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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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 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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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太仆王恽等八人各置副,假节,分行天下,览观风俗。

夏,太保舜等及吏民上书者八千余人,咸请如陈崇言,加赏于安汉公。章下有司,有司请“益封公以新息、召陵二县及黄邮聚、新野田;采伊尹、周公称号,加公为宰衡,位上公,三公言事称‘敢言之’;赐公太夫人号曰功显君;封公子男二人安为褒新侯,临为赏都侯;加后聘三千七百万,合为一万万,以明大礼;太后临前殿亲封拜,安汉公拜前,二子拜后,如周公故事。”莽稽首辞让,出奏封事:“愿独受母号,还安、临印韨及号位户邑。”事下,太师光等皆曰:“赏未足以直功。谦约退让,公之常节,终不可听。忠臣之节亦宜自屈,而伸主上之义。宜遣大司徒、大司空持节承制诏公亟入视事,诏尚书勿复受公之让奏。”奏可。莽乃起视事,止减召陵、黄邮、新野之田而已。

莽复以所益纳征钱千万遗太后左右奉共养者。莽虽专权,然所以诳耀媚事太后,下至旁侧长御,方故万端,赂遗以千万数。白尊太后姊、妹号皆为君,食汤沐邑。以故左右日夜共誉莽。莽又知太后妇人,厌居深宫中,莽欲虞乐以市其权,乃令太后四时车驾巡狩四郊,存见孤、寡、贞妇,所至属县,辄施恩惠,赐民钱帛、牛酒,岁以为常。太后旁弄儿病,在外舍,莽自亲候之。其欲得太后意如此。

太保舜奏言:“天下闻公不受千乘之土,辞万金之币,莫不乡化。蜀郡男子路建等辍讼,惭怍而退,虽文王却虞、芮,何以加!宜报告天下。”奏可。于是孔光愈恐,固称疾辞位。太后诏:“太师毋朝,十日一入省中,置几杖,赐餐十七物,然后归,官属按职如故。”

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制度甚盛。立《乐经》;益博士员,经各五人。征天下通一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礼、古书、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诣公车。网罗天下异能之士,至者前后千数,皆令记说廷中,将令正乖谬,壹异说云。

又征能治河者以百数,其大略异者,长水校尉平陵关并言:“河决率常于平原、东郡左右,其地形下而土疏恶。闻禹治河时,本空此地,以为水猥盛则放溢,少稍自索,虽时易处,犹不能离此。上古难识,近察秦、汉以来,河决曹、卫之域,其南北不过百八十里。可空此地,勿以为官亭、民室而已。”御史临淮韩牧以为:“可略于《禹贡》九河处穿之,纵不能为九,但为四、五,宜有益。”大司空掾王横言:“河入勃海地,高于韩牧所欲穿处。往者天尝连雨,东北风,海水溢西南出,浸数百里,九河之地已为海所渐矣。禹之行河水,本随西山下东北去。《周谱》云:‘定王五年,河徙。’则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又秦攻魏,决河灌其都,决处遂大,不可复补。宜却徙完平处更开空,使缘西山足,乘高地而东北入海,乃无水灾。”司空掾沛国桓谭典其议,为甄丰言:“凡此数者,必有一是;宜详考验,皆可豫见。计定然后举事,费不过数亿万,亦可以事诸浮食无产业民。空居与行役,同当衣食,衣食县官而为之作,乃两便,可以上继禹功,下除民疾。”时莽但崇空语,无施行者。

群臣奏言:“昔周公摄政七年,制度乃定。今安汉公辅政四年,营作二旬,大功毕成,宜升宰衡位在诸侯王上。”诏曰:“可。”仍令议九锡之法。

莽奏尊孝宣庙为中宗,孝元庙为高宗;又奏毁孝宣皇考庙勿修;罢南陵、云陵为县。奏可。

莽自以北化匈奴,东致海外,南怀黄支,唯西方未有加,乃遣中郎将平宪等多持金币诱塞外羌,使献地愿内属。宪等奏言:“羌豪良愿等种可万二千人,愿为内臣,献鲜水海、允谷、盐池、平地美草,皆予汉民;自居险阻处为籓蔽。问良愿降意,对曰:‘太皇太后圣明,安汉公至仁,天下太平,五谷成熟,或禾长丈余,或一粟三米,或不种自生,或茧不蚕自成;甘露从天下,醴泉自地出;凤皇来仪,神爵降集。从四岁以来,羌人无所疾苦,故思乐内属。’宜以时处业,置属国领护。”事下莽,莽复奏:“今已有东海、南海、北海郡,请受良愿等所献地为西海郡。分天下为十二州,应古制。”奏可。冬,置西海郡。又增法五十条,犯者徙之西海。徙者以千万数,民始怨矣。

梁王立坐与卫氏交通,废,徙南郑;自杀。

分京师置前辉光、后丞烈二郡。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分界。郡国所属,罢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纪矣。

孝平皇帝下元始五年(乙丑,公元五年)

春,正月,祫祭明堂;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余人,征助祭。礼毕,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

安汉公又奏复长安南、北郊。三十余年间,天地之祠凡五徙焉。

诏曰:“宗室子自汉元至今十有余万人,其令郡国各置宗师以纠之,致教训焉。”

夏,四月,乙未,博山简列侯孔光薨,赠赐、葬送甚盛,车万余两。以马宫为太师。吏民以莽不受新野田而上书者前后四十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及诸侯王公、列侯、宗室见者皆叩头言:“宜亟加赏于安汉公。”于是莽上书言:“诸臣民所上章下议者,愿皆寝勿上,使臣莽得尽力毕制礼作乐;事成,愿赐骸骨归家,避贤者路。”甄邯等白太后,诏曰:“公每见,辄流涕叩头言,愿不受赏;赏即加,不敢当位。方制作未定,事须公而决,故且听公制作;毕成,群公以闻,究于前议。其九锡礼仪亟奏!”

