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今生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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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今生的最爱-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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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要出门,就不必再迟疑了。阳光只会越来越烈,如果她不想被太阳烤成太阳饼或人肉乾,那么她最好趁现在立刻出发。

换上长袖T恤与牛仔裤,在玄关套上布鞋,她就立即下楼走了。

努力将脚踏车踩出城市喧嚣之外,迎面的是青山碧茵,与林立的一幢幢华宅,充份显示出主人的气派华丽,十足身份财势的表徵。

谁说青山绿水是人类共享的财富,没钱的还不是要乖乖的缩到城市一角,每天闻着乌烟废气,住着租赁而来的小蜗居;想见青山绿水,等着吧!哪有那种命?下辈子投胎到农村还能有些指望。

她老爸就是住在这一片好山好水之中,某幢华宅的主人。

老爸一生算来真是幸运无比。不仅在求学过程中一帆风顺,风光得意,毕业后又娶到了当年还在读书的校花。为事业奋斗时全无后顾之忧,因为他有一个贤慧能干的妻子。事业有成后与妻子离异,妻子也没敲他半分钱,虽然他后来执意以一层公寓与一笔财富做为补偿,但意义是不同的。自在风流了八年多,如今又得到一个如花美眷,并且是男人垂涎的大美人,要叫别人不妒恨他都难。

不觉的跳下脚踏车,漫步在绿茵之中,好久好久没有闻到如此清新的味道了。蓝天如此清朗,绿草在微风中摇摆不定,间或的虫鸣鸟啼更是一股惊喜的悸动。一时搁下了要去父亲那边的“正事”,她迷恋极了这一片宁静中的活跃,忍不住转了一个方向,往一处小山坡走去。小山坡的尽头是一片木麻黄树林,正频频向她吹送着清凉。找了一片林荫,她呈大字形直直倒在草地上,看着蓝天,数着白色的云朵,彷佛伸手就可以抓下一片。她稚气的展开双臂,自己笑自己起来了。闭上眼用全身感官聆听大自然为她吹奏的音乐,她觉得自己的心变成蝴蝶,随着韵律摆动飞舞,身体飘飘然地,浮游于旷野穹苍间。

一场突如其来的滂沱雷雨,下得林笑眉没命的抱头鼠窜。顾不得心爱的单车任大雨欺凌,当务之急就是找个密实的林荫下躲雨。哎!才觉得大片木麻黄美观飘逸,却没一点实用之处。这天气也真是奇怪!前一刻还蓝天白云清朗可见,先不管她小睡了多久,这后来瞬间变天、乌云密布就太没天理了。不到两分钟的光景,她的衣服从外湿到内,从头湿到脚;从水中浮起的水鬼大抵是这副德行吧!

穿过木麻黄树林,她终于看到一幢木屋,像是希望的光环闪动在那里,自然没多想的冲了过去。可以肯定这是一间度假小木屋,很有美国西部那种拓荒味道的建筑。离另一边的华宅很远,颇有孤傲与遗世独立的味道,架式上有些反叛意味的睥睨。

她冲上台阶,停在走廊才得以喘口气。将黏在脸上的头发拨到脑后去,双手抱住有些冷的身体,开始四下打量这幢木屋的门面--占地下大,顶多三十坪左右,但她想,屋子的主人一定比另一边华宅的拥有人还富有些。试想,谁有这种闲情逸致在这个住宅区黄金地段买下地,只为了建一幢不适合居家的小木屋,就为了偶尔来此小住,清心寡欲一番?既然这种地段都可以糟蹋来建小木屋,那么拥有人的主屋一定是在市区之内了,当然不会是公寓,一定是华丽宅邸。市区内的土地只能用天价来说明了。或者在阳明山?天母?内湖?

林笑眉甩了甩头,拉回自己的思绪,屋主是谁根本不必她浪费脑力去想,反正她又不认识。现在如果她不想办法先弄乾自己,恐怕就要大病一场了。在八月半感冒恐怕会笑掉人家大牙。于是她开始考虑要不要破门而入,当个不速之客--当然不是小偷,她对屋内的陈设品可不感兴趣,更没有顺手牵羊的打算。

依她想,小屋内“理所当然”不应该有人。但在破窗而入之前,她认为还是要礼貌的敲一下门以示尊重。于是她右手紧握成拳,敲了三声等待动静,打算数到十就开始砸破窗户的玻璃。她会留下修补玻璃的费用--屋主应该会谅解她的苦衷。

可惜,才默念到四,门就被拉开了。

是一个头发也同样在滴着水的男人--正确一点的说,是一个似乎才刚从浴室走出来,头发还没擦乾,只穿了一件长裤的半裸男人。有一七五以上的身高,不是很壮硕,却精瘦结实。没有胸毛,有着又挺又宽的肩膀,再来--这个男人是一个很贵气的英俊男人。当她从脚打量到头,才知道自己这样看人不怎么有礼貌,所以她看到男子一双漂亮黑眸中投射出不耐烦与嫌恶的眸光。他一定常常这样被人打量,而这种打量一定会使他感到自己是一只种马,正被人待价而沽--唉!可怜的男人。

“有事?”男子有一副适合唱歌的嗓子,清清亮亮的男中音,非常悦耳,也含着一种难以忽视的威严。

林笑眉看了下自己一身的狼狈,再看了一眼不会在短时间内停止落下的雨--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他怎么还要问呢?这人真奇怪!

