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主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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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万岁-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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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风死猪不怕开水烫,一副滚刀肉的模样,居然还有心情向调戏雪珑道,“看不出你这么心急,来吧,别因为我是处男,就疼惜我!”

说完,沈风就躺在床上,摊开一个大字型,含情脉脉的看着雪珑。

雪珑大怒,长发无风自动,一对眼珠变得有点发白,好像冰晶一样散发着杀气。大量的白光从她体内蜂拥而出,集结在手掌的位置,凝而不散。

“去死!”

雪珑娇喝一声,把沈风从床上揪起来,又是一阵狂风暴雨的虐打,拳头所过之处,就有白光印在沈风身上,结成一块块的冰块。

沈风老神在在,丝毫不感到害怕,因为他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那些冰块挂在身上,除了一点冰凉的感觉,再也没有其它不适,刚好现在是大六月天的,天气炎热,正好用来凉快,比吹空调还舒服。

等雪珑打完,沈风随身一抖,那些冰块就统统掉下来,摔在地上砰砰作响。

雪珑不死心,拿起沈风掉落的斧头,快比绝伦的一斧头劈在沈风的脖子上。斧头没有劈伤沈风丝毫,但是却把沈风劈飞起来,撞破房门,摔了出去。

虎头帮二十多号帮众,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门外,看见沈风被打飞出来,都吓了一跳。

沈风像是没事人一样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拱手向房间里的雪珑道,“雪珑姑娘,今天的切磋就到此结束,您早点休息。”

说完转身就跑,拼了命飞一样的跑。

虎头帮的人看见沈风跑了,也哄一下跑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下房间里的雪珑,看着手里崩掉了一块的斧头,有些发懵。嘴里喃喃道,“难道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沈风并没有跑远,此时正在议事大厅里,一边舒服的喝着茶水,一边口水横飞的对着下面的帮众,讲解自己在房间里与那个妖女大战三百回合,最后输了半招,自己脚步不稳跌到了门外。

吴达等人倒是积极配合,眼神流露极度崇拜之意。大小宝甚至欢呼着拍掌,差点让沈风那张厚脸都挂不住。

李德书道,“可惜了,连帮主都打过不那个妖女,接下来就麻烦了。”

沈风靠在椅子上,舒服的闭上眼睛,慢悠悠道,“没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不就是一个漂亮一点的小妖女吗,她逃不出我的五指山。只要她住下来,我们有的是机会,我们现在需要的是耐心,先按着她说的做,消除她的戒心,等过一段时间,看我不把她弄上床,让你们喊声帮主夫人,哈哈哈。”

沈风说完,发现下面没点反应,不禁好奇的睁开眼睛一看,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本在大厅里听他吹牛皮的二十多号人,此时正站在门外,眼带同情的看着自己。

沈风身前,雪珑站在那里,眼带笑意。

“雪珑姑娘,还没睡啊。”

沈风面带笑容,如沐春风。一双眼睛偷偷的四处打量,寻找最佳的逃跑路线。

雪珑笑道,“你以为凭着那刀枪不入的身体,我就真的拿你没办法了吗,冰河真气,滔滔江陵,镇压!”

一束冰冷的冷光从雪珑手上射出,只有手指般的粗细,却发出一阵阵,像是隔断无数时空传来的怒吼声,那是滔天洪水怒吼的声音,那是亿万匹骏马奔腾的声势,声音虽然不大,但是那股宏大,震撼的气势,威压,却让人不寒而怵,打心底的害怕,恐惧。

沈风避无可避,被冷光一下击中,整个人瞬间被冰洁,一下子就被一块巨大的冰块冰封住,无从动弹,成了一副活人冰雕化石。

沈风被封在冰块里,透过冰块,不知道是因为模模糊糊还是看错了,在自己被冰封的那一刻,门外所有的帮众,全部都挥起手中的武器,扑向一身白衣胜雪的雪珑。

前仆后继!

第十八章 抢地盘

那一夜里发生的种种,好像是噩梦,等到第二天醒来的时候,都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沈风从冰块里出来,带着虎头帮全体,连早饭都没有吃就跑了下山,老老实实的做起强盗的行当。只是,这次他们要打劫并不是钱财,而是人家的脚板底。

本来一直都胆大包天,光天化日就下就敢打劫的虎头帮帮众,而今竟然全部都蒙住了脸,生怕别人认出来了。

守了半日,也不见有人路过。本来也是,现在不是什么盛世,加上虎头山下的小道本来就偏僻,有时候十几天都没有人经过,别说捞油水了,天气稍微冷一点,连汗水都捞不到。

“帮主,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我们得要想想办法。”

李德书来到沈风身边,看见沈风躺下一颗树下,闭目假寐。

沈风连眼睛都懒得睁开,有气无力道,“不是办法也没有办法了,妖女那么强悍,我们只能打持久战,希望她知道我们这里偏僻,早日离去了。要不,你作为军师,弄一两计谋来使使。”

李德书点头道,“我们这里偏僻,可是飞龙堡那边的道路可是很有油水的,现在飞龙堡被那妖女废了,而我们现在虽然是受制于妖女的威压,但是我们却同时也可以扯虎皮做大旗,用妖女的名号,把飞龙堡那边的财路给抢过来。这样不单止可以增强我们的实力,而且可以对妖女有个交代。”

沈风睁开眼,深以为然。

另一边,李德全等人悄悄的问吴达道,“二当家,山上那妖女那么厉害,我们既然打不过,为什么不干脆跑的远远的,而在这里做这些傻帽勾当?要是让行家们知道我们在这里打劫脚底板,岂不是让他们笑死?”

