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第四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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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第四届- 第2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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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云、陶雨噙着泪与陶金、陶玉依依惜别,最后一咬牙,离开了家。
  再说陶义,一早醒来就想起了头天下午的事,觉得自己是过分了点。但如果因此真的得到了陶云和陶雨这两个美人,那就是天大的好事了。当然他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王水花,他准备事成之后逼她同意,谁叫她生不出孩子呢。
  8点多,陶义来到陶金家。发现陶云、陶雨不在,知道是逃走了,就火冒三丈。但看到梨花带雨的陶玉时,就临时改变了主意,决定退而求其次。陶玉今年45岁,自己的婆姨47岁才停经,陶玉天生丽质,保养得又好,看起来也就30多岁,应该还有生育能力。如果她能为自己生个一男半女的,那就对得起祖宗了。
  于是,陶义对躺在床上呻吟不止的陶金和坐在床沿抽泣的陶玉说:「你们将云儿和雨儿放走,白白的便宜了外人,吃亏的是我。你们也知道,我是很大度的人,这事我就不追究了。玉姐看上去还年轻得很,反正金哥是一个废人,从今天起,玉姐你就跟了我吧,我一定会好好待你的。如果你能给我生个孩子,那你就是我家的功臣,王水花凡事也会让你三分的。」
  对陶金、陶玉来说,陶义的话无异于晴天霹雳。尽管看上去年轻,但陶玉毕竟已经45岁了,半老徐娘他也要,简直是饥不择食!陶义的目的很清楚,那就是在有生之年生个儿子,以延续香火。可是,作为白虎家族的一员,陶玉怎么可能委身外人呢。如果不答应,这个家庭今天定然有一场劫难。
  思忖良久,陶玉说:「阿义,确实如你所说,你金哥是一个废人。我下半辈子跟他生活在一起,一定苦不堪言,还是让他自生自灭吧。我决定跟你走,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我好的。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见陶玉答应了,陶义心里乐开了花,忙不迭地说:「玉姐,什么条件,我一定满足你。」
  「阿义,你金哥的情况你清楚,他根本照顾不了文儿、霜儿。那这两个小孩只有跟着我到你家,认你为爹爹了。我的条件是,从今天开始,你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他们两个,将他们养大成|人。你做得到吗?」
  陶义看着旁边的刚会走路的陶文和摇篮里的陶霜,心想,他们这么小,只要我对他们好点,把他们当作亲生的孩子来养,待我老了以后,他们一定会孝敬我的。就算陶玉不能生小孩,也会有人给我养老送终的。于是说道:「玉姐,你放心,这点我一定可以做到。」
  陶玉说:「你敢对天发誓吗?」
  陶义不假思索,当即发了誓。
  陶玉心中的石头落了地,告诉陶义两个小孩的出生时辰后,说:「阿义,你先将文儿、霜儿带回家。我稍微准备一下,一个小时后你来接我。」
  陶义喜上眉梢,忙说:「好的。」
  说完,牵着陶文、背着陶霜走了。
  见到他们走远了,陶玉起身关上大门,来到陶金身边,说道:「哥,我是不会到陶义家去与他生活在一起的,他答应将文儿、霜儿养大,我就放心了。这个世界已经没有我的位置了,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如果我死了,你课怎么办呢?」
  明白陶玉心思的陶金说道:「妹啊,我活着也是累赘,不如你一把火将床烧了,然后去找云儿他们去。」
  陶玉说:「哥,我是不会离开你的,死也要死在一起。」
  「这个世界已经没有我们兄妹的立足之地了。只是我们死后,逢年过节连个祭奠的人都没有,悲哀啊。」
  说完,两人抱头痛哭。
  意识到陶义快来了,陶玉到厨房搬来柴火,放在床的四周。点着后,上床与陶金紧紧搂在一起。
  陶义哼着小调走了过来,猛然发现陶金的房子成了火海。知道陶金兄妹完全是自己害死的,内心有一丝的歉意。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也为了之前对陶玉的承诺,他真的将陶文、陶霜兄妹当做自己的孩子来养,并给他们改了名字。陶大壮、陶娟。
  陶义的晚年时时想起这次犯下的罪孽,心中的愧疚感始终挥之不去,于是将此事记了下来。他想,自己百年之后,还是应该让陶金的子孙知道真相的。
  (二) 陶强篇***********************************人物关系表:陶强,即陶文,曾用名陶大壮、陶卫东,1948年2月20日生,陶金与陶雨的儿子,陶龙的父亲、舅舅、岳父。
  刘娟,即陶霜,曾用名陶娟,1949年5月5日出生,陶金与陶雨的小女儿,陶强的原配,陶龙的母亲、姑姑。
  杨楠,即陶雪,1945年12月20日生,陶金与陶雨的大女儿,陶龙的姑姑、姨妈、岳母。
  王娉,1964年10月22日出生,陶强与杨楠的大女儿,陶强的合法妻子,陶龙同父异母的妹妹、表妹。
  王婷,1966年9月17日生,陶强与杨楠的二女儿,陶龙的合法妻子、同父异母的妹妹、表妹。
  王姝,1978年10月8日生,陶强与王娉的大女儿,陶龙同父异母的妹妹。
  陶娜,1991年11月26日生,陶强与王娉的二女儿,陶龙同父异母的妹妹。
