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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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台湾- 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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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文凯现在担心陈川卿的死活,哪里有现心思喝咖啡,再说了现在都几点了,一会还吃不吃晚饭了?

不过为了把这位大小姐应付走,无奈之下还是象征性的喝了几口。

“究竟是我漏掉了什么呢?”赵文凯心中暗道。可惜一无所获。总觉得事情不可能如此发展。

正当赵文凯为陈川卿提心吊胆的时候,楼下的纳兰蓉蓉又叮叮当当的跑了上来,直接推门而入,大声叫道:“文凯,有电话。”

“你接好了。”赵文凯不耐烦的随口说道。

“可是对方指名叫你听。”纳兰蓉蓉听到赵文凯用这种语气和自己讲话,小脾气一上来,这位大小姐的语调也变了起来:“他说他叫陈川卿。”

最后的那个字刚讲出口。纳兰蓉蓉就见眼前人影一晃动。然后带起一阵风声过去,连自己的裙子都掀动了起来。

很少见到赵文凯为了一个电话会紧张成这样。就是这段时间,赵文凯对身边另外两个女孩子都没有这样紧张过。

发呆了许久,纳兰蓉蓉气的眼圈发红,像是想到了什么。于是就见这位小姐,带着哭腔的跺足气道:“竟然是为了一个男人!”

觉得难以接受这样残酷的现实,纳兰蓉蓉带着无限的幽怨,万分委屈的心情跑出了赵家。

临出门的时候,正巧遇见了放学回来的林伊晨。林伊晨见到眼圈泛红的讨厌小姐离开赵家,很是奇怪的自言自语道:“咦?难道这次又是赵雪发威了?”

赵雪发威没发威,赵文凯不不知道。但是此刻接完电话心情欢愉的赵文凯,当见到林伊晨回来的时候,更是觉得全身上下难得轻松。还不等林伊晨问刚才发生了什么,赵文凯上前几步,一把抱起体重实在是不轻的林妹妹,狠狠的在林伊晨的小脸蛋上香了一口后,然后大声的说道:“走,叫上琳倩,晚上我请你们吃大餐,鲍鱼熊掌随便点!想吃什么吃什么!”

林伊晨先是娇颠的怒视了赵文凯一眼,小手连忙擦去脸上留下的口水,可一听到有好吃的可以点,立刻战斗力十足,飞快的离开了赵文凯的怀抱,跑上楼去叫琳倩去了。

看着林伊晨上楼去的背影,赵文凯不由得哈哈大笑道:“我就说嘛,我赵文凯预测的事情怎么可能会失败!这一次你陈川卿还不高兴死了?”

陈川卿竟然来了电话,赵文凯当时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事有转机。

临跑下楼的一刹那,赵文凯脑海中灵光一闪,终于想明白了自己漏掉了什么。

首先,就是徐一清对陈川卿的态度,从头到尾也只是拳脚相加而已。挨几下拳脚,最多也只是皮外伤,最重也只是断几根骨头而已,如此一来,徐一清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叫陈川卿死。

其次,就是徐一清请赵文凯离开时所说的那句话:这是我们徐家自己的家事。

什么意思?那就是说,陈川卿厚着脸皮想要娶徐薇的事,这位老头子在心中已经默许了。毕竟“未婚生子”和“奉子成亲”是两个概念。

最起码徐一清还要为自己女儿的未来着想。

最后也就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从头到尾赵文凯都没有见到徐薇的出现。

而在当时的情况下,本来一肚子怨气的徐薇必定会在徐一清的要求下在某处观看,美其名曰是为女儿出气。实际上是想看女儿的反应。

可惜的很,本来就脸皮薄的徐薇,当看到陈川卿半死不活的时候就已经心软了。可偏偏当时还有个赵文凯这样的外人在场,你叫一个女孩子怎么当着外人的面向自己的父亲替陈川卿开口求情?

徐一清想必也是想到这点,才会下决定把赵文凯赶走。

这样一来,一切都变的顺理成章 了。

徐家的小小姐替自己肚子中孩子的父亲求情,而陈川卿更是在徐薇面前不断的哭述忏悔。徐一清毕竟身份在那里,需要个台阶。既然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而且又给了徐一清台阶。自然不能真的叫自己的女儿未婚生子让外人看了笑话,也就不能叫陈川卿白白的死了。

于是乎,陈川卿就嘴里漏风(牙不知道被打掉了几颗)的在电话里千恩万谢,然后赞叹赵文凯神机妙算。不但让自己娶了一个情深义重的太太,更是额外赠送了一个儿子(女儿)。

最后陈川卿代未来的岳父徐一清向赵文凯说声抱歉,然后再约定时间大家出去吃饭云云。

赵文凯第一次做媒人,结局也算是皆大欢喜,大功告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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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接踵而至

