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书蝶梦皆成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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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书蝶梦皆成杳-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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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的下面还有一行蝇头小楷,写的是:

宛妹如晤:京城一别,已是三载,姑娘绝代风华,若倾慕万分,近日若将赴江南一聚,望能再睹芳容。容若上

“原来容公子要亲到江南看望姑娘!”秋兰见信,便兴奋地叫了起来,“早听姑娘说容公子英俊潇洒,文采出众,秋兰这下可以好好见识见识了。”

“小丫头,你花痴呀!”我轻敲了秋兰的脑袋一下,嗔怪道,“要不要我帮你们介绍一下,让容公子娶你为妾呀。”

“秋兰福薄!秋兰福薄!”秋兰边躲开我的袭击边笑道,“倒是秋兰愿意为姑娘充当一下红娘的角色,让姑娘和容公子能够喜结良缘。”

“小妮子再贫嘴!”我红着脸站起来,想掐秋兰一把,但被小妮子轻易躲过。

“姑娘不要害羞!秋兰知道姑娘的心事……”秋兰不待我说完,便大笑着跑了出去。

他居然要来江南看我!原本以为我们两个再无机会重聚!读着容公子的信,品味着字里行间洋溢的深情厚谊,我原本冷漠的心渐渐有了一丝暖意,一点泪水顺着脸颊轻轻滑落。

从小到大,我都是在师父的严格训练下长大。师父对我们师兄弟几个永远冷冰冰的,他除了训练我们,便是自己练功,从来不多说一句话。师父要把我们训练成刺客,所以他不允许我们有任何个人情感,即使是师兄弟间的友情。

记得我八岁那年,大师兄从集市里带回了一只小兔子,我们一群孩子看见小兔子自然是非常喜欢,忙着给小兔子做窝、喂粮食。知道师父不许我们养动物,我们便偷偷地将它藏在床底下。

但纸包不住火,这个秘密还是让师父知道了。师父当着我们的面,一把揪出小兔子,让我们每人捅它一刀,把它杀死。虽然兔子不过是一只畜生,但日久生情,我们一群孩子都不忍心下手。于是师父便拿出鞭子抽,逼我们一定要下手。我们熬痛不过,便不得不杀了那只小兔子。

但师父还不罢休,他让我们亲手把死兔开膛破肚,洗干净做成红烧兔肉羹吃下去。当夜,所有的孩子几乎是流着眼泪吃完了整整一盘兔肉。

最后,师父找带兔子回来的大师兄算账,他把大师兄绑在柱子上,让我们每个人那鞭子抽他,他自己则站在我们身后拿着鞭子监督着,如果谁手下留情,师父的鞭子便会重重地落在他的身上,最后我们只能帮着师父教训大师兄,事后大师兄整整躺了一个月才能下床。

从那以后,我们便知道对任何东西,包括人和畜生,都不能有情感,而这是成为一个杀手的首要条件。我们师兄弟四人在师父门下十几年,从来不懂得什么叫*,只懂得服从和刺杀。

摸着眼角的泪水,体会着那种叫爱的模糊感觉,我知道我潜在的情感已经被唤醒,我注定已不是一个合格的刺客。

五 百态的众生

百花宴是倚翠阁一月一次的盛会,那天倚翠阁的四大花魁不仅会同时出场表演,而且还会应邀陪客人饮酒,同时倚翠阁还会推出一位新人由众人竞拍。所以每当这一天,倚翠阁里便是人山人海,有钱的达官贵人固然是纷纷解囊,以求一亲芳泽,没钱的市井百姓也踊跃参与,以求目睹盛况。

今天的百花宴不到戌时,嫖客便已竞相赶来。不一会儿,楼上的雅间、大厅的座位便已被挤得满满的。

大厅里居中坐的,是扬州城的三大巨富,福霸王、陈孟尝和崔菩萨。

福霸王,名叫福尔勒,是个旗人,长着一双小眼睛,塌鼻子,大嘴巴。他家祖上本是行伍出身,后来在扬州经营赌场,靠坑蒙拐骗,积累了巨额财富。传到他这代,更是变本加厉,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前两天,他执意要霸占一个有夫之妇,竟然勾结官府将人家的丈夫弄进了大牢,逼得那妇人悬梁自尽。事后,妇人的娘家告到官府,要官府那福霸王问罪,谁知福霸王用万两白银,便哄得额尔泰服服帖帖,最后只赔了点烧埋银子了事。

陈孟尝,名叫陈万金,原是个落第秀才,后来贩卖丝稠赚了大钱。他身材高大,浓眉大眼,但眉宇间透着几分市侩气。虽然他自比孟尝,广交天下英雄,但对每位投靠者必仔细问其所长,若有几分利用价值,便养在家中,好酒好菜供着,若无所长或失去了利用价值,便坚决扫地出门。

崔菩萨,名叫崔百岁,人如其名,五短身材,圆胖如球,原本颇大的眼睛因为肥肉的挤压只剩下两个黑点,一张嘴巴倒大得惊人,且整天咧着嘴笑,所以人们称他活菩萨。与以上两人相比崔菩萨倒是没什么劣行,唯一的缺点是他爱财如命,一点也没有菩萨乐善好施的品行。

百花宴援例是先由四大花魁表演节目,然后再是竞投环节。我既然是头牌姑娘,自然是最后出场压轴。原本最先出场的该是海棠,但无奈牡丹今天梦想破灭,心情欠佳,海棠便将开场这个黄金位置让给了她。