  陶娇,1993年12月4日生,陶强与王姝的大女儿,陶龙同父异母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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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妍,1995年5月27日生,陶强与王姝的二女儿,陶龙同父异母的妹妹。
  陶婕,1995年9月5日出生,陶强与王娉的三女儿,陶龙同父异母的妹妹。
  杨妤,1995年9月30日生,陶强与杨楠的三女儿,陶龙同父异母的妹妹、表妹。
  ***********************************(1)兄妹结婚(陶强,即陶文,被陶义收养后改名为陶大壮)1949年8月4日,南林解放。
  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的陶大壮与妹妹陶娟,在陶义、王水花夫妇的悉心照料下健康成长。
  陶娟刚满一岁会走路时,就与陶大壮形影不离。每天不管是吃饭、睡觉,还是玩耍,都在一起,兄妹二人的感情特别好。
  1952年8月中旬的一天上午,陶大壮兄妹与另外几个小孩玩捉迷藏的游戏。开始玩得还算顺利,在轮到陶娟躲的时候,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后来,陶义夫妇发动许多人找遍了陶村的每个角落,始终不见陶娟的踪影。
  陶娟失踪了!陶义想,她很可能是被人拐走了,不然,怎么会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呢。
  陶义没有报案。因为陶娟不是自己亲生的,况且是一个赔钱货。因此,第二天,陶义只是象征性地在村子里找了一下,就作罢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此事不了了之,包括陶义夫妇在内的陶村人很快就都忘记了陶娟。
  只有陶大壮时常想起妹妹,陶娟那可爱的脸庞、瘦弱的身子不时地浮现在他的眼前。直到上了初中,每每想起她,都会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
  陶大壮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小学毕业后,考上了县二中。陶义的原则是,只要大壮能考上学校,就会供他读下去。
  初中毕业那年暑假,即1963年7月,15岁的陶大壮从县城回到家里,等候录取通知书。平日除了看书,还帮父母做些家务事。
  8月上旬的一天,陶义对陶大壮说:「大壮,有件事我想征求你的意见。」
  「爹,你说。」
  「我已经52岁了,你娘63岁,我们朝思暮想的就是早日能抱上孙子。今年过年后,我打听到刘家庄有一个叫刘有福的老汉,家里比较穷,独生闺女14岁,听说很能干。」
  「爹,你说这个干嘛。」
  「没有别的意思,我想让她做我的儿媳妇。」
  「你的儿媳妇,那不就是……」
  「就是把她娶来做你的老婆。」
  「我们都还小,爹,你是不是太着急了。」
  「刚刚我说了,我和你娘都想抱孙子了。再说,乡下有几个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到了年龄才打结婚证结婚的,不都是十五六岁摆个酒席就算结婚了?你满了15岁,已经在吃16岁的饭了,找个14岁的老婆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陶义说的的确是事实,陶村这些年结婚的人当中,最小的一对男的不满15岁,女的也是14岁。
  陶大壮知道,父亲的决定他没法改变。同时,村里与他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因为没有考上中学,大部分都结了婚。有时候听到他们说CaoBi的美妙滋味,心里痒痒的,很想尝试一下,现在机会来了,他当然会抓住。只是,终身大事是不是应该先看看那个女孩的长相、了解她的为人后再做决定呢。
  于是,陶大壮对陶义说:「爹,现在是新社会,不太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要不哪天我去一趟刘家庄,看看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好吗?」
  陶义说:「你放心,我会为你负责的。其实,我去过两次刘家庄。刘有福的闺女的情况我基本弄清楚了。她叫刘娟,长得很好看,嘴也甜,很有礼貌,对她爹娘非常孝顺。因为家里穷,只读了小学没上初中,前年小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家帮着爹娘干农活,而且能吃苦。我相信她一定是个好婆姨、好儿媳。」
  陶大壮说:「既然如此,那就请爹娘做主好了,我没有意见。」
  这事就定了下来。第二天,陶义就去刘有福家下了聘礼。
  8月25日,陶义为儿子举办了一个在当地还算风光的婚礼。参加喜宴的除了陶村人和刘有福夫妻外,还有燕子和玲子。燕子和玲子各带一个曾孙,于22日回陶村,在陶义家前后呆了一个星期。这些天陶义家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婚礼当晚8点多钟,陶大壮和刘娟双双进入洞房。
  在乡下,不管年龄大小,娶了老婆就算成年了,因此大壮心情无比激动,他知道从这天开始就不再是小孩,而是大人了。


  15岁的陶大壮虽然生理上与大人没有多大的区别,但对房事仅仅是一知半解。
  上床之后,陶大壮兴奋地脱下两人的裤子,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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