五月,策命安汉公莽以九锡,莽稽首再拜,受绿韨,衮冕、衣裳、瑒琫、瑒珌,句履,鸾路、乘马,龙旗九旒,皮弁、素积,戎路、乘马,彤弓矢、卢弓矢,左建朱钺,右建金戚,甲、胄一具,秬鬯二卣,圭瓒二,九命青玉珪二,朱户,纳陛,署宗官、祝官、卜官、史官,虎贲三百人。

王恽等八人使行风俗还,言天下风俗齐同,诈为郡国造歌谣颂功德,凡三万言。闰月,丁酉,诏以羲和刘秀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汉与文王灵台、周公作洛同符。太仆王恽等八人使行风俗,宣明德化,万国齐同,皆封为列侯。时广平相班穉独不上嘉瑞及歌谣;琅邪太守公孙闳言灾害于公府。甄丰遣属驰至两郡,讽吏民,而劾“闳空造不祥,穉绝嘉应,嫉害圣政,皆不道。”穉,班婕妤弟也。太后曰:“不宣德美,宜与言灾者异罚。且班穉后宫贤家,我所哀也。”闳独下狱,诛。穉惧,上书陈恩谢罪,愿归相印,入补延陵园郎;太后许焉。

莽又奏为市无二贾,官无狱讼,邑无盗贼,野无饥民,道不拾遗,男女异路之制;犯者象刑。

莽复奏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冢高与元帝山齐,怀帝太后、皇太太后玺绶以葬。请发共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玺绶;徙共王母归定陶,葬共王冢次。”太后以为既已之事,不须复发。莽固争之,太后诏因故棺改葬之。莽奏:“共王母及丁姬棺皆名梓宫,珠玉之衣,非籓妾服。请更以木棺代,去珠玉衣,葬丁姬媵妾之次。”奏可。公卿在位皆阿莽指,入钱帛,遣子弟及诸生、四夷凡十余万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共王母、丁姬故冢;二旬间,皆平。莽又周棘其处,以为世戒云。又隳坏共皇庙,诸造议者泠褒、段犹等皆徙合浦。征师丹诣公车,赐爵关内侯,食故邑。数月,更封丹为义阳侯;月余,薨。

初,哀帝时,马宫为光禄勋,与丞相、御史杂议傅太后谥曰孝元傅皇后。及莽追诛前议者,宫为莽所厚,独不及。宫内惭惧,上书言:“臣前议定陶共王母谥,希指雷同,诡经僻说,以惑误主上,为臣不忠。幸蒙洒心自新,诚无颜复望阙廷,无心复居官府,无宜复食国邑。愿上太师、大司徒、扶德侯印绶,避贤者路。”秋,八月,壬午,莽以太后诏赐宫策曰:“四辅之职,为国维纲;三公之任,鼎足承君;不有鲜明固守,无以居位。君言至诚,不敢文过,朕甚多之。不夺君之爵邑,其上太师、大司徒印绶使者,以侯就第。”

莽以皇后有子孙瑞,通子午道,从杜陵直绝南山,径汉中。

泉陵侯刘庆上书言:“周成王幼少,称孺子,周公居摄。今帝富于春秋,宜令安汉公行天子事,如周公。”群臣皆曰:“宜如庆言。”

时帝春秋益壮,以卫后故,怨不悦。冬,十二月,莽因腊日上椒酒,置毒酒中。帝有疾,莽作策,请命于泰畤,愿以身代,藏策金滕,置于前殿,敕诸公勿敢言。丙午,帝崩于未央宫。大赦天下。莽令天下吏六百石以上皆服丧三年。奏尊孝成庙曰统宗;孝平庙曰元宗。敛孝平,加元服,葬康陵。

班固赞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显功,以自尊盛。观其文辞,方外百蛮,无思不服,休征嘉应,颂声并作;至乎变异见于上,民怨于下,莽亦不能文也。

以长乐少府平晏为大司徒。

太后与群臣议立嗣。时元帝世绝,而宣帝曾孙有见王五人,列侯四十八人。莽恶其长大,曰:“兄弟不得相为后。”乃悉征宣帝玄孙,选立之。

是月,前辉光谢嚣奏武功长孟通浚井得白石,上圆下方,有丹书着石,文曰:“告安汉公莽为皇帝。”符命之起,自此始矣。

莽使群公以白太后,太后曰:“此诬罔天下,不可施行!”太保舜谓太后曰:“事已如此,无可奈何。沮之,力不能止。又莽非敢有它,但欲称摄以重其权,填服天下耳”太后心不以为可,然力不能制,乃听许。舜等即共令太后下诏曰:“孝平皇帝短命而崩,已使有司征孝宣皇帝玄孙二十三人,差度宜者,以嗣孝平皇帝之后。玄孙年在襁褓,不得至德君子,孰能安之!安汉公莽,辅政三世,与周公异世同符。今前辉光嚣、武功长通上言丹石之符,朕深思厥意,云‘为皇帝’者,乃摄行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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