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凶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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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凶猛-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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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在他还陶醉在酒池肉林之中时,有一个人坐不住了,他气得屁股圆圆的,不断地挥舞着拳头,打向前方的空气。

这个人叫司马元显,司马道子的儿子,十七岁,正是不哭的年纪,但未成年(记住这句话,他的一生都可以用这句话来概括)。

和他老子一样,青春期的司马元显一样喜欢美女和美酒,但青年人比中年人多了一样东西,叫理想。他的理想很简单,只想坐到最高的位置,掌握最大的权力。

所以他的眼界更开阔些,知道现在的世界是扁平的,示弱于人,终不是长久之计。

于是他立刻把他的老子从酒壶旁边拉起,告诉他一味迁就反革命分子只会造成革命成果的流失,对于听话的狗,可以给骨头,但对嗜血的狼,只能用菜刀。同时还给可怜的王国宝同志平了反,有了事,就拿自己的同志当替罪羊,以后谁还敢给咱爷俩卖命,同时告诉他老爸一个生存的真理,既想无限风光,又想风平浪静,这是不可能的。想要活得好,只有比别人更残忍。

他老爸虽然俗称酒囊饭袋,但基本的荣辱观还是有的,被自己的儿子教训得满脸通红,极力想维护自己男人的自尊,但偏偏不争气地低下了头。

既然儿子那么有血性和信心,那就干一仗吧。隆安元年(公元397年)四月,也就是王国宝丧命的同月,司马道子任命司马元显为征虏将军,带着政府军,时刻准备着找王恭掐架。

同时为了给王国宝及手下那帮人一点安慰,又任命了王国宝的哥哥王愉为江州刺史,防备王恭的小弟荆州的殷仲堪和桓玄。

这么明显的动作,是人都看得出来要发生什么了,于是王恭又和他的小弟殷仲堪和桓玄一同商议,再一次举兵造反。这时距离司马元显当中央警备司令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

问题是为什么过了整整一年,年轻气盛的司马元显都没有行动,既没有突袭,也没有大军围堵,更没有派刺客暗杀。他手下那帮狗头军师,都在面面相觑,一个想问又不敢问,告急的文书已经雪片般飞来了,叛军已经在磨刀了,荆州水师突至湓口(今九江),官军毫无准备,匆匆逃走。下属走了,但领导没走成,刚上任不久的江州刺史王愉被活捉了。桓玄大破官军,进至横江(在今安徽和县),京都震动。咱们这位青春年少的总司令怎么还跟看别人似的,他究竟想干什么,究竟在等什么。个别头脑灵活的已经开始盘算物色个新的后台了,反正老婆不好找,老板还是好找的。

在通往胜利之门的路上,你会捡到很多钥匙,这些钥匙有的古色古香,有的金光闪闪,但只有一把才能打开那扇门。打开了,你将一步登天,成为很多人膜拜的偶像;打不开,你是不可能全身而退的,相反,整个大门都会坍塌,将你埋葬得万劫不复。

司马元显很幸运,他找到了这把钥匙。他很清楚,自己虽然手握中央军,但不论对阵王恭的北府军还是荆州军都没有必胜的把握,自己更加不是什么正规军事院校出身,带兵打仗更不是王室子弟的拿手好戏。他不想去赌,倒不是他很珍惜手下千万士兵的生命,而是他知道赌输了的后果,下场会比他想的还要惨。

但他比同龄人更成熟的地方就在于他是个敢于追求理想的人,让我们再回顾一下他的理想吧,他的理想很务实,就是成为最有权最有钱的那个人。他深刻地知道在权力和金钱面前,每个人都是有价的。

其实人是一种很容易控制的动物,因为他们会贪婪,会恐惧。司马元显能在造反大军风雨满城的时候,如此淡定,不是因为不害怕,而是因为从来不高估人性。

他就是要等王恭先造反,然后所谓师出有名,在道德上占领制高点,然后利用他和王恭最大的不同,利用到极致就可以不用战争就获得胜利。

他和王恭最大的不同就是,王恭的家里只有书,没有钱,而他的家里,只有钱,没有书。

北府军是一支雇佣军,王恭是老板,但家长却是刘牢之。

刘牢之打仗是把好手,在淝水之战中名扬天下,外号“江北虎”“江东虎”“万人敌”,每次进攻他总是带头向对方发起进攻,从来不是叫着“弟兄们上”的那种人,因此在北府军威信非常高。

不过他却是个粗人,粗人的意思一是热衷于吃喝嫖赌,二是看得不会很细,也不会很远。

客观地说,王恭是个好人,相貌端正,举止得体,知书识礼,生活简朴,没有生活作风问题,还是个帅哥,宋公明没杀阎婆惜之前应该就是这个样子,但问题是,好人未必是个好老板。

