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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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局专案-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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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10年来聚敛钱财5000余万元,日均捞进一万多,巧取豪夺,强买强卖,无所不用其极。其斑斑劣迹无情地亵渎了“人民警察”的崇高名誉,足以让中国的执法战线蒙羞,是执法队伍的奇耻大辱!

林福久案极大地震惊了中国的老百姓,也为公安队伍出现如此败类感到酸楚和茫然。人们不禁要问:是谁成就了大款警察?是谁慷慨地给了大款警察生存空间?他给国家和人民造成这么大经济损失,究竟谁该为林福久案买单?

这已经不仅仅是司法机关无法破译的疑问,也是新闻媒体极其关注的话题。

记者从鞍山市有关方面了解到,1998年,林福久之所以能当上税侦分局局长,是因为“一直有人在背后帮他”。当时大家都反对林福久当税侦分局局长,可“到了第二天下午,他还是被宣布出任税侦分局局长”。一位了解内情的人说,“当时打算让林福久到内保分局,可有人打电话不同意!〃如果没人在背后支撑,他能发展到今天如此地步吗?难道他是游离于整个公安队伍之外的“独行侠”?是谁使他“带脖一路飙升?又是谁为他的腐败大开绿灯?

林福久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恶棍、强盗,却能在鞍山这块地盘上,长期占据着检察院税检处处长、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这些要害部门的要害岗位,这该是谁的责任?这不等于把硕鼠放进了米仓,把强盗迎入了银行吗?

在2000年政府机关103个处级行风评比时,他任局长的税侦分局全市倒数第一,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领导干部,没有不对林福久有意见的。“可他为什么依然能够稳坐泰山呢”?一个普通警察“如果没人在背后支撑,他能发展到今天如此地步吗”?

可怕的事实是,这些不仅没有给林福久带来丝毫“麻烦”,他还成了一些人心目中有魄力的好干部?

公安历来是双重领导,对林福久这种坏人的任用,有关地方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是无意失察?还是故意放纵?当初提议和拍板重用林福久的人,如今要负什么责任?总不能让那些本该选贤任能、造福社会的人,却滥用职权、重用作奸犯科之徒,而不付出必要的代价。

林福久在鞍山市横行数年,恶贯满盈,臭名昭著,怨声载道。“林福久太黑”、“林福久是酷吏”、“是霸王警察”、“富豪警察”、“流氓警察”,在鞍山市几乎路人皆知,到处疯传,民众早就多有揭发举报。有关部门为何充耳不闻、不及时作为?是麻木不仁、渎职,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据新华社消息,此案由于中纪委的直接介入,才势如破竹、真相大白。这又是为什么?按我国行政序列级别论,鞍山是地级市,该市的公安局是副市级或县处级而已,而公安分局的局长,按常理则是名副其实的科级干部。以上推测倘若成立的话,林福久官位再大,充其量不过一个副处级。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副七品芝麻官”,一个小小的“腐败麻雀”,竟有劳中纪委的“大驾”,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是否因为涉罪案值巨大?还是关系网错综复杂?如果中纪委没有插手,或者说至今仍袖手旁观,那么林福久会怎么样?能不能依然逍遥法外?对此,当地有关方面要负什么责任?

还有一个现象在这起案件中更值得注意:那就是当地有关单位,一直对新闻媒体封锁消息。是的!清水衙门出了一个“富和尚”!鞍山的法律部门出了一个震惊中外的大贪官!这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我们理解鞍山的纪检司法人员,都有强烈的荣辱感,家丑不愿意外扬。鉴于案情重大,牵扯面太宽,怕案情传到社会上去,会影响正常办案;每位专案人员都有很强责任感,有严明的纪律,怕新闻媒体惹是生非,帮倒忙,一直守口如瓶。反正整个案件在爆发那一天起,一直是在严格保密、严格纪律的状态里进行的。直至今天被告人的律师,还不愿意提供判决书。其高度保密的程度就可见一斑。

还好,我们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作用,千方百计把案件的进程,尽快地报道出去。在全国各大报纸发表了近万条消息,在各大网站也贴出了几千条新闻。无疑,这些对案件的进展,都起到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为此,我们再设想一下,假如我们的新闻单位没有声音,网上没有消息,那么,这个案件能〃奇〃书〃网…Q'i's'u'u'。'C'o'm〃不能这么快结案呢?

林福久本该是人民的卫士,正义的化身,却异化为明火执仗的强盗,其种种方便条件和宽松的环境,是谁提供的?我们不能因为林福久被绳之以法,就淡化和模糊了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我们侦破的所有贪污腐化的大案要案中,都有一个铁的规律,那就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林福久案却很神奇地成为孤立的惟一。难道这正常么?这可能么?总之,应当有人为林福久案“买单”,或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或绳之以法。我想总不该叫林福久寂寞地唱独角戏吧!

