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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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亲记-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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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回房去!”华老爷的怒火完全爆发。“滚——!”

华思染跳下圆凳,头也不回地跑回房去。

“这丫头气死我了……”

爹的声音在她耳边由近及远,渐渐什么也听不到了。

华思染冲进内屋,一头倒在床上,才发现脸早已泪湿了一片。

为什么、为什么爹要这样待她?手紧紧抓着锦被,关节泛白。

难道他眼里只有那个女人?他看不到娘的心碎,她的寂寞吗?

从爹娶妾的那天起,一切都变了。娘一个人把自己关在静园里,整日颂佛念经,三餐都在房里独用,谁都不理。

她多想娘像以前那样抱抱她、亲亲她,和她说说话,就只是来瞧瞧她也好。她偷偷跑去过静园,但娘的诵经声仿佛是一道铜墙铁壁,把她远远得隔在外头,怕得她不敢进门。

她答应过娘不再任性的,她不能去打扰娘,她要听话,虽然她好想躲在娘怀里撒娇,告诉娘爹对自己有多坏,不许她吃饭,还不许她出门。

她长大了,要乖,要听娘的话,不能缠着娘。她的心……好痛。

第12章:第三章 洛阳(2)

一餐饭不吃没有关系,两餐饭不吃或许也没有什么关系,那三餐四餐呢?大人可能会觉着熬一熬就过去了,说不定还能减肥养生。但对于一个七岁的女娃儿来说,哪经得住饿肚的折腾?

恍惚间听到更夫的打更声,华思染幽幽转醒,天已漆黑。什么时辰了?戌时还是亥时?挪了挪身子,发现全身无力,她——好饿……

把身子靠近棉被,搂着棉被,心想:快睡吧,说不定明天爹就会让人给她送吃的了,或者明天一早她可以自己偷偷溜到厨房找东西吃。

睡吧,睡吧,想想桂花糕,想想绿豆酥,明天就能吃着了。口水却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赶忙擦了擦,她暗骂:华思染你真不争气,不就是饿几顿嘛。快睡快睡。

可任她怎样翻来覆去,硬是睡不着呀。她只知道,她……很饿!

叽呀——正在这时,房门被推开。

华思染赶紧闭上眼睛。是爹吗?还是娘?

“妹妹,妹妹?”一个面貌清秀的小男孩,蹑手蹑脚地跨进房门,轻声把门关上,关上门之前还不忘探了探头,看看外面有没有人。

“妹妹,妹妹……”小男孩走到华思染床前,轻轻推了推她。

见不是爹娘,华思染忽地睁开眼。

是他,那个女人带进来的儿子,爹说他是她的亲哥哥,叫华念平。

“妹妹,你醒啦。”十一岁的华念平仍是一脸稚气。“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馒头、三鲜烧卖、桂花糕……”

“你来做什么!”华思染起身,满脸敌意。

华念平楞了一下,“妹妹,你不饿吗?”一般人一天不吃东西都会饿的吧。爹说不准给妹妹送饭,他可是好不容易才从厨房弄来这些东西的呢。

“我不饿,你走开!”华思染推他。

“妹妹,你别这样,饿坏了可不好……”她明明就看上去很饿呀。

“谁说我饿了?!”华思染嘴硬道。“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你待会儿是不是会去爹那里告状说我偷吃东西了?”

“妹妹,你别误会了。我没有。”如果他是黄鼠狼,那妹妹岂不是把自己比成鸡了?

啊,说到鸡,他怀里还有一个鸡腿,娘不知道他本就打算来给妹妹送吃的,还暗地里塞给他让他送来思园。

“你走,你走,我不要看到你。我不饿!”士可杀不可辱!

咕——咕——,可肚子却不明白这番大道理。华思染的脸倏地通红,

咕——,又是一阵,声音在这暗夜里宛如雷鸣,格外清晰,清晰得使人尴尬。

“妹妹,你就吃一点吧。不吃,浪费了,多可惜。”华念平温柔地笑着。“瞧,我这还有鸡腿哦。你闻闻,多香。”他当然不会说,这是娘给他的,否则,妹妹哪会吃?妹妹讨厌娘,他看得出来,却不明白为什么。

她很饿,真的很饿。就连那白馒头,她刚才看到时就很想扑上去一口把它吞了,更别提这香喷喷的鸡腿了。

好吧,好女不吃眼前亏,生气也用不着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

她一把抢过华念平手中地鸡腿,毫不客气地啃了起来,再大大地咬了一口想了很久的桂花糕。

“别急,这些都是你的。”华念平细心地为她倒了一杯水。妹妹真是饿坏了。“妹妹,你明儿一早向爹认个错,爹会原谅你的。”她也不用饿肚子了。

华思染的动作停下来,要她求饶?不,她不要。

华念平摇了摇头,“你慢慢吃,明早我会想法子再拿吃的来。还有,别哭了。把眼睛哭肿,都不漂亮了。”

他揉了揉她的头,说:“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

说完,打开房门,一溜烟地跑了。

嚼着嘴里的鸡肉,华思染忽然觉得眼睛一阵发酸——滚烫的泪珠大颗大颗地落下。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把她给忘了,不是吗?

从童年的记忆中回神,华思染掀起船帘,见大哥立在船头,问:“大哥,快到了么?”

