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了。
“富贵险中求。”萧云嘴角微翘,显得淡定从容。
吴醉音也不好说什么,他的想法总是出人意料的,想了想,问道:“还没选好地方呢吧?”
“没有。”萧云苦笑道。
“我朋友倒是有一块地不错,不知道你感不感兴趣。”吴醉音坐了起来。
“在哪?”萧云迫切问道。
吴醉音两根如玉纤指撩了撩侧脸的秀发,媚入骨髓,轻轻说出那个地方:“瓮中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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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会馆。
二楼的那间密室,灯光璀璨。
曹老头正倚靠在那张真皮沙发上,面无表情,动也不动,眼睛呆呆盯着天花板,两手随意搁在大腿上,呼吸尽可能的缓慢,因为每一次吸气或者呼气,都会让他疼得撕心裂肺,可再小心翼翼也无济于事,因为每隔十几秒,他就会剧烈的咳嗽,不仅他自己痛苦万分,听得旁人也抓肝挠肺。
他受伤了。
一个武功深厚到近乎登峰造极的老人竟然会受如此重的伤,想必打伤他的那个人,更恐怖。
“简易行下的手?”凤凰端坐在他的右手边,看着不断咳嗽的曹老头,黛眉深锁。
“嗯。”曹老头点点头,终于咳嗽完一次,又恢复原来的坐姿,后仰而坐。
“九品上高手,果然不是一般的货色。”凤凰感慨万千道,能将浸染武术数十载、动动手指也能风起云涌的老人打成现在这样弱不禁风,如果不是武学修为达到一个无人企及的境界,根本就是痴心妄想,也难怪这天底下能够成为九品上高手的人凤毛麟角,拢共才只有四个人,黑龙团的简易行与百里孤舟,还有不知从那座深山老林跑出来的仙子以及西北王姜乱世。
曹老头扯起一个牵强笑容,接着又弯腰咳嗽了起来,每一下都痛入心扉,令人毛骨悚然。
“旧墟街你暂时不要回去了,留在这好好休养一段时间,明天我会叫人去接阿瞒过来,你那家店铺就暂时关几天吧,反正也少人光顾。”凤凰淡淡道,优雅翘起了二郎腿,她的两只手很漂亮也很精致,像是象牙雕琢而成,纤细白皙,完美得近乎没有瑕疵,只是那把忽隐忽现的柳叶银刀成为了这道美妙风景线的败笔,添了几分冷炙。
“我要回去。”曹老头固执道。
“为啥?”凤凰挑了挑两道远致黛眉。
“那里才是我的窝,习惯了,住着舒服。”曹老头慢声道。
“那,我也去住住。”凤凰带着些许孩子气,轻轻撩开嘴角粘着的一根青丝。
曹老头一愣,下意识抬头瞥了她一眼,然后龃龉道:“你菩萨大,我这尊小庙容不下。”
“那就别废话连篇,硬说要回去。逞英雄假清高死要面子谁不会?手无缚鸡之力的娘们会,还在咿咿呀呀跟着大人牙牙学语的小孩都会,说几句看似冠冕堂皇的大话,做出一副如无其事的恶心姿态,就真以为自己是内心强大的爷们了?曹老头,你也知道你伤得有多重,不是回去吃点草药就能安然无恙的,反正我今天非要留你,爱怎么着怎么着吧。”凤凰斩钉截铁道,一副君子坦荡荡的豁出去模样。
曹老头踟蹰,没有应承,也没有反对,只是又咳嗽了起来。
凤凰知道他已经没有要走的意思了,心情也由阴转晴,笑得闭月羞花。
曹老头咳嗽完了一次之后,喘了几口粗气,然后问道:“张至清还要不要杀?”
“要,当然要,不过既然简易行一直守在他身边,就先放一放,不急。”凤凰轻笑道。
“好。”曹老头凝重点头,对这次去南京暗杀张至清的无功而返颇为内疚,如鲠在喉。
“事儿过去就过去了,别再想,来日方长,总有机会的。”凤凰安慰道,嗓音当得天籁。
“我想喝酒。”曹老头忽然轻声道。
凤凰嫣然一笑,那抹红唇犹如最动人的上品胭脂,大红如血,甩手扔给了他一壶酒。
竹叶青,陈年。
曹老头见酒起兴,拔起酒盖,仰头就猛灌了几口。
辛辣而醇香,犹如一曲京剧的西皮流水唱腔,刚劲紧凑,酣畅淋漓。
凤凰静静看着他的开怀豪饮,那只雪嫩纤柔手腕轻微摇晃,那把柳叶银刀也在空中晃动,划出一道道能蛊惑人心的轨迹。倏然,她手一收,银刀就消失无踪,然后伸出两根手指,捻起面前的一个葫芦酒壶,拿掉盖子,顿时一股香气飘溢开来,同样是陈年的竹叶青。她喝酒不是浅尝小酌的那种,而是一口灌满喉咙,倾泻直下,再随意擦去遗留在嘴角的几滴酒,盖上酒壶,轻轻呼出一口酒气,然后任由那一口酒在腹中燃烧。
痛快。
“是不是杀了张至清,就能将黑龙团连根拔起?”曹老头喝了几口烈酒,咳嗽也好了不少。
“也许。”凤凰清清冷冷道。
“不明白。”曹老头直说,放下了酒壶。
“蛇缩在洞里,即便你棍棒舞得天下无双,也打不了它的七寸。”凤凰淡定从容道。
