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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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西游记-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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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想着,就见一匹马从营门外跑了进来,马背上伏着一个便装的男子,看模样转眼就要挂了,马后跟着几个小兵在跑,是守营门的,一路跑一路喊,“迅报!迅报!”显然马上的人是信使。

只见那匹马一路歪斜地跑到郑和的主账门口,还没等守卫跑过来拉住马缰,信使就掉下马来。

高闯连忙跑上去,帮着守卫把信使扶起,“出了什么事?”

“快,郑大人!”信使神智不清地喊:“安南人——山里的——安南人抢走了——密信!”

高闯立即明白此人是郑和派出联络安南反对势力的密探,以配合朱棣对安南用兵,大概得到了安南方面的反馈,甚至是联盟书,结果半路被人劫了。这可是大事了!高闯双臂用力,把信使抱了起来,送到郑和大账中去。

郑和迎出了账门,神色焦虑,让高闯把信使放到椅子上。高闯这才见到这信使身中数刀,胸口的血把袍子全染红了,能留着一口气回到大账就不错了,肯定是活不成了。

“他们同——同意了,可是盟约密信——抢——抢”

“你的手下呢?是什么样的安南人伏击你们?”郑和急问。

“全被杀了!有十几——十几个——为首的——”信使说到这,连喘了几口气也说不上来。

“是不是非常肥胖,眼睛很小,脑门上有块红色疤痕的?”高闯灵机一动,想起了戈拉。如果他是逃向山里,而信使为了避人耳目从山脚下绕过来,那么很可能相互遇到。信使一行只有五人,又不熟悉地形,当然不是十几个凶残的安南人的对手。不管戈拉是为了什么目的,这又是一笔血债!

信使极其艰难地点点头,伸手到郑和面前,想说什么,终究没有说出,英勇的死去,而他的手中,则掉下了一个东西,

第二十四章 入山

郑和叫人把信使的尸体抬走,而高闯则捡起落在地上的东西。那是一个硕大的金环,上面还连着一点血肉,正是戈拉耳朵上戴的大耳环,显然是信使生生从那混蛋耳朵上扯下来的。

“确定吗?”见大账内只剩下他和高闯两人,郑和面色阴沉地问道。

“就是他!”高闯把金环递给郑和。

郑和点了点头道:“此人本就不能饶他,此时要加个更字,还要加个快字。那封密信相当重要,假如毁了也就罢了,但绝不能让它落到安南人的手中。”

“卑职这就去追,只要他不死,我一定把他抓回来,密信也会原封不动的拿回来。”现在戈拉犯下的不仅仅是杀人罪了,还侵犯到了大明的国家利益。

“嗯,看来这一趟要辛苦你了。昨夜你们搜寻未果后,我已经派人守住了通住占城以北的关口,而且禁了港口,船只只能进不能出,所以他唯一的出路只有进山。”

“卑职已经准备好了,这会儿想必弟兄们把东西也备好了,可以立即出发。但是我需要一个向导,可明人不知为什么也被戈拉抓走了。”

“哦?”郑和皱起了眉头,“这个安南人究竟要干什么?”

“抓住他,几大酷刑轮着上,一问就知道了。”

“好,那你去吧,向导的事不用担心。”郑和微微一笑,“这是天佑我大明,在你来之前,你在集市上买的那个叫阿布的奴隶来找我,想要和你一起进山找戈拉。他本是大理人,以在山中狩猎和采药为生,戈拉一伙偷入大理山林,遇到他后就把他捉了来,当奴隶贩卖。他虽然不是本地人,并不熟悉地形,可是在山林中生活和追踪的本领都很大,对戈拉又有深仇大恨,我想对你这一行是有用的。你意如何?”

高闯想了一下,随即点头道:“也好。至少他是大理人,也是我大明疆土上的子民,不会有二心。”对于是否带译官,他最后还是决定不带,到时候用肢体语言解决就是了,带个书生上路实在麻烦。

简单地解决了这件事,高闯立即出发。临行时,发现队伍中又加上了老铁。高闯心知郑和还是不能完全信任他,必然会派上自己的心腹爱将,因此也不多话,带领一行人向山林而去。

安南也就是现在的越南,它的国土中五分之四都是山地,不算太高,但是连绵千里,因此他们从哪里进山就是第一个要决定的问题。而当老铁直接带他们走上一条山边的小路时,高闯才知道信使所行的路线是事先商定好的。本来约好来到山脚下就发出信号,郑和会派人来接,但可能还没来得及发信号,就被戈拉一行伏击了。

“我只知道他们是走的这条路,但具体在哪里遇到的伏击,那些王八羔子又是从哪里逃走的,我就不知道了。”老铁说。

高闯看了一眼阿布,向他比划了一下。他还怕阿布不明白,哪知道阿布理解力很强,直接跳下马,认真而快速的在地上搜索起来。他是打猎的出身,又长年在热带丛林中生活,追踪是他的长项。

