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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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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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枢司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的一个司,有司长、科长、科员等官。掌文牍典章,汇纪员司集课文簿。按海军部另有秘书官,专掌机密文移。军枢司初名秘书司,分奏咨、典章、承发三科,性质亦系秘书之职,区别只在于秘书官专掌机密文件,余则归之本司。

军帅
  太平天国军制,以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设军帅一人。在地方则以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家(一作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一军,亦设军帅一人。

军司
  官名。原名军师。晋避司马师讳改。

军司空
  官名。当即军司空令。汉为将军之属员。《汉书·冯奉世传》有军司空令之名。同书《杜周传附杜延年传》有军司空。王先谦《汉书补注》引宋祁说,谓军司空疑即军司空令。军司空为军中主狱官,魏如淳谓:汉制,营有军司空、军中司空各二人。今人陈直以宋祁说为是,又据《十钟山房印举》所收“军司空丞”印,谓有令有丞,《杜延年传》所脱成为“丞”字。

军司马
  官名。《周礼·夏官》谓周大司马属官有军司马下大夫,而未言其职。汉有军司马,为大将军属官。大将军营(即大将军直属部队)分五部,每部校尉一人,秩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秩比千石。不置校尉之部,单设军司马一人。其余将军领兵征伐时,所属也有司马等官领兵。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其夏官大司马的属官有军司马中大夫、军司马上士、军司马中士、军司马旅下士。军司马中大夫约当于兵部郎中。

军头
  唐官名。原相当于军主。唐高祖初起兵时,建左、右三军,各设统军。统军之下有军头,即一支部队的领兵官。武德元年(618),改隋的鹰扬郎将为军头,正四品下;鹰击郎将为府副,正五品上。于是军头成为府兵军府的主管。不久,又改军头为骠骑将军,府副为车骑将军。后再改为统军、别将。贞观十年(636),改为折冲都尉、果毅都尉,制度始定。

军头引见司
  宋官署名。全称为“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

军务院
  官署名。民国五年(1916),西南护国军反对袁世凯称帝,遥尊副总统黎元洪为总统,于5月8日在广东肇庆组织军务院,代行国务院职权,为独立各省对内对外的总机构。军务院以唐继尧、岑春煊为正副抚军长,梁启超、陆荣廷、蔡锷、李烈钧等为抚军,梁启超兼政务委员长。袁世凯死后,南北妥协,7月14日,军务院用全体抚军名义宣告撤销。参见“抚军长”。

军衔
  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正下士,分十四阶,实即军衔,但时无此名。民国元年(1912)1月,南京临时政府颁布军衔,分大、中,少将校,大、中、省领,大、中、少尉;一、二等目士兵,一、二等兵。2月,又改定官佐军衔,分三等九级。上等官佐为大将军、左将军、右将军;中等官佐为大都尉、左都尉、右都尉;初等官佐为大军校、左军校、右军校。同年八月,北洋政府公布的制度与上述不同。陆海军上等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中等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初等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士兵分军士和军,军士分上士、中士、下士;兵分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海军无上等兵,分一、二、三等兵及一、二等练兵。后国民党政府沿袭此制。

军需库
  清工部所属机构。掌收发旗纛、帐房等物。满、汉监督各一人,于工部司员内委派充任,年一换。

军巡使
  官名。唐末始置。五代后唐分左、右。宋沿置于京城开封府,先以牙校充任,太祖开宝六年(973)改用士人。分掌京城争斗、推鞫事务。

军巡院
  宋官署名。置于开封及河南、应天、大名等府,分左、右。掌京师及陪都风火、争斗、盗贼与刑狱审讯等事。主管官为左右军巡使与军巡判官。

军正
  官名。汉京师的南、北军,各有正,即军正,其副职名军正丞。《汉书·胡建传》:“正亡属将军,将军有罪以闻,二千石以下行法焉。”据此,军正乃军中执法官,权颇重。

军政府
  辛亥革命时湖北、湖南、云南、上海等地成立军政府。首建于武昌,称湖北军政府,以都督为主官。分司令、军务、参谋、政事四部。既而又改军军令、参谋、军务、内政、外交、理财、交通、司法、编辑、教育、实业等部。其他地区军政府的组织大体相同。民国六年(1917)孙中山在广州建立中华民国军政府。设大元帅一人、元帅二人,分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交通六部。大元帅为国家元首,兼行政首长,统辖各部。次年7月,改为总裁制。九年再建军政府。十年5月5日,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军政府时期结束。十六年至十七年张作霖在北京亦组织军政府。见“北京军政府”。

