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话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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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话太宗-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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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示极度愤慨!而与汉族相反,古代西方包括日本都只有贵族才有姓氏,比如什么爱德华兹·冈萨雷斯,再比如克里斯蒂安·格里内罗斯,一听就非常有气质,就知道是贵族,而一般人直接叫阿猫阿狗,一听就是屁民。后来民主人权了,西方大众才学贵族,都有了姓氏。姓氏的演化正是东西方社会发展方式的一个绝佳注脚——中国是贵族服从大众潮流,西方却是大众追随贵族引领。

秦始皇第一次从形式上完成统一,一个统一的中华帝国初具轮廓。秦国本是周朝诸侯国中相对较弱的一个,但经受住了春秋战国数百年血与火的锤炼,并通过商鞅变法、远交近攻等一系列战略措施,终于脱颖而出,攻灭二周诸侯,废除分封建国,代之以郡县制,确立单一制的中央集权,这无疑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节点。

事实上秦国的制度改革并非走在最前面,著名的商鞅变法其实就借鉴了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先例。但秦国的变法图强贵在长期坚持,做到了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终于使原本落后的秦国率先走入新的社会形态,从根本上甩开了落后一个时代的山东六国,最终以雷霆之势,完成华夏九州的首次统一。

秦国变法的核心思想便在于废除分封,构筑统一的中央集权帝国体制。这首先要设计一套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和国家组织结构,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社会背景,这在贵族门阀占主导地位的当时其实是很困难的。因为所谓中央集权,就要将贵族官僚的权力收归国有。以往贵族受封于一块土地,这片国土和国土上的人民便是这个贵族的私有财产,商鞅变法却要求全国土地和人口都成为国有,甚至要废除贵族世袭特权,这当然是旧贵族极力反对的。为此,商鞅采取了三个重要措施:

第一,通过“废井田,开阡陌”,重新规划国土。商鞅宣布土地可以私有,鼓励开垦荒地。这极大地激发了新兴地主的热情,大量的土地被开垦出来,占用了很多劳动力。而旧贵族的劳动力因此显得不足,不得不将世袭的土地租售,这样旧贵族的土地资源比例降低,其在经济上的影响力也大大下降,这是建立新社会的经济基础。

第二,通过“什伍法”重新组织社会人际关系。新兴地主需要雇佣劳动力,被雇佣者不得不解除原先隶属于某贵族的人身依附关系。商鞅设“什伍法”统一管理这些脱离了人身依附关系的零散人口,也就是政府管理国家公民。按西方的社会学理论,这就是封建时代的终结,所以很多人会认为秦朝结束了封建时代。

第三,取消卿大夫的世袭官爵。这是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一步。商鞅的策略是先在军队中实施军功二十等爵制,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凭军功晋升而非凭世袭身份继承军权,这在战火纷飞的战国时代可以被广大贵族接受。而随着这些凭军功新晋的平民军官日益增多,原来的旧贵族势力被排挤,逐渐失去了军权。

商鞅变法的核心实质上是废黜贵族制度,如果贸然实施,容易激化矛盾,这也就是很多人明知要改革,但改不下去的原因。商鞅的做法则相当巧妙,先在贵族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培植平民势力,等到新势力在某个领域逐渐压倒贵族势力时,便在该领域取消贵族,最终全面取缔贵族社会,形成公民社会,建成了平行化中央集权式帝国体系。

商鞅能完成这些步骤,和秦国平民的配合是分不开的。平民本来是贵族的附庸,商鞅突然来请他们脱离原来的主人,即使口头承诺的前景再美好,也很难取得广泛信任。商鞅巧妙地通过“城门立木”这次表演博取了民众信任,跟随他脱离贵族社会,走进公民社会。当然,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在于中国社会缺乏宗教法权的约束,也没有形成契约社会。试想类似改革若发生在欧洲,毫无疑问,教廷会把商鞅先生绑在柱子上,像布鲁诺那样烧掉他。而全体人民也一定会谨遵教廷神谕并恪守人身契约,而不会去理会谁在城门口表演立木。这才是中国能率先走进中国特色封建社会而欧洲始终被禁锢于“黑暗中世纪”的内在因素。

商鞅变法对秦国社会的改变到底有多大,其实最佳注脚恰是他本人。商鞅变法严重触犯了旧贵族利益,秦孝公太子驷的两位老师太子傅公子虔、太子师公孙贾曾公开反对商鞅变法,被商鞅处以酷刑,把鼻子割掉,也就是所谓的没脸见人。后来太子驷继位,即为秦惠王。这两位老师趁机诬告商鞅谋反,秦惠王判处商鞅死刑。这时商鞅跑到自己的封地商,准备组织下属负隅顽抗。若在商鞅变法之前或者欧洲封建社会,这是可行的。因为按照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封地上的人不是国家公民,也不是最高领主的财产,而是这块封地领主的私有财产,领主若要反对自己的上一级领主,他们应该跟随。然而经过商鞅变法,秦人的思想已经转变,商地的人并不认同自己是商鞅的私有财产,也就不会跟随他,于是按国家法律把罪犯商鞅抓起来,最后商鞅被车裂而死。

