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店家却只淡淡地说,下雪了呗。
李寻欢说,废话!我当然知道是下雪了,我是问你,这秋天怎么会下雪呢?
没想到店家说,客官,这已经是冬天了啊!我看你真是喝醉了,你整整喝了一个月的酒,现在当然是冬天了。
放屁!傅红雪骂道,你怎么胡说呢?我刚进来不到半天的工夫就成冬天了?什么道理!
店家吓得一哆嗦,再也不肯说一句话。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从外面进来三个人,三个背着长剑的人。
一进来就大声吆喝道,店家,上酒来!
傅红雪看到他们的时候,随口说了一句,狗东西!
李寻欢只当他喝醉了才说这句话的,所以也没在意。但是,那三个人却听见了,并怒目而来。
你小子他妈是不找死啊?其中一个长得像驴脸的人道。
李寻欢仍喝着酒,懒得再抬头。
傅红雪也没看他们。
可是,这三个家伙明摆着来送死的,三个人竟同时抽剑,刺向傅红雪。
傅红雪的刀轻意是不出鞘的,若一出鞘,必得见血。
这三人长得虽然丑了点儿,但是,剑却不丑,而且还很快。
三个人的剑是分三个方向刺向傅红雪的,把他的所有退路都封死了,傅红雪若从哪个方向动都得被剑伤着
哈哈,亲爱的评卷老师,你想知道他们最后到底谁死了?你快加我QQ385 ,同时给我打满分,我就告诉你哦!
点评:同学,衷心地恭喜你,你完成了古龙先生当年的一个夙愿,他一直想把傅红雪和李寻欢相约喝酒的故事记下来,但却直到他喝尽瓶中最后一滴酒的时候,仍未能如愿。
江苏卷:品味时尚(1)
“人们追逐时尚,不是因为它适合自己的气质,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
请以“品味时尚”为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 自选角度,自行立意。 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不少于800字。
“囧”字当道
时尚是什么?LV?Prada?普通意义上来说,穿上这些,喝上个星巴克,就是时尚人士了,可那是对于有钱人来说的,像我们这样的穷学生,有何资本去品味那种时尚?所以,无奈之余,我还是来品味品味从去年开始到现在网络上流行的一个字吧:“囧”!
说到这个字,我还真是囧。记得我上初中时,隔壁班里有个傻妞,你说她傻吧,其实她也不傻,她也知道爱美,也知道暗恋男同学。傻妞住在我家附近,听说,是小时候玩耍时摔坏了脑袋。傻妞剪了一头齐齐的短发,冲谁都爱呆呆地笑,笑的时候会露出洁白的牙齿。从我认识她开始,她的发型就一直没变过,直到我高中快毕业,她依旧保持着这个造型。
傻妞爱和人说话,但却没多少人爱理她,理她的,却也都是调侃的。我想大伙不愿怎么理她,是因为她总会说出一些让人很囧的话。我就领教过。
有次,我和傻妞在浴池里不期而遇,傻妞很激动,上来就问我:“ ,你也来洗澡呀?”
我笑笑答她:“对,天冷了,在家洗会着凉。”
傻妞用毛巾擦了擦脸,笑眯眯地问:“你自己一个人来的吗?”
我摇头。
傻妞又问:“那是跟你爸来的还是跟你妈来的?”
我:
囧。
还有次,我记得初中时,傻妞偷偷和我说,她喜欢上她们班冷酷的D帅哥,说的时候表情很雀跃。后来,有人看D帅哥不爽,拿着木棍子揍D帅哥,于是,我们傻妞英勇奋起,扑在D帅哥身上,替他挡了好几棍子。原本在一旁的我以为傻妞终于等来了爱情的春天,感动绝对可以融化冰冷的心!孰知,等那人打爽了离去时,D帅哥却嫌恶地一把将傻妞推倒在地,嚷了句:“滚!傻子!谁让你救!一边凉快去!”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傻妞呆呆地愣在原地,半天没说话,眼睛里面噙着泪水,望向我。我心疼地跑过去,抱起傻妞,看着她被打到有些支离破碎的身体,一边帮她揉着,一边揪着心骂:“该!谁让你去救那个没良心的小白脸。现在屁股打开了花都是你活该!”
傻妞撇着嘴,半天不吭声。良久,她摸摸我的脸,问:“ ,你帮我闻闻,我屁股上的花香不香。”
我:
囧。
从傻妞身上,我深深地体会到“囧”字无处不在,“囧”事源源不断。囧,其实,也是一种新型时尚!
2009年,让我们一起来时尚吧!