“可不可以让我避一下雨?”她尽量不让眼光溜到他脸部以外的地方。天知道她第一次有机会看男人半裸的身子,可是好奇得半死呢!但是为了不让人家当她是女色狼看,她只好努力压下满脑子想研究的欲望了。

男子上下打量她许久;虽然不怎么高兴有人打扰,倒也没有见死不救的将她关在门外。

他往后退了两步,道:

“进来吧!”

他已迳自先往屋内的沙发走去。

可是林笑眉在玄关处站定后,立即如临深渊的不敢再向前走一步。光是那一大片纯白的长毛地毯就让她吓得半死了。纯白的耶!见鬼了,用来给人踩的地毯竟然没脑筋的用这种颜色,她这满脚泥泞往上一踩不就完蛋了吗?卖了她都还不值这块长毛地毯值钱。这屋子的摆设足以让一个小偷致富!老实说,这屋子真是俗丽得可以--建了一座假壁炉,上头摆了纯白烛台,烛台上头是一副像是赵孟尝真迹的八骏图国画。每一个窗口都是雪纺纱窗帘,屋子中央摆着义大利真皮大沙发;沙发两侧有两个橱柜,一边放古董玉器,另一边放着洋酒与高脚杯。--唉,说好听一点是中西合壁,说实际一点是没半点品味,俗气得要命!林笑眉脱下鞋子,发现鞋子内的光脚丫也乾净不到那里去,同样沾满了泥泞,却又找不到一双室内拖鞋可以穿。

“进来呀!”男子发现她的迟疑,有些不快的又叫了一声;十分不客气,像是正在施舍一个不识好歹的小乞丐的大善人似的嘴脸。

林笑眉于是不再犹豫的踩上了雪白的地毯。看到英俊男人突然明白了原因,继而有些心疼的眼光后,她垂下眼,拼命忍住笑,防止嘴巴笑咧得太夸张。雪白的地毯已印上好几个污黑的印子,无法挽回了。不过,这男人没有发怒大叫,倒让林笑眉有些诧异,并因他的好气度而感到有些心虚,自己是太顽皮了。

一块大毛巾罩上她的头,她急忙扯下,只见男子手上也有一条大毛巾正在擦乾头发,一手还腾出来倒了两杯热可可。

这种气氛有丝亲切、又有些诡异--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感觉!她对着毛巾皱了下眉头,用力罩上头顶努力的擦拭。

二十岁,算是大人了,她老是这么对自己说;可是她一直知道自己仍是以小孩的眼光来看待周遭的一切。妈妈说她是个怪胎,思想独树一格,感受性也与别人不一样。据她分析,说笑眉是将自己格在距离之外看事情,然后对什么都漫不经心,似乎没有什么事会让她挂心烦忧的。她并不怎么有兴趣去探讨自己的心性,反正这种个性就是根深蒂固了。可是她现在好奇起来了,因为刚才心头掠过那抹奇特陌生的感觉,那真是奇怪的事!--回家问妈妈吧,也许她知道是什么原因。

“你住附近?”男子问。

她喝了口香浓的可可,满足的舔了下唇角的汁液。

“不,我住市区;这可可很好喝。”

他眼中立即闪着疑问。住市区内的人,闲来没事跑来郊外游荡?还正好在大雨滂沱时找来这小屋避雨?

林笑眉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夸张的开口:

“这边风景很美,常常来荡来晃去,搞不好会吊到一个有钱英俊的如意郎君,从此飞上枝头当凤凰。”

她知道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都有一种灰姑娘情结,她那一票同学全一样心思;但林笑眉从来就不想什么白马、黑马王子之类的事。她还小,可不想将生命浪费在无意义的思春浪漫之中。故意这么说,只是想看看这俊男有什么反应。见到他眼光转为锐利鄙视,她还是天真的与他相对,尽管内心早已笑得发酸;她老改不了捉弄人的本性。

“找到了吗?”他声音中已加上冷硬嘲讽的特质。

她耸着肩,打算据实以告,这男人拉下脸可就一点也不可爱了,还是看他温和的表情好一些。

“没有。有钱公子未必长相出色;而出色的青年才俊大多与我一般心思,会出现在这里的,全是想高攀富家千金当驸马爷,又哪会看上我?”

话完,林笑眉有些好奇的看他。事实上她无法确定他是不是有钱人,这屋子与他的人不大相配,看来也不像是他的;而他长得非常好看。就如她前面所说,好看的男人通常会在这边观望机会,等待掳获名媛芳心;他也许也是其中的一个。

男子神色缓了些,评量地看了她一眼,中肯又有点恶毒的批评:

“你并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身材也像小男生。这类型的小家碧玉,台北街上一打十块钱,处处可见。”

出乎男子意料之外的,林笑眉并没有暴跳如雷。容貌是女人的第二生命,一个长相即使与母夜叉相去不远的女人也忍受不了别人丢下的一个“丑”字。但林笑眉没有反应,她甚至是赞同的点了一下头。她一向勇于承认事实,而她长相平凡早已是不争的事实,那并没有什么不好,更谈不上缺陷。真要有人称赞她美丽,她反而会怀疑那人神智不清。那既然自己容貌乏善可陈,也就没什么好值得再讨论的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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