自台湾立法院颁布《有线电视法》以来,各式各样,规模大小不一的有线电视台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在台湾民众眼中。很多受到台湾新闻局管制的“第四台”纷纷上交申请以及“运营企划计划书”,以期望实现电视台的合法化。

这一次如同暴风骤雨般的冲击,对台湾传媒市场传统势力的冲击之大,难以预计。不过对刚刚起步的“东森电视台”可谓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考验。最起码看着收视率有逐步下降的趋势后,陈旭第一个就坐不住,前往赵家希望小老板能够指点迷津。

立法院之所以如此快速的通过了《有线电视法》的法案,其实还是受到了各大势力角逐的压力和美国“301条款“的推波助澜。

(备注:301条款是美国《1974年贸易法》中第301条款的简称,其主旨在于保护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根据这项条款,美国可以对它认为是“不公平”的其他国家的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并可与有关国家政府协商,最后由总统决定是否采取提高关税、限制进口、停止有关协定等报复措施。)

不过即使是这样,报纸和电视中更是有论调显示说,这是台湾公众信息传播民主时代的体现,而且确保了信息传媒领域不会被大财团和大家族势力所垄断。总之,目前的大环境下。只会赞成地人多,反对的人少。

赵文凯又不是神仙,对于陈旭的求助只能报以苦笑。送走了垂头丧气地陈总经理离开后。赵文凯也感觉到这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

在台湾,一直以来公众传媒都是以“老三台”为主导地位产生的,而有“有线电视”的“地下电台”地出现。使得台湾地电视出现了多频道的形态。虽然在官方台湾当局对此多次警告和查禁。但是台湾大部分学者认为这使公众的“媒介接近使用权“得以有可能实现。因为频道资源不再缺乏。

赵文凯也同意这样的说法。而且新出台的修订案,并不能说是“一无是处”,其中《台湾有线电视法》中有一条很重要的规定是:所有地媒体经营业主“必须免费提供十分之一以上的频道作为公益性、艺文性、社教性节目之用”,就是为这个“权利”做法律上的保证的。

这些公用频道应该向社区民众、学校机关、艺文团体、公益团体开放,不向订户收费,也不得向频道使用者收费。也不得播广告,公益广告除外。

台湾地这一法案是以美国1984年通过的《有线电视传播政策法》为蓝本的,该法案规定,系统频道数超过36个。必须必须开放十分之一的“社区近用频道”,给民众、教育机构和政府使用。

其实,早在70年代初,美国的联邦传播委员会就提出了开放免费频道的法案,即《有线电视公告与法规》但是在1979年的一次案例判决中,该法案没有得到美国最高法院的支持,最高法院认为有线电视所有的媒体经营业主也应该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从而判定法案无效。所以到了80年代,鉴于最高法院的否决,美国通过的这个“有线电视传播政策法”是由各地方政府监督实行的,并没有全国性的统一执行标准,所以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而以台湾目前的情况看,虽然表面上有法可依,但是在实际操作中问题很多。除了法规本身不够严密,主要问题是所有的媒体经营业主并不乐意去做。而一般民众对这项可以利用的权利毫无所知,因为没有人告诉他们。电视媒体更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而不会为此做宣传。不过,民众即便是知道了,但是又能如何呢?

无论是在台湾还是在其他地方,电视节目的制作需要专业化训练和昂贵的器材,而且还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这一切本身就是限制。

所有的媒体经营业主对共用频道的态度,仍然以“市场”和“收视率”为主要考量点。在市场竞争白热化情况下,经营者自然不肯去做不赚钱的事。强泌c

这样一来,台湾立法院出台的《有线电视法》的相关法规实际是一纸空文。如此一来,有线电视频道林立的结果其实并没有使得多元化发展成为现实,官方的意识形态的垄断虽然算是打破了,但是一个民主、多元、公正的新秩序并没有如所期待的那样建立起来。

不过这些事情台湾学者没有精力去仔细分辨,而广大民众更是对此不会关心。因为近年来台湾当局对各个领域的法案都进行了“去禁”化,主要方向则还是放在了经济发展和国计民生上。因此无论企业和民众都是以“经济利益”为第一关注点,像“有线电视法”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自然不会放在心上。

赵文凯自然不会对此置若罔闻,可是以现有的资源和对官方的影响力,赵文凯自然是没有任何办法。既然上层路线走不通,赵文凯唯一能做的就是联合现有的大势力,对这些“雨后春笋”进行大面积的“收割”。这也是赵文凯为什么要答应杨文宜进场的一个原因。尽管杨文宜是黑道人物,可现在的情况是多他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多一个盟友出现总归还是好的。

不等赵文凯想出办法如何联合老牌的业内巨头对行业内进行规范,陈旭那边就传来一个令赵文凯又是心喜又有些担忧的消息。

“什么?由【台视】牵头,要联合业内各家向新闻局提交【通讯传媒行业协会】的申请?”赵文凯闻言不由得大吃一惊。

依照陈旭地介绍,【通讯传媒行业协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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