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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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的挣扎-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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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败坏过程所表现的反应也可以是全然的恐惧。当我们考虑自毁所无法克服的危险性时,或者只要个人仍继续感觉到他是这些残酷力量的无助牺牲者时,都会表现出此种反应。在梦与联想里,这些残忍的力最可在很多简明的象征里显现出来,譬如杀人的疯子、巨兽、白鲸或魔鬼等等。这些恐惧是许多至今仍无法解释的恐惧之核心,譬如,莫名的恐惧以及对大海危险深度的恐惧,对魔鬼的恐惧,对神秘事物的恐惧,或对任何体内所进行的破坏性之恐惧,如中毒、寄生虫、癌症。它仍是许多病人对于潜意识的与神秘的事物感到恐惧的一部分,它可能是那种并无明显理由的恐慌之中心,如果这些恐惧长久存在,则任何人将不可能与此种恐惧共存,他必须找寻方法以抵挡他们。这些方法有些已提过,尚未提到的在以后各章中将会讨论到。

在讨论完自恨及其破坏力后,我们必定会发觉这其中存有太大的悲剧,也许是人心的最大悲剧。人类外求无限与绝对,但也同时在毁灭自己。在他与答应给他荣誉的魔鬼达成协定时,他就已注定要堕入自己的心狱中。

第六章 脱离自我

为了实现理想的自我,心理症患者不自觉地产生了强迫性的要求与需要,在此种强迫性驱力的驱策下,他们更深地陷入了幻想的国度,为了逃避那种理想的自我与真我间的冲突,于是他不得不舍弃真我,而丧失了生命的自发力……

本书一开始就特别强调真我的重要性,真我乃是我们自己活力的、唯一的、人格的中枢;是唯一“能够”而且“想要”成长的部分。我们发觉到不幸的环境从一开始就阻碍了人性的顺利发展,嗣后,我就将注意力集中在那些霸占了个人精力且导致自负系统形成的此种力量上。这种自负系统是自主而不受人的意志所支配的,它具有着残暴与破坏性的力量。

其后本书将注意力由真我转到理想化的自我及其发展方面,这正与心理症患者由关心某一件事物而转到另一件事物的现象相符。但不像心理症患者,现在我们依旧对真我的重要性保有清澈的洞察力,因此我们仍要将注意力转回到真我上,同时用比以往更有系统的方式,来说明真我之所以会被舍弃的理由以及这种现象对人格所造成的损失。

就“魔鬼的协定”而言,自我的舍弃就如同一个人的灵魂被出卖一样。以精神医学的术语而言,我们称此为“脱离自我”,这术语主要用于人们失却其本身感觉的特殊情况下,譬如健忘与自我感之消失等等。这些情况往往会引起普遍的好奇;这是很奇怪甚至是骇人听闻的:一个人并没有入睡,也不曾发生脑部的官能变化,但却不晓得他自己是谁,他置身何处,或他正在做的或已做好的事。

然而,如果我们不将他们视为孤立的事件,而知道他们是一种脱离自我较不明显的形式,对此便不会感到迷惑。在这些形式中,自我感与定向作用并没多大损失,但对意识经验的一般能力却有所损伤。譬如,有些心理症患者就恍若在五里雾中一般,没有一件事情对他而言是清楚的,不只是对他自己的思想与情感如此,甚至于对别人以及任何情况的含意都是感到同样地迷惑。此外,这也与限于心灵内的过程状况有关。有些人看来像是比别人更为机敏的观察者,他们能够很清晰地衡量思想的状况或倾向;但各种经验(有关于他人,或实况等等)却无法渗入他们的情感内,而且他们内在的感受也无法渗入知觉之中。这些心态并不会与那些偶而苦于“对某些内在或外在的经验,感到部分不解或全然不知”的正常人毫无相关。

所有这些“脱离自我”的形式与“物质之我”【像其他注解一样,我大约是遵循威廉·詹姆斯的看法,此段的引话乃摘自他的著作《心理学原理》(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其中,“自我的意识”(The Consciousness of Self)这一章。】大有关系──肉体与所有物。心理症患者对于自己的肉体几无感觉,甚至于他身体的知觉也都麻木了。譬如,问他的脚冷不冷,他必需经由思考的过程方式才知道自己觉得冷。当他无意地由镜中看到他自己时,他也许会认不出他自己。同样地,他可能没有“他家就是他的家”的感觉──家对他而言,可能就如同旅馆房间一样,不具人格的特质。其他心理症患者,可能不晓得他们所有的钱乃是属于他们的,尽管那些钱是他们凭劳力所挣来的。

这些只是我们所能适当举出脱离实我后的一些变异,所有个人的实况以及所拥有的一切,甚至于包括他现在与过去生活的关系,以及对于他生活的这种连续性的感觉,可能都会被遮蔽或被搞混了。在每个心理症患者中,这种过程的某些部分乃是内在的;有时病人会发觉出存在这种状况中的障碍,譬如,有个病人将自己描述为是根街灯柱,顶端有个脑袋。但他们很少知道何以会产生这种想法的演变过程,尽管这些过程是何其广泛,而他们也只在分析中方才会逐渐显露出。