囧吧,囧到天昏地暗,囧到海枯石烂!(奇*书*网。整*理*提*供)
点评:考生发挥了其搞笑之能,加其亲身经历,用说故事的手法将“囧”字刻画得淋漓尽致。“囧”字,已经成为当下最流行的字体,所以,“囧”字也是时尚的,是大众都能品味的时尚。
品味时尚
作为一个有品位、高素质的高中生,我自然喜欢的都是原汁原味的时尚生活。对我来说,我不是用最高科技的,就是用最原味的。至于这中间状态的,我是不屑一顾的。时尚这种东西,我从来不需要品味,因为我就是时尚的模版。
我们的学校建设太落后,竟然没有给学生建停车场。只能和我们那开自动挡的校长停在一起。我觉得我们这些驾驶者的脸全部被这些开自动挡的人丢完了。如果你是个女人,你年龄太大或太小,你开自动波倒还情有可原。但你一个50岁的男人还开着自动波,难道就不觉得很丢脸吗?一个大男人开个自动挡,就象穿花带绣一样,搞的像个女人,如果我是他,我早就找个地洞钻下去了。
汽车,我只开法拉利,只开手动挡。
手机,在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过,在我家的别墅里只有摇盘式电话,本来早些年我如出门在外也用大哥大的,但我越来越发现大哥大越俗气了,早就不用了;
酒,我只喝凡尔宫的路易十三的白兰地。
打猎,我通常都会带着的佐登时代的毛瑟枪。
至于我的衣着,通常我每年都会去米兰的一个固定的裁缝店去定制我的西服,皮鞋。
当然,另一方面,我却要领先于潮流。
我的法拉利总是最新款的,我的别墅的科技含量可以说比中科院的离子加速器还要高一些,我的游艇经常更换,就是为了保持潮流上的领先性。
不过,这世上凡夫俗子太多,自以为时尚的人更多,其实,他们的所作所为,只会笑掉我的大牙。
比如那一天,我请一群同学去星巴克喝咖啡。服务生上了咖啡,我和同学边喝边聊。突然,听到门外响起了皮鞋踏地的声音,顺声望去,一个提着笔记本的高级白领走了进来了。
脚上穿的竟然还没到意大利DIEGODIROCCO档次,我登时就起了鄙视之心。
我强忍着继续和同学聊天,突然又听到键盘的搭搭声,循声望去,原来是哪个白领在星巴克里在桌子上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我登时被这一幕惊呆了,我真的简直要大声笑出来了,如果附近没人,我一定笑的肚子痛,竟然有如此滑稽的场景。哪个白领显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很出丑了,还洋洋得意的在那里打字,打一会又拿起咖啡喝一下,有时还假装沉思般的手里拿着杯子望着屏幕看,很大声的打字,生怕别人没听到。
奇我拿端过一杯咖啡就泼向白领,白领被我泼晕了,好久回过神来,说:我好好的喝着咖啡,你泼我干什么?
书我骂道:象你这样没品位的人,我是第一次见到,竟然在星巴克里打开笔记本电脑,你不觉得很丢脸吗?难道你就不怕熟人看到吗?
网白领说道:我爱到那用就到那用,你管的着吗?我的笔记本是2万多买的,你买的起吗?
我优雅的一笑,从口袋里就拿出20扎钱,堆在了桌上。
高级白领见了登时面如死灰,把笔记本砸了,把白色衬衫脱了,然后一言不发的走掉了。
众人纷纷对我起立鼓掌。
真品味与假品味,高下立见,我最恨这种假装时尚,凡是让我看见假时尚的凡夫俗子,我一定会狠狠的教训他的。
因为这是对品味时尚的最大污辱。
点评:对于钱太多的人,只能让他分最低。阅卷老师在卷子上画了个圈之后,就羞愧地钻到桌子底下去了。他们恨,命题的为什么出了这样一个要命的试题让学生侮辱他们。古语道:不患贫,而患不均。今天看来,不怕土,就怕比。
品味时尚
从小到大,没有看过一本时尚杂志,穿的用的也都跟时尚挂不上边,所以只能说说我们村里的时尚事了。
隔壁的小强(不是蟑螂),是我初中同学,没有读高中就去北京打工了。年底回来时头发变了颜色,真是五颜六色的,而且最酷的是头顶的头发都能直直地站起来,很是精神抖擞。他这造型,吸引了村里甚至是邻村很多少女姑娘的目光,眼里全是那种羡慕和暧昧的神采啊。刚过年,听我妈说,就有人给小强介绍对象了。我妈说的时候,看得出眼神里也尽是羡慕。后来我知道,小强不过是在城里的郊区发廊里做小工,给人家洗头什么的。即使这样,在我们村里尤其是年轻人都很羡慕,不到正月十五,我们村里一半的小伙子头发都披上了颜色,据说是坐车到县城里专门染的,花费好像快100块了,乖乖,够我一个月伙食费了啊。我没有动过这脑筋,因为我家里穷,同时学校也不让这样打扮,我是个好学生啊。
还有就是二妮子,是我们村长的最好看的一个姑娘,小时候我还喜欢过她呢。她高中念了一半就辍学了,后来去了深圳,真够远的啊。过年回来时人更漂亮了,而且大冬天的也穿着短裙,这在我们村里绝对是开天辟地的事情。最关键的是,她出手变得分外阔绰,听说她还请她七八个不错的姐妹到县城最好的饭店里狠狠啜了一顿,花费传说在1000多块。虽然我知道当官的有钱的人一顿饭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可是在我们村这可以说是个天文数字了。自打这事后,我看到二妮子尽是仰望的感觉了。尽管村里有传言说,二妮子在深圳干那种见不得人的事情,可是现在人都是笑贫不笑娼,就连二妮子的爸妈还有弟弟都在村里挺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