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之杀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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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之杀鬼子-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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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门外有脚步声,庆嫂马上点燃了平时难得一用的煤油灯,虽然只有黄豆大的火花,但在黑暗的屋里慢慢的还是能看清东西。

“是可儿吧?”庆嫂道。

“是,妈,你怎么还不吃饭,等我做什么?”王大可看到桌上摆着吃食,放着两双筷子,但显然庆嫂还没有用饭。

“当然要等你回来了,今天到县城好玩吗?你去的急也忘了要给你点零花钱,下次再去的时候妈给你一毛钱,到城里买点好吃的,不要饿着自己。”庆嫂道。

“妈!”王大可热泪盈眶,多好的一个人啊,虽然自己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从今天开始,王大可从内心就要把庆嫂当成自己的亲妈!

“傻孩子,菜都凉了,我去热热。”庆嫂摸索着下了地,王大可要去帮她,但被她一把就推开了,厨房里是女人们待的地方,一个大老爷们不要进来。

“妈,我想到县里去找份事做,以前我也学了点手艺,在县里也能找份工,到时挣点钱让您老人家也享点清福。”王大可道。

“好啊,去县里做事比在家里种田要有出息,但妈不贪求你的钱财,只要你快点找个媳妇,让妈能早点抱上孙子就行了。”庆嫂叹道。

“妈,您放心,只要找到合适我,我马上给您领回来看看,只有你点了头,我才能娶媳妇。”王大可道。

“好啊,妈等着。”庆嫂道。

在王家村的后面有片大山,当然,这片山也是有主人的,它的主人就是王家村的大地方王世仁,村里有几户猎户,如果在后山上打了猎物,那王世仁得收一半,剩下的一半才是猎户自己的,如果打了猎物不主动来交东西,那要是被王世仁知道了,那绝对是没有好下场。

但王大可绝管不了这么多,他第二天一早就上了山,拿了昨天的包袱专往山里钻,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之后,他才开始熟悉这两把驳壳枪。

其实他也只需要几枪就能完全掌握这两把枪的特性,要知道每把枪都有自己的特征,特别是准线,有的需要往左偏一点,有的需要往右偏一点,而驳壳枪最大的特性就是会往上跳,所以在国外很多人不喜欢用,但中国人却有自己的解决办法,把枪平放,就算跳也会变成左右,不会影响效果。

每把枪开了三枪,王大可就收拾东西准备下山。但没走几步,就听到“砰”的一声枪响。

对于枪声特别敏感的王大可,马上一个标准的倒卧,然后观察枪声的来源,听到枪声离自己不远,马上悄悄的接近,但等他到了地方才发现自己太过紧张,原来只是把猎枪,两个小伙子在那里打了只山鸡。

王大可想找,没想到一个不小心碰到了根树枝,马上让对方也发现了自己。

“这不是庆嫂家刚回来的王大可吗?”一个年轻人看到王大可后马上说道。

“是啊,你们是?”王大可知道自己在晕迷的时候,全村可能除了王世仁家里的人之外,其他所有的人都来看过自己,能认识自己当然没什么奇怪的。自己他自己现在除了庆嫂,好像村里的其他人他都不认识。

“我叫王宝根,他叫王富根,是我的弟弟,怎么,你也想来打猎?”王宝根道。

“没有,我只是想来玩玩。”王大可道。

“别骗人了,我还不知道,一定是想吃荤了吧?”王富根道。

“就算想也没办法啊,我又不会打猎。”王大可笑笑道,这个时候的人民很纯朴,让王大可想起了“傻根”。

“没关系,等会我们也要在山里吃只鸡,要不一起来吧?”王宝根道。

“好啊。”王大可“当仁不让”的道,自从昨天吃了“大餐”之后,现在总是感觉嘴里淡而无味。

王大可把两把驳壳枪插在腰后,也不怕他们会看到,跟着他们又打了两只山鸡一只兔子之后,来到一条小溪边,把一只山鸡洗静去内脏,看到他们还准备拨毛,王大可马上说道可以有个省事的法子,到溪边挖点泥巴,然后直接抹在鸡上,直接就丢进了火堆里。

“这样能熟吗?”王富根道。

“当然了,泥巴可是传热的,只要火堆不熄,保证肉嫩香甜。”王大可道。

半个小时以后把泥鸡扒出来,敲碎外面的泥土,露出里面的鸡肉来,果然是一股清得的味道,三人闻是都是吞了一口口水。

王大可的年纪比他们两兄弟要大些,年轻人在一起很容易混熟,而且王大可有着太多的话题跟他们说,而且很多东西他们都是闻所末闻,所以熟悉以之后的结果就是王宝根王富根两兄弟以后对王大可都是以大可哥相称。

在下山后三人约定,以后王宝根他们再上山打猎一定会叫上王大可,虽然他不会玩枪,但至少可以保证让他吃点荤腥。

只是王大可却没有太多的机会再吃他们的白食,第二天他就跟庆嫂说要去县里找事做,如果找到了就会等发了工钱再回来,如果没有找到,隔一天也就会回家。

这次王大可出门,庆嫂显然要慎重的多,不但给了他五毛钱,让他在外面买吃食,而且还特意给他准备了几套他“爸”生前的衣服。

王大可拿着那一大把一分二分的票子,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可是清楚的看到,庆嫂为了让他出门不委屈自己,可是把自己的积蓄都拿了出来。你要知道,一个瞎婆子,一个人能攒多少钱呢?