军主
  官名。《资治通鉴·宋文帝元嘉十七年》胡三省注:“江南军制,呼长帅为队主、军主。队主者,主一队之称;军主者,主一军之称。”北朝也有此官。《隋书·百官志中》列举北齐官品。戍主、军主为从第七品官,诸戍、诸军副为从第八品官。同书《百官志下》谓隋炀帝改官制,军主、幢主之属并废。军主统兵数目不详。《孙子·势篇》张预注,谓一军有三千二百人。北周二十四军,总数不满五万。一军人数,似各代不同。后北宋西北部落兵,大首领称都军主,百帐以上称军主,少于此者称副军主。

军谘府
  清官署名。为最高军事参谋机关。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军谘处,隶陆军部,性质相当于各国的参谋部,设正使、副使等官。宣统元年(1909),也陆军部分开,以贝勒载涛等领之。三年,改称军洛府,设军谘大臣二人。辛亥革命,北洋政府改设参谋本部。

考察政治馆
  清官署名。光绪三十一年(1905)置。掌研究各国政治,考察各地政治情况。三十三年,改*宪政编查馆,由军机处王大臣管理,有提调等官。宣统三年(1911)废。

考工司
  官署名。清委外务部四司之一,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掌铁路、矿务、电线、机器、制造、军火、船政、聘用洋匠洋员、招工、留学。上述职司多与外交无关,可见外务部所掌较后世外交部广泛。

考功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时置,属吏部。掌文职官员的考课、黜陟。

考课院
  宋官署名。淳化四年(993)改磨勘幕职、州县官功过,引对黜陟。至道二年(996),以其职掌并归吏部流内铨。熙宁五年(1072)废。

老龙
  见“龙图”。

吏部
  官署名。汉成帝置尚书,其一为常侍曹,主公卿事。东汉改称事锐曹,亦作吏曹。东汉末,又改称选部。曹魏改为吏部。隋、唐以吏部为六部之首。武则天时曾改称天官,后复原名。宋、辽、金、元、明、清沿设。掌全国官吏任免、考课、升降、调动诸事。长为尚书,副为侍郎。因《周礼》有“天官为百官之长”之说,故习称吏部为天官。清末改组内阁,设铨叙、制诰等局,吏部废。

吏部曹
  官署名。汉尚书分曹办事。成帝时分四曹,其一为常侍曹,主丞相御史公卿事。东汉光武帝改其为吏部曹,主选举祠祀事。魏、晋、南北朝各代沿置,专主选举,祠祀改归祠部管辖。同时尚书以分曹增加,变为部、曹两级之制,吏部曹之名亦渐变为吏部。

吏礼部
  元官署名。世祖初以吏、户、礼合为左三部。至元元年(1264),别置户部,以吏、礼为一部,称吏礼部,设尚书三人、侍郎二人、郎中四人、员外郎三人。三年,并为左三部。五年,又分设吏礼部与户部。七年,依历代旧制,设六部。八年,仍旧为吏礼部。十三年,分置吏部。更迭中,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的员额,也有变动。

吏目
  官名。元不少提举司与明、清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明太常寺、盐课提举司、市舶提举司、京卫指挥使司等皆有吏目掌文书。又元中、下州参佐官有吏目,明于知州下有吏目掌文书,清则知州下吏目佐理刑狱并管理文书。

列侯
  爵位名。秦与汉初名。彻侯。汉武帝名彻,因而改为通侯,又称列侯。《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引张晏曰:“列者,见序列也。”

列荣
  妃嫔称号。东晋明帝置,与婕妤、容华、充华、承徽同位于九嫔之下。南朝梁亦沿置。


  吐蕃官名。意为臣。大相称“论茝”,副相称“论茝扈莽”,各一人,亦称大论、小论。以下又有内大相,称“曩论掣逋”,副相称“曩论觅零逋”,小相称“曩论充”,各一人。另有整事大相称“喻寒波掣逋”,副整事称“喻寒觅零逋”,小整事称“喻寒波充”,均任国事。总号称“尚论掣甫突瞿。”

那颜
  蒙古语“官人”之意。亦作“诺延”。蒙古汗国贵族的通称。

农都尉
  官名。汉武帝时始置于边都。东汉沿置。主屯田殖谷。兼受大司农及本郡太守节制。

农工部
  官署名。民国十六年(1927),北京军政府将原农商部分为实业、农业两部。农工部设农林、工务、渔牧、水利四司。

农工商部
  清官署名。光绪二十九年(1903),置商部,以二十四年(1898)所设矿务铁路总局并入。三十二年(1906)并工部入商部,改称农工商部,掌农工商政令。有尚书、侍郎、左右丞、参议等官。分农务、工务、商务、庶务四司,各有郎中、员外郎、主事、艺帅、艺士。所辖有农事试验场、工艺局、劝工陈列所、化分矿质所、度量权衡局、商标局、商律馆。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农林部
  官署名。民国元年(1912),北洋政府始设,主官为总长,以次长为佐官,设总务厅与农务、垦牧、山林、水产四司,各司设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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