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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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北京-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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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4节:邂逅秦渊
    一天下来累得我的每一根骨头都发酸,每晚早早上床睡觉,而庄一深更半夜才回来,不是加班就是泡酒吧,时常喝得醉醺醺的又唱又跳,吵得我睡不好,而且她烟瘾大,每天两包〃芙蓉王〃都打不住,这烟大多是别人孝敬她父亲的。在这种浓烟中我像被熏的腊鱼腊肉,我实在无法忍受,于是在网上找了与人合租的房子搬出了都市时尚公寓。
    我和庄一的生活方式不同,她也不想改变她的生活方式,对我搬走没说什么,也不留我。还好我们并没因此事生疏,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仍是好朋友。
    我的新家也是一居室,在翠微路,地段不错,距地铁不远,在北京距地铁不远的地方就是好地方。房子虽不大,但收拾得干净整齐。室友叫白纯,在中关村一家公司做文员,辽宁人,和我年龄相仿,明眸皓齿,面似桃花,穿粉红色的衣服,涂粉红色的指甲油。她睡卧室,租金八百,我睡客厅,租金六百,我是一个客人,庄一的客人,出租屋的客人,北京的客人。
    白纯却说我是厅长,我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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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睡客厅的难道不是厅长吗?〃
    我说:〃你睡卧室就是室主任啦?〃
    〃两个傻瓜都想当官,做白日梦!〃她哈哈大笑。
    〃有梦总比没梦好吧。〃
    她说了句英文;〃Ihaveawonderfuldream!〃
    精彩的梦,我曾经有一个美丽的梦,但是破了,我把它留在了长沙,北京能否给我好梦,梦能否成真,我不知道。
    第三节邂逅秦渊
    庄一的父母回去后,庄一死在公寓的消息不胫而走,在家属大院里传开了。我父母因此十分担忧我的安危,几次三番打电话要我回去,说走走关系没准还能回学校教书。一想到那些调皮早熟且目无尊长的孩子,我就头疼,不肯回去。
    其实,庄一死后我也考虑过离开北京,但是刚来不久就回去面子上过不去,同事邻居怎么看我,在家呆久了母亲没准又给我念经,我可受不了。我不愿轻易服输,坚持留在北京,虽然没有了庄一这个好朋友,一个人难免孤独,但是我相信没有她我也能呆下去,白纯一个人不也在北京呆得好好的吗?父母拿我没办法,只好不时叮嘱我注意安全,晚上十点前一定要回家。我说行,大街上没那么多杀人犯。
    庄一的案情没什么进展。庄一性格孤僻,同事对她的私生活不清楚,而且她自从来北京后很少和父母沟通,她父母对她在北京的情况也不清楚,所以案子查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我若不是刚来北京和她住过一段时间,否则连她常去酒吧喝酒的事也不知道。
    石友为拿着她的照片去酒吧调查过,但没什么结果,一则生活在都市的人们并不爱关心身外之事,没人注意过庄一,另外即使有人见过她也不愿提供信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北京流动人口多,各种各样的案件也多,北京台的《法治进行时》不时播出各种案件,打工妹惨遭轮奸,无业男网上骗取钱财,行人过地下通道被抢……庄一的死在形形色色的案件中十分普通,在社会上也无多大影响,不过是都市时尚公寓里人们茶余饭后聊天的话题,聊久了如一杯冲淡了的茶,索然无味,少有人像祥林嫂那样执著,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某一件事,19层的ABCD四张防盗门依然紧闭,电梯厅里依然静悄悄。没人打听19C是空着还是住了新人,住进来的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北京人还是外地人。
    一天下了班,我去了趟都市时尚公寓,窗台上的玫瑰花已经枯萎,掉了不少花瓣,暗红,如凝固的血。那张加大的床罩上了一块干净的白布,像裹着白布的庄一的尸体,冰冷冰冷。
    我站在窗边看了看下面,突然觉得19层不好。19,一个阶段的极致,凡事到了极致总是不好,花开到极致会衰败,人乐到极致易生悲。我不知道庄一是否在某方面达到了极致,所以才如花儿开到极致一般凋零了。她快乐吗,我不知道,她悲伤吗,我也不知道。我是庄一最亲密的好朋友,却不清楚她快不快乐悲不悲伤,我突然觉得我似乎对她一点也不了解,她像一个陌生人。
    我拿起书柜里庄一的照片看了看,她表情冷漠,眉宇间有一丝谑弄的神情,似笑非笑,看着她的照片我心里空落落的,把照片放进了书柜。她的书柜塞得满满的,有美术方面的专业书,有小说,有诗词,有花花绿绿的杂志。还有很多碟,音乐,故事片,很丰富,像她的夜生活。
    我无意中看到《飘》,我上大学时看过一遍,非常喜欢这部小说。没想到她也有,不过我以前看的是装订成一本的,而她的是装订成上下两部的。我抽出来一翻,很意外,里面居然不是小说,而是一个笔记本,扉页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四个字;〃青春飞扬〃,内容用透明胶带封住了,我于是又抽出下部,一翻也是个笔记本,扉页上写着〃雾里看花〃,但内容没被封住,是日记。庄一的日记?
