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涩女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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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女日记-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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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的话像是重逢恋人间说的,我弄不清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如果是假的,为什么他的眼神能如此清澈,虽然还有点好玩的神色掺杂在里面。可如果是真的,这太不可思议了。

不错,我放弃了自己自由的生活进CES,就是因为在一张碟中看到他,一见钟情,当时我考虑的不是名誉金钱什么的,只是冲动,因为看到他就动了心,有爱情的感觉。这是不理智的行为,有点脑子的人就不会这么做,可我就是做了,只是不想一生中都循规蹈矩,想疯狂哪怕一次。

而王子为什么爱上灰姑娘?他是瞎的还是有毛病?放着条件好的女人不甩,死气白赖的爱上平凡女,还寻死觅活,非她不可?肯定不是这样,一定是有原因的。或者因为她穿上水晶鞋后无敌的美貌与纯真,或者是因为她的出现足以让王子挑战世俗,有刺激感。

我占了哪一样?似乎一样也没有。我只有兔妈的小杂狗理论,虽然品种与外貌不佳,但因为接近而产生感情,彼此了解,之后永不分离。

说抽象一点是缘份,说白一点就是彼此了解内心,然后相爱。

那么林泽秀说现在要尝试和我做朋友,也许,我应该答应他,因为这样才能相互了解,而至少,在他利用我这件事上,他说了真话。

“想好了吗?”他拿着几瓶冰镇饮料和水,还有一小包药棉,坐进了车里。

“你以后还会用我对付你哥吗?”我问。

“有机会就会。”他想也不想,实话实说,“不过不是利用你,是我们两个同党。在这件事上,我绝对不会瞒你任何事。你信也好,不信也好,就是这话。”

“如果我没有对付你哥的本事,你还会和我做朋友吗?”

“不会,因为那样的话我们不会有之前的交集,我也不会喜欢上你的个性。”他直率得让人窝火,但随后解释的话却让人舒服,“不过你现在就算失去了对付我哥的能力,我也一样和你做朋友。”

“那好。”我点了点头,“我今后躲着林泽丰走,再不和他有瓜葛,也就是说我不会对付他了,这样呢?”

他一笑,握着我的手,“我们照样重新开始。”

第一卷 我的两万人在哪里? 第四十一章 他会一直等

我接受了他的建议,而事实上我无法拒绝。因为他先是递了一瓶冰镇饮料给我,让我解渴降温,然后把我的腿抬到他的腿上,用药棉蘸水,轻轻擦洗我腿上受伤的部分。

那都是些小伤口,我自己都没在意,我也没说过渴的要命,可他表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实际上却细心的注意到了这些。我不管这是他泡妞手段高还是什么,反正我从来没受过这样的温柔对待,就连我娘对我也只有呼喝,当然我不是说她不疼爱我,但我的粗鲁是有家庭根源的。

“行啦,现在洗洗你的小花脸就OK了。”他身子略下后倾,看了一下我的腿和脸。

我连忙把腿放下来,扯了扯裙子,在车里和他谈了半天才开始注意自己的形像。还好,身上的衣服还算整齐,就是头发因刚才在太阳低下手而乱了点。

“你很喜欢动物吗?”在我用湿纸巾擦脸的功夫,林泽秀好奇的指了指那只小麻雀。

“因为它们生活在人类中,比较弱势,没人帮助。”我随意答,也正是我心中所想。

“我没看错,你是有侠气的人,对一只小鸟都这样好,少见的姑娘。”他试图碰一下小麻雀,可那小东西似乎觉得危险,拼命挣扎,吓得他缩了手,“好像动物很听你的话,有什么秘诀吗?”

我心里一哆嗦,“动物是敏感的,它们能本能的判断谁可以信赖。”

“就是说我不值得信赖?”

“你是邪恶的狐狸。”我开了句玩笑,心中却感觉不舒服。今天林氏兄弟似乎都对我和动物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怀疑,虽然他们不可能知道我有异能,但因为这是秘密,我特别不愿意被人注意。

“第一次有人这么说我是狐狸,这也是新奇的体验。”他叹了口气,脸上没有不悦,“我们去哪里吃饭?”

“不是去你家吗?”我意外的看了他一眼,虽然我不愿意和林泽丰碰面,免得我消化不良,但之前的约定就是这样啊。

“不去了,让他一边生气一边挨饿吧。”林泽秀驾车拐了个弯,把西湖嫣霞别墅区甩在后面,“他那样对你,我还给他做饭吃?休想哦。”

“看你说的,他又不是傻瓜,你不回去,他就会打电话催你,或者叫外卖,再或者干脆带着那个玉女明星到高级餐厅吃。”我失笑,终于再次深刻的领略到我娘语录的精髓,男人啊,不管多大年纪都是孩子,总要弄出些无聊的把戏来。

“对哦,你不说我还忘记了,帮我把手机关掉。”他把手机塞到我手里,“没有消息的话,我哥是不会离开的,他这个人非常执着,我觉得他有强迫人格,因为他说要等一个人的时候,就会一直等一直等,死也不会放弃。所以我们吃了饭,再逛逛街,我差不多十点到家,再给他带点吃的好了,这样也给你报了仇。”

