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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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之王-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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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因陀罗抓:般若堂专研。

31、少林虎爪手:般若堂专研。

五、擒拿手

32、拈花擒拿手:戒律院专研。

33、龙爪擒拿手:共三十六式。戒律院专研。

34、十二擒龙手:戒律院专研。

六、剑法

35、达摩剑法:著名剑招有“一苇渡江”等。达摩院专研。

七、刀法

36、菩提刀法:菩提院专研。

37、破戒刀法:名为破戒,即是大开杀戒,因此这套刀法全是攻势,狠准威猛。

38、慈悲刀法:名为慈悲,即慈悲为怀,这套刀法招式柔和,没有杀招,与破戒刀相反。

39、燃木刀法:菩提院专研。

八、杖法

40、伏魔铲法:般若堂专研。

41、普门杖法:戒律院用来惩戒触犯寺规的弟子的一种杖法,招式巧妙,临敌时总能招招命中对方。但威力一般。

42、大文殊杖法:菩提院专研。

43、达摩八法神禅杖法:掌门人专研。

九、棍法

44、小夜叉棍法:绝招是“维护众生界”,源自《维摩经》。罗汉堂专研。

45、少林双截棍:罗汉堂专研。

46、醉八仙棍法:少林十三棍僧发明的棍法,必须似醉似醒,半醉半醒,才有最大威力。

十、身法

47、蜻蜓点水轻功提纵术:少林僧提着水桶过河时使用的轻功。

48、九图六坐像身法:打坐也是身法?嘿嘿,少林弟子有五十四种打坐姿势,每种都可静坐十二个时辰,那是无法想象的,又有谁能捉摸出这套身法的高深?

49、大挪移身法:脚不移身不动,就可平地挪后数尺,避开敌人的攻击。

十一、内功

50、阿罗汉神功:练到高深境界有五百罗汉众生相。罗汉堂专研。

51、降龙伏象功:练到高深境界可施展“佛门狮子吼”。般若堂专研。

52、心意气混元功:又称“少阳神功”,达摩院专研。

53、菩提心法:练到高深时心如明镜,诸邪不侵。有化毒的功效。菩提院专研。

54、达摩闭息功:戒律院专研。

55、金刚不坏体神功:各院堂首座专研。

十二、特殊武功

56、十八手罗汉神打:从九图六坐身法中演化出的一套武功,若与九图六坐身法配合使用,招式奇异,往往出乎对手意料之外。

57、少林怀心腿:绝招是“佛在心头”,达摩院专研。

58、如影随形腿:达摩院专研。

59、罗汉夺命枪法:罗汉堂专研。

60、大韦陀杵:般若堂专研。类似于一种锤法。

61、毗卢鞭法:戒律院专研。

62、少林鸳鸯枕:特殊的暗器功夫。菩提院专研。

63、少林童子功:少林各项高深武功的基础,亦有对敌招式。

64、少林铁帚功:看门弟子扫地时练的武功。这也是少林绝艺?别小看打杂的弟子,少林寺藏龙卧虎,曾有扫地的老和尚沉叶和尚成为当时寺中第一高手呢!

65、如意缩骨功:少林弟子能够逃脱捆绑,遇难化险,全靠这套功夫。

66、少林破衲功:又称少林铁袖功,即挥动衣袖迎敌。

67、袈裟伏魔功:少林高僧任何物品都可作兵器。必要时挥动布满真气的袈裟为武器,另有超乎寻常的威力。

68、定珠降魔无上神功:以一百零八颗念珠携带无上真气飞出攻敌,有毁灭性的杀伤力。

69、杂阿含功:有谁能一人兼修七十二绝艺?恐怕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若能精研杂阿含功,对各种武功往往能触类旁通,事半功倍。曾有少林前辈同时兼修十三种绝艺,就是因为专研杂阿含功的缘故。可惜现已失传。

十三、阵法

70、少林金刚伏魔圈:达摩院长老专研。

71、一百零八大罗汉阵:罗汉堂专研。(已失传)

72、十八小罗汉阵:罗汉堂专研。

以上七十二艺今已大多失传,目前硕果仅存的有十七项绝艺。

写好小说的各家各法

老舍:

小说并没有一定的写法。我的话至多不过是供参考而已。

大多数的小说里都有一个故事,所以我们想要写小说,似乎也该先找个故事。找什么样子的故事呢?从我们读过的小说来看,什么故事都可以用。恋爱的故事,冒险的故事固然可以利用,就是说鬼说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们无须发愁。不过,在说鬼狐的故事里,自古至今都是把鬼狐处理得象活人;即使专以恐怖为目的,作者所想要恐吓的也还是人。假若有人写一本书,专说狐的生长与习惯,而与人无关,那便成为狐的研究报告,而成不了说狐的故事了。由此可见,小说是人类对自己的关心,是人类社会的自觉,是人类生活经验的纪录。