王大可一开始坚决不要,但是庆嫂最好都哭了,一定要让他拿着这些钱,在县城就算没找到活干,也要别饿着自己。

有这样的母亲王大可还能说什么呢?只好先拿着。

只是出了门之后,王大可却没有直接往县城的方向去,而且是去了上次自己侦察好的那个小炮楼,他决定先在那里干一票,然后再去城里,否则自己没有本钱啊。

先到小镇上吃了中饭,然后买了点卤菜打包,再次返回到那小炮楼那里。现在王大可首先要解决的是把那小炮楼里跟外面联系的电话线剪断,否则到时自己会手忙脚乱。

还好,这里到处空旷,很容易就把电话线给剪断了,所以王大可就静静的等到他们这些小队巡逻的最大半径处,在那里开枪之后,他算过,炮楼里的人如果来支援也会在十分钟以后,到时他早就打扫了战场。

“砰、砰、砰、砰、砰、砰”

接连七枪,枪枪爆头,王大可吹了一下枪口,很有种双枪老太婆的味道。

马上跑过去,先搜身,王大可在第一个鬼子那里就找到了一块向往已久的怀表,这可是好东西,另外子弹跟银元他是最喜欢的,可是搜完全部的人他才找到五块银元。

“他妈的,怎么一个个这么穷啊!”没办法,时间不等人,他背起七把三八大盖跟上千发子弹,马上跑路。

王大可的体力不能说不好,跑了一个多小时看到一处山林,然后马上进山,尽量的消除掉自己留下来的痕迹之后,他找了个地方,用三八上面的刺刀挖了个洞,先垫了些干草在里面,然后把枪跟子弹放进去,就算自己的两把驳壳枪他也放了一把到里面,只是给自己留下所有的手枪子弹,然后再在上面盖了厚厚一层干草跟树枝,然后再用原来的土埋上,不仔细看根本不可能看出来这里刚刚被挖开过。

留下自己能认识的记号后,王大可认准方向,连夜向县城的方向走去,这个时候他口袋里有近八块钱,在这个时候可以说是一笔巨款,所以虽然刚刚狂跑了几个小时,但现在却是心情非常好。

第五章

在确认自己安全之后,王大可放缓了脚步,现在身上有枪又有钱,该干得什么才好呢?但还没想清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县城,只是到县城才想晚,现在是晚上,没有开城门,不能进去,再说,晚上的时候城门上也有守夜的士兵,惊动了他们,搞不好就是一梭子下来。

王大可知道虽然县城有城门,但城墙不可能会把整个县城全部围起来,他在现代的时候就从来没有看到过哪个县城竟然用围墙全部围住,所以他围着城墙慢慢游走。

别说,县城的城墙还真是有几段很破烂的地方,可能这里并没有发生什么战火,所以让王大可很轻松的进了县城。

一进到县城后,王大可马上后悔了,这可是不后世,灯火通明,热闹非凡的。在这里,晚上基本上没有灯光,就算有灯光的地方,那一般也是大户人家或是军营,像平头老百姓早就睡觉了,他们不想浪费油钱!

只是王大可也发现了一个很热闹的地方,声音很远就可以听到,闹哄哄的,好像很多人似的。

他很小心的借着黑夜的掩护,慢慢的接近那里,果然,还有几十米的时候,王大可就发现了灯光,在门口还停有车(自行车),王大可马上脑海里浮现出汉奸骑着自行车去巡逻的场景,难道又是汉奸在这里?

他看了那个门口的招牌,很红的三个字:怡红院。

看来这就里就是县城的红灯区了。要知道以后世,虽然王大可有军人的身份,不能随便进娱乐场所,但是现在不一样啊,抗日时期啊,再说,现在上这样的场合可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但刚想抬腿的王大可在一只腿已经迈出去之后,还是停了下来,原因很简单,县城不大,但晚上这里却很热闹,说明这家青楼的老板不是普通人。第二个,现在里面肯定有特务队的人,突然闯进来一个陌生人,他们会不起疑心吗?

现在可是只有自己一个,没有后续队员来接应自己,自从到了这里之后的第一天起,所有的事情就必须全靠自己了,没有支援,没有情报,甚至没有朋友!

自己对于县城也不能说是熟悉,虽然了解大概地形,但是远说不上能闭着眼睛都能走。而且现在王大可已经不想再进去了,因为有个人从里面摇摇晃晃的走了出来,看样子喝了不少。

王大可暗自摇头,到了这里面还喝什么酒啊,直接办事啊!唉,浪费!浪费是可耻的,既然如此,那就让我来教训教训你吧。

看他背着一把驳壳枪,王大可很后悔,他忘了一句歌词:“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们造!”在县城随便就可以搞到枪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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