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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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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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五年,李成桂废黜高丽国王自立,毕恭毕敬地上表明廷,请朱元璋赐他一个国号。朱元璋批准他用“朝鲜”国号,李成桂又赶紧派文臣李恬为谢恩使,来感谢更国号之恩。在谢恩表中,李成桂为了表示恭顺,没敢用朝鲜国王的名义,而用了“权知国事”这个头衔,朱元璋疑忌顿生,认为李成桂这是对他的不尊重,命人将谢恩使李恬按在地上痛打,“棒恬几死”,在他回朝鲜时,又不给他马骑,让他忍着伤痛,步行回家。

李成桂得知此事后更为害怕,于是又专门巴巴地派人来谢罪,在《谢罪表》中这样解释:“照得小邦僻处荒远,言语不通,闻见不博,粗习文字,仅达事情。其于制作,未谙体格,以致错误,非敢故为侮慢。”就是说朝鲜国文化水平不高,对明朝文件格式不熟悉,犯了这个错误,绝对不是有意的。朱元璋这才饶了他。

这事刚过去不久,洪武二十九年朝鲜恭贺新春的表笺又起祸端。朱元璋认为表文中有“侮慢之辞”,“轻薄戏侮”,“不停当的字样多有”,扣押朝鲜使臣不许回国,还命朝鲜马上把起草表文的人押来问罪。朝鲜马上老老实实把作者金若恒送到南京,在给明朝礼部的信中说:

小邦僻居海外,声音语言,不类中华,必凭通译,仪习文意,所学粗浅,措辞鄙陋,且不能尽悉表笺体制,以致言词轻薄。何敢故为戏侮,以生衅端。

就是说,因为语言不通,要借助于翻译,所以出现“言词轻薄”的错误,并不是有意为之,请大皇帝原谅。

这一风波还没处理完毕,紧接着又一个表笺惹了祸。洪武二十九年正月,李成桂派遣郑总到中国请求大明颁给他们诰命、印信。表文之中引用了商纣王的典故,朱元璋阅后,认为这是在讽刺他,于是说:“近日奏请印信、诰命状内引用纣事,尤为无礼。以此来使未可放回。若将撰写校正人员尽数发来,使者方回。”命朝鲜国将表笺的作者以及校对人员一起押送中国问罪。使臣郑总也倒了大霉,朱元璋不但将他拘留,还“遣人取家小”,命人到朝鲜把他一家大小都押来中国。

这两次文字狱的处理结果,是郑总以及表文的作者金若恒、卢仁度都被朱元璋杀了头。朱元璋还在圣旨里这样教训李成桂:“如今两国之间,秀才每戏弄,不直不正。以小事大,事事都要至诚。直直正正,日头那里起,那里落,天下只是一个日头。”

李成桂以权臣篡位,极度希望得到朱元璋的承认,所以他对朱元璋一直毕恭毕敬,忍气吞声,极力讨好。不论从哪个角度,他都不可能在表文中故意讽刺朱元璋。朱元璋郑重其事地在外国表文中大挑毛病,只能说明,他的心理变态已经严重到十分极端的程度了。

第五节 随心所欲杀文人

人到老年,人格常会发生剧烈改变。朱元璋晚年身体很不好,多年超强度的脑力劳动又使他出现精神变态。他开始随心所欲,通过无节制的屠戮来发泄自己的不良情绪。洪武晚年,稍有名气的文化人都难逃一死,死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文字狱,第二种是牵连进各种大狱之中。

除了高启,“吴中四杰”中另外三位,杨基、张羽、徐贲没有一个落了好下场:杨基入明曾官山西按察使,后来被谗削职,罚作劳役,死于工所。

张羽入明曾官太常丞,后来获罪贬谪岭南,没到半道,又被召回,“自知不免,投龙江以死”。徐贲入明曾为给事中,后来又任河南左布政使,出征边疆的明军路过河南时,他“坐犒劳不时”,也就是没有及时提供给养,下狱而死。

除了以“吴中四杰”为代表的诗人作家外,明初还有一批最有才华的著名学者,被召集参与了《元史》的修撰。在修完《元史》后,大部分人都遭遇悲惨,比如王彝被朱元璋寻故杀死,高逊志“以事谪朐山”,傅恕“后坐累死”,张孟兼为吴印所讦而被杀,张宣“坐事谪徙豪梁,道卒”……除此之外,还有太多著名文化人死于非命。“淹贯经史百家言”的文人王行,因为给蓝玉当过家庭教师,蓝玉案发,“行父子亦坐死”;“词采灿然”的诗人孙蒉,尝为蓝玉题画,“遂论死”;供事内府的宫廷画家赵原奉命画昔贤像,“应对失旨,坐法”;画家盛著奉命画天界寺影壁,结果画出了毛病,他在龙背上画了一只水母,惹得朱元璋大怒:“以水母乘龙背,不称旨,弃市。”

类似事例,不胜枚举,一时才能之士“幸存者百无一二”。洪武十九年,方孝孺在致好友的信中,曾这样写道:“近时海内知名之士,非贫困即死,不死即病。”