牡丹贪幕虚荣自是不错,但其表演技艺不可小觑。她今天表演的是她的拿手绝活唱词,且是不用任何伴奏的清唱。丝竹伴奏虽然能掩盖嗓音的缺陷,但终究不如清唱来得清新、自然。牡丹今天唱的是宋代秦观所谱的一曲词,名为《鹊桥仙》,虽不过短短数十字,但颇有余音绕梁之感。

“好!”牡丹刚唱完最后一句“岂在朝朝暮暮”,福霸王便大声叫好。

牡丹见状,便心花怒放,径直走到福霸王身边坐下,喂她喝下一杯酒。见牡丹主动投怀送抱,福霸王便更加放肆,他一把把牡丹搂进怀里,对着她的胸部便是一阵乱摸。

“不要!福公子!”牡丹娇笑着,半推半就,引得众人一阵哄笑。

第二个登场的是海棠,海棠身材玲珑,最擅长飞燕掌上舞,只见她随着音乐飘然起舞,如落雁惊鸿,如凌波仙子,一曲舞罢,众人看得是如痴如醉。

“‘一枝红艳露凝香, 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 可怜飞燕倚新妆。’海棠姑娘的舞技真是惊人,只怕汉宫飞燕也要逊色三分!” 陈孟尝不亏是秀才出身,赞美之词也是文绉绉,较福霸王刚才单纯叫好,自是高明不知道多少倍。

听闻陈孟尝居然将自己和赵飞燕相提并论,海棠自是惊喜万分。但她比牡丹更有心机,她知道男人天生是贱骨头,主动投怀送抱虽能获得一时的宠爱,但终不长久,对付男人就应该学会吊他们的胃口,要欲给还拒。

所以对于陈孟尝的赞赏,海棠只是微笑地点点头,便走下台去,惹得陈孟尝如同被人拎在手里的大白鹅,脖子伸得老长老长。

第三个上场的是腊梅。腊梅和我一样仅是歌妓,她人如其名,长得美艳动人却冷若冰霜。她表演的是琵琶弹唱,十指纷飞,一连串天籁之音从指间倾斜而出,配着她清冷高亢的音调,将众人带入月夜寒江的凄美意境中。

琵琶声停,众人悄然无声,想是依然沉浸其中。当众人回过神来,到台上寻找佳人踪迹,却已是空空如也。腊梅便是如此,她如同一朵傲雪寒梅,孤傲清高。

终于到我上场了,我深吸了口气,抱着一把古琴登场。如此良辰美景,高朋满座,本来弹奏《春江花月夜》最是应景,但不知怎么的,我抬手弹的居然是《忆故人》。

《忆故人》相传是东汉蔡邕所作,曲调委婉缠绵;意在思念故人。想到蔡邕还留有一首诗《饮马长城窟行》与此曲情境相符,我便不由高声吟诵出来:

“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 远道不可思,宿昔梦见之。 梦见在我傍,忽觉在他乡。 他乡各异县,展转不相见。 枯桑知天风,海水知天寒。 入门各自媚,谁肯相为言! 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 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 长跪读素书,书中意何如? 上言加餐饭,下言长相忆。”

“难道这便是一种不自觉的思念吗?”弹罢曲子,我茫然若失,“难道那个人居然真的走进我的心了吗?”

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到心乱如麻。

“花魁不亏是花愧!弹琴吟诵浑然天成!”陈孟尝又在买弄他的文采,但他的话倒是让我突然惊醒。

“吟雪!你要记住你是杀手吟雪!沈宛不过是你掩饰身份的幌子,你怎么可以本末倒置呢!”

冲着众人我微笑着福了福,我飘然下台。我的离开不是海棠的欲擒故纵,也不是腊梅的傲然风骨,我只是想低调地融进众人,永远掩饰我的身份。

六 离奇的命案

百花会的高潮便是新人竞拍,今天倚翠阁推出的新人是春桃。

春桃原本是厨房是使唤丫鬟,她见当丫鬟难有出头之日,便决心破釜沉舟。照她的话来讲,论才艺她永远比不上我和腊梅,论姿色她也难赛过牡丹和海棠,对她来说,仅有的优势便是这年轻而干净的身子,所以她惟有选择参与竞拍,方有一条出路。对于她荒唐的决定,我和众人也都耐心劝过,但无奈春桃心意已决。

虽然春桃姿色不过中上,但今天晚上经过一番打扮,自是风情万种。只见她头顶红纱,五官若隐若现,双颊绯红,带着几许羞涩,但眼神中却是充满了渴望。

看着春桃满怀期盼的神采,我暗自叹了口气。可怜的丫头,一时为名利冲昏了头脑,却不知道她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年轻、美貌、处子,这些对于男人都是难以抗拒的诱惑,所以没等宋妈妈讲完竞拍规则,嫖客们便竞相喊起价来。

“一百两、两百两……一千两、两千两!”

在众嫖客的你争我夺中,春桃的初夜价突破了五千两大关。看到自己居然如此获得众人的追捧,春桃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因为兴奋,她的脸涨得更红,因为得意,她的双眼还笑出了泪水。

“你们都不要跟我争,我出十万两金子!”福霸王突然大声叫道。

“十万两金子?”宋妈妈和春桃高兴地快要晕倒,这可是倚靠翠阁从来没有过的天价。

“沈公子说的可是十万两金子?”宋妈妈难以置信地追问了一句,还特意加重的“金子”两个字。

“没错,我出十万两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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