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穷千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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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穷千里目-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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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眼。”

看着明明很贪心却嘴硬不承认的阮叶,乔不遗淡淡地道:“这本是朝公子的一点心意,你确实是把人家的树都弄得枯死了,人家既然不和你计较,这东西你又不喜欢,那趁着他们还没出来,我们放下这锦盒离开好了。”

阮叶一听,立刻笑着打哈哈:“呵呵,你也说了嘛,这是人家的一片心意。我看这个朝公子也是个不喜欢欠别人人情的人,我们要是把东西放下空手走的话,也太失礼了,你说对不对?”她一边说,还一边用手肘去碰碰乔不遗的手臂,笑得一脸无辜。

乔不遗忍住笑,说道:“叶子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既然如此,那我们还是拿着它们走吧。”

阮叶忙不迭地点头:“好的好的。”忽然,她发现乔不遗话里的一个词:“它们?乔不遗,你怎么知道里面不止一样东西的?你看到了对不对?”啊呀呀,这个乔不遗,果然是喜欢装君子的真小人,明明看见了锦盒里的东西,知道她一定会喜欢,还故意逗她,说要把盒子留下。气死人了,她叶子就这么像耍猴戏的猴子吗?

看着阮叶气得腮帮子和上岸后的鱼的鱼鳃一样,一鼓一鼓的。乔不遗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阮叶看也不看他一眼,抱着锦盒自顾自地向前走,直到她发觉身后没有乔不遗跟上来的脚步声,以及渐渐出现的他清爽的笑声,她终于不耐烦地回过头去,正要催促,却在那一瞬间,忘记了说话。

乔不遗一身水蓝色的长衫,怡然立于树下,一手扶住树干,下颚微微抬起,干净的笑容让阮叶觉得那么明亮。有那么一刻,她几乎要屏住呼吸。

枯树下的年轻男子,眉眼温润,雅致如玉,长发犹如黑色的丝绸一般,在夕阳的照射下,泛着淡淡的光泽。脖颈处的肌肤,在明明只是普通布料制成的衣服的衬托下,竟然闪出陶瓷般细致的光辉。

他的笑容,竟比阳光还要温暖而细碎地洒遍了整个庭院。

彼时,那个傍晚,在本就美丽如画的落夕榭中,一个年轻男子对着少女如是笑着,好似要把全天下的温柔都装在这个笑容里给了她一般,而少女的记忆却穿越时空,回到了以前。每次她因为不听话而被娘亲训斥却不服气地跑了出去,来到荷谷最美的荷月湖边,除去鞋袜,清水涤足,好似可以洗尽委屈,那后来长成翩然男子的少年,总是会出现,带着这样淡淡的,说不上是善意还是恶劣的笑容,温柔地将她拉起来,即便她恶作剧地用水将他淋湿,他也只是摇摇头,脸上的笑容却更盛。

那个小小的却又大大的荷谷,曾经住着她最亲的亲人和最好的朋友,阮叶忽然觉得自己竟然是如此想念那些在荷谷的日子。

尤其是小时候,那无忧无虑地“三人行”,虽然没有像书上说的那样“必有我师”,却着实是充满了欢乐。也不知阿旭现在在哪里,十年的时间,他现在是怎样的眉眼?过着何种生活?有没有,依然快乐?

看着她不知又想什么想出了神,乔不遗走到她身边,用手轻轻摇了摇她的肩膀:“叶子,你怎么了?”

阮叶几乎是一惊。该死,她怎么会看着乔不遗的脸看到几乎失神,这要是被他知道了,肯定会成为她的终身笑柄的。她忙道:“没事。我不知怎么地,想起阿旭来了。”她低声道,说了一半的实话。

乔不遗轻轻拍了拍她的背部,安慰地说:“我们正在找他,总能找到的。”

阮叶点点头:“嗯。”她抬起头,拉着乔不遗往外走:“我们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吧。”这锦盒里宝贝这么多,万一那个朝公子反悔,不送给她了,她岂不是空欢喜一场?

第四十一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有一段时间,朝公子一闭上眼,就会想起一个清秀俏丽的容颜。

当他独自站在莎草铺地,微风吹过的庭院时,忽然觉得这落夕榭是如此冷清。他知道他的背后有很多双视线追随,那些痴迷的视线的主人都是美丽的女子,即便再也听不见这世间的声音,也丝毫无损于她们绝美的容颜。反而,也许正是因为失去了听力,她们的美越发的凝粹专注。

“莫莫。”他低声地唤着一个名字,这是只有他才能唤的那个女子的小名。那个叫莫峰雪的少女,有明亮清秀的笑容,以及清脆一如铃铛的笑声。

妙雪就站在不远处,她“看”到朝公子口中的话语时,背部一下子绷紧了。但是,她尽量让自己放松。

没事的,莫峰雪已经离开了,朝公子只不过是太寂寞了。

她远远地看着他,心里却有无法言状的复杂情绪。

他就那样站在院子唯一的一棵槐树下,有还未褪黄的树叶间或落下,扫过他的额角、肩头、发梢,他却丝毫不觉似的,定定地立在那里,眼神深邃而遥远。

白衣如雪,淡月色的花纹缀于领口袖间,衬得他的神情有说不出的缱绻,这漫不经心之中,却又带着丝丝的疲倦。冷酷而多情的双眼,红枫般鲜艳的嘴唇,衣带飘举,垂直黑发,单薄到让人心惊的颀长身躯。

