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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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全译- 第17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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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秋,七月,戊申,立卫王重俊为太子。太子性明果,而官属率贵游子弟,所为多不法;左庶子姚屡谏,不听,,之弟也。

  '21'秋季,七月,戊申(初七),唐中宗立卫王李重俊为太子。太子生性聪明果决,但太子的官属都是王公贵族子弟,这些人平常所做的大多是违法的事情。左庶子姚屡次进谏,太子都不听从他的劝告。姚,是姚的弟弟。

  '22'丙寅,以李峤为中书令。

  '22'丙寅(二十五日),唐中宗任命李峤为中书令。

  '23'上将还西京,辛未,左散骑常侍李怀远同中书门下三品,充东都留守。

  '23'唐中宗即将回到西京长安,便于辛未(三十日)任命左散骑常侍李怀远为同中书门下三品,充任东都留守。

  '24'武三思阴令人疏皇后秽行,榜于天津桥,请加废黜。上大怒,命御史大夫李承嘉穷核其事。承嘉奏言:“敬晖、桓彦范、张柬之、袁恕己、崔玄使人为之,虽云废后,实谋大逆,请族诛之。”三思又使安乐公主谮之于内,侍御史郑言之于外,上命法司结竟。大理丞三原李朝隐奏称:“晖等未经推鞫,不可遽就诛夷。”大理丞裴谈奏称:“晖等宜据制书处斩籍没,不应更加推鞫。”上以晖等尝赐铁券,许以不死,乃长流晖于琼州,彦范于州,柬之于泷州,恕己于环州,玄于古州,子弟年十六以上,皆流岭外。擢承嘉为金紫光禄大夫,进爵襄武郡公,谈为刑部尚书;出李朝隐为闻喜令。

  '24'武三思暗地里派人分条列出韦后的肮赃行为,将这些文字张贴在东都洛阳的天津桥上,文中还请求中宗下诏废黜韦后。唐中宗勃然大怒,下令御史大夫李承嘉彻底追查此事。李承嘉上奏说:“这些文字是敬晖、桓彦范、张柬之、袁恕己和崔玄派写和张贴的,虽然上面所写的只是请求废黜皇后,但他们实际上是图谋叛逆,请陛下允许将这五个人灭族。”武三思又指使安乐公主在宫中对五人横加诬陷,还指使侍御史郑在外朝对五人大加弹劾,唐中宗于是下令司法部门将他们结案判刑。大理丞三原人李朝隐上奏说:“敬晖等人还没有经过详细审讯,不能急于将他们处死。”大理丞裴谈上奏说:“对敬晖等人应当按照皇帝的制命处以斩刑,没收财产,不需要再经过审讯了。”唐中宗考虑到曾赐给敬晖等人铁券,许诺过不对他们处以死刑,便下令对他们处以长期流刑,将敬晖流放到琼州,将桓彦范流放到州,将张柬之流放到泷州,将袁恕己流放到环州,将崔玄流放到古州,五人的子弟中凡十六岁以上的都流放到岭外。中宗提升李承嘉为金紫光禄大夫,将其爵位晋升为襄武郡公,大理丞裴谈也被提拔为刑部尚书,又将李朝隐外放为闻喜令。

  三思又讽太子上表,请夷晖等三族;上不许。

  武三思又暗示太子李重俊上表,请求将敬晖等人夷三族,唐中宗没有同意。

  中书舍人崔说三思曰:“晖等异日北归,终为后患,不如遣使矫制杀之。”三思问谁可使者,荐大理正周利用。利用先为五王所恶,贬嘉州司马,乃以利用摄右台侍御史,奉使岭外。比至,柬之、玄已死,遇彦范于贵州,令左右缚之,曳于竹槎之上,肉尽至骨,然后杖杀。得晖,而杀之。恕己素服黄金,利用逼之使饮野葛汁,尽数升不死,不胜毒愤,掊地,爪甲殆尽,仍捶杀之。利用还,擢拜御史中丞。薛季昶累贬儋州司马,饮药死。

  中书舍人崔对武三思说:“日后如果敬晖等人又回到朝中,最终还是要成为祸患,您不如派使者诈称皇帝的命令把他们杀掉。”武三思问他谁可以作使者去完成这一使命,崔向他推荐了大理正周利用。在这以前周利用因受到敬晖等人的憎厌,被贬为嘉州司马。武三思于是让周利用代理右台侍御史职务,奉命出使岭外,等到周利用到达岭外时,张柬之和崔玄已经去世,周利用在贵州遇到桓彦范,便命令手下人将桓彦范捆绑起来,放倒在竹筏子上拖着走,直到身上的肉被磨掉露出骨头时,才将他用杖打死;在抓住敬晖后,便将他剐死;袁恕己平素服食丹药,周利用硬逼着他喝有毒的野葛汁,袁恕己喝下好几升之后还没有被毒死,但毒性发作难以忍受,疼得他用手扒土,几乎把手上的指甲都磨掉,然后周利用才用棍棒将他活活打死。周利用回朝后,唐中宗将他提升为御史中丞。薛季昶多次被贬,一直到被贬为儋州司马时服毒自杀。

  三思既杀五王,权倾人主,常言:“我不知代间何者谓之善人,何者谓之恶人;但于我善者则为善人,于我恶者则为恶人耳。”

  武三思杀死张柬之、敬晖、桓彦范等五人之后,权势已经超过唐中宗,他常常说:“我不知道世上什么样的人是善人,什么样的人是恶人;我只知道只要是对我好的人就是善人,对我不好的人就是恶人罢了。”

