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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喝醉了的晚上,她断断续续地透露了关于我母亲的事情。
这也许是我对宗教信仰毫无兴趣的原因。母亲是个修女,一个忠实的上帝仆人。她如此被邪恶折磨至死,而他竟懒得动一根小指头来拯救她。
我不知道他是否存在。我也不关心。即使他真的出现在我面前,我也只有一句话跟他说。
「去你的。」
钩十字
五月七日 亚利桑那州 凤凰城天堂谷区
警员荷西·阿奎迪斯从热水瓶倒出半杯黑咖啡,放在唇边慢慢啜饮。他需要那气味来刺激自己昏昏欲睡的脑袋。
他坐在凶屋外那小园圃的一张石椅上,仰头看看黑夜天空。幸好是晴天,否则这看守的差事还要更难受。
——谁教我是新人呢?而且还是拉美裔。总是分到这种糟糕的差事。美连斯警长那伙「白兵」,大概正在家里做着好梦吧?要不然就在局里享受甜甜圈,而我却要在这阴森的凶杀现场外吹风……
他自言自语嘀咕着,看看垫在热水瓶底下那叠通缉令传单。这几天在区里捱家捱户地送发,走得腿都软了,同样的话重复了一遍又一遍:「……请回忆一下有没有见过照片上的男人……有的话请马上联络我们凶杀组的同事……」
因为是绑架案,头号嫌犯更涉及数年前别州一宗屠杀案,听说FBI已经插手……
荷西拿起当中一张,打开手电筒,端详上面的照片。要真是这个家伙的话,他可真厉害,竟然能这么长时间逃过全国通缉令……
手上的纸张突然给夺去了。
不知何时有一个人无声无息地站在他面前。身躯靠得很近——那人的腰带金属扣几乎贴上荷西的鼻子。
荷西悚然仰望。手电筒的光束随之往上照。
那人面无表情地俯视他。
就是「照片上的男人」!
下一刻荷西已仰倒在草地上,身体一动也不动。
拜诺恩透过眼睛发出的强烈催眠信息令荷西瞬间昏倒。两小时后当他醒过来时,不会记起自己何时睡着了,也不会记得自己见过拜诺恩。
拜诺恩没再理会他,提着行李径自走向屋子的正门。外门早已破碎,连框架也扭曲变形了。木门洞开,门口交错拉着警察专用的蓝白色塑胶封条。
拜诺恩笔直进入,把封条都扯掉了。
进入客厅时,那视觉的冲击令拜诺恩脑袋一阵昏眩。装满刀具兵器的行李跌在地毯上。
染满血的地毯。
墙壁。沙发。电视屏幕。
全都是血红。
拜诺恩再也支持不住,双膝软软跪倒,双手掩着脸。
在他眼前的地毯上,警察用胶带圈出尸体的位置。然而那并非人形,而是一个粗略的长形。
因为尸体被发现时没有手臂,没有双腿,没有头颅。
拜诺恩以他超人的嗅觉辨出了:屋内没有半丝开枪后残留的火药气味。
除了泼洒的血污以外,客厅的一切陈设完好无缺。没有任何搏斗过的痕迹。
——当然没有搏斗。人类不可能跟怪物搏斗。
拜诺恩感觉脑袋里面像有某种东西断裂了。他张开口,却无法喊出声音。
他一直维持着这样跪坐抱头的姿势,身体完全静止不动。警察的封条仍然垂挂在他身上。
不要……
母亲。慧娜。
吸血鬼。
他仍然静止不动。
当他感觉到有东西爬上自己大腿,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
在黑猫波波夫的带引下,拜诺恩走到五条街外。那儿有一家附设便利商店的加油站。一辆有点破旧的棕色「丰田」汽车停在加油站的对面。
波波夫回头摆尾,示意主人继续跟着它走。
他们停在那辆「丰田」旁。拜诺恩轻轻敲了敲车窗。
车内后座发出一些声响,一个惊醒的脸孔从车窗玻璃出现,脸上的妆因为泪痕脏成一团。
车门霍然打开。里绘扑前放声哭泣。
「都是我!尼克,都是我的错!……我不应该……」
拜诺恩的脸仍然像铁般冷漠,他轻轻把里绘推开。她那身「原宿歌德少女」的衣服已经变得惨兮兮的,撕破了好几处,他却仿佛没有看见。
里绘停止哭泣。她感觉拜诺恩和从前完全不同了,刚才抱着他时就像抱着冰块一样。
拜诺恩仍然没有显露任何责备之意,这令她更加难受。
沉默了好一阵子以后,她才试探着说:「上车吧……别让人看见你……」
拜诺恩打开车门坐上驾驶座,把行李重重抛在助手席上,没有瞧里绘一眼。里绘悻悻然抱着波波夫坐回后座,把车门关上。
「这是……那……那怪物叫我……交给你的……」里绘倾身向前递上一个白色的信封。信封随同她的手在颤抖。
拜诺恩头也不回地接过信封,异常平静地拆开它。
一封以秀丽的古典字迹写着「天国之门」的请柬,里面夹附了一张细小的三吋光碟片。
里绘的笔记型电脑就搁在驾驶仪表板的上面。拜诺恩开启电脑,把光碟片放进光驱。操作系统侦测到光碟片上的影像档案,自行启动了播放程式。
300×240像素的细小视窗内,出现一个对焦不准确的模糊黑影。
「好久不见了,『达姆拜尔』。」
