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8大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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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8大名案-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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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世纪的审判(12)
迈克的可疑之处还远不止这些。斯卡克尔家的花匠弗兰兹·维丁注意到,在玛莎命案之后,迈克的兄弟姐妹们对他特别好,“好像他知道什么事情似的。”  至于托尼,1975年12月11日,海伦·伊克斯和杰弗利·拜伦在向警方反映了玛莎和托尼之间的亲昵举动之后说:“但是不管怎么样,我们都不认为是托尼杀了玛莎。”海伦·伊克斯的母亲也曾告诉过莫克利夫人:“我不觉得托尼会杀人,但是迈克,那就难说了。”  1978年3月5日,迈克开车去纽约温德汉滑雪区,因交通违章、又拒不按照警察的指示停车而被警车追截,最后撞到路边一个电话亭上。迈克被拘捕的罪名包括无照驾驶、酒后开车和超速行驶等。后经家庭律师汤姆·希里丹出面交涉,并如数缴纳保释金后,迈克免受牢狱之苦,但被送进了缅因州的依兰少年管教中心。多年后,人们在萨顿报告中读到了当时汤姆·希里丹就此事找迈克谈话时写的一段手记,其中有这样一句话:“迈克毫无痛心或追悔之意。他唯一的回答是:‘下次我决不会再让他们逮着了。’”  依兰少管中心是专为有问题的纨绔子弟们开设的,在1978年,年收费即高达3万美元。从那时开始,迈克在这里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治疗和管教中心出出进进,前后长达十余年。但在外人看来,斯卡克尔家的主要目的恐怕还不只是想让迈克的行为变得规范一点。这些所谓中心的严格的保密制度使警方不可能接触迈克,曾有一度,警方甚至不知道迈克身在何处。等到迈克最终结束他的治疗或管教生涯时,他已经30岁出头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迈克从一所大学毕业后,娶了一位职业高尔夫球员为妻。他曾在数位肯尼迪的办公室里做过事,还代表美国国家队参加过一次世界级的滑雪比赛。  对迈克·斯卡克尔来讲,萨顿报告才仅仅是他厄运的开头。1996年2月16日,据当时收视率颇高的电视专题节目《未解之谜》(UnsolvedMysteries)报道,一位自称菲尔·洛伦兹的人打电话给该节目的举报热线,称他于70年代末期和迈克一起在依兰少管中心接受戒酒戒毒治疗达两年,其间迈克曾在一次小组会上当着好几个人的面,坦承他用高尔夫球棍打死了玛莎·莫克利。迈克说他当时喝醉了,他在醉酒的时候脑子里经常一片空白,对自己之所为毫无意识。据说在那次小组治疗时,依兰中心主任约瑟·瑞希也在场并录了音。  1997年,多米尼克·达恩将两份萨顿报告的复印件分别交给康涅狄格州司法部和作家、前洛杉矶警署侦探马克·弗尔曼。后者在自己独立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8年出版了《格林尼奇凶杀案》一书。书中指迈克·斯卡克尔为玛莎·莫克利命案的真凶,并在其重构的案情中认为,莫克利小姐并未在那天晚上的9点50分离开托尼·斯卡克尔,他们一起在斯卡克尔家里一直呆到11点20分,迈克等人从泰利恩家返回。迈克再次目睹托尼和玛莎之间的亲密,怒火中烧,与托尼吵了起来。玛莎愤然离去,但在回家的途中被盛怒的迈克追杀,当场毙命。其间,肯·利托顿刚好来到主卧室的阳台上,他是近视眼,即使戴着眼镜在黑暗中也很难分辨清楚。借着威尔士街的路灯,他隐约看见有两个人影在莫克利家的草坪上晃动,但他不能肯定到底是谁,或到底在发生着什么。同时,迈克也看见了阳台上的人影。书中认为,迈克对萨顿专案组所言在玛莎窗前的大树上手Yin,实乃凶犯在大松树下扒掉被害人的裤子之后,对着尸体手Yin。此一论点后来在法庭上被公诉方所引用。尽管作者因为在书中过分渲染格林尼奇警方的无能与腐败而遭到当地办案人员的抨击,后来证明,此书有关案情的分析对最后结案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年,《邪恶豪门》出版,从书名就不难看出作者梯姆·杜马斯的倾向。书中虽未明确地裁断凶手究竟是谁,但却在另一方面促进了本案的进程。  自斯卡克尔家族中断了与办案人员的合作以来,格林尼奇警方曾多次向其所属的凡尔费德地区检察长办公室提出申请,要求成立大陪审团,强行传唤他们认为与本案有关的证人,但每次皆被检察长唐·布朗以证据不足而驳回。唐·布朗的顾虑是,根据康涅狄格州法律,第一,如果被传唤之证人认为在大陪审团前作证可能会引火烧身,给自己带来麻烦,并援引宪法修正案第五款保持沉默,大陪审团为赢得其合作,须预先赦免其罪。这就意味着,倘若此人果真是凶犯,在他如实作证之后,检察长办公室不得对他进行起诉和判罪。第二,康涅狄格州的大陪审团是所谓一锤子买卖,如果传讯调查的结果仍无足够的证据对任何人提起起诉,则此案便被永远地画上句号,成为死案,今后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重新立案。