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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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第3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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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以尚书令柳元景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二月,甲寅,上南巡豫、南兖二州;丁卯,校猎于乌江;壬戌,大赦;甲子,如瓜步山;壬申,还建康。

夏,四月,甲子,诏:“自非将军战陈,并不得专杀;其罪应重辟者,皆先上须报;违犯者以杀人论。”

五月,丙子,诏曰:“自今刺史、守宰,动民兴军,皆须手诏施行;唯边隅外警及奸衅内发,变起仓猝者,不从此例。”

戊辰,以左民尚书蔡兴宗、左卫将军袁粲为吏部尚书。粲,淑之兄子也。

上好狎侮群臣,自太宰义恭以下,不免秽辱。常呼金紫光禄大夫王玄谟为老伧,仆射刘秀之为老悭,颜师伯为齴;其余短、长、肥、瘦,皆有称目。黄门侍郎宗灵秀体肥,拜起不便,每至集会,多所赐与,欲其瞻谢倾踣,以为欢笑。又宠一昆仑奴,令以杖击群臣,尚书令柳元景以下皆不能免。唯惮蔡兴宗方严,不敢侵媟。颜师伯谓仪曹郎王耽之曰:“蔡尚书常免昵戏,去人实远。”耽之曰:“蔡豫章昔在相府,亦以方严不狎。武帝宴私之日,未尝相召。蔡尚书今日可谓能负荷矣。”

壬寅,魏主如阴山。

六月,戊辰,以秦郡太守刘德愿为豫州刺史。德愿,怀慎之子也。上既葬殷贵妃,数与群臣至其墓,谓德愿曰:“卿哭贵妃,悲者当厚赏。”德愿应声恸哭,抚膺擗踊,涕泗交流。上甚悦,故用豫州刺史以赏之。上又令医术人羊志哭贵妃,志亦呜咽极悲。他日有问志者曰:“卿那得此副急泪?”志曰:“我尔日自哭亡妾耳。”

上为人机警勇决,学问博洽,文章华敏,省读书奏,能七行俱下,又善骑射,而奢欲无度。自晋氏渡江以来,宫室草创,朝宴所临,东、西二堂而已。晋孝武末,始作清暑殿。宋兴,无所增改。上始大修宫室,土木被锦绣,嬖妾幸臣,赏赐倾府藏。坏高祖所居阴室,于其处起玉烛殿。与群臣观之,床头有土障,壁上挂葛灯笼、麻蝇拂。侍中袁顗因盛称高祖俭素之德。上不答,独曰:“田舍公得此,已为过矣。”顗,淑之兄子也。

秋,八月,乙丑,立皇子子孟为淮南王,子产为临贺王。

丙寅,魏主畋于河西;九月,辛巳,还平城。

庚寅,以新安王子鸾兼司徒。

丙申,立皇子子嗣为东平王。

冬,十月,癸亥,以东海王祎为司空。

己巳,上校猎姑孰。

魏员外散骑常侍游明根等来聘。明根奉使三返,上以其长者,礼之有加。

十一月,癸巳,上习水军于梁山。

十二月,丙午,如历阳。

甲寅,大赦。

己未,太宰义恭加尚书令。

癸亥,上还建康。

世祖孝武皇帝下大明八年(甲辰,公元四六四年)

春,正月,丁亥,魏主立其弟云为任城王。

戊子,以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领司徒。

夏,闰五月,壬寅,太宰义恭领太尉。

上末年尤贪财利,刺史、二千石罢还,必限使献奉,又以蒲戏取之,要令罄尽乃止。终日酣饮,少有醒时,常凭几昏睡,或外有奏事,即肃然整容,无复酒态。由是内外畏之,莫敢弛惰。庚申,上殂于玉烛殿。遗诏:“太宰义恭解尚书令,加中书监;以骠骑将军、南兖州刺史柳元景领尚书令,入居城内。事无巨细,悉关二公,大事与始兴公沈庆之参决;若有军旅,悉委庆之;尚书中事,委仆射颜师伯;外临所统,委领军将军王玄谟。”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六。大赦。吏部尚书蔡兴宗亲奉玺绶,太子受之,傲惰无戚容。兴宗出,告人曰:“昔鲁昭不戚,叔孙知其不终。家国之祸,其在此乎!”

