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孟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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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孟洛- 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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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哪里来的小姑娘,战场是你来的地方吗?快把刀放下,回去。”孟洛刺中那个蒙古人心脏的时候,有其他蒙古人看到同伴被孟洛所杀,扬着刀朝孟洛冲来,孟洛毕竟还小,虽然从小习武,但她的体力又如何比得上成年的男人,察觉有人要朝她进攻时,抽出刀要转刺,但却听到那个蒙古人一身惨叫,然后倒下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站在那蒙古人的旁边,嘶哑的声音冲着孟洛说,显然刚刚砍杀上蒙古人的是他。

看到这个少年,不知道为什么孟洛会觉得一阵眼熟,又看到有蒙古裘击而来,手中的弯刀刺过去,没了惧意,孟洛平日里的苦练武功可是显示出来了,她练了五年了,还不知道自己的武功是个什么水准呢,平福平贵他们总说不错,她可不信他们那些奉承的话,拿这些蒙古兵练练手没什么不好。

少年也在这起会儿砍下了好几个蒙古人,回头看到孟洛身手,满是惊奇的,搭着手摸摸孟洛的头,冰冻的脸勾起一抹笑容,“小姑娘的身手不错,不过你还太小,这个战场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孟洛怔怔地看向他,自从孟伊默过世之后,已经很多年没人摸过她的头了,这个感觉让她很怀念,再看少年那冰着的一张脸时,孟洛突然发现为什么自己会觉得他眼熟了,这不是那个镇国公世子萧什么苍吗?“镇国公世子?”

不太确实地一唤,少年惊愣地看向孟洛,“你竟然知道我是谁!”

没想到真的是他,孟洛耸耸肩,一脚踢在那个攻向她的蒙古兵,然后撒腿就跑,“不跟你们玩了,再见!”少年想追,可这会儿他在战场,他刚刚一再解决了几个蒙古兵,那是引起蒙古兵的愤怒,一个个不要命的朝他冲来,他的身上也被砍了好几刀,幸亏旁边的大楚兵发觉他的不对,连忙帮忙分散对抗,待他松口气时,早已没了孟洛的身影,他也失血过多,晕了过去。

遇到镇国公世子冲淡了孟洛因为杀人而留在心中最后一丝阴沉,可是,当她一身血淋淋的出现在独一城城主府时,可是着实把一干独一城的干将和能吏都唬了一跳,胡生跳出来颤抖地指着孟洛的身上的血道:“小城主,你身上那是什么血啊?”

“人血,我刚刚去杀人了。”孟洛说得很平静,可听在这一干人耳朵时那却是惊涛骇浪啊,尤其是几个书生,看向孟洛的眼神完全变了,有不可置信,更多的是恐惧,一个九岁的孩子,竟然杀人了,孟洛注意到几个书生的眼神,平日里,他们看她时有不屑,有高傲,却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有恐惧,原来,杀人跟不杀人之间的区别,真的很大。

“今天你们过来,是有什么事吗?”人血粘在身上不舒服,孟洛只想着去洗个澡换身衣服。胡生颤抖地双手奉上一面书,“小城主,这是这三天来征召到的参军人数。”

孟洛拿过,翻了翻问,总共有多少人?

“有两千。”战战兢兢地回答,孟洛不耐烦看他们那样儿,挥手道:“行了,没什么事你就先下去吧,童颜老苗混江龙你们几个等等,我有事跟你们说。”

除了被孟洛指名的人,其他几个书生都是逃一般的走了。孟洛把那本子丢给平福,冲着童颜几个说,我先去洗个澡,一会再跟你们说事。

三人都表示没意思,他们跟那几个书生可不一样,杀人的事儿他们干多了,对于孟洛杀人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的,只是看了看一直跟在孟洛身后的平福,有平福这样的武林高手在,还用孟洛亲自动手去杀人吗?难不成,是平福逼着孟洛去杀的?

一想到这个可能,三人看平福的眼神那就更不同了,本以为孟洛肯定能镇得住平福的,没想到孟洛竟然会他逼着去干杀人的事,平福,太可怕了。不自觉得挪离了平福更远的距离,他们现在可都不是平福的对手,还是离他远点安全点吧。

平福对他们的动作那是一清二楚,只不过他也知道这三人心里想的是什么了,连个眼神都懒得给。

没一会儿孟洛洗了澡换了身衣服出来了,天蓝色的衣服穿着她的身上,怎么看怎么可爱,也不知道平福怎么狠得下心让孟洛去杀人!无声地控诉目光扫过平福,却在平福转向他们时,迅速地避开了。平福冷哼一声,一群胆小如鼠的家伙,他又不会吃人,用得着那么怕他吗?

“我想问问你们,以前的时候,蒙古跟大楚开战,你们有没有趁机打劫些什么?”孟洛很直接地问,三人一同摇头,老苗道:“小城主,这大楚跟蒙古可都不是好惹的,我们哪里有那个胆子敢去打劫他们的东西。”才说完就被孟洛一个眼神砸中了,“难怪你们当初会落得当强盗都一日三餐不济的状况,实在是好好发财的机会你们都不懂得把握。”

一脸无药可救地扫过三人,着实把三人给咽了顿,混江龙道:“小城主,这哪里能怪我们,大楚跟蒙古运送各种物资的时候,那可都是有重兵押送的,就我们各自几百的人,就是三个人的加上那也不够他们塞牙缝,我们又不是傻的,否则怎么会去送死,再怎么三餐不济,也不如小命重要啊!”某人的控诉在孟洛犀利的目光下,声音越来越小,孟洛吼道:“我有叫你们去打劫他们的物资吗?活人你们动不了,难不成死人你还动不了?”