华念平转身,答道:“还有两个时辰,你再休息一会吧。”连日的行船,妹妹的脸色显得虚弱苍白。

“嗯,知道了。”放下帘子,她又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正是这份自孩提就开始的关心和体贴才让她在不肯原谅二娘的同时,却能心甘情愿地叫二娘的儿子一声大哥。

芳华二八,贞静如莲华。是赞她端庄娴静,温顺得体么?但外人又怎会晓得华家大小姐也曾会强着脾气和爹爹对吼,狼吞虎咽地啃着鸡腿还一边用油腻腻的手擦眼泪?人哪,往往总是只看表面的东西,背后的真相又有几人知晓呢?

芳华二八,贞静如莲华。对与她,多讽刺啊。

第13章:第三章 洛阳(3)

洛阳,古称洛邑、豫州,居天下之中,位于洛河之阳,故此得名,素有“九朝古都”之称。其历史之悠久,文化底蕴之深厚绝不亚于长安。

道学始创于此,佛学首传于此,理学发扬于此。《道德经》在此著成,地动仪、浑天仪在此发明,魏晋文学在此兴盛。自古以来,这里文人墨客云集,故有“诗都”之称,牡丹久负盛名,又有“花都”美誉。可谓人杰地灵,灿若繁星。

洛阳交通便捷,有“十省通衢”之称,贯穿南北的大运河,便是以洛阳为中心,南达余杭,北至燕京,沟通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江河。

洛阳素来“槽船往来,千里不绝”。至北宋之初,洛河漕运依旧发达,是京西、陕西、河东向汴京运送物资的交通枢纽。

原打算走运河到洛阳后,转内河直抵风家,可是华家的船一到洛阳便在码头靠了岸——因为大小姐的坚持。

“小姐,为什么?”马车内,挽翠说出了众人的疑问。坐马车,又是多一个时辰的颠簸呀。更何况,天还下着雨,

“我想瞧瞧这洛阳生得是什么摸样。”好不容易来一趟洛阳,怎能不好好看看这九朝古都究竟是何种景致?这样的机会恐怕以后就很难得了吧。

马车外,绵绵细雨仍是不停,大街上人烟稀少,不如天晴时的热闹繁华。洛阳就是洛阳,沿街小店,门面的雕饰大气辉煌。即使是下雨,客人还是络绎不决,小二精神抖擞地招呼着客人,掌柜笑呵呵地拨弄着算盘,想必今天又有不小的进帐。

马车的前帘被掀开,大哥探进头来,“妹妹,快到了。”

“嗯。”总算到了——风府。

下了马车,挽翠为她打上伞。

抬起头,朱漆大门敞开,两边已经站满了人。

三个男人站在人群的最前头,后头跟着十二个整齐划一的魁梧大汉,这应该是传闻中,风家主子不离身的贴身护卫——风家十二骑。

那么,正在和大哥相互寒暄的应该就是风府的当家主子——风御轩了。

他,长得真是——俊,却又英气十足,不似江南男子带着脂粉气的俊俏。难怪,选亲消息传开,天下女子闻风而动,恐怕为的不仅仅是风家的财富吧。

她想他是个有点冷的男人。隔着细雨,瞧见他和大哥寒暄至今,表情客气而清冷,但又不比他身旁黑衣男子的那种冷——那种寒彻骨的冷。他的冷,冷地有些漠然,冷得有些疏离,冷得……睥睨众生。

华思染轻笑着摇头,北方首富风府的当家主子,自是有傲人的资本。

相较之下,在风家主子右侧的男子看上去就温和多了,男子嘴边始终噙着笑,一身白衣使得他在这一片黑压压的人群中显得突出,也更衬托出他的俊朗。

或许是白衣的关系,白衣男子的身子骨看上去没有身着海蓝色衣袍的风御轩来的结实。想必这风家主子的蓝衣下一定有一副肌肉纠结的好身材吧。

想到这里,华思染的双颊不禁染上了一层红晕。哦……天啊,她怎么能大白天的,想象男人家的身子。

此时,白衣男子看向她们这边,灿烂一笑,勾人魂魄。

华思染赶紧低下头,心想:这男人真是轻浮。

“思染。”大哥叫她。

她走近。

“来,见过风府当家,风御轩,风爷。这是舍妹。闺名思染。”华念平引荐。

“华姑娘,幸会。”

他的声音低沉而悦耳,她想。

“奴家,见过风爷。”华思染弯腰行礼。

她抬起头,目光正巧对上他的。

四目交接。

他,高深莫测。

她,笑意盈盈。

第14章:第四章 暗流(1)

芙蓉落尽天涵水,日暮沧波起。

背飞双燕贴云寒,独向小楼东畔倚阑看。

浮生只合尊前老,雪满长安道。

故人早晚上高台,寄我江南春色一枝梅。

——舒亶。《虞美人》

从管家的口中得知,先前跟随风御轩左右的两名男子是风府的两位总管,表情冷如冰的男子叫雷澈,而那位朝她勾魂一笑的叫莫靖。这两位总管平日里一人习惯于一身黑衣,另一人喜白袍,所以风府上下又称俩人为“黑白总管”。他们俩人可以说是风家当家主子的左膀右臂,生意上的得力帮手,风府的半个主子。

风府很大,尽管扬州华府比一般人家的府邸已经大了三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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