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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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娘子-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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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爷顶着酷暑过来,不知所为何事?”

凌云还是有些迟疑,要知道他现在在众人眼里还完全是个局外人,若是突然问出了什么不该问的话,会让韦典起疑不说,还会让苏月担心,所以至于怎么提这件事,还真成了个难题。

“姑爷不是在书院读书么?怎么这个时间下山了?”韦典见他有些犹豫,便加深了笑意问道。

凌云总算急中一个生智,忙拿出那个自己开的药方,递给了韦典,“韦大叔,今日崔山长有些中暑之象,我帮他看过之后,便开了这贴药,不知合不合适,所以想请韦大叔帮忙看看。”

韦典将信将疑的把药方拿过来,扫了一眼,便道:“都是些普通的药材,如果真的因天热而中暑的话,倒也开的合适。姑爷本就对药草熟悉,这种事无须再问过我。”

“……那好,我现在就去抓药!”说着,凌云拿回药方就要站起身。

韦典还是觉得有点奇怪,干脆直接叫住了人问道:“姑爷,怎么是你下山抓起了药?山上的下人呢?”

凌云笑了笑,“书院今日有贵客来访,人人都忙的不可开交,这等小事,我自然是乐意效劳的。毕竟自己开的药方,自己去配,也是理所当然。那些下人万一有个闪失,可就不好了。”

韦典皱了皱眉头,“什么贵客居然这么劳师动众?”

“朝廷来的国子祭酒,陆元思,陆大人。”凌云说的一字一顿,生怕韦典会漏掉了哪怕一个字。

韦典当然不会听漏,原本就皱着的眉头听到这话一下子便皱的更紧了起来,面色也开始有些凝重了。

凌云见状忙追问道:“莫非韦大叔也听说过此人?”

一听他这么问起来,韦典旋即回神,居然冲他淡淡笑了笑:“陆大人是国之大儒,我也是从京城出来的人,怎么会没听说过?这样,姑爷,今日天气炎热,走来走去甚是辛苦,不如我让前面的伙计抓了药给崔山长送去,你先回家歇息去,陪陪小姐。”

凌云心中一沉。看来果真如此,这个陆元思可能真是个不祥之兆,就连韦典也开始让自己避而远之了。只是凌云还是有些想不通。他只是运州梅县的一个普通百姓,就算他是苏月的丈夫,只要没人说,谁又会知道?就算陆元思对苏月可能不利,自己的脑门上可没有刻着自己和苏月的关系,他们这般的刻意的让自己避开这个陆元思,到底是谨慎为之,还是别有深意?

若是不知道这些背后的因由,或许凌云还会有些不解。但现在既然韦典和崔玄礼都认为自己应该避开,那自己也就从善如流的回避为好。

想到此,凌云便又把药方递还给了韦典,笑道:“韦大叔这么一提,我倒真想起来娘子吩咐我今日要早些回去。既然如此,那还是有劳韦大叔了。”

韦典摆摆手,笑,“姑爷太客气了。对了,我这里有些新裁的布料,你帮我带回去给小姐看看。若是她喜欢,我回头便去请裁缝去做。”

苏月爱美,凌云一向知道,只是在吴家村的时候因为不能太过招摇,所以穿戴的都是些普通妇人的衣物。如今到了扬州,特别是如今酷暑,苏月要添置的衣衫还真不少。加上扬州繁华,各色上好衣料应有尽有,韦典置办起来自然也是大方至极,也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往家里带布料给苏月看了。

凌云也没有多说什么,点点头,便抱了布料回去。

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苏月现在乐意打扮自己,多半也是给自己看的,一想到这层意思,他便忍不住心里满是甜丝丝的,暂且把些不解的谜团给压了下去,就连这酷日当头也不觉得那般难以忍受了。

有句话说,冤家路窄。凌云也不知这个时候用上这句话,算不算合适。只是觉得突然被这个他这辈子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在大街上给喊住,实在不是件愉快的事,自然而然的,这句话便冲上了脑门。除了感叹流年不利,他还真想不出别的法子来避开这让人只想遁逃的狭路相逢。

“果然是凌公子呢!这几日也不见公子去看笙儿,难道公子是忘了笙儿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笙儿啊,乃出来干嘛呀。。。。

第三十四章

声音还是那么甜蜜,语气还是那么温柔,只可惜在凌云听来,简直实在有些像是噩梦。他不想接话,也不想回头。他之所以驻足,只不过在听到别人叫住自己的时候下意识的动作而已。

凌云不回头,并不代表对方不会动。脚步声渐近,然后,一个折扇纶巾的翩翩佳公子便已站在了凌云的面前,身后还跟着一个小厮打扮的小少年。

那张美丽的面孔还是那么动人,只是少了几分脂粉的遮掩、换去了妩媚的女装、穿上了利落的男装之后,记忆中那个温柔似水的扬州娇娘刹时化作了玉树临风的公子小哥,虽略显瘦弱,却也姿态俨然。

凌云有些惊讶的打量着她,笙儿则笑得更是落落大方,“怎么,才这么几日,公子就忘了笙儿了?”

