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匈奴》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最后一个匈奴- 第3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秀儿,惹她伤心,此刻心里,正二心不定哩。

杨老太太知道儿子的禀性,心想儿子当年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念书娃时,就心高气盛,瞅不上灯草儿,这些年在外边闯荡,外边有的是花花世界,儿子一定早就看花眼了。因此,见儿子应承得这么利索,反倒起了疑心,以为杨作新是在哄她,打发她走了以后,再把这事搁下。想到这里,杨老太太说道,既然杨作新答应了,那么,她就看着杨作新把婚事办了,再回吴儿堡去。

有杨老太太坐镇督促,婚事很快就办了。有镇上这么多热心人乍舞,再加上学生们捧场,婚事办得很热烈。办完婚事后,杨老太太了了一桩心事,欢喜得好像猴儿—般。镇上的人仍然用毛驴将她送回吴儿堡。行前,骑在毛驴上的杨老太太,又将毛驴停住,把个没牙的嘴,附在荞麦耳边,就新婚应当注意的事项,絮絮叨叨,没完没了地讲了好一阵,直说得荞麦一阵阵脸红,才算罢休。末了,杨老太太又大声地对荞麦、同时也是对杨作新说,等着荞麦“有”了,就回吴儿堡来生,她要亲自看着荞麦把孩子生出来,她要服侍荞麦的月子。

镇上的人见事情已经撮合成了,心满意足,各人又忙各人的去了。夜来,这幢用做小学校的破庙里,杨作新搂着自己的新婚妻子荞麦儿,油灯吹熄以后,也不去计较什么白脸黑脸,夫妻也还恩爱。那赵督学,婚礼过罢的第三日,来了一趟,见了门上的红对联和窗花,脸上变了颜色,后来硬着头皮推开门见了荞麦儿,于是明白自己只有喝喜酒的份儿了。她倒也不失身份,屋子里坐了一阵,说了些在这种场合应该说的话,然后起身告辞。她把自己的所有恼怒和轻蔑,放在临告辞时。当只有杨作新一人在场,她说了一句话,那句话是:“杨作新,我看不起你!”

赵督学回到肤施城后,派人送来了一盒当时还算稀罕的洋糖(水果糖),算是礼节,从此在肤施城通往小镇的路上,断了她的踪影。赵督学的事,算是了了,杨作新却没有料到,他的这桩婚姻,却又得罪了另外一个人,这人就是灵秀儿。

满世界上,现在只苦了个自认为是小镇上“头道梢子”的灵秀儿。当初灵秀坐在箱子底下的时候,信心十足,胜券在握,觉得身边粗俗的荞麦,只不过是陪衬而已。顶多,杨先生将来不婚不娶,她和荞麦,只不过是演了一场戏,为贫乏的生活增加了一点笑料。谁知,杨老太太一番搅和,竟让荞麦占了上风,走了好运。灵秀儿现在觉得,她在众人面前丢了脸,她还觉得,杨作新其实心里喜欢的,还是她。现在,她想耍黑皮,脱了裤子,也到杨先生的床上挤一挤,可是又舍不下这个脸,不是怕文文雅雅的杨作新,更不是怕没见过世面的荞麦,她是怕学校里杨作新养的那一群活蹦乱跳的学生娃,出她的洋相,所以不敢过于造次。灵秀没了诀,每天,她就在家门口的畔上,对着学校,骂一阵脏话,唱一阵酸曲,吓得荞麦,红着脸,捂着耳朵,躲在杨作新的房里,不敢出来。

就这样好长时间后,来了个赶牲灵的。灵秀家和这小学校,隔着一条骡马大道,那赶牲灵的,听见畔上有人在骂脏话,叫一声“这女子好口才”,于是吆住骡子,跟灵秀对骂起来。一来一往,成套的脏话配合得十分默契,正像俗话说的“顺说顺对,斜说斜对”。灵秀见骂脏话和他只骂个平手,于是换了口吻,开始唱酸曲,仍旧是你来我往,不分高低。那支支酸曲,都直唱到挠人处,才算罢休。最后,那赶牲灵的找了个借口,说是要讨口水喝,便进了灵秀的暖窑。第二天早晨,天不明,一头大骡子,就把灵秀儿拐跑了。镇上人操起农具,撵了半天,也没见灵秀的踪影———两条腿哪有四条腿快!后来,镇上有人,在北草地见过她,说那灵秀,果然跟赶牲灵的结婚了,见到乡亲,不问长不道短,只一个劲地打问教书先生的消息。

灵秀跟人一跑,算是解放了荞麦,从此晚上睡觉偎着杨作新,才觉得瓷实了。杨作新的耳根,也觉清静了许多,偶尔想起这女子的痴情,也不无一丝憾意,只是天长日久,风云流散,该办的事很多,该记的事也很多,自然就把她忘记了。

于是这桩乡间喜剧到了尾声,接下来,就是安安生生地打发日月了。那时共产党的章程是“党内的事,上不告父母,下不传妻子”,因此,杨作新对于自己所从事的革命活动,也不便对荞麦儿说。那荞麦与杨作新同席共枕,时间长了,焉有不发现枕头底下的短枪的道理,只是看见了,也默不作声,只当没有看见,并不惊扰丈夫。有一段时间,局势紧张,杨作新为了叫荞麦有个思想准备,于是暗示了自己的身份,谁知荞麦听了,淡淡一笑,说见了枕头底下的枪,她已经约摸出七八分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掌柜的是革命人,她就是革命的婆姨了,她虽然不识字,跑跑腿还是可以的,以后有用得着她的地方,只管说话。杨作新听到,心头一热,搂住荞麦儿,亲了个口口。