他有着文人那种极端欠揍的清高,他曾说过“仕宦不为宰相,才志何足以骋”这样的无知者无畏的诳语,所以打骨子里他看不起手下这个头号猛将。刘牢之是个大老粗,整日只会喊打喊杀,长得又像个杀猪的,而王恭也没有学习过统一战线的理论,不知道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抵御外敌的重要性;刘牢之是从死人堆里摸爬滚打历练出来的,每一个功劳都是用刀用血换回来的,王恭算什么,不过是个皇帝的大舅子,世家子弟,就做了自己上级。因此俩人谁也不服谁。

就像名牌大学生永远都不会看得起战场上负伤的老兵,对他而言,十八岁那年的高考远远重于那些血染的风采。

对于这次反叛,刘牢之是真心反对的,原因很简单,打赢了没有功劳,打输了全是责任,于是便想和稀泥,便劝领导,你是国舅,会稽王(司马道子)是皇叔,都是一家人,基本上属于一个碗里吃饭,筷子和勺子的矛盾,能有多大仇恨,别折腾了。

王恭很轻视地看着他,就像看着空气,只说了一句话:滚。

这个世界就像万圣节的舞会,没有面具的人不能够出场。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刘牢之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这时一个叫高素的人来找刘牢之了,他当年也是北府军,现在的身份是司马元显的说客。台词很老土,先说了天下大义,再说了王恭的不仁不义,又十分动情地表达了对刘牢之同志境遇的同情和关心,最后说出了那句最有杀伤力的话,干掉王恭,他的位置你坐。这是定金,先收下。

刘牢之立刻站起来表示:我爱的是你的钱,但更爱的是你的人,成交!

就在这时,王恭也缓过劲来了,书呆子只是人情世故比别人慢,但并不傻,立刻意识到打仗还得靠刘牢之,便立刻向他道歉,还要和这个他昨天还看不起的庄稼汉结拜。

刘牢之冷冷一笑,你让我滚,我滚了。你让我回来,对不起,滚远了。

刘牢之不愧是名将,打你就打你,还要挑日子吗?于是天下闻名的北府军,阵前倒戈。几天后,司马元显在京城收到了一封快递,里面是王恭的人头。

大哥死了,只剩小弟了。殷仲堪和桓玄用他们的行为充分证明了一条规律:朋友的价值就在于互相利用。那些断头流血的友谊,也许存在过,也许只是我们的幻想。

鉴于中央和地方的势力都十分强大,大家都本着见好就收,杀人用软刀子的原则,暂时搁置一切争议,一场叛乱在砍掉了王恭的头之后平息了。

人太年轻就获得一切是很难冷静下来的,司马元显膨胀了,自己才十七岁,便不用一兵一卒就平定了一场叛乱,而对手的名字家世又是那样显赫,他刚刚执政就到达了顶峰。无数的赞美让他彻底地迷失了自己,于是下了一步臭棋,这步臭棋也验证了一个道理:酒要一口一口地喝,路要一步一步地走——步子迈大了,容易跌得惨!

上帝说,欲让一个人灭亡,先让一个人疯狂。

老实说,司马元显这个小伙子还是不错的,只是年轻,脑子容易发热,禁不起忽悠。就在他紧锣密鼓地布置平叛的时候,他的老子司马道子在喝酒,等平叛结束时,他的老子酒还没醒。他很看不惯老子这种不把工作当事业的态度,你可以玩,但不能耽误事,既然你那么想玩,就别做事了,开开心心玩个够吧。

于是他在身边那群阿猫阿狗的鼓捣下,自己写了个委任状,拿到皇帝那儿盖章,然后就直接对外宣布,老爸退休,他的官职由自己接班。

他老爸酒醒了,发现自己只有王爷待遇,没有领导职务了,很没面子,不过静下心一想,终于可以开开心心喝酒了,儿子这么安排也挺好,也就没说啥。

终于爬到那个最高的位置了,但司马元显并不满足,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不牢固。自己的统治范围只在三吴一带,即太湖和钱塘江流域。大部分地方都在藩镇的统治下,而且在平叛中,北府军和荆州军的强悍战力给他很深的印象,而这些军队并非自己的嫡系,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个十七岁小孩是懂的。

但十七岁就是十七岁,虽然已断奶,毕竟未成年。其实想招募一支军队很简单,只要你能给得起钱,北府军就是一支职业雇佣军,历史无数次证明了,无论你想要什么,只要你肯拿得出对等的东西交换就行。

但司马元显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不仅爱权,还爱钱。他觉得自己已经做到了最高的位置,那么天下的财富理所应当地全是他的,只有别人给他钱,没有自己施舍别人的道理。因此他变成了一只纯种貔貅,无论对谁,只进不出。

但军队还是要招募的,怎么办?好办,让他身后的国家机器运转一下就行了,于是他下达了一项命令,让他灭亡的命令。

隆安三年(公元399年)十月,司马元显下令,将原来是奴户而被赦免成为客户的人,号称为“乐属”,全部迁往建康(今南京),征召为士兵。奴户,是指那些罪犯、俘虏或流民,这些奴户被赦免以后,基本上都成为官员士族手中的劳动力,负责开垦田地,交租过活,成为客户。

应该说这条政策初衷是美好的,执行起来是不行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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