甲子,诏复以太宰义恭录尚书事,柳元景加开府仪同三司,领丹阳尹,解南兖州。

六月,丁亥,魏主如阴山。

秋,七月,己亥,以晋安王子勋为江州刺史。

柔然处罗可汗卒,子予成立,号曰受罗部真可汗,改元永康。部真帅众侵魏;辛丑,魏北镇游军击破之。

壬寅,魏主如河西。高车五部相聚祭天,众至数万。魏主亲往临视之,高车大喜。

丙午,葬孝武皇帝于景宁陵,庙号世祖。

庚戌,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乙卯,罢南北二驰道,及孝建以来所改制度,还依元嘉。尚书蔡兴宗于都座慨然谓颜师伯曰:“先帝虽非盛德之主,要以道始终。三年无改,古典所贵。今殡宫始撤,山陵未远,而凡诸制度兴造,不论是非,一皆刊削,虽复禅代,亦不至尔。天下有识,当以此窥人。”

太宰义恭素畏戴法兴、巢尚之等,虽受遗辅政,而此身避事,由师伯不从。是政归近习。法兴等专制朝权,威德近远,诏敕皆出其手;尚书事无大小,咸取决焉,义恭与颜师伯但守空名而已。

蔡兴宗自以职管铨衡,每至上朝,辄为义恭陈登贤进士之意,又箴规得失,博论朝政。义恭性恇挠,阿顺法兴,恒虑失旨,闻兴宗言,辄战惧无答,兴宗每奏选事,法兴、尚之担辄点定国回换,仅有在者。兴宗于朝堂谓义恭、师伯曰:“主上谅暗,不亲万机;而选举密事,多被删改,复非公笔,亦不知是何天子意!”数与义恭等争选事,往复论执。义恭、法兴皆恶之。左迁兴宗新昌太守;既而以其人望,复留之建康。

丙辰,追立何妃曰献皇后。

乙丑,新安王子鸾解领司徒。戴法兴等恶王玄谟刚严,八月,丁卯,以玄谟为南徐州刺史。

王太后疾笃,使呼废帝。帝曰:“病人间多鬼,那可往!”太后怒,谓侍者:“取刀来,剖我腹,那得生宁馨儿!”己丑,太后殂。

九月,辛丑,魏主还平城。癸卯,以尚书左仆射刘遵考为特进、右光禄大夫。

乙卯,葬文穆皇后于景宁陵。

冬,十二月,壬辰,以王畿诸郡为扬州,以扬州为东扬州。癸巳,以豫章王子尚为司徒、扬州刺史。

是岁,青州移治东阳。

宋之境内,凡有州二十二,郡二百七十四,县千二百九十九,户九十四万有奇。

东方诸郡连岁旱,饥,米一升钱数百,建康亦至百余钱,饿死者什六七。

宋纪 第十二章 宋纪十二

旃蒙大荒落,一年。

太宗明皇帝上之上泰始元年(乙巳,公元四六五年)

春,正月,乙未朔,废帝改元永光,大赦。

丙申,魏大赦。

二月,丁丑,魏主如楼烦宫。

自孝建以来,民间盗铸滥钱,商货不行。庚寅,更铸二铢钱,形式转细。官钱每出,民间即模效之,而更薄小,无轮郭,不磨鑢,谓之“耒子。”

三月,乙巳,魏主还平城。

夏,五月,癸卯,魏高宗殂。初,魏世祖经营四方,国颇虚耗,重以内难,朝野楚楚。高宗嗣之,与时消息,静以镇之,怀集中外,民心复安。甲辰,太子弘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后日皇太后。

