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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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艳记- 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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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铃儿看见我莫名其妙的笑了,摇了摇我的胳膊问道:“不凡哥,有什么有趣的事情笑的那么开心呀?”我立刻回神,摸摸脸说:“我笑了吗?”风铃却没有继续深究下去,合上了书本调整了转椅的方向面朝我,小声的问道:“不凡哥,我可以问你一个学习以外的问题吗?”
    “只要我可以解答,随你怎么问?”我不在意的回答道,摆弄着小铃儿的铅笔。风铃说道:“我有一个很要好,是非常要好的女性朋友,关系很密切的那种。”我笑着说:“是什么话都说的那种朋友,我知道了,不用再解释了。”“她告诉我她小时侯有一个玩伴,是一个小男孩,对她非常非常的好,还救过她的性命,她也十分喜欢他,可是我的朋友后来搬家离开了男孩,心里却始终没有忘记那个男孩,也许一辈子也忘不了了。很多年以后,他们都长大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重逢了,可是那个男孩十分的优秀,我的朋友不知道是否该说出自己的感情,如果说了,也许他们连朋友都做不了了,不说却不知道男孩的心意,我的朋友实在很矛盾,她问我,可是我也不知道怎样。不凡哥我应该怎么告诉她?”
    听着熟悉的事情,看见小铃儿期待的眼神,我心中一惊,这说的朋友不会就是她自己吧,她口中的小男孩,难道是——我。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我在一个小丫头眼中这么有魅力,三十七摄氏度的高温丝毫不能阻止我背后的冷汗,发现小铃儿有些红晕的脸蛋我越发的肯定了心中的猜想。这个国际玩笑开大了,有美女喜欢我当然求之不得,可是被美女喜欢的人数大于等于二就不是那么好解决的了,我不禁想起雪插着腰揪我耳朵的景象,镶识的摸摸热乎乎的耳朵。
    沉默,令我恐惧的沉默,我的耳边可以清晰的听见风铃“扑通,扑通”的心跳声,只不过比平常时候快了将近一倍还多,她呼出来的气体更加深了我身上的冒汗速率,拒绝的声响才从心底冒出,一个念头就打消,太残忍了吧,对方可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小丫头。庞老爹快点帮帮我,可是他老人家的“专业”知识并不比我多多少。先避其锋芒,下次再说吧,我打着哈哈回答:“这个问题太深奥,等我学习了心理学一定告诉你答案,今天不早了,注意身体早点休息。”无视风铃失望的眼神,逃也似的离开了她的房间,这根本就让我无法招架。
    躲的定义是什么,各人心里标准不同,难道只要两个人不在一起就算是。
    我的定义不同,不仅是躲避两个人见面机会,就算两个人在一起也可以躲的,躲避感情,觉得认同的就不要再说我写走题了,我尊重你们的想法,希望你们也是。
    第四十六章怨激|情该动手了。
    /!
正文 第四十六章 月夜激|情(没完没了)
    /!我记错了,这第四十七不是我两个栽前写的,而是我四个栽前,大概是发二十二章时贴的,相信已经有很多人看过了,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呢?像搞批斗似的。我一般都是先把后面的情节想得差不多然后再把中间部分根据后面的连接上,So先出现后面的非常正常有什么不理解的,需要我还可以发一个再三十章后面的内容,如果我有时间。
    再解决俗套问题,什么叫做俗套,难道看小说,现在的评定不是内容与情节,而是看男女主人公到底有多少了,这个标准倒是蛮新奇的。一拖N就叫俗套,一拖一就不俗套,男女死光光的就不叫俗套,恐怕这一类的小说占的面积也不算少数了。除非小说一个男女都不包含在内,我也许下次倒可以考虑写一个动物世界,恐怕写的人还真的不多。
    况且你们早就应该能够想的到,我早就让老庞同志没事说过N+1次话了用脚指头也可以猜到会发生什么,再说我在简介里面也说了,这是YY小说,我也不多解释了。
    我尽可能的想把小说写得接近生活,那只是接近不代表就是,恐怕所有的读者都希望是其中的男主人公吧,那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现实没有,小说里面有,幻想总不犯法吧。
