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青少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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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正面与侧面(青少年版)-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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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词气抗厉”,“四坐为之悚动”,刑部尚书恒春不得不取消了这个动议。慑于曾国藩的刚直,咸丰二年四月,琦善被革职,发往吉林效力赎罪。

另一个“大名大位”者是赛尚阿。咸丰二年初,赛尚阿等因为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军过程中调度不力,日久无功而“交部议处”。朝中众人多力图为之宽减,只有曾国藩“以军务关系重大,议处罪名宜从重者,不当比照成例”。

但会议还是决定从宽处罚。曾国藩不服,“会议罢后,公专折奏请从严议处”。赛尚阿因此终被革职。

本来,曾国藩在京官中人缘颇好。然而,这两次挑战“大名大位”者,却令他人际关系网出现巨大破洞。因为琦善门生故旧遍天下,与穆彰阿关系也颇深。曾国藩打破了“官官相护”的潜规则,成为官场上的异类。案子审完之后,许多人与曾国藩拉开距离,甚至不再往来。他在官场上的处境日益孤立。“诸公贵人见之或引避,至不与同席。”在背后当然更是遭到无数诋毁之词。弹劾赛尚阿又得罪了一大批人。因此曾国藩在咸丰二年几乎成了京师人人唾骂的人物。

在北京的最后一段日子,曾国藩动辄得咎,精神十分痛苦,愈来愈想念家乡了。国事颓唐,他百计奋斗,却丝毫无补,不免又一次萌生了退志:

粤西事用银已及千万两而无确耗,户部日见支绌,内库亦仅余六百万。时事多艰,无策以补救万一,实可惭愧!明年拟告归,以避尸位素餐之咎。

在给罗泽南的信中亦云:

计稍迟岁时,即当解组归养,从吾子与孟容(罗泽南与刘蓉)于万山恬寂中耳。

咸丰二年六月,曾国藩终于得到了江西乡试正考官的外差,他兴冲冲逃离这个让他失望而厌恶的京城,准备从此引退归山。不料刚走到安徽太和县,接到了母亲去世的讣闻,当即换装回乡奔丧,至此正式结束了他十四年的京宦生涯。

第四节 在长沙“打脱牙和血吞”

一

曾国藩说:“余生平吃数大堑,而癸丑六月(咸丰三年六月)不与焉。”似乎长沙之辱在他记忆中无足轻重。事实远非如此:正是这次强烈刺激,推动他克服了那些本不可能克服的困难,练成了湘军。

事情起因于咸丰二年腊月曾国藩入省承担公事。

咸丰二年底,咸丰皇帝的一道紧急命令传到了荷叶。原来不久前太平军挥师北上,湖南各地,纷纷糜烂。咸丰皇帝情急之下,诏命在乡下老家为母亲守孝的曾国藩帮助地方官员兴办“团练”,也就是“民兵”,以保卫乡里。

曾国藩一到长沙,就展现出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

皇帝的谕旨传到湖南时,太平军已经挥师湖北。湖南虽暂获喘息,形势却依然危急。太平军走后,各县的会党、土匪势力不断发难,也试图步太平军后尘以求一逞,湖南境内风声鹤唳,人心惶惶。因此稳定社会治安成了当务之急。

曾国藩在自己的公馆里开设了一个“审案局”,专门审理社会治安案件。曾国藩命令,凡有地方土匪、流氓、抢劫犯被抓获,不必经过州县,直接送到这里。只要捆送来者,一不需要参照法律,二不需要任何实际证据,只以举报者口辞为信,稍加讯问,立即结案。处理方法只有三种:一是立刻砍头,二是活活打死在棍下,三是施以残酷的鞭刑。用曾国藩自己的话说就是:“匪类解到,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敝处所为止此三科。”四个月内,审案局“计斩决之犯一百零四名,立毙杖下者二名,监毙狱中者三十一名”。曾国藩因此获得了“曾剃头”的著名外号。

恐怖政策确实收到了一时之效,各地土匪不再敢轻举妄动,社会秩序迅速安定下来。奇怪的是,曾国藩勇于任事,没有赢得湖南政界的感激,相反却招致了重重怨怼。出山几个月后,谤名满城,长沙城中“文法吏大哗”,都视他为仇敌。甚至当时的一些老朋友如李瀚章、魁联、朱孙诒、郭嵩焘、欧阳兆熊等都给他写信,表示了对他种种作为的不理解和担心。李瀚章为此专门写信给他,“劝其缓刑”。

二

成为众矢之的的原因,是曾国藩动了别人的奶酪。

权力是清朝官员们的眼珠,是他们的生命,是他们的精神支柱,也是他们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收获他人尊敬、巴结、攀附的唯一资本。他们可以允许自己无所作为,“占着茅坑不拉屎”,却绝不允许别人在这里有所作为。

曾国藩悍然成立了不伦不类的“审案局”,将自布政使到各府州县长官的社会治安权收归自己名下,“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惟吾专之”。他对那些贪鄙畏葸的地方官吏本来就极不信任,所以常常越过他们,直接下达命令。他规定,任何人都可以捆送土匪流氓,不必经过过去那些层层手续,“一切勘转之文、解犯之费都行省去,宽以处分,假以便宜”。他办案总是径自决定,从速处理,以免有人来说情纠缠,“期于立办,无所挂碍牵掣于其间。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

这就惹恼了通省文官。案子就是钱,不是现钱也是天大的人情,你把抓捕、审判、监禁、处决权统统收归自己所有,别人还有什么活路?