不但这些文人小臣没有几个有好下场,就是那些一直追随朱元璋、功成名遂的大知识分子,也鲜有善终者。朱元璋起兵后,第一批追随朱元璋的知识分子中最有名的是李善长、陶凯、陶安三人。除陶安因死得早得了个善终外,李善长被朱元璋满门抄斩,陶凯因致仕后起了个号叫“耐久道人”,朱元璋“闻而恶之”,找了个借口抓来杀掉了。第二批追随朱元璋功劳最大的文士是刘基、宋濂,刘基因不被朱元璋所信任,罢官回乡,后被胡惟庸(一说朱元璋自己)毒死。宋濂则因其孙宋慎的事,被株连胡惟庸案中流放外地,在途中自缢于夔州。

洪武一朝著名文臣,得以善终者寥寥无几。以热情延请开始,以摧残屠戮告终,这种专制君王与知识分子之间的游戏,在中国历史上不止上演过一次。至于那些活下来的知识分子,则大多被吓破了胆。有个可笑而又令人心酸的故事说:

新淦有诗人邓伯言,宋潜溪(濂)……以诗人荐之。廷试“锺山晓寒诗”,太祖爱其中二句曰“鳌足立四极,锺山蟠一龙”,不觉御手拍案诵之。伯言俯伏墀下,误疑触天怒遂惊死。扶出东华门,始苏。次日,遂授翰林。

也就是说,朱元璋读到他的两句诗,大为激赏,用手拍了一下桌子。他却以为是皇上发了脾气,当然就吓晕了过去,太监把他弄出东华门才苏醒过来。朱元璋的文化政策成功地使明初文化人如履薄冰,收敛个性,粉饰现实,一味颂圣,不离规矩,点缀升平,埋下了永乐至成化年间“台阁体”的伏笔,同时也决定了有明一代学术不兴的基本局面。

第十二章 反腐风暴: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第一节 贪六十两剥皮实草

虽然朱元璋投入巨大的行政资源来扭转社会风气,成效却并不显著。大明天下并没有出现尧舜之治,相反,帝国很快就陷入黄宗羲定律①中去,洪武初年,社会形势一直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

在专制制度下,官僚系统的腐败并不是一种病态,而是一种常态。它的威力是如此惊人,登上大位的朱元璋龙椅还没有坐热,四顾一看,腐败已经像瘟疫一样在他眼皮底下迅速蔓延开来:诸多王公贵族的亲戚、家人、家奴,狗仗人势,横暴乡里,欺压百姓,人命案不断发生;刑部尚书(相当于司法部长)收受罪犯贿赂,指示属下把罪犯放走,用死囚来代替罪犯坐牢;印钞厂厂长和户部官员勾结,印了七百万锭纸币,自己私藏了一百四十三万锭;兵部侍郎(副部长)借抓捕逃亡军人的机会,收受军人家属贿赂二十二万锭……那些远离他的视线的地方官员,胡作非为程度更加惊人:苏州知府陈宁为完成征收农业税任务,把那些抗税户抓起来,用烙铁烙,得了个外号叫“陈烙铁”。浙江省的农民,交纳的农业税比国家规定的数额多出45%,全部落入地方官的腰包,农民交不起税,他们就上房揭瓦,赶牲口……官员如此,百姓同样也不老实。两浙的中小地主们,勾结官府,多年来用包荒、洒派、移丘换段等手法,把农业税转移到普通农民身上。他们甚至还把自己的田产转寄到长工名下,叫“铁脚诡寄”。这种欺骗一层层上报,乡骗县,县骗府,州府骗中央,一直骗到朱元璋,名叫“通天诡寄”。

①历史上的税费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税费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明清思想家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

各种贪污腐败最终损害的是社会最底层人民的利益,因此,虽然刚刚立国不久,就有不少地方的百姓发动起义。从洪武元年到十八年,各地上报的农民起义居然达一百多次,平均每年六次。这在历代王朝中都是不多见的。

面对这种形势,一向强调以严治国的朱元璋怎么能不勃然大怒。朱元璋终生保持着对贪污腐败的极度痛恨。这种痛恨,既源于血液,又源于理智。

作为一个前贫民,疾恶如仇是因为自己底层生活的痛苦经历;作为一个帝王,他的痛恨则来自对自己家业的爱惜,他生怕这些硕鼠咬坏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统治之网。虽然名不正言不顺,他诛杀异已,摧残富民,尚且心狠手辣。我们当然可以想象,名正言顺的惩贪活动会进行得怎样残酷暴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大妈们愤怒地说,如果把天下小偷的手都剁了,小偷就绝迹了。如果贪污一块钱也给他抓起来,贪官就不敢再贪了。谁都知道这是激愤之语,连大妈们当政,也不会这样做。然而,朱元璋却这样做了。“朕于廉能之官,虽然有过,往往宽宥之。如果是贪污之人,虽小过也不放过。”一开始,他规定凡贪污六十两的,就剥皮实草①。后来干脆说:

“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今后犯赃的,不分轻重都杀!”

朱元璋对贪污之官,毫不姑息,务期净尽。《大诰》规定说,所有贪污案件,都要层层追查,顺藤摸瓜,直到全部弄清案情,将贪污分子一网打尽为止。《御制大诰·问赃缘由第二十》规定:

如六部有犯赃罪,必究赃自何而至。若布政司贿于部,则拘布政司至,问斯赃尔自何得,必指于府。府亦拘至,问赃何来,必指于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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