“你们懂个屁,帮主是看上那个妖女了,想要把她收房,不然你以为帮主会吃饱了撑着。”

吴达不屑道。

老鼠问道,“那个女的不是妖怪吗,难道帮主连妖怪都不放过?”

吴达笑道,“不然怎么做我们的帮主,像帮主这种怪物,他的想法不是我们能想象的,不然都让你们来当帮主了。”

飞龙堡掌控的一条最大的通道,叫做飞龙道,这一条通道,比虎头山下面那条宽广平坦很多,甚至可以容纳一些拉着货物的马车通过。更有传言,说有些胆大的商人,通过一些通道,把生意做到苍茫山里面的妖怪的国度去,只是这些传言,一直都没有证实。

沈风等人来到飞龙道的时候,正好碰到一群商队,拉着货物的马车有好十几辆,沉甸甸的装了个满,都是一些俗世用的货物。商队的人数足足有二十多号,比虎头帮的人数还要多,但是这些人都是一些伙计小厮之类的,没有丝毫战斗力可言。

沈风刚开始看到这么多人还吓了一跳,但是看清楚那些人脸上,掩盖不住的恐惧之后,沈风心中大定。示意脸相最为凶狠的李黑过去。

其实不用沈风示意,那些商队里就已经有所动作,一个比吴达还要胖,活像一头肥猪一样的胖子就走出来。

胖子一副很有经验的样子,半佝偻着粗大的腰身,脸上挂着一丝谄媚的笑容。听着李黑大声吼完‘此路此树,管杀不管埋’之类的开场白后,双手递上一包分量不轻的财物。

李黑看见对方那么识趣,自知没有什么事发生,只能略敢无趣的接过,大大咧咧的交回来。沈风粗劣一看,乖乖好家伙,那个胖子出手阔绰得不行,就单单一次过路费,起码有十两银两!

十两银两,换成铜板的话就等于一千个铜板!一千个铜板,那是虎头帮以前一年的收入,甚至还要多。

这还是人家一次的过路费!

从这里就知道,以前的虎头帮是混得多么的凄凉了。

再说那个胖子,看见李黑把钱交到沈风手上,立马?眼神一亮,肉颠颠的跑过来,向沈风递上上一块价值不菲的玉佩。

“大人您好,小的雷东贵,是苍茫城里一个小商人,初次跟大人见面,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还望大人笑纳,多多关照,以后的孝敬定然让大人满意。”

沈风接过玉佩,不以为然的撇了一撇,随后拿出从周齐身上夺来的那一块玉佩,把两块玉放在一起,作出比较,摇摇头。

胖子雷东贵看见那块玉佩,明显吃了一惊,随后一咬牙,从身上拿出来一叠银票,每张都是一百两,加起来有五千两数目。

“这些银票,是给各位英雄好汉的茶水费。等下次我回城,再请各位到醉香楼好好一聚。”

沈风拍了拍雷东贵的肩头,笑道,“雷老板早点赶路吧,沈风就不耽搁了,不然天黑了,这些山路就难走了,等雷老板做完买卖回来,我们一定好好在聚一聚!”

雷东贵脸上的肥肉一抖,看不出是想哭还是想笑,只好退回去,指挥着商队前进。

虎头帮上上下下,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居然没有一个人要去检查人家的脚板底!

吴达流口水道,“哇靠,这才是财路啊,一只商队就几千两的收入,真想不明白,当初飞龙堡为什么还看得上我们的虎头山,硬是要抢地盘把我们赶尽杀绝。”

李德书摇摇头道,“这也是人家看见这里换人了,以为我们把飞龙堡给做掉了,所以才来拜山头,第一次买路,价格当然是比较高的。换了以后,每次也就差不多十两银子的样子。”

沈风看着慢慢离开的商队,眼里透露出疑惑。

就像吴达说的,飞龙堡这里的收入如此丰厚,却为何还咬着虎头帮不放,而且,雷东贵这么一个小商人,出手如此阔绰不说,就凭他单单带二十多号人,居然也敢闯进去苍茫山,实在是太可疑了。

李德书看出了沈风的疑惑,道,“会不会是他们的货物有古怪,要不要把他们拦下来?”

沈风刚想点头,却发现雷东贵的商队,屁滚尿流的赶回来。他们的身后,一队黑衣人,正在驱赶着他们。

那队黑衣人里,挑着一杆黑色的大旗,上面写着‘黑风’两个大字。

“黑风寨!”

沈风吃了一惊,那队黑衣人,也就是黑风寨的人,看着他们陆陆续续的赶来,看起来有上百人的阵仗。

一个面目阴冷的青年,骑着一匹黑马走出来,指着沈风道,“你就是沈风,虎头帮的新帮主?”

李德书低声在沈风耳边道,“他是黑风寨的少寨主,马春生的儿子马金风,仗着老子帮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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