“那个,阿洛,你这是什么意思?”

“他们两军交战,人死了那什么刀啊枪的,衣服的,总不会还要吧,你们带着那两千人,就去候着他们打,一旦他们鸣金收鼓,那就把那些刀啊枪的铠甲的全都扒下来,就是这么回事。”一语毕,包括平福在内那都是一副下巴脱臼的样儿,老苗混江龙童颜三个强盗头子反省,他们作为强盗是在不够格的很,看看人孟洛,这才是真正的强盗啊!

“小姐,这样不太好吧?”平福提意思,孟洛回他一句,有什么不好的?

“小姐,两军撤退之后,他们还会派人来打扫战场的,如果他们发现我们收走了刀枪铠甲,那不是给我们独一城惹祸吗?”

孟洛笑得很邪恶,“他们要是不派人来扫扫战场,我还不太敢收走刀枪铠甲呢,你想想啊,这大楚和蒙古军的人,他们能知道哪个先到的战争打扫的不?只要我们收走刀枪之后,把他们各方的尸体各送到他们对方的军营去,你说,这要是他们看到只穿内衣的尸体,会不会都憋了一肚子的火?”

平福现在是不知道要怎么说了,他家小主子这栽脏嫁祸的本事是越来越损,越来越高明了,他突然同情起大楚军和蒙古军来了。

“我啊,不仅要大发战争财,我还要把他们之间的仇弄得越来越深,最好是每一个大楚军的人一说起蒙古人就咬牙切齿,同样蒙古人对大楚的人也是,来个不死不休,那就更好了。”孟洛很邪恶地说,这一刻,老苗混江龙都打了个冷颤,他们当了那么多年的强盗,从来没有遇到像孟洛这样的人,幸亏当初他们很明智地选择跟孟洛混了,若不然他们也许被孟洛算计死了,还不知道是孟洛做的。

只有童颜听完孟洛的话表现地很兴奋,“阿洛,扒死人东西我最在行了,这件事我保证给你办好!”

老苗混江龙瞪大着眼睛看向童颜,扒死人的东西她最在行,童颜是常做这件事的人?一个十四岁的小丫头啊,真是看不出来!

第二十四章三年(一)

空旷的一片土地上,穿着同样服饰的男男女女围着一个擂台,在那上面,一男一女正找得激烈,突然间,那女子集全力于拳中,正面向那男子攻去,男子双手掌心照向女子,结结实实地挡下那女子的一拳,当下倒退数步才站稳,下面如雷般的喝彩声响起。而那女子一跃而起,三腿连环向男子踢去,男子躲无可躲之处,又无法抵挡,当下被那女子踢落擂台,“好!”众人连忙为那女子大声喝彩,“童将军好样的,今年又是我们军队第一。”

擂台上的女子听到赞叹声,只是微微一笑,轻轻甩过及腰的发丝,拍拍手,而下座中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女一步一步地走过来,宣布,“今年的武艺比赛到此结束,我们独一城今年的冠军还是童颜。”

“好!”不管是男的女的,都连忙为台上的女子鼓掌喝彩,这是独一城独有的一样活动,从独一城成立军队的第二年起,每一年的独一城的军队,都会进行一次武艺比赛,凡是能入前十名者,都将得到独一城的重用,而冠军嘛,将会得到五十两银子的奖励!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哦!

而这一次的冠军依然是童颜,她自武艺比赛兴办起,每一年都稳坐冠军的宝座,实在是让人又羡慕又佩服。

走来宣布的结果的正是孟洛,三年的时间,她已经长成了一个青春少女,十二岁的她,长长的睫毛,浓浓黑亮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嘴角间那若隐若现的梨涡,更为她添了几分媚惑,还好她留了长长的流海,盖住了她那半张脸,这才没有因为这张脸而引起太大的祸事。

而在这三年来,孟洛在成长,童颜在成长,独一城也在不断的壮大,大楚和蒙古一直在交战,打得不相上下,给了独一城足够的时间成长。孟洛一面扩大军队的建设,一面引通独一城的商道;对内在的独一城,更是不遗余力地大兴教育,奖励独一城发明各种工艺制作,尤其成立了一个研究坊,吸收了各种各样的能工巧匠,发明研究出了琉璃,那样透明精致的琉璃,第一次震憾了把它们研究出来的工人。而后孟洛开始将琉璃卖往大楚蒙古高丽,自琉璃出世之后,孟洛是大赚特赚了不少,也因为琉璃的出世,让许多各地的商人开始往独一成涌来,也达成了孟洛想要推动独一城经济发展的目的,因为众所周知,独一城是制作琉璃出产的地方。

钱有了,路通了,孟洛更是大力引进各地流民,这三年来,因为大楚与蒙古交战,不少百姓流离失所,孟洛让人四处宣传独一城的好处,流民纷纷往独一城涌来,用了三年的时间,独一城足足来了有十万人之多!是当初独一城人口的十倍!随着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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