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有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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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有闲-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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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实话告诉你,这人皮灯笼虽美,却远不如水晶大肠好吃。”说着,从桌上拿起一盘小碟子,用手挑了长长的一根放进嘴里。“啧啧,这人肉绞出来的皮焉儿尝在嘴里特别爽滑细腻,可养颜美容,可延年益寿。是大补的。”

我大惊失色!

后悔!

着实的后悔!

内心仿佛涌现出千万头丧彪集体咆哮,不许你们扒了小伙计的皮做灯笼,更不许做什么劳什子水晶大肠!小伙计是我的!是我的!!!但嘴上仍是十分客气,对着鬼面谦卑的拱手道:“误闯黑风寨扰了尊驾是我们的不对,还望尊驾行个方便,容我们现下离去。”

鬼面君冷哼一声,“黑风寨岂容你们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话音刚落,疾风驶来,小伙计将我推到一边,堪堪与他对了一掌。

鬼面踉跄后退数步,随后看了看自己的掌心,不可置信道:“咦?怎么是你?”

小伙计冷然道:“为何不能是我?”

“你来干什么?”

“卖身为奴。”

鬼面君猛地噎住,视线转移到我身上,长长的‘哦’了一声之后道:“那我为何要买你?”

小伙计唇角一勾,“我有广陵君的棋谱。”

“什么!”鬼面君倒抽一口冷气,“可那不是残本吗?不全的…”

小伙计双手背于身后,笑得十分得意。“我看过全本。既然能破了你门上的必败局,阁下该知道我所言不虚。”

鬼面君‘啊’的一声,立刻撤掉脸上的面具,朝小伙计亟亟走来,顺道从兜里掏出银票丢到我手中:“去去,拿着你的钱赶紧回家去,一万两一分不少!这小伙计我买了。”

我望着轻飘飘的银票,心里端的比一万两黄金还沉。

“来来。”鬼面一把拉住小伙计请他到一张石桌上坐下,摩拳擦掌。“咱们先杀两盘。”

“那个…”我试图唤回他们的注意力,“我能不卖吗?”

他二人却忙于对弈,无人理会我。

“小伙计…我…”

“小伙计…”

我深吸一口气,“我…我走了…”

光是‘我走了’这三个字,本阁主就很没骨气的足足重复了三遍,奈何小伙计始终忙于搏杀,头也不曾抬一回,倒是鬼面忍无可忍,将一枚棋子打到门上的机关,怒吼道:“烦死了,快滚!没看到我们下棋呢嘛!”

我默默踱出黑风寨,洞外绿树凄清,薄暮溟然,阳光浅淡的挡不住彤云由金成褐,不知为何我双眼泛酸,难受的紧,一个人坐在地上揉起来,揉啊揉,越揉越酸。揉完眼睛揉心口,只觉得左边肋骨上方那颗小红桃像是生生受了迎面飞来的金针,闷进去,拔不出来。

小伙计不要我了,因为…是我先不要他的。

一个人坐在门外的芭蕉树下,等了又等,足足两个时辰,他都没有出来找我……

☆、甜水乡豪宅——铜板坑上金狮子

流霞乘风而去,我独自一人下了山赶上最后一班小船,天黑前回到江汀阁。

院子里,丧彪恹恹的窝在小伙计替它造的小木屋之中,看到我一个人回来时‘呜’地一声将脑袋缩回去表示抗议。我将它拖出来,正预备好好安抚一番,孰料竟让我看到它爪子上套着明黄|色的真丝脚套!

“好你个小坏蛋,这么快就勾三搭四。看小伙计回来不收拾你…”我自顾自教训它,未曾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直到丧彪晶莹的眼珠由希望转为失望我才猛然醒悟,自己似乎正是哪壶不开提了哪壶。

叹了口气,我径自回到房中歇息。其实这一整天下来,我着实疲惫的很,且不说路途遥远风尘仆仆,就说我前后使出的计策,消耗的精神与脑力,就几乎叫我虚脱。无奈小伙计对于我的武力胁迫,甜言蜜语,装疯卖傻等等,一概软硬不吃,又给我添了点儿伤心,这样一来,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心力交瘁了。

人一旦疲惫就需要休息,但疲惫过了头,上升到心力交瘁的境界,就会发生眼下与我一般的情形:失眠。

初夏盛开的夜来香芬芳透过窗纸点点渗进来,我起身支开窗棂,倒了一杯冷茶,远眺群山。

江汀阁之所以叫江汀阁,乃是因为这宅子有一半是建在水上的,我的窗下是一条长长的木栈,可以凭钓,可以戏水,一望千里的碧波白瓷湖,在月光下泛着淡淡银光。往日里小伙计都会站在木栈上,摘一片叶子吹一首古调。推开窗便能瞧见他挺拔的身姿,如一把出鞘的名剑,被风凛起的袍角是剑上的花穗。

此刻孤融夜色里,明月高悬,我聚精会神的试图拨开一团漆黑来判断出枭山的位置,不知能否看见黑风寨?

结果黑风寨是没瞧见,隐隐约约,倒瞧见一个人影站在我的窗下,已不知是站了多久,白瓷湖水一如往昔,点点波纹直荡入心湖。

须知活了这十五年,如此好看的身影只一人才有,我看着他的背影出神,眼眶发酸,心口发酸,渐渐的,就什么都瞧不清了,回过神来之时,那人已消失不见。

我觉得自己大约是魔障了。

但为何平日里不魔障,偏偏挑着今日魔障?