凌云不知该怎么回应合适,只好勉强笑了笑,“原来是笙儿姑娘,恕在下眼拙,竟一下没敢认出来。”

“是吃惊我为何穿男装么?”笙儿低头看了一下自己,悠然笑道:“因为穿男装总是比较方便些,我平时出门的时候,还是喜欢自在些好。”

她说的倒也没错。

凌云原本出自梅县,在乡间并没有那么多规矩,姑娘媳妇的,也能和男子般大方自在的在外走动,更有些年轻的姑娘们也会为了生计去上街做些营生,民风淳朴之下,大家也觉得自在。

可到了扬州便不同了。

此地繁华,且大户人家也颇多,自然规矩也就多了起来。平日大街之上,难得见到未出阁的年轻姑娘在街上随性走动。那些未出阁的姑娘小姐们,若非要出门,多半是乘车或乘轿,抑或是戴纱帽外出。平日街面上所见到的年轻姑娘,则十有八/九是来自那些烟花之地的女子,多是打扮的妖娆多姿,没有大户人家的端庄,更无小家碧玉的矜持。说来说去,只是此地看似繁华,实则民风则更显拘谨,教化颇为严格。

眼前这位笙儿姑娘看起来也并无要事,只不过也是闲来无事出来转转而已。只是她好像比常人更特别一些,干脆直接扔掉了一身红妆,女扮男装了。

“对了,这几日也没见凌公子再去过我那里一次,难道是嫌弃笙儿上次服侍不周么?”大大方方的摇着折扇,说出的话却娇滴滴怨嗔嗔,反差之大,令凌云头皮发麻,只想扶额。

别说他和这位姑娘没发生过什么,就算真的发生过什么,要知道青楼女子和恩客之间既然都是露水情缘,又何必记住对方名字?真不知是这笙儿姑娘太闲了,还是她真的有意要记住他的名字。如果是后者,那她记性未免太好,而他,也未免太倒霉了。

“这么大热的天,笙儿姑娘倒是有雅兴出来走走啊。”凌云一向是个守礼的人,对方既然在跟自己说话,他自然是不能不理的,所以也挤出了一丝笑容,并主动避开了她那个话题。

只见笙儿幽幽叹了口气,道:“与其憋在房中烦闷,倒不如出来走走。说来也巧,我刚走到这里,就遇见公子这么个熟人了。如若不嫌弃的话,公子可愿作陪,咱们去那边茶楼坐坐,听听书,吹吹风?”

凌云连忙摆手,“多谢姑娘抬爱,实是在下承受不起。实在是要事缠身,不便耽搁,还望姑娘见谅。”

笙儿轻轻一笑,道:“凌公子别是想歪了,笙儿只是觉得与凌公子有缘,想结交个朋友罢了。我虽沦落风尘,却也洁身自好,卖艺不卖身,公子若因在我房中醉宿一晚便认为我配不上跟公子做个朋友,我自然也无话可说。只是笙儿相信,凌公子既然是薛公子的朋友,必定不是这等俗人,对么?”

凌云被她一番话给说的竟有些愧色了。他的确对她一无所知,又见自己在她房中醒来,便想当然的以为她便是那种烟花女子。如今见她这么直白而坦然的一说,他也不免觉得心里有些抱歉。

“那日我听薛公子说,凌公子自幼不仅博览群书,更精通医术,可谓惊才绝艳,天纵之才,笙儿自那日一别之后便一直神向往之,期盼能与公子有缘再见,多聊几句呢。”

“那是薛公子过奖了。我生性笨拙,与薛公子有云泥之别,姑娘别太高看了在下……”凌云还真是承蒙薛青看得起,居然对自己这么一通猛夸,也不知是何用意。他只好笑了笑,举举手里的布料,又道:“上次姑娘照顾之恩,在下实在是多谢了,他日若是有空,再跟姑娘去茶楼好好坐坐,只是今日却是不行的。娘子还咱家中等着我把这些布料送回去,若是完了,娘子可是要怒的。”

笙儿噗嗤一笑,掩唇道:“凌公子难不成真的是惧内不成?上次公子酒醉之后,便一直拉着我的手,叫着娘子娘子,乃至痛哭流涕。当时薛公子便笑说公子惧内,向来如此。如今看来,果真不假。”

凌云脸色一僵,差点钻进了地缝里去。原来那日酒醉之后,竟还在青楼之内出了这样的大丑,而自己竟浑然不知,实在是有些丢人。

笙儿又笑道:“其实惧内又何妨?家中若有位贤妻,惧内也是一件好事。连前朝贤相房玄龄都会这样的佳话,公子又何必觉得尴尬?这恰恰更让人佩服公子的德才兼备才是。古时只有大圣大贤才不弃糟糠,终生与原配琴瑟合鸣,凌公子若能效贤,自然是值得人钦佩的。”

这话能从一女子口中,特别还是一青楼女子口中不卑不亢的说出来,的确是有些让人刮目相看的。留心再看,见她神色大方,娇儿不媚,加之这眉宇间的清澈,倒让凌云越发觉得这个女子确实有些不俗。上次见她,只因自己惊魂未定,说不出的紧张,连个相貌都没仔细看清楚。这次一番言谈之后,竟发觉她身上居然有些隐隐的清高之气。

“姑娘还真是伶牙俐齿,能言善辩,连在下醉酒后的狂态都能说的这般好听,实在是佩服佩服……”凌云只得僵笑着颇为尴尬的回道。

笙儿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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