    我十分惊讶,同时也十分意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用《飘》的封皮把日记包装起来,难道她是怕别人看到她的日记?我翻了翻〃雾里看花〃,时间是从9月开始的,第一篇是泰戈尔的一首诗,第二篇是她第一天参加工作的心情,估计是她去年开始写的。
    我还来不及仔细阅读,门铃响了。我感到意外,是什么人来找她,难道不知道她死了?我从猫眼向外一看,只见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站在门外,看上去文质彬彬,气质不凡。
    我问道:〃是谁呀?〃
    〃秦渊。〃
    看来他还不知道庄一已去世,也许误把我当成庄一了,我问:〃你找她有事吗?〃
    〃喔,庄一,她不在吗?〃
    〃她,不在了。〃
    〃去哪里了?〃
    〃你有重要的事吗?〃
    〃能不能开了门说话?〃
    想到庄一的死我不敢冒然开门,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相,我说:〃你有什么事就说吧。〃
    〃有点工作上的事,请问你能告诉我她去哪里了吗?〃
    既然是工作上的事,我想了想决定告诉他庄一的事,于是把门打开了。他在见到我的一刹那似乎有些惊讶,眼睛在我脸上停了几秒钟。
    〃她去哪里了?〃他又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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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堂。〃我的声音很低。
    男人一惊,随即又笑了笑;〃小姐,你说话真幽默,开玩笑吧。〃
第一部分: 第5节:黑色的宝马
    〃不是,她不久前去世了。〃
    男人脸上露出怀疑的表情,但这种表情在我不容置疑的眼神中渐渐淡了,他似乎接受了这个事实,平静下来,问道:〃请问你是……〃
    〃我是她的好朋友。〃
    〃喔,请问你有她家里的联系方式吗?〃
    〃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我有一笔钱要给她。〃
    原来是送钱给庄一的,不过这钱对她来说没一丁点用了,她现在要的是冥钱,而不是人民币或者美金。另外不论钱多钱少,对于庄一的父母来说也没什么意义,他们不缺钱,他们缺的是一个漂亮的女儿。但是我仍把庄一家里的电话告诉了他。
    我一直站在门口,把他堵在门外。他把庄一家里的电话存在手机上后,递给我一张名片;〃谢谢你,这是我的名片。〃
    我接过一看,秦渊,北京威华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总裁,来头不小。
    〃我和庄一也是好朋友,能否赐我一张名片?〃
    我犹豫了一下,从包里拿出一张名片给了他,他看了看名片说:〃百维思是家不错的广告公司,想必它的员工也很优秀。〃
    〃过奖了。〃
    〃不知吴小姐有没有时间赏脸一起喝杯咖啡。〃
    我不知他有何用意,但是我对他和庄一的关系有些好奇,他怎么找到庄一家中来送钱,于是同意了。我把日记装进包里和他下了楼。
    他开了辆黑色的宝马,坐在车里我有些紧张,一方面是因为宝马车,我长这么大最高级的轿车只坐过丰田,坐宝马是新姑娘上轿头一遭;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个开宝马的男人,他从容自若开车的样子传递给我一个信息:他是先富起来的那种人。而我不怎么喜欢和太有钱的人打交道,庄一是个例外,我们是从小长到大的好姐妹,并且她的钱是她父母的。
    他把车开到东三环的〃Friday〃,我曾经陪记者来过一次,据说这家西餐厅设有北京最大的吧台。餐厅里灯光柔和,格调雅致,比较适合吃饭聊天,外国人较多。每道菜都价格不菲,所以我只要了一份炸蘑菇和一杯咖啡。
    他自作主张地给我添了一份牛排和沙拉,接着又给自己点了些东西。我在心里暗暗计算餐费,少说得六七百块。
    他跟我说起他和庄一的交往。原来庄一还在美院上学时他们就已经认识,他欣赏庄一的才气,请庄一给他们公司做过不少创意设计,这次去她家找她是为了付她一笔设计费。
    我把庄一死时的情景告诉了他。他听了直摇头叹息;〃我前段时间出国了,不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我说怎么打不通她的电话。可惜,她是个很有才气的女孩子,哎,没想到……真是应了那句话,天妒红颜。〃
    我听得心里难过,庄一那么年轻,那么漂亮,还那么有才气,的确如他所说,天妒红颜。
    他吃西餐时坐姿端正,动作优雅娴熟,像一个绅士。我有点拘束,手中的刀叉好几次差点掉下来。
    除了庄一他还聊了其他的东西。他知识渊博,说话风趣幽默,妙语连珠,我对他那种初次见面的陌生感渐渐由浓变淡。我从聊天中得知他是南京人,毕业于清华大学,几年前在北京创办了这家通讯公司。
    从〃Friday〃出来后,他送我回家。回到家,同屋的女孩白纯已经睡了。我于是轻手轻脚地洗澡收拾完毕,坐在台灯下,拿出了庄一的日记。看着日记,心情无比沉重,按理说我应该把日记交给石友为,但是好奇心驱使我把日记翻开了。
    〃青春飞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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