“用张至清来引蛇出洞?”曹老头问得不咸不淡,两道稀疏眉毛不自然地抖动了一下。
“正解。”凤凰嘴角微翘,也放下酒壶,道,“要蛰伏的黑龙团出洞,就必须激怒它。”
“张至清是个好官,很无辜。”曹老头轻声道,直愣愣盯着这个连他都有些心悸的女人。
“做大事,要么忍,要么残忍。”凤凰宠辱不惊道。
曹老头凛然,这娘们还真是心若磐石啊,那语气是近乎自负的胸有成竹,而并非装腔作势。
“顺便再告诉你一件事。”凤凰柔声道。
“啥事?”曹老头抬头问道。
“我要走近少爷了。”凤凰内心的激动有些按捺不住。
“怎样走近?”曹老头一诧,猝然皱起了眉头。
凤凰嘴角悄悄扬起一个弧度,精致,如莲花,清冷雅致,轻声道:“依靠瓮中鳖。”
*****
(周末愉快。)
第六章 门前
9月6日。
宁州大学新生入学报到的最后一天。
清晨,晓光破了,可仍驱不散天地间的白雾,显得朦胧,看不清,望不远,唯有鸟声啁啾。
许子衿静静站在窗前,眺望着远方,一头秀发散落搭在肩膀上,一袭白如莲花的连衣裙,那张绝美容颜波澜不惊,似乎一勾一勒一笔一画都费尽了造物主的心思,并非倾国倾城,却如峨嵋山月半轮秋一般,清雅脱俗,美得让人怦然心动,恍惚间,就想起了美国画家路易斯·里特曼在1913年所作的一幅名画,《清晨》,可下一秒,就变成了瑞士乐团班得瑞在2002年所推出的一首乐曲,《清晨》。
笃,笃,笃。
三声敲门声,将许子衿从神游四海的状态中拉了回来,眨了眨眸子,轻声道:“进来。”
须臾,萧云拧开门,探出半个身子,笑容绚烂得如同那抹朝阳,柔声道:“起来了?”
“嗯。”许子衿点点头,她四点多就醒了,一直躺在床上发呆,撑到五点便起来洗漱打扮。
“紧张吧,准备去报到了?”萧云走到她身边,温柔凝望着她,这丫头愈发美得不像样了。
许子衿笑而不语。
“终于要进入大学校园里生活了,不知有多少人憧憬,丫头,好好享受吧。”萧云微笑道。
“没有一个地方,可以和家相提并论。”许子衿平静道,没有任何一丝该有的欢呼雀跃。
萧云一愣,欲言又止,最终是摸摸鼻子,扫视一圈房间,问道:“东西都收拾好了吧?”
“嗯。”许子衿轻轻点头,余光瞥向了静静立在门口的那个行李箱,眼眸中藏着些许忧郁。
其实,昨天她就可以去学校报到,正式成为一名万千宠爱的大学生,但她无动于衷,一直赖在家里,穿着一件宽松t恤和一条清凉短裤,拖地,抹桌,擦窗,淋花,忙里忙外收拾着屋子,直到将整个家打扫得一尘不染,梳理得井井有条,才罢休。然后去买菜煮饭,给陪了她一天干这些家务活的萧小七煮了回味无穷的三菜一汤,两人对面而坐,吃得温馨而舒心。然后一起洗碗,一起泡茶,一起下棋,一起赏月。面对着漆黑的夜,孤单的路灯,寂寞的小院,这一对男女时而相视而笑,时而低头无言。
感情,是要用温火慢慢熬出来的,这样才可以经得住岁月的冲刷和洗礼,才能留得住原味。
他们是两小无猜的一对,青梅竹马的一双,在云浮山上牵着手度过了可能一生中最为美好也最值得回忆的一段时光,无忧无虑,纯白如雪。在他眼里,她就像是一个在人间迷路了的精灵,干净纯洁,明亮晶莹,不惹一丝的世俗尘埃。后来,两个人慢慢长大,分开成为了常态,他开始不了解她,读不懂她,看不透她,甚至不知道她是在哪个时候由那个像考拉一样粘人的小女孩变成了有点多愁善感的少女。
时间,真的是一把双刃剑,不是吗?
“小七哥?”许子衿轻喊了一声。
“嗯?”萧云一下子就被从回忆中死拉硬拽了回来。
“这张书笺,我昨晚用胭脂染过了,并用钢笔写了一首诗,送给你。”许子衿浅笑道。
“我会珍藏的。”萧云柔声道,接过来,仔细端详了一下,一手游丝行空、秀丽稳润的瘦金体,原来是顾城的《门前》:我多么希望有一个门口/早晨阳光照在草上/我们站着/扶着自己的门/扇门很低/但太阳是明亮的/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许子衿从窗台拎起一部单反,调好光圈和焦距,对着房间的一角一落专业地拍了起来。
“又不是不回来了,犯得着拍照留念么?”萧云将书笺夹进了一本最近常翻看的《反基督》。
“就是不回来了。”许子衿轻声道,正将镜头对着书桌上那个黑亮通透的黑盒子,仔细拍着。
“你要去哪?”萧云惊讶道。
“三天后你就结婚了,还会住这里?”许子衿站直身,回头望了他一眼。
萧云一怔,无言以对,只好低下头摸着鼻子,嘴角挂起一丝他自己也不知道的苦涩。
“你搬走了,我又搬进了宿舍,这里就空了,直到下一个租客的到来。所以呢,趁着现在还属于我们的,就拍下来,做个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