那么,当我们选择故事的时候,就应当估计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么价值,有什么启示;也就很显然的应把说鬼说狐先放在一边——即使要利用鬼狐,发为寓言,也须晓得寓言与现实是很难得谐调的,不如由正面去写人生才更恳切动人。

依着上述的原则去选择故事,我们应该选择复杂惊奇的故事呢,还是简单平凡的呢?据我看,应当先选取简单平凡的。故事简单,人物自然不会很多,把一两个人物写好,当然是比写二三十个人而没有一个成功的强多了。写一篇小说,假如写者不善描写风景,就满可以不写风景,不长于写对话,就满可以少写对话;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没有人便没有事,也就没有了小说。创造人物是小说家的第一项任务。把一件复杂热闹的事写得很清楚,而没有创造出人来,那至多也不过是一篇优秀的报告,并不能成为小说。因此,我说,应当先写简单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创造。试看,世界上要属英国狄更司的小说的穿插最复杂了吧,可是有谁读过之后能记得那些勾心斗角的故事呢?狄更司到今天还有很多的读者,还被推崇为伟大的作家,难道是因为他的故事复杂吗?不!他创造出许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们的李逵、武松、黛玉、宝钗,都成为永远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创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为什么要选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惊奇是一种炫弄,往往使人专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与人生有关系。这样的故事在一时也许很好玩,可是过一会儿便索然无味了。试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侦探小说,哪一本里没有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几本这样的小说成为真正的文艺的作品呢?这种惊心动魄是大锣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动。小说是要感动,不要虚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惊奇,不如人与事的亲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长的意味。假若我们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义,则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动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说是对人生的解释,只有这解释才能使小说成为社会的指导者。也只有这解释才能把小说从低级趣味中解救出来。所谓《黑幕大观》一类的东西,其目的只在揭发丑恶,而并没有抓住丑恶的成因,虽能使读者快意一时,但未必不发生世事原来如此,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态度。更要不得的是那类嫖经赌术的东西,作者只在嫖赌中有些经验,并没有从这些经验中去追求更深的意义,所以他们的文字只导淫劝赌,而绝对不会使人崇高。所以我说,我们应先选取平凡的故事,因为这足以使我们对事事注意,而养成对事事都探求其隐藏着的真理的习惯。

有了这个习惯,我们既可以不愁没有东西好写,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级趣味。客观事实只是事实,其本身并不就是小说,详密的观察了那些事实,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才是我们对人生的解释,才是我们对社会的指导,才是小说。对复杂与惊奇的故事应取保留的态度,假若我们在复杂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贯的道理,于惊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释,我们最好不要动手,因为一存以热闹惊奇见胜的心,我们的趣味便低级了。再说,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亏在故事的穿插太乱、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极成功的地方,可是全体的不匀调,顾此失彼,还是劳而无功。

在前面,我说写小说应先选择个故事。这也许小小的有点语病,因为在事实上,我们写小说的动机,有时候不是源于有个故事,而是有一个或几个人。我们倘然遇到一个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为主而写一篇小说。不过,不论是先有故事,还是先有人物,人与事总是分不开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没有人的事,和没有事的人。我们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问题倒似乎不在于人与事来到的先后,而在于怎样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换句话说,人与事都不过是我们的参考资料,须由我们调动运用之后才成为小说。比方说,我们今天听到了一个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个青年人。可是经我们考虑过后,我们觉得设若主人翁是个老年人,或者就能给这故事以更大的感动力;那么,我们就不妨替它改动一番。以此类推,我们可以任意改变故事或人物的一切。这就仿佛是说,那足以引起我们注意,以至想去写小说的故事或人物,不过是我们主要的参考材料。有了这点参考之后,我们须把毕生的经验都拿出来作为参考,千方百计的来使那主要的参考丰富起来,象培植一粒种子似的,我们要把水份、温度、阳光……都极细心的调处得适当,使他发芽,长叶开花。总而言之,我们须以艺术家自居,一切的资料是由我们支配的;我们要写的东西不是报告,而是艺术品--艺术品是用我们整个的生命、生活写出来的,不是随便的给某事某物照了个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们的责任是在创作:假借一件事或一个人所要传达的思想,所要发生的情感与情调,都由我们自己决定,自己执行,自己作到。我们并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隶,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个故事,我们须亲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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