在热带丛林中骑马是不明智的,所以高闯只是为了节省时间,才带队骑马赶到山边,现在马上就要进入密林了,于是高闯把马匹交给跟来的士兵,让他们把马牵回,一行人步行前进。

向前走了不远,阿布直起身来,向山上指了指。高闯上前一看,就见地上脚印和马蹄印凌乱,土褐色的湿泥中还混有一些已经发黑的血迹,不远处的树木有许多折断了的树枝,露出白生生的碴口。这些都因为昨夜的暴雨而清晰的呈现,不用追踪高手也看得出这里不久前发生过剧烈的打斗,并且有人从此处进山了,于是高闯也不犹豫,毅然带队闯入密林之中。

虽然戈拉一行已经由此逃窜进山,但密林中还是找不到明确的路径,明军只能排成一队,由高闯和阿布在前面开路,光军和老铁断后,其余的人走在中间。阿布拿的是一把从当地人手中买的柴刀,而高闯拿的则是一把月牙弯式砍刀。这种刀也叫马来刀,是他从现代带来的,刀身短而重,刀锋较宽,长不到一尺,一斤半重,木制的手柄握着很舒服,用来劈砍挡住去路的热带植物是再合适不过的。

也不知走了多久,眼前的密林一重一重的,高闯只觉得自己一直往大山深处钻,可是推倒一层绿色的屏障,就又有新的枝叶迎面打来,好像没有尽头一样。抬头看,参天大树遮天蔽日,只是凭借光影能判断出已经是中午了;耳边,不知什么鸟虫在鸣叫;脚下,腐烂的枯叶和湿泥缠裹着他们的脚,就算穿着不易被穿透且防滑的木底鞋,走起来也比平常艰难十倍;再回头看看身后的士兵,每个都呼吸粗重,脸露疲态,可是他们正在密林深处,没有一点缓冲地带,无法停下来休息。

“他妈的这些山耗子真能钻山!”高闯低声咕哝了一句,又看了看身边的阿布。

阿布一边走,一边研究树枝的断痕和掩藏在枯叶苔藓中的脚印,以保证他们不要追错方向。他一路上一个字也没说,此刻却突然停住脚步,嘴里蹦出一个高闯听不懂的词,然后指了指前方,又指了指耳朵。

看阿布的脸上没有紧张,只有兴奋,高闯判断并不是追上了敌人,是前方出现了于他们有利的情况。他停下脚步用心感觉,只听前方不远处有稀落的叫声,感觉像是蛙鸣,再用力吸一下气,闻到除了雨后的潮湿外,空气中还有一股强烈的泥土腥气,不禁心里一松。在这种情况下,意味着前方有水源,有水源的地方一般都会有空地,那么队员们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证明了他们没有追错,因为戈拉也是人,他也不可能一直不停的钻山,这种前进路线对他们也是正确的。

高闯对阿布挑了一下姆指,猜测这姿势在古代也是表示赞赏,果然见阿布灿烂的一笑,雪白的牙齿衬着黝黑的脸,让他看着心情都跟着好了起来,加快速度向水源的方向进发,不久后就觉得眼前一空,他们在走了半天后终于找到了一片空地,这片空地不大,但有一条亮晶晶的小溪从中间流过。

第二十五章 可怕的生物

队伍中发出一声欢呼,长时间的疲劳和闷热后,这片小小的空地无异于天堂一般。队员们卸下身上背负的重物,一边脱衣一边向小溪奔去。

“慢着慢着。”高闯喊了一声,同时阿布也做出了阻止的手势。

“怎么啦,高大人?”一个兵士说:“我们不喝这里的水,只是洗洗。”

“让阿布先看一下为好。”高闯说着对阿布比划了一下,自己也走到溪边。

这里的气候一年四季都很闷热,而昨夜一场暴雨后,今天又是太阳暴晒,所以他们虽然身处在不见天日的密林之中,但却感觉像是呆在蒸笼里一样。在这种条件下行军,遇到了清凉的水源,肯定都想跳到水里凉快一下。可是高闯虽然长年生活在海上,但接受过那位洋师傅对他进行的残酷的野外生存训练,知道水虽然是生命的保障,有时候还是救命的东西,但同时也是极其危险的,特别是在热带丛林中。

走近了一看,这条小溪从东边的密林中流出,大约半人深,水质清澈见底,溪底铺满了大小不一的扁圆石头,石头缝隙中露出下面淡色的泥沙,看来非常干净。

“阿布,你觉得如何?”明知道阿布听不懂,高闯还是忍不住问道。

就见阿布把手伸入水中搅了搅,仔细观察着,然后还用手捧起水微舔了舔,最后点了点头。

“水应该是没问题的。”高闯看着手下那些脸露喜色的尖刀小队队员,“但情况不是十分明朗,所以不要下水,站在溪边擦洗一下就行了,我们不能多耽误,也不能发出太大的声响。这样,你们分成两队,一队警戒,另一队休息,半柱香时间换班。”他说着看了一下手表。那块多功能表是非常重要的,不仅有指南针可以指示方向,还有测量海拔高度的标识,关键时刻还能当作杀人的武器,手表最重要的显示时间的功能也让他大致调试过了,目前大约是下午一点,尖刀小队已经整整走了六个小时。

队员们早就习惯了高闯带着稀奇古怪的东西,做出复杂难懂的行为,因此也不好奇,自动分为两班,一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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