副部长走向被告席

海剑

李纪周案发时近58岁,是副总监级警衔的高级警官,同一级别的警官全国仅!〃0人左右,相当于军队的中将级军衔。他被定罪,成为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被定罪的最高级别执法人员及纪律部队官员。李纪周案件,被誉为中国公安反腐第一大案。

中纪委和监察部在通报李纪周案件时,还透露了李纪周为赖昌星干的其他事,诸如:帮助远华公司办理香港、内地两用汽车牌证,指示福建公安部门要为远华走私的汽车上牌照等等。据称,李纪周在回答有关方面询问赖昌星所给的钱是否属于贿赂的时候,显得很无奈,几次说的都一样:“按照中国法律,算吧。”

李纪周当公安部治安局局长的时候,月工资七八百块钱,是当时中国警察中局长的最高标准。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后,月薪一千元左右。当了公安部副部长,薪水又涨了三四百元人民币。

就这样的收入标准,李纪周却拥有至少数百万的财富。他的妻子的工资比他还低,李纪周的财富从何而来?

方工为首的专案组揭开了这个谜底:李纪周把他的“乌纱帽”——他的警衔当做挣钱的工具,把执法权力作为“寻租”的筹码。

李纪周案的公正审理,揭开了中国打击司法腐败史上的重要一页。方工和他的战友们以出色的公诉向世人警示:执法权力不容寻租!

2000年8月初的北京,热浪还在肆虐,酷暑还在抖着余威。

8月9日,举国关注的成克杰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即判处成克杰死刑),看到裁定书,作为成克杰案第一公诉人的方工终于可以稍稍松口气了。当然,他松口气的感觉和表现纯粹是朴素的“相对论”。他不抽烟,不可能“一壶酽茶一包烟、吞云吐雾赛神仙、优哉游哉一天又一天”。他也不大会一张报纸一杯水安安稳稳坐够半小时。不是因为他缺乏坐功,事儿太多,仅仅日常的听取案件汇报、阅批案件就够他忙活的,何况众所周知的他工作主动、细致,为人随和、热情。

8月!〃0日,方工并没有休息。像往常一样,桌上排着四五摞案卷,堆得高高低低、略显凌乱。他翻看着、记录着、批写着。虽然他常教育属下案件不分大孝一律认真对待,不过,他现在的确是没有前些时办成克杰案时那么大压力,那么沉重的受挤压的感觉。释去重负的心情,甚至使他感受到了早秋的丝丝凉意。

电话响了:“方工,我是老叶。下午一同到高检开会。!〃点钟走。”第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上诗说话历来简明扼要。

这个很平常的电话却让方工隐隐有了一种大案又到的预感:分院副职一般不会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会议;自己一直主管办案、直接办案,去高检开会当然与办案有关;以往所办的大案,都是在高检检委会上接受的任务。今天去开会,没准儿又有案子交办,有案子还小得了?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室。

下午!〃时,叶上诗、方工和市院副检察长刘漳南准时到来时,高检院副检察长梁国庆、赵登举、赵虹、张穹、政治部主任邱学强、公诉厅厅长姜伟、副厅长白贵泉已经就座,没有其他人。方工的预感愈发强烈。

赵登举:“通报一下对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立案侦查以来的进展情况……”

果然!

梁国庆:“北京市检一分院办理过不少高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司法界、法学界和社会舆论都反映很好,中央和高检院也很满意。今天上午,高检院党组研究决定:李纪周案由北京一分院负责公诉。为提高效率、加快进度,明天就提前介入案件侦查,与侦查部门合作,梳理现有的证据,提出补充侦查建议。……一分院尽快成立专案组。公诉厅建议方工同志担任第一公诉人,大家看怎样?”

领导们赞同的目光集中向方工。

方工看到了诸位领导眼神里面的信任和期待。

虽然方工给人的印象多是平静、沉稳,这么多领导的如此信任还是让他有些激动。他知道,这样的案子备受国内、国际广泛关注,影响大,整个办案过程要求极严、质量要求高,要经得起时间和公众的检验。这类案件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取证难是不言而喻的。还有一个特殊之处,李纪周是一个老公安!作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高级官员,反侦查能力自不待言。对于他方工,一言以蔽之:任务艰巨、公诉难。高检院领导直接点名让自己担任第一公诉人,何等的信任!方工深感任务光荣而艰巨、责任重大。他的语调显得有些不稳,但很坚定:“一定不辜负领导的期望!〃

遴选新的公诉人

从高检院归来,刘漳南、叶上诗、方工立即向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海峰做了汇报。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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