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不易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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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臣不易做-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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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拿了这么多东西?看着她怀里抱着的坛子和挎着的食盒,”方远很是惊讶的伸出手帮她减轻了负担。

想要破除对一个人的迷障,最好的方法就是跟她相处。方远开始跟沈言共处一室还会感觉不自然,但是现在发现自己的心绪已经平静了许多,很少再会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今天看到青州有进贡的新酒,所以讨了两坛子来跟你畅饮。还有酒菜,嗯,我就知道,你肯定还没有吃饭吧。”沈言将怀里的酒递给了方远,一边念叨着关了门

“不知不觉发现天就黑了,呵,我正要去吃饭呢。”虽然明知道被人戳破了,可是方远还是习惯性的找了借口。沈言见状也不再说他,只是笑着将桌上的东西推到了一边,腾出地方放酒菜。

“哎,哎,慢点,我的书。”方远看着她这般大大咧咧,顿时心疼了起来,叫嚷嚷的走了过去,正要一本本的把书理整齐,却没想到被沈言一扯的坐了下来,“好了,书呆子,别嚷嚷你的书了,少不了的!来,吃菜。”

这段时间相处,方远也知道沈言看上去笑眯眯的,可是骨子里却是个说一不二的人,要是跟她争起来也不知道要争多久,所以只能无奈的坐了下来,陪着沈言一起吃喝。

沈言拿了两坛子酒过来,一点都没有因为这是贡品有半点的珍惜。看着她利落的拍掉封泥递了过来,方远倒是有一丝的迟疑。

“放心,没药的。”沈言看出了他的停顿,自己居者坛子豪迈的饮了一口,眯着眼镜笑着看方远,“就算有药,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看着她那种狭促的笑容,方远觉得自己好不容易稳定下来的心又狂跳了起来,急匆匆的从她手上拿过酒坛子,紧张的差点掉在地上,于是又引起她的一阵大笑。

果然要比脸皮的话,没几个比得过她。方远在心里头郁闷的想着,不过听到她还记着那件事情,他心里头也闪过一丝欢喜。

总归,不是他一个人记得。

两个人对坐着,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可是方远仍然不知道要说些什么话,所以拿着酒坛默默的灌着自己,倒是沈言开口阻了他,“你这种喝法,很快会醉的。”

“无妨,我酒量好。”方远摇了摇头,只是随口吃了几下子,又灌了起来,“我是荆州人,我们那里的酒,可不比青州差。”

“哦,这倒是我疏忽了。只不过对于荆州酒,我向来是只闻其名,但没真正的喝过。”听着方远这般说,沈言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笑了。荆州是另外一个有名的地方,相较于青州酒的绵香醇软,那里酒以烈出名。

“我们那里的酒烈,喝下去的时候像是吞刀子,忍着咽下肚去,却又像是有人在腹中燃了一把火,烧的五脏六腑都燃了起来,满头的火星子直冒,辣的不得了,也爽快的不得了。”说起家乡,方远的眼中带了些笑意,态度也自然的多了,“不过京城人不爱它的味道,嫌它口感太冲,所以就算是上好的荆州酒运到了京城,也一定要掺上些其他酒中和一下才能卖掉,所以,很难尝到那个味道了。”

“听起来着实没什么好的。”沈言听到这个,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评价道,“真不知道你们爱它什么。品酒,当然要韵味悠长才够。”

“荆州酒也有韵味,但是在尝到那之前,你得先疼到眼泪都出来。”方远也没有怒,只是望着桌上的一盏油灯,笑的像是想到了什么令他开怀的东西,“有些东西即使没那么好,可你也爱它的紧,就算是被伤到遍体鳞伤,也怎么都放不下来。”

“真的有那种东西么?”沈言听了微微一愣,不过很快就回过神来,冲着方远做了个鬼脸,“我怕疼,对这种感情只能敬谢不敏了。”

“你看上去不像是胆小的人。”或许是因为喝了些酒的缘故,方远说话倒是放得开的多了,也不再躲闪沈言的视线,反而直戳戳的看着她。

“那是错觉,其实我的胆子就只有一咪咪大,你们平常看到的,不过是狐假虎威的表象罢了。”沈言对着方远遥遥一举坛子,“我的故事不好玩,说说你家乡的事情吧,我很喜欢听。”

“小时候在书院里读书,成天上树掏鸟,下河捞鱼,在先生的座位上扔泥巴……”方远想到这些,自己都忍不住笑了,“四处捣蛋,没有少被我娘揍,先生也都束手无措,甚至都不想要我去书院了。仔细算起来,真的没什么好玩的。”

“看不出来你竟然有那么调皮的时候。”沈言听到这个倒是很惊讶。

“是啊。现在想想那时候真不懂事,后来大了一些,就明白读书的不容易,我娘要给人洗很多很多的衣服,缝很多很多个荷包,才能凑齐给我的束脩。我每次惹了祸,她拉着我一家一家低声下气的道歉,然后回家自己躲在屋子里哭。我在门外听着她的声音,终于明白跟别的孩子相比,我是没有资格肆意胡闹的。所以从此之后收了性子乖乖的读书。”