此种脱离实我的迹象,虽然极其严重但却较不可触知。它乃是代表心理症患者远离了自己的情感、愿望、信仰及精力,它代表他已丧失了生活中主动决定力的感觉,是它使他失去“自身是个有机整体”的感觉。这些依次表示着我们脱离了自己最具生命力的中枢,即我所谓之真我。引用威廉·詹姆斯的话,以更能完全地阐述它的特性:它带来“颤动的内在生活”;它产生了自发的情感,不管是喜悦、渴望、爱慕、生气、恐惧或失望。它也是自然兴趣与精力的泉源──“努力与专心的泉源,意志的诫令由此而发”;是愿望与意志的能力,它乃是我们希冀扩展、成长以及完成它本身的一部分。它产生了对我们自己情感与思想的“自发反应”与“接受或反对、据为己有或不承认为己所有、奋斗或抗争、承认或否认”。这些都表示当我们的真我变得强烈且积极时,须使我们有能力做决定且为决定而负责。因此,它导致真正的统合整与整体及个人的显著感觉。不只是身心、行为和思想或感觉的相互调和,而且他们可在并严重的内心冲突下发生作用,这与那些用来使我们自身协和的人为方法相反(这种方法只当真我薄弱时,其重要性方才会增加),这情形很少或者根本不具有任何随之而来的压力。

哲学史显示了我们可就很多有益的观点来讨论自我的问题,然而处理此一问题的每个人似乎都发觉难于描述他的特殊经验与兴趣。就临床应用的观点而言,我一方面将区别实我或依“凭经验的自我”【“凭经验的自我”这术语乃是威廉·詹姆斯所倡用的。】与理想化的自我,而另一方面则将区别实我与真我之不同。实我乃是某人在某一特定时间内所拥有或表现的一切总称:身体的或心灵的、正常的或心理症的。当我们说我们想知道我们自己时,譬如,我们想知道我们目前的情况时,我们心目中所想的乃是实我。理想化的自我乃是存在于无理“想像”中的影像,或按照自负体系之指使我们所应该成为的影像。我已定义过好几次的真我,乃是一种趋向个人发展与成就的“原始”力,藉着此种力量,若能免于心理症的桎梏,则我们可再次达成完全的认同。因此当我们说我们想要找寻我们自己时,所提到的就是真我,就此意义而言,它也是(对所有心理症患者亦然)一种可能的自我──与理想化的自我相反,这是不可能达成的。由此角度观之,它似乎是三种自我中最具思索性的。有个接近心理症患者的人,能够分别小麦与杂草,且说道:这就是他的可能的自我。然而心理症患者的真我或可能的自我却是抽象的,不过它仍可被感觉出来,而我们可以说,我们对于它的任何一眼都能感到要比看其他事物来得更为真实、更确定、更肯定;在经过某些锐利的洞察,而解除某些强迫性的需求的支配后,我们可以在我们自己或病人中观察到此种特性。

虽然,一个人无法永远精巧地区别究竟是与实我脱离或与真我脱离,后者将是我们以下所讨论的焦点。自我之丧失,齐克果称之为“致死之病”【齐克果的著作《致死之病》,为1941年普林斯顿大学所印行。】;它是一种绝望──对于不觉得有个自我存在的失望,或对不满我们自己而感失望,但它是一种既不喧嚣也不尖叫的失望(仍依齐克果的说法)。这种人继续生活着,一若他们依旧与这个颇具生命力的中枢保有密切的关系,任何其他的损失──工作、发言权或小腿──都可唤起他更大的关心,齐克果的此种说法,正与临床所见的相符合,姑且不谈先前所提的病症变化状况,它的丧失并不直接或严厉地侵害的眼睛;但来求医的病人却会诉苦着头痛、性障碍、工作上的禁制、或其他的症状;通常,他们不诉苦说他们已与他们精神生活的重心失去了联系。

不用详细深究,现在我们已可完全了解促进“脱离自我”的一切力量,一部分乃是整个心理症发展的结果,特别是心理症中所有的一切强迫性所形成的。所有这些强迫性即意味着“我是被驱使而非驾驶者”,关于此点,各项强迫性的因素不论是因为他人的关系而产生(如顺从、报复、脱俗、离群等等)或因对自我而产生的(如自我理想化),都无所谓。这些驱力的强迫性必然会完全剥弃了个人的自主性与自发性。譬如,当他那种“被人人喜爱”的需要──成为强迫性行为时,他情感的真实性与分辨力亦随之而消失;当他一被驱策去做一件为求获得荣誉的工作时,则他对于此件工作本身的自发兴趣必因之而降低。此外,冲突的强迫性驱力也会破坏了他的统一性及他的决定与管理能力。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心理症的“伪解决”在统一性上虽扮演了努力尝试的角色,但也会剥夺他的自主性,因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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