者说:“希望能把大部分报社工作托出去,让自己进入半退休状态,过些自己喜欢的生活,比如:弈棋、读书、旅行,或者再写点小说。……如果要写,就写哲理性小说,以哲学为内容,希望新的东西能有新突破。”

这年5月20日,正逢《明报》创刊三十周年,因台风袭港,狂风暴雨,交通停顿,筹备了好几个月的庆祝酒会只好取消,当天刊出随报附送的三十多版报庆特刊,香港总督卫奕信和很多文化名流有贺词,《明报》的编辑、记者、作者、读者都有回忆文章,他在《感恩与报答》中提到了汤因比的话,“一种文明的生存,在于能成功地应付挑战”。原本打算在5月30日举行的宴会也因国事剧变而停办,31日,报社员工在八楼以茶会形式聚会,他在会上颁赠长期服务奖状及金牌,感谢三十年来员工的辛勤服务和卓越贡献。他宣布,自6月1日起,不再担任社长之职,只担任明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另组行政委员会,由《明报周刊》督印人兼总编辑雷伟坡、《明报》总编辑董桥、《明报》督印人吴霭仪、明报集团副总经理许孝栋四人组成,雷任主席。6月1日,《明报》刊出“本报专讯”《查良镛今日卸社长职,续任明报集团董事长》,公开了他的决定。他表示,“年事已高,不胜剧繁,退休之念存之已久,希望逐步提升本公司年轻一辈接班,从家长式的管理改为制度化的管理”。

① 罗孚《南斗文星高》,142页。

1989年金庸在明报大厦办公室

1989年金庸、沈宝新在《明报》三十周年报庆时

自这年4月中旬以来,《明报》社评的标题常常“宋体加黑”——这代表该篇是金庸亲自执笔的,有时几乎天天都是,6月11日的那篇还署了名。他说,“中立与客观”向来是《明报》的立场和方针,他不断提醒年轻的工作人员:“无论如何要冷静理智,要分辨谣言和事实,要记得自己对国家、社会和广大读者负有责任。那一段时期中,不但每天说,在紧急的时刻更加一天中说上数次。但是每个人都是血肉之躯,都有热血和热情,人不是机器,怎么能在这重大的关头保持绝对的冷静与客观呢?”

几乎每一分钟,都有电话打进报馆来,或提供最新消息,或表示强烈的意见,在这样的气氛下,要保持理智客观真是难得很了。但报纸在任何情况之下都必须保持理智客观,应当像一面明亮的镜子,将事实真相不加任何歪曲地反映出来。“由于当时局势的混乱,真实消息的来源困难,采访工作受到当局的严重限制,也由于工作人员个人的热情和冲动,在新闻的发布和处理上,我们不能理智冷静,也曾有不少错误。……我们的方针永远是:尊重事实的神圣,那是不可歪曲的;保持意见的自由,那是应当独立的。”①

不仅一般记者,就是《明报》高层的董桥、吴霭仪、张健波等人也都热血澎湃。五年后,回顾那些日日夜夜,董桥说:“《明报》上下不眠不休的情景恍如昨日。我当时常常想:我们到底不是卖成衣的,也不是卖糕点的!”②

6月份《明报》的日发行量意外地超过20万份,达到《明报》史上的最高峰。《明报周刊》的发行量一度高达30万份,稳居香港娱乐周刊的榜首。《明报月刊》6月号第一版印出,顷刻卖光,改版加印,又卖光。一连印了四次,供不应求,而后面印的内容与前面有很大变化。刚刚接任总编辑不久的古德明说,虽然这是创刊三十三年来销量最高的一期,编辑部里却没有一张笑脸。

当年7月16日,《百姓》半月刊报道,根据可靠消息,金庸已委托律师行安排申请移民外国之手续,目的地为加拿大。报道提到他原有退休后到西湖附近买屋之意,加拿大虽有枫红美景,又如何能跟秀丽江南相比?并感叹他如果真的移居异邦,《明报》是否还继续经营?①

① 《事实神圣,意见自由》,《明报》1989年5月20日。

② 《明报》1994年5月20日。

移民的事此后再无下文,金庸倒是向外界透露了出售《明报》股份的消息。三十年来,《明报》一直只有两个股东,他占八成股份,沈宝新占两成股份。消息一传出,不少财团主动表示,希望能收购《明报》,包括国际传媒大王默多克的《南华早报》、英国报业大亨麦士维的镜报集团、新加坡联合早报集团、日本德间书店集团等。香港百富勤证券公司的梁伯韬与创办《资本》《资本家》杂志的出版商郑经翰联手和他有过多次接触、协商,价钱差不多已谈好,梁、郑连一张10亿元的支票都准备好了,但最终没有达成协议,因为金庸觉得他们收购《明报》只是商业行为,无法体会《明报》包含的文化意义。他决定暂时搁置出售《明报》的计划,先将《明报》上市,发行股票。

1990年,明报集团年赢利达到7000万港币,1991年冲破1亿。金庸的个人资产估计超过了6亿。1991年,《资本》杂志的“90年代香港华人亿万富豪榜”上,金庸名列第64位,沈宝新名列第112位。金庸创造了商业社会“文人办报”成功的一个神话。倪匡曾跟黄霜讨论过,“中国几千年历史中,文人不做官而能致富者,怕只有金庸一个人,举不出第二个例子来了”。②

1991年3月22日上午,明报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正式上市,包括《明报》、《明报月刊》、《明报周刊》、明报出版社及翠明假期旅行社等,合并估价5。8亿元,共发售了7500万股新股,每股认购价2。9元,吸纳了2。175亿元,净得资金近2亿元。金庸表示,至少为《明报》再服务三年。

“《明报》的成功,可归功于查良镛个人的远见。由早期以武侠小说的金庸作号召,迈向60年代以政论闻名的查良镛年代,以至目前上市以企业手法经营《明报》,查良镛成功地将《明报》塑造成了一份备受知识分子尊敬的报纸,可见他的高瞻远瞩。”此时,王世瑜还没意识到,金庸已在着手卖掉《明报》。

① 沈慎《查良镛移民加拿大》,《百姓》半月刊1989年7月16日,51页。

② 翁灵文等《诸子百家看金庸》三,105页。

早在1986年,金庸就在报社内部多次说过:“我希望报馆现代化,我们长期家庭式经营,今后要制度化。”他曾说:“我想报馆由一个人控制,一个人死了,报纸就不能生存。要是制度化了,即使个人被暗杀,报纸还是可以营运下去,所以我提出要制度化。”①其实他也是为“九七”作准备。

1989年,他为吴霭仪《金庸小说的男子》写序说:

我在三十岁稍过后开始写武侠小说,所描写的男主角为数众多,个性和遭遇颇为繁复。但写到最后,男主角的结局通常不出于两途: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或飘然而去,遁世隐居。大概由于我从小就对范蠡、张良一类高人十分钦仰,而少年时代的颠沛流离使我一直渴望恬淡安泰的生活,所以不知不觉之间,我笔下郭靖、乔峰、康熙一类的人物写得较少,多数以另一类的归宿为结局。

连韦小宝最后都坐拥七美,隐居大理去了。但对金庸来说,所谓“退隐”只不过是卖掉《明报》而已。将《明报》上市是他退休计划的重要一步,他并不想通过上市赚大钱,而是想减少对《明报》的控制和参与,最终完全退出。《明报》上市,他的持股量从八成减到了六成。

三、于品海其人

辞去《明报》社长之后,金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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