一听见这个声音,后座的里绘全身冒出冷汗。
拜诺恩虽然心里早有准备,胸口还是免不了一阵悸动。他忘不了这把声音。优雅而夹带着欧洲口音。
「蒙你上次的『照顾』,我可花了好一段日子养伤。相隔这么久才来向你打招呼,请别见怪。」
视窗内的影像渐渐清晰。
黄金般闪亮的长发。如雕刻品般雪白俊美的脸庞。散发着深幽神采的晶蓝眼瞳。眉心醒目的刺青。
〈插图〉
「这几年过得怎样?当猎人有趣吗?我可是断续听闻关于你的事情啊。我自己嘛,这几年倒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除了去旅行一趟。伦敦。千禧年的那个时候。」
拜诺恩的双眉往上一扬。
「别误会啦,我那一趟旅行不是为了找你。可是这就叫命运。你的出现,令当时那件本已十分有趣的事情变得更有趣十倍……」
「或许你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明白,那次在伦敦发生的事件对吸血鬼世界有多重要吧?假如你有仔细读过布辛玛先生的笔记本,也许会知道多一点……对了,你这个可恶的小偷,抢先一步把布辛玛的笔记偷去,害我扑了个空……不打紧,我们快要见面了,到时候你顺道拿给我……还有现在跟你一起的那位可爱小女孩,也一起带过来吧。」
电脑液晶屏幕里的「钩十字」露出阴险的笑容。拜诺恩却只是冷静地直视着。
「至于你的女人,就暂时留在我这儿当客人吧。别担心,我不会让她少一根头发。我也保证让你们见面。来吧。这儿有一个很好玩的宴会……」
「噢,差点儿忘记告诉你地点。就写在那张请柬上。我等着啊。期待你光临『天国之门』……」
影像渐渐暗淡下来,然后终止。
拜诺恩马上重复看了影片两次。他仔细检视「钩十字」背后有没有什么可作为线索的背景或物件。完全没有,只有一面涂成灰白色的墙壁。
里绘无力地躺在椅上。听到「钩十字」说慧娜仍然安好,她不禁松了一口气。
——还有希望啊。
可是她想不到有什么安慰的话可以对拜诺恩说。
拜诺恩合上电脑,把那张白色的请柬放在上面。
翻来覆去也看不见上面写着任何地名。就只有那两句话:「舐此羔羊之鲜血/以奉献尔珍贵之灵魂」。
还有箭头指着的那滴干涸的血液。
拜诺恩不用凑近鼻子,也嗅得出那是吸血鬼的血液。这种气味对他来说太熟悉了。
——是「钩十字」自己的血液吗?
「舐此羔羊之鲜血」
——这就是提示吧?
拜诺恩毫不犹疑地伸出舌头。
——反正已经再没有可以失去的东西……
一股无比辛辣的味道,从舌头直贯上脑门,简直就像毒品一样。
这是他首次品尝吸血鬼的血液。
仿佛整个脑袋在头骨里挣扎跳跃了一下。
然后似乎在前额顶那儿张开一个小洞孔,一个梦呓似的声音在那洞内回响,轻轻吐露出一个地名。
飞鸟唱片行
五月八日 路易斯安那州 摩蛾维尔镇
Came in with his children(跟随他的孩子进来)
I saw the Three Big Crows(我看见这三只大乌鸦)
They all dressed in Black(他们全都穿着黑色衣服)
With Hair dyed Gold(头发染成黄金的颜色)
They didn't speak a word(他们不发一言)
But smiled like Angels(却露出天使般的微笑)
Where were they taking his soul?(他们要把他的灵魂带往何处?)
Hell,no one knows(没有人知道)
——这是怎么一回事?
班哲明呆坐在唱片行内的收银台后面,好想伸出双手掩住耳朵。
他讨厌听这样的垃圾。在班哲明眼中,歌德摇滚是摇滚乐里最虚假、最故作姿态的糟粕。歌德摇滚,还有重金属——班哲明认定它们只是骗小孩子零用钱的玩意儿。
所以他的「飞鸟唱片行」——也是这儿方圆七十公里内唯一的唱片行——二十多年来从不卖这两种音乐。
可是这几天以来,「飞鸟」已经沦陷。今天从正午开店到现在的傍晚时分,店里的音响系统接连地播放着歌德摇滚和重金属。音量几乎开至最高。
班哲明感觉自己的忍耐已到了极限。
可是他不敢吭一声。霸占着他的店铺跟心爱音响的这些家伙,他一看就知道没有一个是正常人。
「接着放这个。」一个最少六尺三吋高的暴走族,伸出一条刺满蔷薇图案的手臂,把另一张重金属摇滚CD放在柜台上。
班哲明悻悻然地更换唱片。在狂暴的电吉他声里,那个暴走族挥舞一头金色长发,走回他的伙伴处。
他们将近有二十人,聚集在陈列乡村民谣唱片的架子旁。班哲明看出他们分成几伙人,是到摩蛾维尔后才认识的。有几个脱去了上衣,'TXT小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