他似乎话里有话,但我不置可否,把玩了一下林泽秀的手机,不过细看之下难免吃惊。土包子也是有眼光的,他这手机绝对是奢侈品,机壳是贵重金属,按键上镶嵌碎钻,估计怎么也得几万块,甚至十几万。

他看明白了我的眼光,解释道,“作为亚洲三大奢侈品公司的代言人,我必须保持这个品味,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么奢华。其实这还不算什么,你知道俄罗斯的JSCAncort公司吗?他们推出过一部由全世界最著名的奥地利奢侈品大师彼得•;阿洛森设计的奢华手机,价值是130万美元,手机外壳是以纯白金和黄金打造的,机身两侧镶嵌了50颗钻石,每其中包括10颗最昂贵的蓝钻石,Ancort的logo和导航键是18K的粉色黄金,导航键上还镶嵌了28颗小一点的钻石,简直奢华到极致了。”

“那有什么用?”我听得目瞪口呆,“手机的功能不就是打电话吗?信号强,外形可爱就好了。”

林泽秀微笑点头,“你说的没错,不过这是一种概念,我们公司就是贩卖这种概念的,而且非常赚钱。”

我关掉他的手机,连忙又还给他。好家伙,万一给他弄坏了,我可赔不起。不知道林泽丰的手机是什么样的,幸好之前没给弄坏过,以后我就当自己是老鼠,他是猫,他在我身边十米之内,我速闪就是了。

“不要那么紧张啦,我希望我们在一起时,你不要有负担。”他歪头看看我。

没有负担才怪!我心里想。

为什么他不能是个普通的公司白领,或者是个邮递员呢?小区保安也行呀。那样说不定我会更快乐些。

晚上我们吃了一顿豪华大餐,进那家餐厅的人都穿得很优雅气派,就我是街头风格,不过林泽秀不以为意,我也没什么好紧张的,干脆大大方方的跟着他。

他知道我没来过这里,所以直接殷勤的点菜,没让我看菜单,再加上那侍应对他的态度,明显他是这里的常客。而吃饭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四周射来的目光,让我如芒在背,大概以为我是他的新女友吧?

我心里隐约有一丝得意和甜蜜,但随即提醒自己目前和他只是“朋友”,不要太出格,否则关系会倒退。

晚上他送我回家的时候,在小区门口遇到了股神贝。我当他是透明,而他假装蹲在地上系鞋带,因为我和林泽秀说了一会儿话,他系完左脚系右脚,系完右脚再系左脚,然后实在没招了,就装着观察蚂蚁的生态活动,趴在地上一会儿,神经兮兮的,等林泽秀一离开,他飞奔如兔,一下窜到我身边。

“小新,本事啊,居然这么快钓到了有钱的帅哥。真没看出来!”他搂着我的肩膀,使劲挤压,“虽然他长得比我还差一点,但比老白还是强的。”

我一点他麻|穴,他立即放开了手,“提醒你,虽然是朋友,可你总这么自恋,我也会吐的。今天晚上吃的大餐呢,可舍不得全吐出来。”

“原来上高级馆子了,味道如何?”他又凑过来,挺英俊的脸,却笑得无比猥琐。

“说实话,不如我妈的饺子。”我耸耸肩,“我觉得那种馆子的菜都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吃的。”

“这是你低等人的胃口在作怪。”他不屑一顾,“但是你和他――关系明确了吗?”

“哪那么快,我进公司才一个多月。他说――”我看了贝贝一眼,他正紧张又八卦的看着我,“他说要和我做朋友,你说,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永远是两条平行线?还是有什么暗示?”

贝贝露出很超然的模样,摇摇头说,“跟你说吧小新,男人有时候看起来高深测,而且很有理智,实际上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所以不必揣测,继续相处看看好了。说不定时间久了,你会发现你并不喜欢他。”

“你什么意思?”我停下脚步,怀疑的看着他。

他兴奋的搓搓手,眼神闪烁得有点不怀好意,“意思是――你其实不用一棵树上吊死,因为我又给你找一个备胎,周末去相亲吧?”

第一卷 我的两万人在哪里? 第四十二章 老牛

我不理他,他就不停的说那个男人多好多好,但我一句也没听进去。

“喂,给点反应行不行?”他终于气馁。

而我忍无可忍,“你家在街对面,别再跟着我,不然我揍你。”

“你揍死我吧,因为我已经和人家约好了,你不去,我言而无信,就会去羞愤的跳楼。”贝贝拉着我的手臂,“人无信不立,做人的道理我懂。”

“去死吧你!”我被他缠得没办法,“你要真懂做人的道理,就该事先问问我才行,凭什么你就帮我决定了?不去!”

“做哥哥的给妹妹介绍个男人,看得过眼就得了呗,还用商量。”他拉我到路边,以窃窃私语状说,“不过是吃个饭,看把你吓的。”

“什么时候你成我哥了?”我想推开他,可他不走。

“我们有兄妹感情就行了呗。难道――”他做出大吃一惊外加羞答答的样子,“难道你暗恋我?不瞒你说小新,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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