这的确算不上什么好玩的事情,方远说着说着声音就变小了,看着跳跃的烛火,他沉默了好久才淡淡的说,“因为只有先生夸奖了,娘才会开心。我们那个时候过的很苦,她整天都皱着眉头,为了能让她多笑笑,我比谁都努力,什么都要做到第一,恨不得先生天天夸我”

“我在山上的书院念书,我娘隔一段时间就会送粮食上来给我,因为米面不够,便用豆子凑。我每天晚上煮好一大碗,用筷子划成四分,放在院子里冻成一块儿块儿的,然后第二天起来就着白开水,早上吃一块,中午吃两块,晚上吃一块儿,一天变对付过去了。”

“不好玩,是不是。”方远喝了口酒,笑着摇了摇头说道,“冬天冷的厉害的时候,没有取暖的火炉,便喝几口门房大爷送的烧酒,他自己做的,味道算不上好,可是劲儿很大,抿上几口就可以暖上半天。我看一晚上书,便喝小半坛酒,这是最便宜的取暖方法,我的酒量也就是那个时候练成的。”

“这种生活,你大概都没听说过,是吧。”方远摩挲着手上的酒坛子,看着沈言,笑着问道。

“也不是。”沈言秀气的抿着酒,眼神有些迷离,“那种日子,我大约,也知道些。”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感冒了,半边脑仁疼到现在还是木的。默,昨天失约的那更就当欠下的,这两天我会找机会补上。

嫁衣

在外人眼中,沈言这辈子或许算的上过的顺风顺水,可那也是在别人眼中。

沈言关于童年的记忆很模糊,在别的孩子还在撒娇耍赖的时候,她已经一脸严肃的跟在爷爷后面进进出出了,很多乐趣,在没有明白之前便已经消失。

要论起孩子,老爹要比她像的多。

她没有赶上沈家风光的好时候,等她懂事时,沈家就已经站在了悬崖边上,退一步,便是万劫不复。

天底下的世家权臣,没有几个是不想退下来的,但是当初风光时得罪的人太多,损害的利益也太多,若是有天你不争了,成为了没牙的老虎,那有无数的人磨刀霍霍的等着你,连几辈子的老账都会翻着算出来。

你不吃人,人便吃你,这个世界便就是这般简单。

爷爷过世后,沈言本来是并无争斗之心的。她所求的不过是跟父亲妹妹一起安稳的度日,所以没有人在自己后面拿着小鞭子挥舞还快乐了一段时间,但是很快,急转直下的形势,让她认识到什么叫世事的残酷。

方远说的穷,她都受过,甚至比他所经历的还要凄惨。

因为她那个时候没有一个善解人意的娘,只有一个好心但是却不懂事的爹,一个更加懵懂无知的妹妹,以及一堆獠牙已经擦亮的敌人。

她一个人,背起了一家子。

当事世打磨掉了所有的骄傲和坚持,她明白了什么是爷爷说的尸骨无存之后,积蓄了多年的力量一下就爆发了起来。为了重新得到一个机会,飘雪的大冷天,她蹲守在太子经过的地方,趁着他的车驾出行的时候冲出来,“无意”的被他撞伤,然后获得见面的机会。

所以,在很多年后,她看着宫里头女人们为了留住帝王所使用的小花招时,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在这种程度上,她跟她们所求的一样,都为了那一驻足,一回首。

那一次她运气很好,竟然遇到赶车的是梁王。一时兴起的小皇子本来就是容易闯祸的胚子,可以最大程度掩盖住她的刻意。

那一次她运气很糟,不知轻重的梁王将她预谋中的车祸变成了实打实的伤害,飞转的车轮将她整个人撞飞,她清楚的听到了自己腿骨裂开的声音。

那一刻,疼到生不如死,却还冷静万分的判断着形势,然后用着所有力气躲在了巷子里错过他们派下来探查的侍从。

她要钓的是两条大鱼,而不是这些小虾米。

请了人送自己回家,拖着伤腿死死的熬着。轻易得到的东西总不会令人珍惜,轻易能补偿的伤害会让人很快遗忘,所以她耐心的等着,等兄弟俩翻天彻地的找到她,然后不动声色的将这次机会利用到最大化。

很少有人相信一个孩子有这么深的心思,她无辜的外表成功骗过了那时还算是单纯的太子,重新获得了接近他的机会,一切的发生比她想象中的还要顺利。

她得到了她想要的舞台,赢得了她想要的一切,除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以一个瘸子的形象生活着。

对于这个结局,沈言没有太多的遗憾。从她决定重新回到朝堂的那一刻起,她就明白那个跟在爷爷身后的小女孩儿已经死去了,她最后的一道保护伞已经被撕碎。如果不想成为败局中被玩弄被□的女人,不想自己的妹妹被卖入教坊过着身不如死的日子,那么沈妍就要以沈言的面目生活着。

所以,瘸子或者是正常人又有什么所谓?那条腿能让某些人永远对她存着歉疚之情,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可是她低估了皇帝对这件事的执着程度,当初他说过会倾其所有的帮她治好这条腿,她只是温顺的点头,心里完全没有当做一回事,可没想到两年他登基之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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