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仙在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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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仙在异界-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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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孤儿的多虑,既然东华已经将其救起,就不会再将他踢下去,如果孤儿听过他的名声恐怕也不会考虑如此之多。

“罢了,小子难为情你就不必说了。”东华双手掐诀一道蓝光自葫芦底部涌出“穴穴如来!穴穴空,鬼神指西东!急急如律令!疾!”

葫芦离地腾起七八丈,平稳如常,孤儿骑着葫芦还是汗流浃背,双手紧紧的抱住,生怕自己有什么闪失,东华口诀念出口,那葫芦像是飞一样冲出,纵然孤儿抱的再紧也是由于惯性向后一仰,好悬翻身出去,东华转头轻看一眼:“小子,就是站在葫芦也掉不下去!”孤儿哪里听的进去,刚刚险些将心脏吓出来,自己没有被冻死是万幸,但是现在如此担惊受怕还不如死掉算了。

东华看出了这小童的疑惑,悠然的说道:“小子,现在不明白了,这个大葫芦四周有结界挡着,所以风吹不进来,就算你踩在结界也掉不下去。”东华说完翩然的落在了空中,好象落于平地一般,看着他脚下飞快向后移去的雪花,孤儿心中稍稍平定。

“看你小子有缘,到了下面我教你一招御剑术防身!”东华越见眼前这个小童越觉得有缘,不过这御剑术乃是昆仑最普通的一招,攻击力,攻击速度平平,孤儿并不以为会是神话中神仙一样一下子领悟的毁天灭地的大招数,但顿时也兴奋无比,恐怕自己以后就可以到山林打猎了。想着自己能够顿顿吃鹿茸啃虎鞭大喜,嘴角的口水也想是那思想一样层出不穷的涌出。

葫芦急速飞行,看着身边的雪花擦身而过,孤儿心中打好了小算盘,要是自己不出什么意外,自己学会一个什么御剑术后就可以无忧的过一辈子了,天天吃肉。

眼前的视线清晰起来,没有风雪挡住的那种模糊了,一个城镇渐渐的在孤儿眼中明朗。

“喂,把这身衣服穿!”

东华扔给孤儿一件道袍,还有棉衬衣,心理暖和起来,这个道长别看样子邋遢并摆着别人欠他两百万的特有表情心肠还是满好的。但是……

孤儿正在感慨的时候,东华道:“别吓琢磨了!快点!小毛孩子。”

刚穿换完这身衣服,孤儿直感觉自己身十分的不自在,长了点?其实并不是长了点,而是长了很多,宽大的道袍穿在孤儿身异常的肥大。

葫芦慢慢的下降,现在已经是在城外,因为下雪的缘故,没有人出城,四周显得格外冷清,孤儿抬眼望到了那残垣断壁,已经显得破败不堪。“急急如律令,天地鬼神听号令,小!”

孤儿望见那葫芦骤然缩小到平常一般,好宝贝呀,就算事实摆在眼前孤儿还是不敢相信,自己坐着这么个葫芦赶了一百多里路。那个空中的的阴阳八卦图啪的贴在东华真人的袍子,显得更加诡异和神奇。奇人,奇人!

“嘎吱,嘎吱—”

孤儿跟在东华的身后,踏着松软的雪地。好象是老师带着徒弟一般。

东华身后背着一把桃木剑,陋着发红的剑把。

城里面的店面有的半开着,有几家茶馆里面还有说人正说着精彩的故事,“骨碌骨碌”一阵饥肠辘辘感袭来。

东华钻进一个酒楼,为何是酒楼?因为外面斜插着一个幌子面白底黑字的写着一个大大的‘酒’字,像是酒香一般吸引着酒路人。

“两位道爷里面请嘞。”小二高声吆喝。

东华挑了一个靠着墙角的桌位坐下。

“二位道爷吃点什么?本楼有各大招牌……”没等小二说完,东华举起右手示意停。

“吃什么!”东华说完拔开葫芦先饮了一口。

“有馒头吗?”

“小二烧三斤女儿红,来二斤牛肉,再拿几个馒头!”

小二下去后,东华真人自顾的抱着酒葫芦。

孤儿现在只等着来东西就先大吃一顿填饱肚子再说。

这是艰难的等待,但是等待偏偏要很长的时间,孤儿不时的放眼去望其他几桌。

东华看到眼前小童那一副猴急的样,心中好笑。

“好香呀!”

“道爷您要得的肉,酒!”

两只大碗放在了桌,东华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水中冒出几个酒花,轻轻的滴溅在桌,孤儿当然是不好意思吃,只是眼巴巴的望着。

“你喝一碗吗?”'TXT小说下载:。。'

孤儿抓起一个冒着热气的馒头塞进了嘴里,摇着头,筷子已经夹起切好的肉片送进嘴里,这肉好有味道,孤儿这是第四次吃肉。

东华真人用拇指扣于碗沿,手掌托在碗的底部,将酒在鼻前扫过深深的吸了一口,仰脖喝下,抽出背后桃木剑,轻轻弹唱道出一首诗。

狂饮琼浆数百钟,

醉舞长剑指虚空。

脚跟戏蹑群星斗,

长啸一声天地红。

唱罢夹起一块肉放到嘴中,又倒一碗轻轻自我品味。

孤儿一阵的风卷残云,这桌子剩下的恐怕只有这二斤酒了。

“喝口酒,酒是男人的命。”东华真人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将孤儿眼前的碗倒满。

孤儿双手托起大碗,就想学别人一饮而尽,但是刚喝了一口,喉咙里就险些喷火,肚鳆内好象蹈海的江龙,一阵的翻滚,再喝一口,孤儿就已经端不住碗了。

天色渐渐暗淡,东华抱起酒葫芦,摇晃着起身。

“小子,走了。”