可见,秦国已经建成了公民社会,整个国家是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体系。国君通过科层制的官僚组织体系指挥国民,从最高元首到普通百姓或前线士卒,只是同一命令的层级传递,而不是多级主权的联合下达。

始皇帝二十六年(前221),秦国依次攻灭了六个诸侯国,也毫不客气地吞灭了周天子的直辖领地东周、西周,中华帝国的主体部分第一次从形式上统一到了单一制的中央集权帝国旗下。

统一华夏后,没有殖民意识,也不搞分封建国的秦王朝,当然会要求全国执行统一模式。然而,要求我们的祖先从上古时代直接进入公民社会亦不现实,部落制、奴隶制、封建领主制的残余力量还将以各种变通形式不断挣扎起复,有时候挣扎力量还会反噬新生进步力量。秦二世作为最失败的太宗典范,很多人归结于他本人的弱智,但这显然是片面的。他的失败是一次典型的社会大变革挫折,是中华民族由中国特色奴隶社会转向中国特色封建社会这一文明大转型中出现的曲折。

而对小胡亥而言,真正的不幸在于:他上位的时机恰恰只晚了一格。他的前任——秦始皇,无论后世毁誉如何,都享受着“千古一帝”的赫赫声威,而他却要在史书中扮演弱智败家公子的角色。然而,在大秦帝国这架青铜铸就的超级战车上,某一个零件真的有那么大的主观作用吗?或许他和他父亲都只不过是按照战车的轨迹,走到了不得不走的那一步而已。

被即位的小朋友

秦朝的行政组织结构严谨缜密,对每个环节上的操作者要求都很高,对顶点的皇帝尤其苛严,甚至超出了常人的体能范围。俗话说:“文死谏,武死战,皇帝累死在龙案”——别误会,不是指被后妃们累死在睡觉的龙案,而是被每天超过二百斤的奏章淹死在办公的文案上。

始皇帝三十七年(前210),四十九岁的秦始皇(在当时已经算是比较高寿)已被繁重的政务严重摧残。尽管非常怕死的秦始皇致力于研发长生不死的技术,但并未取得实质性成果,他的身体健康和所有到这个年龄的人一样,在一天天恶化。即便如此,始皇帝仍然坚持进行了第五次全国巡视,以彰显大秦帝国的统一属性。

七月,巡视团行至平原津(今山东平原以南张公渡),秦始皇病体沉疴,实在无法支撑。虽然秦始皇非常不愿提“死”字,但大限将至,亦非人力可以阻止,始皇帝也不得不接受现实,准备安排后事。

由于秦始皇一直寄希望于长生不死,所以始终没有立太子。但长子扶苏为人“刚毅而武勇,信人而奋士”,被大多数人看好。内史蒙恬率军三十万北击匈奴,修筑万里长城,扶苏跟随军中,显然是外放锻炼,准备接班。蒙氏是秦朝战功最盛的望族,从蒙骜、蒙武起,为秦帝国一统华夏立下赫赫战功,现在除蒙恬率领秦军主力部队,其弟蒙毅也位至上卿,主管最高司法。蒙恬与扶苏在北方边境结下了深厚的战斗友谊,蒙氏家族应该非常支持扶苏。

本次出巡,秦始皇带有左丞相李斯、中车府令行符玺事赵高、上卿蒙毅、少子赵胡亥,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留守咸阳,蒙恬和扶苏在北方打匈奴、修长城。史载秦始皇赐诏给扶苏,让他把军事托付给蒙恬,自回咸阳办理丧事。虽然没有明说让他继位,但这个召唤明显带有此意。不过那时候没有电话,不能直接通知,必须通过一套公文手续,经办手续的人就是赵高,问题也就出在他身上。

秦皇室嬴姓赵氏,这个赵高是皇室远亲,但其父曾犯罪,其母被罚为奴婢,出身相对卑贱。如果在秦朝之前,是没有什么政治前途的,但赵高生在了好时代,只要有才能,就有出头的机会。赵高文武兼修,练得一身好武艺,又精通刑狱律法,秦始皇任命他为中车府令,掌管皇帝的车舆,还让他兼任胡亥的老师。有一次赵高犯下重罪,上卿蒙毅判其死刑,但秦始皇不但赦免其罪,还官复原职,甚至兼行符玺事,也就是掌管皇帝符玺,相当于贴身文秘。这种工作在后来一般都是由宦官承担,而《史记》中一句有歧义的“宦籍”,更使很多人都认定赵高是宦官。其实在先秦“宦”只是近臣之意,并非指阉人,赵高有女儿女婿,怎么可能是阉人?

扶苏师从蒙恬,胡亥师从赵高,显然双方是竞争关系。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推测,蒙毅判赵高死刑,但罪名史书并无记载,且秦始皇不但赦罪还官复原职,可见这个判罚本身也未必公正,或是双方争权中的一次交锋。秦始皇在时还可以平衡一下这种争夺,而他一旦故去,形势就会完全倒向继位的一方。本来扶苏一方占有绝对优势,事实也正向这个方向发展,但赵高不会轻易就范,他要利用贴身文秘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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