    《躲艳记》我早就在第一章之前就声明过,躲不过是一个过程,但并不是一个结果。生活不像是那么简单的,你想怎样就怎样,譬如,有一件工作你不想干,可是却不得不干,否则失业,小说里面的人物也是如此,你想躲并不代表你就一定能躲的掉。
    最后一句,我写小说不过的为了娱乐,好玩而已,又没有要你们一分钱,有必要和我拼命吗?实话告诉你们已经有人想让我出版,可是我没有时间,就没有答应,而且觉得应该完成一部小说再谈,毕竟有这么多人持,不是想放就放得下的。斑竹独裁,作者最大,大家应该相互理解,有人不喜欢我,我也没有必要热脸贴上冷屁股硬让你们喜欢,不喜欢拉倒,只要不发一些让我不爽的评论就是兄弟,是兄弟什么都好说,大家都开心,否则就是敌人,我一定牛到底,绝对不客气。我从来就不委屈自己,当然也不会委屈兄弟,喜欢的和提好意见的正反倒无所谓了,都是兄弟,土匪先谢了,那些骂骂咧咧的一概都是敌人,一棒子打死。打死再打一棒子……
    我现在对报纸记者的一些术语深感疑惑,“一个四十七岁的少妇”,四十七岁还叫少妇,“一个二十六岁的少女”,是不是取消女青年那一标准了,小说里面胡说八道无所谓,新闻报纸里面就要斟酌了。
    俗话说:“少女情怀总是诗。”可是一个作诗的在我家里,着实让我头疼,原因无他,我的思想已经被另一个作诗的美女全部占据,既然小铃儿做了暗示,看来我也必须暗示回去,免得小丫头胡思想。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准备好了早餐,小铃儿七点整准时的拉开房门走了出来,看见我拿着筷子拨动着碗里的稀饭仿佛在数饭粒,就知道我在等她一起吃,白皙的脸蛋不禁染上了几许嫣红,急忙走进厨房梳洗,完毕后坐在我的身边,微微笑道:“早呀,不凡哥。”“早,小铃儿,油条、烧饼快趁热吃吧。”
    女孩子吃饭就是好看,细嚼慢咽不时还用纸巾擦拭嘴角的油污,我主动打破这暂时的沉寂,说道:“小铃儿,这身衣服真好看,确实不错。”风铃放下碗筷,低头看了看身上普普通通的衣裙,奇怪的想:“这件也好看吗?这是我样式和颜色比较差的了,难道不凡哥喜欢这种样式的衣服。还是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想到这里,小铃儿对我的称赞更觉得甜蜜幸福,送给我一个甜甜的微笑说道:“只要不凡哥喜欢就好。”
    “其实,小铃儿穿什么都好看,因为本身就漂亮。那在学校里面一定有很多男生喜欢了,不要告诉我不是哦。”风铃愣了愣神,摸不着我这一句话里面的意思,后来一想:“难不成不凡哥听出我昨晚话里的暗示,现在旁敲侧引的问我有没有男朋友,一定是这样。”风铃毫不犹豫的回答:“没有没有,一个都没有,不凡哥你可不要瞎想呀!”我“气愤”的说道:“你们那里的男生眼光差到了极点,真不知道什么叫做品位了,连小铃儿这么个小美女都看不见,失败到头了。”
    小铃儿捂着小脸惊喜的问道:“不凡哥,你真觉得我漂亮吗?”“骗你做什么,比我们班的女生漂亮多了,你们那里的男生没有眼光,我们这里学校的男生一定会有喜欢你的,记得把你男友带回来给我看看。”这一番话让小铃儿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她推开面前的碗筷,站了起来说:“不凡哥我年纪还小,不想这么早交男友也不适合。对不起,我吃饱了要看书,先离开了。”走进她的房间还重重的关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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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站起身收拾碗筷:“跟我想的还真是相象呀。”头又隐隐的发昏了,女人真是一个麻烦的动物,尤其是情窦初开的小女人。
    现在这个样子呆在家里也是无聊干脆再到公司转转,拿定主意对着风铃的房间喊了声,得不到什么回声,只好闷闷的出门了。
    想到公司八点半才开门,还有一个小时空余,我就先往附近的自行车行走去,我还真怀念我的那辆战车,无论怎么摔,怎么碰都坏不了,最多一个星期掉个十几次链条,外加刹车不灵,轮胎总是漏气,其余的方面真是无可挑剔了,还有搭乘雪的纪念意义,最重要的是只花了我一百块的压岁钱。进了附近的速舞车辆店,还没有看车型,光看价格最低的都要四百八十八,我又不图吉利,有必要带这么多的八吗?老板竟然还敢说是低档车,算了买一辆凑合着用吧。
    慢悠悠的从大街小巷晃点到公司还真过了八点半,这些天经常来,我也算是常客了,和职员不停的点头打招呼,都让我有了一种小鸡啄米的感觉,难道他们不用工作,粗略的回忆一下,好象公司每一个都和我打过招呼了。摸摸有些发酸的脖子,步入总经理办公室,忽然听见一阵阵极不规律的呼噜声,办公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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