他是个绝美到让人窒息的男子。

大概,我真的是寂寞了。朝公子默然地想,原来寂寞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当你的生命之中,有过一段欢快的记忆之后的日子,那种巨大的落空。

莫峰雪,他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思绪则飞回当初见到她的时节。

当初,他在轿中坐着,正要去拜访江湖上的一个隐士,路经一处山下,她就这样直直地从上面掉了下来。

想起来,她每次回想这段初次相遇的过程,总会捧着肚子笑个不停。

“这就是缘分哪,而且,绝对是从天而降的缘分。”

朝公子常常想,如果当时他选择的反应是一掌将破轿而入的她击飞,那之后,他的生活是不是就会依旧那样波澜不惊地继续着。毕竟,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大约真的是注定了的,人生若只如初见的设想,很多时候,就是因为一切是改变不了的。

当时,“嗖嗖”从天上掉下来的莫峰雪,因为砸到了一顶非常舒适柔软的白色软轿,所以除了因为落下来时弄得满头满脸的尘土,倒很幸运的毫发无伤。

她爬起来,拍拍身上的泥灰,似乎心情不错:“跳崖都死不掉,早知道我就去学怎么赌钱了,这么好的运气,实在不该浪费啊。”

不知道哪里触动了坐在旁边冷眼看着她的朝公子,或许是她强盛到可以媲美蟑螂的生命力,也许是她乐观到有些无知者无畏的心态,还可能是她那一双活灵活现,几乎流光溢彩的双眼,又或者只不过是她那张清秀却不乏生动表情的容颜,总之,本不可能和她说话的朝公子先是伸出手去,让外面的十二雪不要靠近轿子,然后居然开了口,而他开口说出的话,却连自己都有些惊讶了:“跳崖却没有死,你该难过自己的目的没有达成吧。”

虽然语气之中带着嘲讽,他却还是一惊,怎么会跟她说这好似玩笑的话?

后者好像这才发现,原来这个被她砸了一个大洞的软轿里还坐着一个人,还是一个这么好看的人。

她很自来熟地分了朝公子一半的座位:“你以为我是自愿跳崖的啊,我有病啊我,年纪轻轻我干嘛想不开。”

朝公子略微将身子离她远了几分,他不喜欢陌生人靠自己这么近。对他而言,距离有时不仅是安全,不仅是威严,更是一种习惯。但是,此时他倒也没有要将她杀死或者赶出去的意愿。“哦?既然如此,你是被逼跳崖的?”

少女重重地点点头:“当然了,不然你以为我吃饱了撑得跳崖来玩吗?”

朝公子不由一笑,这笑容来得莫名,连他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唇角便自动完成了这样轻轻上扬的动作。

笑了便笑了吧,这一路过来,倒也实在是无趣得很,这少女活泼得紧,和她说上几句话,倒也没什么。朝公子想着,不知为何便放松了下来。他慵懒地靠坐着,只手撑住头颅,如墨一般的长发因为没有束紧,随意地披散在了肩头。

“那你为什么要跳崖?”他随口问道,心里盘算着离那隐士的家还有些距离,今日不去也罢。

“还不是因为我倒霉!”她气呼呼地道,“我知道本小姐长得漂亮,所以我一向都大隐隐于市,来到江南以后,和兄弟们去要饭时,没有哪个人脸上抹的锅底灰有我多,偏偏那次跑到芬芳楼去要饭,不知谁那么不长眼,一盆水哗啦啦就从上面泼下来,活该我走背字儿,其他人身上连点水星子都没溅到,我倒好,整个就和刚从河里捞出来似的。”

她说得口沫横飞,一脸郁闷,却拉拉杂杂地讲了一堆也没说到重点。朝公子没什么耐心地打断她的话,问道:“然后呢?”

她瞥了他一眼,啰啰嗦嗦地道:“你有点耐心好不好,要是天桥下面说书的碰见你这样的,那还做不做生意了?”

莫峰雪那时压根就没有想到,眼前这人就是名满江南的朝公子,她只是觉得自己真的非常倒霉,心情真的非常郁闷,眼前有个长得如此俊秀,间接救了她性命,并且虽然不算谦谦君子倒也没有将她一脚踢开的年轻男子肯听自己诉苦,那这种博同情的事情干嘛不做,再说了,这会儿上面芬芳楼的打手不知走没走,反正她一时半刻也不会上去,在这里说个话打发时间也不错。

记忆之中,自从他成为落夕榭的主人后,几乎没有人敢这么随意地跟他说话。朝公子忽然觉得有趣,大概是已经习惯被人怕了,眼前这个说话还加比划的少女不由竟勾起了他的一丝兴趣。

她似乎,一点也不怕他。

第四十二章 灿然之请

莫峰雪倒是很怡然自得,大概是因为逃离魔掌很开心。她很爽快地将自己为什么会弄到被人追着无奈跳崖的境地的原因都告诉了朝公子。

原来,当时,那盆水一下泼出了她的庐山真面目后,芬芳楼的妈妈出来了,看她长得不错,就问她想不想发财。

莫峰雪把鼻子一抬:“我也是有骨气的好不好,她问我愿不愿意在芬芳楼发财,我当然不愿意啦,不过后来我有个弟兄的儿子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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