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隔天一大早起身,我带着丧彪沿小木栈闲逛。临近碧水渡之时,狗中之霸不知为何兴奋得有些反常,像是闻到了什么味道,前爪热烈的挥舞,跟着‘汪汪汪’发了疯的朝前奔去。

我在后头追得肝肠寸断!

待到岸边时,太阳将将露出脸来,浅淡柔雾的晨光之中,一张精致的面容被笼的半明半昧,似浮海而来的仙。他侧过脸来冲我微微一笑,顿时花放千树。

我刚想说一声好巧啊,翊轩美人却抢在前头开了口,他指着脚下两只亲热作一团的小狗说:“你我可真是千里姻缘一线牵啊!”

我觉得这话有一处语病,须知我与他哪来什么姻缘,有姻缘的是这两只狗。而我家丧彪千里迢迢奔赴而来竟是为了一只小母狗,叫我这个主人颜面何存呐!

翊轩美人却不赞同,直言道:“嗳!怎么就伤得了你的颜面?!你家小狗昨日与村口的蒜头大战好几个回合,别瞧着它个子小,倒是好能耐。打了一上午,不过是伤了爪子,蒜头都已经是半个残废了。”

“这样啊…”我略一沉吟,喜忧参半,蹲下来看着丧彪认真道:“你可以冲冠一怒,但冲冠一怒若为的是红颜,岂不为天下狗狗耻笑么?”

翊轩轻声一笑,凤眼微微眯着:“成王败寇,重要的是结果,而不是过程。”

“嗯。”我点点头,一脸受教。“那丧彪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

他拢了拢袖子,袍子上沉色金线暗纹的游龙似要活过来一般。“自然是赢了。那真丝脚套便是我昨日赏它的。若是没赢,怎能近得了我家闺女的身?现在只待它娘亲应允了,本大爷便作主把闺女许配给它!”边说着边摸了摸丧彪的脑袋,“可好呀?”

丧彪很没节操的吠了两下。

我道:“可光凭两只公狗打架来决定母狗的命运,这作得了数吗?总得问问你家闺女的意思,看它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翊轩抬眉似笑非笑的望着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它俩的事情还不是你同我说了算。”

“既然如此。”我一脸郑重,“那就等它亲爹回来了再拿主意,眼下它爹出远门去了,这事儿得先搁一搁。”

翊轩闻言脸色一沉,随即不咸不淡的道了声好,又默默看了会儿日出,吹了会儿清风,言择日不如撞日,邀我过府去将他的余毒给料理一下。

我唯恐自己过得太清闲成天胡思乱想,觉得有必要扩充一下交际圈,便揣着金针和小狗,高高兴兴地去了。

李翊轩的府邸气势磅礴,门前两只大狮子足有半人高,内里乾坤更是峰回路转,穿过一条回廊时,刚好瞧见不远处在修建龙墙,我斟酌再三还是决定提醒了一下他:“你如今在这里不过是借宿,也未免太铺张了一些。”

他顺着我的目光看了一眼那条穿云龙,不以为然道:“你是说逾制?无妨,这龙墙看似昂首欲腾飞,实则龙爪只得三趾,飞不起来。”

我不再多言,随他进了湖边的水阁万华楼。

香炉里焚了琥珀灰,我随意找了个由头趁其不备将金针根根打入其骨髓,翊轩美人一个翩翩公子哥,平日看似玩世不恭,未曾料想竟如此吃痛,由头至尾始终面不改色,气定神闲仿佛赏花,观月,品茶,饮酒。是我医治过的最淡定的伤者。

我心里很赞叹,忍不住问道:“公子你玉体娇贵,就不怕本阁主失手把你给弄死?”

毕竟,状态这种东西不太好控制…

他坦言道:“反正我死你也活不成。那些个老家伙就是怕掉脑袋,才不敢放开手脚下重药,以致余毒迟迟未清,你嘛…虽然我的命比你值钱的多,一起死明显是大爷我不划算,但想到以后可能不良于性,再不能睡花姑娘,实在是令人扼腕的紧呐…”

我对他的逻辑相当无语,并且这种无语的状态一直保持到琥珀灰燃尽,收回一百零八根金针,他方拭去额头一层薄汗,长舒一口气。

我居功至伟,便十分不客气的将他府里的玲珑小点心全部装进肚子,还顺手牵羊带走了几件狗披风。丧彪和小母狗酱爆依依惜别,十足有了老婆忘了娘的架势。翊轩美人见我郁郁寡欢,当即一脚将丧彪踹出来,道:“你娘亲不高兴,本丈人可不怕闺女许配给你,快回家去,改日再来!”言讫,约我得空饮酒作诗,畅谈人生理想,本阁主欣欣然接受了。

回到江汀阁已是薄溟时分,天边的光亮由远到近逐渐被黑意吞没,我一个人应诊,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孤孤单单的看月亮,日子看起来与原先分毫不差,但总有些地方不太一样,比如无人替我吹凉热茶,无人替我理清一堆乱帐,无人陪我伤春悲秋,为我的装疯卖傻喝上一两句彩。

显然,丧彪也与我生分了,或许是看到了小伙计的下场,以为自己终有一天也会被我抛弃,所以总是离我远远的,吃完了便趴在门槛上向外望,望穿秋水的望。我猜,它是想念酱爆了,可他们不是刚刚才分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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