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收到后不久,迪克太太又给布赖恩寄来一封信,信上说,因为丈夫死亡,所以她决定搬回佛罗里达州和她的家人一起居住;这种情况下,她相信布赖恩不在意毁她丈夫生前的签约而退租。布赖恩收到信时,她已搬走。
布赖恩猜想,迪克太太是要我赶紧到比德顿巷四三二号,去清除所有的陷阱。
但是他又想:我是不会去的;我不会傻到真去部署那些“陷阱”,不论多么小心,陷阱总会留下痕迹,而且可能留下不利于我的证据。
要知道,布赖恩先生向来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毫无疑问,迪克是从楼上窗口被推下去的,那得有很大的力气和勇气,他们夫妇是貌合神离地住在那屋里。
其实,比德顿巷的房子什么陷阱也没有,根本不必要有——憎恨和恐惧造就了一切。
佚名译
8.墓园小路
〔俄罗斯〕列昂纳德·罗斯
伊万是个害羞的小个子男人——害羞到村民们都叫他“小鸽子”,甚至给他起了个外号“伊万胆小鬼”。每天晚上伊万都到乡村公墓旁的俱乐部闲逛。他从来没有从公墓中间走过去,回公墓对面自己那间孤零零的小屋。横穿公墓的小路比绕行要近好几分钟,但伊万从未走过——甚至在月色如水的夜晚也未走过。
一个隆冬的寒夜,凄厉的北风夹着雪片扑打着俱乐部的窗户,村民们又开始奚落伊万。他的温和的抗议使他们胃口大开,在一片哄笑声中,一位年轻的哥萨克中尉对他们的猎物骂道:
“你是只小鸽子,伊万,是个兔崽子,懦夫。你在这个鬼天气回家只敢绕着公墓走,不敢从公墓中间走过去。”
伊万啜嚅地说:“公墓——走过去也没什么,中尉,我不怕。公墓不过就是一些泥巴罢。”
中尉大叫:“好,够意思!今天晚上你从公墓中间走过去,伊万,我就给你5个金卢布——5个金卢布!”
也许是因为伏特加的作用,也许是因为5个金卢布的诱惑,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伊万舔了舔嘴唇,居然脱口说道:
“行,中尉,我从公墓中间走过去。”
在村民们的嘲笑和惊讶声中,中尉朝大伙儿使了使眼色,然后解下马刀,说:
“拿着,伊万,以此为证。你走到公墓中央那座最大的坟墓前面时,就把我的马刀插进地里!明儿一大早我们大伙儿都进去看,如果马刀插在那儿,5个金卢布就归你!”
伊万慢慢接过马刀。村民们一齐举起酒杯。“为伊万大英雄干杯!为伊万胆小鬼干杯!”然后哈哈哈大笑起来。
伊万刚把身后俱乐部的门关上,寒风就吼叫着将他包围,风儿像屠夫的尖刀一样刮刺着他的脸。他扣紧自己的长大衣,穿过脏兮兮的泥巴路,可以听见那个哥萨克中尉仍在他的身后高叫:“5个卢布,小鸽子!5个卢布——只要你能活下来!”
伊万大步走到公墓门口,犹豫片刻后推开了大门。
他走得很快。“泥巴,不过是些泥巴……跟其他的泥巴没有两样。”
可是黑暗空前吓人。
“5个金卢布……”寒风呼啸,手里的马刀像冰一样冷。伊万缩在又长又厚的大衣里不住发抖,拔腿便一瘸一拐地跑了起来。
他认出了那座大坟墓。人人都认识那个大玩意儿。伊万一定哭了起来——可是哭声被风声淹没了。伊万跪下来,又冷又怕,在巨大的恐惧中将马刀刺向坚硬的地面。非常困难,他用拳头狠狠将马刀砸进泥土,一直扎到刀柄。完成啦!公墓……挑战……5个金卢布……5个金卢布!
伊万想站起来,可是不能动弹。好像有什么东西揪住了他!他挣扎着又试了一次,可是什么东西无声无响地将他紧紧拽住。伊万拼命诅咒、扭动、前后乱爬——在寒风中冒汗,在狂乱中喘息,在惊惧中发抖。可是什么东西死死揪住了他。他因恐怖大叫起来,与那看不见的力量殊死搏斗,竭尽全力想站立起来,但是一切都归于徒劳。
第二天早晨,在公墓中央那座大坟墓前面的地方,人们找到了伊万。他脸上的神情表明,他并非死于严寒,而是死于某种无名的恐惧。中尉的马刀插在地上——刚好刺穿他那件破烂长大衣的下摆。
佚名译
9.碗底的果子
〔美国〕雷·布雷德伯里
威廉·艾克顿站了起来。壁炉上的钟在午夜时分滴答作响。
他看看自己的手指,看看周围的巨大房间,又看看躺在地上的那个人。威廉·艾克顿的手指摸过打字机的键盘,做过爱,煎过早餐吃的火腿和鸡蛋,而现在由于这十只同样的手指,他却成了杀人犯。
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雕塑家,可是现在,看看横在光滑的硬木地板上的那具尸身,他意识到自己用某种雕塑手法重塑了那个叫唐纳·赫克斯黎的男人,改变了他的躯壳和外观。
就是用这几只手指,他抹掉了赫克斯黎眼里的最后一线光亮,将麻木和冰冷装进他的眼窝。粉色敏感的嘴唇张开着,露出里面的犬齿,黄牙和镀金的假牙。鼻子一度也是粉色的,现在则伤痕累累,像耳朵一样苍白。赫克斯黎的双手摊在地上,像是在向上苍发出呼吁。
是啊,这景象挺美,赫克斯黎完全变了个模样。死亡使他变得更加潇洒。你现在跟他说什么都可以,他保证会听。
威廉·艾克顿看着自己的手指头。
事情做到如此地步,他已无力挽回。有人听见了吗?他侧耳谛听。外边,街上如往常一般响着深夜的汽车声。没有敲门声,没有撬门声,没有谁想进来。谋杀,或者说把人由热变冷的艺术加工过程,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悄悄完成了。
现在怎么办?时钟在午夜时分滴答作响。本能催迫他往门口走,跑,狂奔,逃窜,再也别回来,爬火车,拦汽车,或者步行,离开这鬼地方远远的!