曾国藩不尊重行政程序,视湖南通省官员如无物,更是大伤文官们的面子。你要当好官,出成绩,这可以理解,谁不想往上爬?但能不能别把我们踩得这样狠,反衬得这样无能?你半年里办的事,超过了湖南几十年的工作成绩,这样干法,别人的面子往哪里摆?

咸丰皇帝任命的“帮办团练大臣”,并非曾国藩一人。从咸丰二年十一月至三年二月,他一口气任命了十个省共四十三位退休或者丁忧在家的前官员为团练大臣。

绝大多数团练大臣行事都很明智。他们的做法有三类。洁身自好者深知自己不受地方官员欢迎,他们接到命令之后,在省城找间空办公室,挂个牌子敷衍两天,最后像大多数绅士那样,给团练捐些钱了事。

精于打小算盘者则视皇帝的圣旨为以公济私的好机会。他们在地方上果真办起一支小小的民兵,不过主要目的却是保卫自己的庄园不受土匪抢劫。一旦太平军大股部队到来,则立刻“逃遁”或“托病藏匿”了。

胃口更大者则把这个差事当成中饱私囊的绝佳机会。他们扯着皇帝的幌子,以筹款练兵为借口,大肆敲诈地方富户。“假公济私,百端纷扰,或逼勒州县供应,或苛派民间银钱,或于官设捐局之外,团练再设捐局,或于官抽厘金之外,团练再抽厘金”。

只有曾国藩一个人,一不要钱,二不要利,只想真正为国家分忧。这就触犯了官场潜规则。

曾国藩混迹官场多年,当然不是不通世故之辈。他自己说:“今岁以来,所办之事,强半皆冒侵官越俎之嫌。”他悍然不顾,一意孤行,自有他的道理:“只以时事孔艰,苟利于国,或益于民,即不惜攘臂为之,冀以补疮痍之万一,而扶正气于将歇。”后来,在给翰林院同事龙启瑞的信中,他又这样进行解释:

二三十年来,士大夫习于优容苟安,榆修袂而养步,倡为一种不黑不白、不痛不痒之风,见有慷慨感激以鸣不平者,则相与议其后,以为是不更事,轻浅而好自见。国藩昔厕六曹,目击此等风味,盖已痛恨刺骨。今年乏承团务,见一二当轴者,自藩弥善,深闭固拒,若恐人之攘臂与其间也者。欲固执谦德,则于事无济,而于心亦多不可耐,于是攘臂越俎,诛斩匪徒,处分重案,不复以相关白。

就是说,二三十年以来,官场形成一种黑白不辨、不痛不痒的含混作风。偶尔有人批评这种作风,则大家相与议论,说他不懂事,好显摆自己。我昔年做六部官员时,对此早已痛恨入骨。如今办理团练,又遇到几个有实权的人,不许我触及他们的势力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再谦逊退让,则一事无成。而且这么多年来,心里也憋着一股火,于是毅然出手,不再管那么多。

他又说,“物穷则变,救浮华者莫如质。积玩之后,振之以猛,意在斯乎?”

在曾国藩看来,官场风气败坏已极,随波逐流,断难成功。要想挽救天下,首先就要改变官场风气,“痛惩而廓清之”。他希望以自己至刚至猛的办事风格,给浑浑噩噩的湖南官场一个震动,打破这个死气沉沉的铁屋。他哪里知道,这些地方官员,虽然办起正事昏聩糊涂,但是坏起事来,个个都是行家里手。一场大风波不久就到来了。

三

风波的触发点是练兵。

曾国藩不是军人,也从来没有摸过武器。但是他毕竟从道光二十九年起,兼任过数年的“兵部左侍郎”(约等于今天的国防部副部长),加之他以经世致用为志,对大清国家武装情况有较一般人远为深入而全面的了解。

他深知,依靠目前这支大清军队,打败太平军是不可能的。因为晚清国家军队是一支没有灵魂、没有“天良”、没有精神力量的军队。曾国藩说过:“国藩历年来痛恨军营习气,武弁自守备以上无不丧尽天良!”

要挽救这个国家,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赤地立新”,自己动手,练出一支崭新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所以,在接奉圣旨后的第十天,曾国藩就复奏,要在长沙创建一支新的军队。

曾国藩练兵,首重给军队注入“良心”和“灵魂”。他在中国军事史上首先发明了“政治教育”。创立湘军之后,每逢三日、八日,他要把军队召集到操场上,进行政治动员。他亲自训话,用“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孔孟之道和“不要钱,不怕死”的岳飞精神激励将士,教育他们忠君爱国,不得扰民。

这当然是好事。但问题是曾国藩又一次把手伸向了自己的权力范围之外。和各地国家军队一样,驻长沙的绿营军,军纪废弛、四处扰民,令全长沙头疼。曾国藩命令驻省的正规军队每三、八两日,与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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