二十年代末期到三十年代中期,革命以武装斗争的形式,在陕北这块荒凉而又贫瘠的土地上,如火如荼地风行。这里成为当时中国境内屈指可数的几块革命根据地中之一块,并且建立了并不逊色的一支武装。当时有一句流行的话叫“南有瑞金,北有照金;南有井冈山,北有永宁山”,这话后来理所当然地被作为与中央分庭抗礼的地方主义而受到批判,但是我们至少可以从中感觉到,当时陕北地区革命武装斗争的规模。

这支队伍由最初的几个人,几十个人,发展到几百人,最后达到了数万浩浩之众,以两个军的建制活跃于陕北和陕甘边一带。他们也由最初的拥有大刀、长矛这些冷兵器,发展成为一支装备精良、骁勇善战的队伍。这其间有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有许多可书可记的史诗,它们构成了中国革命英勇卓绝的斗争的一部分,而且由于这里的荒凉和贫瘠,闭塞和粗蛮,这种斗争显得更为残酷壮烈和更加勇敢豪迈。

我们所记述的收编后九天武装的经过,只是这红军草创期间,许多次斗争中的一件。其实,每一支小部队,哪怕是只有几个人的小部队的扯起旗帜,都有一番曲折的过程,每一个农民丢下犁杖,成为红军战士,也都有一个曲折的过程。“一人一马一杆枪,咱们的红军势力壮”,百川归海,所有的力量凝聚起来,于是便在陕北高原,形成了一番大气候。

民国十八年的大年馑,是这场革命得以在陕北大大风行的直接的契机。正如斯诺先生在他的《西行漫记》中,在目睹了饿殍遍野的悲惨景象后,问自己的话那样,大年馑中,那些坐以待毙的农民,也在用同样的话问自己,不过,他们将斯诺先生的“他们”这个词儿换成了“我们”。

“我们为什么不造反?”他们这样问自己,“为什么我们不联合成一支大军,攻打那些向我们征收苛捐杂税却不能让我们吃饱、强占我们土地却不能修复灌溉渠的恶棍坏蛋?为什么我们不打进大城市去,去抢那些把我们的妻女买去,那些继续摆三十六道菜的筵席而让诚实的人挨饿的流氓无赖?为什么?”

不要忘了这些头上用白羊肚子手巾扎成英雄结的人,曾是斯巴达克式的悲剧英雄李自成的直系后裔,曾是八大王张献忠的直系后裔,曾是高迎祥高桂英的直系后裔,在他们的血管里,澎湃着叛逆者的高贵血液,而祖先的光荣又在召唤着他们,激励着他们,引导着他们。当封建大一统在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统治和驯化这一块广袤的国土的时候,网开一面,它遗漏了陕北。这当然不是为牧者的恩赐,而是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这里一直处于民族战争的拉锯战局面,致使这种文化无力渗透或较少渗透而已。我相信我们的吴儿堡故事,已经准确无误地向读者告诉了这一点。这种独特的人文地理是这块土地显赫一时的重要原因,并且为不久就要到来的毛泽东以及他所从事的伟大事业的风行高原以至风行全国,准备了基础。

于是,成千上万的饿得发昏的农民,开始抢粮,吃大户,打家劫舍,甚至绑票,而成千上万的人,则涌进陕北高原的几十座县城,冲进衙门,冲进粮行。许多人没有走到县城,就倒毙在路旁了,许多人进了县城,但是手指刚触到那囤积的白花花的大米、黄灿灿的小米,就挨了枪子儿,大部分人于是又重新回到乡间,守着老婆孩子和几孔破窑,等待着那不可避免的死亡降临。对“死去还是活着”这个问题上,他们思谋了很久,最后决定扯旗造反,走向革命,这样或许还有一步活路。

公允地说,如果没有共产主义在这块土地上的发生和发展,那么,在这个年代,在陕北高原,仍然不会安生,仍然会有人举旗造反,但那就是黄巢李闯式的农民起义了。共产主义运动适时而至,从而给这块土地,带来了希望,给这些愤怒的可怜的人们,带来了行动纲领,从而引导他们结伙成团,为自身的基本生存权利而斗争。

陕北高原的革命武装割据,在与国民党当局的围剿与反围剿的斗争中,日益壮大,大约到了一九三四年,达到全盛,控制了陕北高原一半的县城,并且成立了刘志丹将军指挥的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六军和谢子长将军指挥的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七军。一个以陕北与甘肃接壤的子午岭山系为依托,一个以陕北高原腹心地带、山大沟深的安定横山地区为依托,两块根据地互成犄角之势。当时,“正月里来是新年,陕北出了个刘志丹”和“红军游击队,老谢总指挥”的陕北民歌,宛如当年的“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的歌谣一样,唱彻了陕北高原偏远山区的山山岭岭。而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在国民党政府“先安内后攘外”的政策下,中国地面各个红色根据地都先后失陷之际,独有在这块偏远的陕北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