他举起手在眼前翻过来,翻过去。
他若有所思地缓缓将它们翻转过来;感觉到它们像羽毛一样轻。为什么这样盯着它们?他自问。难道就因为它们成功地掐死了一个人,就值得这样一遍又一遍地查看。
这是一双普普通通的手。不肥,不瘦,不长,不短;汗毛不多,也不少;指甲未修,但不脏;不软,不硬,不粗糙,也不光滑;不是杀人的手,但也并非无辜。他似乎越看越有意思。
他感兴趣的不是这双手,也不是手指。在经历了一场搏斗之后,他唯一感兴趣的是自己手指的指尖。
壁炉上的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
他跪在赫克斯黎的尸体旁,从赫克斯黎的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小心翼翼地擦拭赫克斯黎的咽喉。他轻轻地按揉咽喉,又用劲擦了他的脸和脖子,然后站立起来。
他看看对方的咽喉,又看看光亮的地板。他慢慢弯下腰,用手帕轻抹了几下地板,之后皱了皱眉头,细擦起来。先擦尸体的头部附近,继而是胳膊周围,后来索性把尸体四周都抹了一遍。先抹了尸体四周一码的地方,然后是两码的地方,再接着是三码,再接着——
他停住了。
就在这一刹那间他环顾了整座屋子:客厅里的大镜子,雕花的门,还有精致的家具。一个小时前他与赫克斯黎谈话的情景历历在目。
用手指头摁响了赫克斯黎家的门铃。赫克斯黎出来开门。
“啊!”赫克斯黎大惊,“是你,艾克顿?”
“我妻子在哪儿,赫克斯黎?”
“你以为我真会告诉你吗?别站在那儿,你这白痴。如果想谈正经事,进来吧。从那个门进来,那儿,到书房里来。”
艾克顿摸了书房的门。
“喝吗?”
“来点吧。真不敢相信莉莉走了,她——”
“勃良地葡萄酒,艾克顿,去酒柜那儿拿吧。”
是的,他拿了,端了,摸了。
“这是第一版的,艾克顿,瞧这装帧,你摸摸看。”
“我不是来看书的,我——”
他摸了书和书房里的桌子,还摸了勃良地葡萄酒酒瓶和酒杯。
此时他抓着手帕,蹲在赫克斯黎冰凉的尸体旁,一动不动地瞧着屋子、墙壁和身旁的家具,为自己忽然意识到的一切而目瞪口呆。他闭上眼,垂下头,双手绞着手帕,用牙咬着嘴唇。
指纹到处都有。到处都有!
“端起葡萄酒,艾克顿,嗯?葡萄酒瓶,嗯?用手端着,嗯?我累坏了,明白吗?”
一双手套。
在做更多的事情之前,在擦拭其他地方之前,他必须戴上手套,否则一边擦拭一边又会留下新的痕迹。
他把手塞进衣兜,走到客厅里的伞架和帽架前,找到了赫克斯黎的大衣。他伸手去掏大衣的口袋。
没有手套。
他又把手塞进衣兜,走上楼,努力让自己保持平静。他已经因为没戴手套而犯了一个大错误(当然,他并没想到要杀人,有可能预感到这个行为的潜意识也未提醒他应该戴上手套),现在他得为这个错误付出代价。他也许应该抓紧时间才对,随时都会有人来找赫克斯黎,甚至这时都可能。有钱人常常进进出出,喝酒,谈笑,招呼也不打就可以撞进来。到早上6点钟,赫克斯黎的哥儿们就会来叩门,要带他去机场还有墨西哥城……
艾克顿慌里慌张奔下楼翻抽屉,把手帕当做吸墨纸。他翻弄了6个房间的七八十个抽屉,丢下它们耷拉着舌头不管,又去翻另一个。除非找到手套,否则他觉得自己什么也没法做。他要拿着手绢搜遍整座房子,擦净每一个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但又可能碰到这里或那里的墙壁,遗下事关自己命运的细微痕迹。哪怕留下一个指纹,他就会没命。
再翻抽屉!要冷静,要细心,要沉得住气,他告诫自己。
在第85个抽屉的最底层,他找到了手套。
“哦,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他叫喊着一下子扑向抽屉。
他好不容易把它们套到手上,很骄傲地弯弯指关节,弹弹手指头。手套是灰色的,又厚又软,非常结卖。现在他可以随心所欲东摸西碰,而不用担心留下任何痕迹。他对着卧室的大镜子用拇指按了按鼻子,又露出自己的牙。
“不!”赫克斯黎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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