显祖时年十二,侍中、车骑大将军乙浑专权,矫诏杀尚书杨保年、平阳公贾爱仁、南阳公张天度于禁中。侍中、司徒、平原王陆丽治疾于代郡温泉,乙浑使司卫监穆多侯召之。多侯谓丽曰:“浑有无君之心。今宫车晏驾,王德望素重,奸臣所忌,宜少淹留以观之;朝廷安静,然后入,未晚也。”丽曰:“安有闻君父之丧,虑患而不赴者乎!”即驰赴平城。乙浑所为多不法,丽数争之。戊申,浑又杀丽及穆多侯。多侯,寿之弟也。己酉,魏以浑为太尉、录尚书事,东安王刘尼为司徒,尚书左仆射代人和其奴为司空。殿中尚书顺阳公郁谋诛乙浑,浑杀之。

壬子,魏以淮南王它为镇西大将军、仪同三司,镇凉州。

六月,魏开酒禁。

壬午,加柳元景南豫州刺史,加颜师伯丹阳尹。

秋,七月,癸巳,魏以太尉乙浑为丞相,位居诸王上;事无大小,皆决于浑。

废帝幼而狷暴。及即位,始犹难太后、大臣及戴法兴等,未敢自恣。太后迹殂,帝年渐长,欲有所为,法兴辄抑制之,谓帝曰:“官所为如此,欲作营阳邪!”帝稍不能平。所幸阉人华愿儿,赐与无算,法兴常加裁减,愿儿恨之。帝使愿儿于外察听风谣,愿儿言于帝曰:“道路皆言‘宫中有二天子:法兴为真天子,官为赝天子。’且官居深宫,与人物不接,法兴与太宰、颜、柳共为一体,往来门客恒有数百,内外士庶莫不畏服。法兴是孝武左右,久在宫闱;今与它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复官有。”帝遂发诏免法兴,遣还田里,仍徙远郡。八月,辛酉,赐法兴死,解巢尚之舍人。

员外散骑侍郎东海奚显度,亦有宠于世祖。常典作役,课督苛虐,捶扑惨毒,人皆苦之。帝常戏曰:“显度为百姓患,比当除之。”左右因唱诺,即宣旨杀之。

尚书右仆射、领卫尉卿、丹阳尹颜师伯居权日久,海内辐凑,骄奢淫恣,为衣冠所疾。帝欲亲朝政,庚午,以师伯为尚书左仆射,解卿、尹,以吏部尚书王彧为右仆射,分其权任。师伯始惧。

初,世祖多猜忌,王公、大臣,重足屏息,莫敢妄相过从。世祖殂,太宰义恭等皆相贺曰:“今日始免横死矣!”甫过山陵,义恭与柳元景、颜师伯等声乐酣饮,不舍昼夜;帝内不能平。既杀戴法兴,诸大臣无不震慑,各不自安;于是元景、师伯密谋废帝,立义恭,日夜聚谋,而持疑不能决。元景以其谋告沈庆之;庆之与义恭素不厚,又师伯常专断朝事,不与庆之参怀,谓令史曰:“沈公,爪牙耳,安得预政事!”庆之恨之,乃发其事。

癸酉,帝自帅羽林兵讨义恭,杀之,并其四子。断绝义恭支体,分裂肠胃,挑取眼睛,以蜜渍之,谓之“鬼目粽”。别遣使者称诏召柳元景,以兵随之。左右奔告“兵刃非常”。元景知祸至,入辞其母,整朝服乘车应召。弟车骑司马叔仁戎服,帅左右壮士欲拒命,元景苦禁之。既出巷,军士大至。元景下车受戮,容色恬然;并其八子、六弟及诸侄。获颜帅伯于道,杀之,并其六子。又杀廷尉刘德愿。改元景和,文武进位二等。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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