所以该州的检察官们除非有十分的把握,否则不敢轻易考虑动用大陪审团。自1975年玛莎·莫克利命案以来,唐·布朗在位的20余年里曾屡屡驳回警方及受害人家属要求成立大陪审团的申请,其中有好几次警方自认有足够的理由,这就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方方面面各种各样的说法。  梯姆·杜马斯在《邪恶豪门》一书中写道,如果斯卡克尔家族真的想利用权力和金钱影响当地警方和司法界,使本案不死不活永远不得开庭,最好的方法就是买通唐·布朗。1998年4月,此书出版后两星期,唐·布朗突然宣布辞职,并称其原因是“杜马斯的书”。事后梯姆·杜马斯说,他书中所言只是反映了记者们的猜测和公众的议论,实际上他个人认为唐·布朗不可能受贿,因为在1991年,正是唐·布朗批准对玛莎·莫克利凶杀案重新立案调查。梯姆·杜马斯还补充道,唐·布朗只是在等待更确凿有力的证据和更成熟有利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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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世纪的审判(13)
唐·布朗的继任乔纳森·贝尼蒂倒是一点儿也不含糊,新官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申请成立大陪审团,这在康涅狄格州实不多见。在此以前的十年里,全州总共只有过15次申请,半数以上被否决。提出申请的检察长必须向州里一个专门的法官小组呈交所涉证据的概要并通过答辩,使法官们相信大陪审团传讯调查的结果会导致拘捕和起诉。  1998年6月,法官专门小组批准了乔纳森·贝尼蒂的申请。于是,在唐·布朗离任后不到两月,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法官乔治·桑被指定为玛莎·莫克利凶杀案的单人调查性特别大陪审团法官。在玛莎·莫克利被害之后,康涅狄格州的大陪审团制度在20世纪80年代经历了重大的改革,除原先由一名法官和12至14名陪审员组成的常规大陪审团之外,新增加一种只有一名法官主持的、以调查为目的的特别大陪审团,之所以也在“陪审团”前面冠之以“大”(Grand),是因为它具有一般大陪审团的权威,或享有同等的权利,如前面提到的强行传唤证人权、特别赦免权等。因为只由一人组成,这种单人调查性大陪审团在康州司法界被戏称为“独角戏”。法官专门小组同时决定,特别大陪审团的传讯和听证将在凡尔费德地区首府桥港市中心的司法大楼三楼C号庭举行,为期18个月。  1998年初夏,康涅狄格州司法部下达了将被传唤的证人名单。  7月10日,大陪审团开庭听证的第一天共传唤了四名证人,依次为:杜丽丝·莫克利、乔恩·莫克利、首批到达现场的警方人员之一丹·赫可曼和静·威尔克。接下来还有:西娜·玫盖尔、海伦·伊克斯及数位案发当日在现场的警探们。不难看出,大陪审团基本上是按照案情发展的时间顺序传唤证人的:玛莎失踪、发现尸体、警方到场、现场调查……  整个听证过程中,C号庭大门紧闭。被拒于门外的记者们顶着烈日云集在司法大楼外,不择手段地打听消息,或围追堵截进出的证人。  8月4日,一位头发花白、行动迟缓、憔悴不安,且略带神经质的证人径自步入C号庭,对沿途所有记者的提问充耳不闻。如果不是事先已打探到了当日到庭的证人名单,记者们恐怕很难将眼前这位“老者”——其实此人刚刚50出头——与23年前那位英气勃勃、风度翩翩的肯·利托顿联系起来。几分钟后,利托顿先生在数位律师和官员的陪同下从C号庭转入公开庭。检察长乔纳森·贝尼蒂向该庭法官约翰·罗曼解释说,肯·利托顿坚持宪法修正案第五款赋予的权利保持沉默,请求法官下令强迫利托顿先生作证。  约翰·罗曼法官如是下令。  现在,肯·利托顿可以有两种选择。或者是对抗法庭命令继续保持沉默,其后果将可能以蔑视法庭罪而被起诉。或者是遵命作证,并依法自动获得“协议豁免”,也就是说,即使最后大陪审团认定肯·利托顿是本案凶犯,他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也就是为什么大陪审团不准备传唤托尼和迈克·斯卡克尔)。此举同时也表明了检察长乔纳森·贝尼蒂相信肯·利托顿是无辜的。  斯卡克尔家族被传唤到庭的有朱莉、约翰和斯棣文,以及他们的大姑乔治安娜·泰利恩家的两位表姐妹。  9月24日,一辆挂缅因州牌照的豪华礼宾车悄悄地停在司法大楼侧门。等那些肩扛摄像机在前门守候多时的记者们发现时,车主早已消失在三楼的C号庭了。此人便是靠依兰少管中心发财起家的大富翁、该中心主任约瑟·瑞希。  很快,瑞希先生怒气冲冲地从C号庭出来,他也被转到一处公开庭。事后,他在司法大楼前门的台阶上告诉记者,鉴于依兰少管中心的性质和为客户保密的职业道德,他将请求法院特准包括他本人在内的依兰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及客户、学生患者不被大陪审团传唤。约瑟·瑞希向记者们解释道,由于治疗的需要,中心工作人员总是启发和诱导学生患者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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