孤儿站起身行,刚刚迈步“扑通”一声栽倒于地,引来一阵笑声。

孤儿脸一红,慢慢趴起,奈何这身子如腾云驾雾一般,摇晃着前行,“小子,下次不能喝酒就别喝酒,看你这个样子。”

“我……我能喝……”孤儿说话也有些大舌头,谈吐不清。

城里有一座城隍庙,已经破旧,里面的城隍老爷身的彩绘也已脱落,墙头有几根枯黄的狗尾巴草在一场雪后居然没有被压倒,但显得有些摇摇欲坠。

一轮明月照于天地。

“小子,我这御剑术当年有一人看一遍就可以挥洒自如,不知道你如何!”东华说完转头望望那浑浑噩噩的小童,叹口气摇摇头,“早知道如此……”

此刻孤儿强忍着睡意,斜倚在城隍庙那墙角,怀中抱着那东华扔过来的葫芦。

东华掐诀念叨:“急急如律令,现!”

一道蓝线崭放光芒,那柄巨剑出现于手中。

刹那间人影煽动,舞起剑来,剑与人纠缠不清,光芒是那样的耀眼绝世,肃杀之气惹得枯叶零零,身形却是飘忽灵动,剑光忽如水银泻地,灵蛇飞舞,直教人眼花缭乱。

东华舞动巨剑,口中长吟:

仗剑红尘已是癫,有酒平步青天。

游星戏斗弄日月,醉卧云端笑人间。

东华将剑向空中一抛,仅伸二指,遥遥控剑,只看剑在空中回旋飞舞,随着东华的比划,来去由心。

孤儿目睹神技,想连连叫好,奈何口齿已经不甚伶俐。

东华手掌一挥,飞剑当下分为两柄,一左一右绕圈飞去。手臂一旋,剑便一化十、十化百、百化千,当空轮转起来,望去满天是剑,也不知究竟有多少柄。

独自舞得兴起,飞身踏剑为戏,宛如登天梯,越奔越高,看得孤儿目瞪口呆。腾身半空,却突然将手一收,千万把剑登时聚拢,好似一条银龙,昂傲九霄。

东华大喝一声:“疾!!”天际银龙便化为一柄巨剑,落地裂入土中,竟是形成千千万万柄锋利的小剑,光芒照得夜色宛如白昼一样。

“小子,这……哎……”

东华转头时那孤儿已经抱着葫芦酣睡起来,面带满足的微笑

“小子,哎,真是有缘呀。”拎起酒葫芦,抱起孤儿扬长而去。

天亮了,天窥的思绪又回到了这个世界,轻轻道:“师傅,你还好吗?”

正文 第六十九章 狮鹫战士

将要战斗,与天窥对战的是一个背插双翼的狮鹫战士,也许是很靠近天空的缘故,狮鹫有阳光一般的羽色和毛色。狮子般的后半身长着黄棕色的兽毛,老鹰一般的头部到前肢全部披满黄金色的羽毛不过有一些狮鹫是带有深红斑点的乳白羽毛。和老鹰一样,狮鹫的喙和脚的颜色是透明的黃色到耀眼的金色都有,而爪子是黑色的。成年狮鹫体长两三米,雄性重达半顿,飞行支撑着体重的,是一双翼展七八米的翅膀。要鼓动的双翼,又要为有力的前肢提供力量,可想而知狮鹫的胸肌非常发达。

狮鹫的眼睛像活生生的火焰,宝石红、烈焰黄、冰晶蓝都可能是那双锐目煽动的炫彩。它们能在3200米外的高空清楚地看見一匹马如果能读的话,在30米外把普通印刷品看只字不误,估记也不成问题。虽然没有夜视力,但狮鹫仍可以聚集最微弱的光线看清周遭,轻松地狩猎。狮鹫的嗅觉在食肉动物中算是平庸的,比不狗的灵敏,但比人类强很多,它能靠嗅觉追踪猎物,也能迅速发现在风处的敌人。至于听觉,它们可在1千米外分辨出老鼠盗洞声,当然他讨厌雷声。

据说他们是一种非常痛恨邪恶的生物。可以被驯服,经常可以看到飞骑士用它来作为坐骑。

有人认为狮鹫代表正义,有人则认为它是深渊的标志,兽人中说:“恶魔领袖是一只狮子,因为他有着统御的才能和巨大的力量;恶魔领袖也是一只老鹰,因为他有着无人比拟洞察力。‘;据说狮鹫是阿瑞斯的圣物。阿瑞斯的头盔就刻有狮鹫,高级的狮鹫已经进化出人型,进化出人型的狮鹫再也不可能被人类驯化。

狮鹫人甲克,以高攻击力,高运动速度战胜对手,昨天连胜两场,都用了不到5分钟,是比较难缠的对手,还有就是可以飞到空中,在空中进行攻击,第一个对手直接被双叉刺成重伤,第二个对手被他抓到空中扔下硬是摔成了肉饼。

甲克紧收翅膀,鹰眼注视着天窥的每一个动作,能够成为五百强,就有一定的实力,所以甲克不小看任何一名对手,而且甲克也听说了天窥的一场比赛,自然是不敢大意,自己被称为族内最有希望的火种,自己不能侮蔑了自己的种族。

两只叉型武器相碰撞发出金属的摩擦声,好象一种奇怪的音乐腐蚀对手的心灵,他听说,天窥是没有给那个对手机会,话音未落就下杀手。现在甲克根本没有说话来就发动了声音的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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