  时兵部尚书宗楚客、将作大匠宗晋卿、太府卿纪处讷、鸿胪卿甘元柬皆为三思羽翼。御史中丞周利用、侍御史冉祖雍、太仆丞李俊、光禄丞宋之逊、监察御史姚绍之皆为三思耳目,时人谓之五狗。

  当时,兵部尚书宗楚客、将作大匠宗晋卿、太府卿纪处讷和鸿胪卿甘元柬都是武三思的党羽。御史中丞周利用、侍御史冉祖雍、太仆丞李俊、光禄丞宋之逊、监察御史姚绍之五人都是武三思的耳目,当时人们称这五人为五狗。

  '25'九月,戊午,左散骑常侍、同中书门下三品李怀远薨。

  '25'九月,戊午(十七日),左散骑常侍、同中书门下三品李怀远去世。

  '26'初,李峤为吏部侍郎,欲树私恩,再求入相,奏大置员外官,广引贵势亲识。既而为相,铨衡失序,府库减耗,乃更表言滥官之弊,且请逊位;上慰谕不许。

  '26'起初,李峤任吏部侍郎,想要树立自己私人的恩惠以求再次出任宰相,于是奏请大量增置员外官,广泛举荐高官显贵的亲属、相识充任员外官。不久后他又作了宰相,由于吏部选授官吏制度混乱以及官员数量大量增加国库资财减少的缘故,他于是又上表指出任官太滥的弊端,并且请求辞去宰相的职位。唐中宗对他好言相劝,没有答应他辞去相位的请求。

  冬,十月,己卯,车驾发东都,以前检校并州长史张仁愿检校左屯卫大将军兼洛州长史。戊戌,车驾至西京。十一月,乙巳,赦天下。

  冬季,十月,己卯(初九),唐中宗从东都出发,又任命前任检校并州长史张仁愿为检校左屯卫大将军兼洛州长史。戊戌(二十八日),唐中宗抵达西京长安。十一月,乙巳(初五),唐中宗下诏赦免全国罪犯。

  '27'丙辰,以蒲州刺史窦从一为雍州刺史。从一,德玄之子也,初名怀贞,避皇后父讳,更名从一,多谄附权贵。太平公主与僧寺争碾,雍州司户李元判归僧寺。从一大惧,亟命元改判。元大署判后曰:“南山可移,此判无动!”从一不能夺。元,道广之子也。

  '27'丙辰(十六日),唐中宗任命蒲州刺史窦从一为雍州刺史。窦从一是窦德玄的儿子,原名窦怀贞,为避韦皇后之父韦玄贞的名讳,才改名为窦从一。他为人一向阿谀依附权贵。太平公主与佛寺为争夺一座利用水力加工米面的碾而打官司,雍州司户李元判决佛寺胜诉。窦从一非常害怕,急忙下令李元改判太平公主胜诉。李元在判决书最后用大字写道:“南山可以移动,这个判决不能更改!”窦从一无法使他改变决定。李元,是李道广的儿子。

  '28'初,秘书监郑普思纳其女于后宫,监察御史灵昌崔日用劾奏之,上不听。普思聚党于雍、岐二州,谋作乱。事觉,西京留守苏收系,穷治之。普思妻第五氏以鬼道得幸于皇后,上敕勿治。及车驾还西京,廷争之,上抑而佑普思;侍御史范献忠进曰:“请斩苏!”上曰:“何故?”对曰:“为留守大臣,不能先斩普思,然后奏闻,使之荧惑圣听,其罪大矣。且普思反状明白,而陛下曲为申理。臣闻王者不死,殆谓是乎!臣愿先赐死,不能北面事普思。”魏元忠曰:“苏长者,用刑不枉。普思法当死。”上不得已,戊午,流普思于儋州,余党皆伏诛。

  '28'先前,秘书监郑普思把他自己的女儿送入后宫,监察御史灵昌县人崔日用曾上奏弹劾他,中宗没有听从崔日用的意见。后来郑普思在雍州和歧州两地聚集党羽阴谋作乱。事发后西京留守苏逮捕了郑普思,穷究其罪。郑普思的妻子第五氏凭借鬼神邪说得到韦后的宠爱,唐中宗因此而敕令苏不要对郑普思治罪。等到唐中宗从东都回到西京长安之后,苏在朝廷之上争辩此事,唐中宗压制苏而庇护郑普思;侍御史范献忠对中宗说:“请陛下下令将苏斩首!”中宗问道:“为什么?”范献忠回答说:“苏身为留守大臣,却不能先将郑普思处斩,然后再报告陛下,以致于让他眩惑陛下,苏所犯的罪过可大啦。况且郑普思谋反的情节清楚明白,但陛下却偏袒他,为他辨解。我听说将称王于天下的人不会死,大概就是说的这种情况吧!臣希望陛下先将臣赐死,臣不能面朝北向郑普思称臣。”魏元忠说:“苏是一个严谨忠厚的人,他并没有枉法用刑。郑普思谋反属实,依法应处死刑。”唐中宗无奈,戊午(十八日),下令将郑普思流放到儋州,他的手下党羽都被判处死刑。

  '29'十二月,己卯,突厥默啜冠鸣沙,灵武军大总管沙吒忠义与战,军败,死者六千余人。丁巳,突厥进寇原、会等州,掠陇右牧马万余匹而去。免忠义官。

  '29'十二月,己卯(初八),突厥阿史那默啜进犯鸣沙,唐灵武军大总管沙吒忠义与突厥兵交战,唐军战败,阵亡六千余人。丁巳(初十),突厥兵进犯原州和会州等地,抢掠了陇右的军马一万多匹之后撤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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