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鼎之诛仙》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萧鼎之诛仙- 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涓揪筒豢赡艽嬖谧派甭荆茄╃魅床坏貌灰砸越_卑越C娑浴U馐窃跹囊恢滞纯啵�

直到书的最后,雪琪的等待终于有了回报,她的十年光阴终于没有浪费。她与小凡携手生活与青云山下的茅草屋。

而这也算是悲剧里的喜剧结尾吧!

二、诛仙之道

诛仙开篇第一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并且这句话也贯穿了全书。“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出自于老子《道德经》上篇《道经》第五章,按照字面意思是天地不存在仁爱之心,它将万物看作草扎的狗。其实天地不仁,就是天地的大仁之处。正因为不仁,看待万物都是如一,所以才是真正的平等、公正,所以才是真正的大仁。

想想现实社会中又有多少人在为自己命运不公而感叹?想想书中那个少年小凡,心中的那个师父竟是他的大仇人,而他也不过因为保守秘密遵照约定便被所谓的正道不容,他苦苦守候碧瑶十年到最后却功亏一篑,他亲眼看着自己挚爱的师父被杀、师母殉情,他一生孤苦,可曾怨过上天不公?而现实生活中那些天天说上天不公的人可有比他还悲惨的经历?是的,上天是公平的,在他的眼里我们都只不过是刍狗而已。所以我们更不应该在这里抱怨,而是应该像他一样,去适应而非抱怨。

“窗外那一点点灯火;便如一个个鲜活的人;人们都在这世间活着;或得意;或不如意;但他们终归是要或下去的;这芸芸众生中;不知有多少人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又可曾思考过我们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着?难道只与猪狗无异为了活着而活着?不!“人平生有大憾事,日夜镂刻于心,生不如死,却又不能不生:生则尚有期望,死则为背情怯弱之人。此等情仇,猪如何能有?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父母生我养我,岂是希望我如猪狗般活着?

父母疼我爱我,岂是让我为了活着而活着?

人既然来到这个世上,就要活出人的尊严、人的气概、人的魄力,与其浑浑噩噩与猪狗无异般的过日子,不如轰轰烈烈干出一番大事,这才无愧于天地,无愧于父母,无愧于自己!

二、诛仙之新

1。《诛仙》2003年在幻剑书盟首发,在那个武侠泛滥的年代,一本描写古人修仙的书横空出世,可以说《诛仙》开创了修仙类奇幻书籍的先河,让人们眼前一亮,再加上一开始就在网上连载,借助了网络的传播,《诛仙》点击率居高不下,深受网民们的喜爱。(新在选题)

2。情节感人,文笔细腻。一个人,一根烧火棍,对抗整个世界,这样的整体设计,与之前的武侠和奇幻都有着不同,小凡一个平凡的不能在平凡的人,经历着与众不同的挫折,对抗着整个世界。尤其是书中对正邪的评价让不少人都为之一叹。何为正?何为邪?正物也好,邪物也罢,关键是看使用它的人是正是邪。(新在情节)

3。《诛仙》在2007年被改编为网络游戏,也叫诛仙,其主题曲《诛仙恋》和《我回来》更是由任贤齐演唱。这无疑更推广了小说《诛仙》的知名度。这当然得感谢网络的便利和发展,如果不是近年来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相信这也只不过是空想罢了。(新在时代)

四、诛仙不足

虽然《诛仙》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而其作者萧鼎更是被誉为修真界的金庸,可是在我看来,《诛仙》依然有着许多的不足,而萧鼎和金庸更是相距甚远。

1。《诛仙》还没有到开山立派的地步。金庸“创立”了丐帮(丐帮最先在金庸的作品中出现)古龙笔下的江湖百晓生、李寻欢等也都成了经典,被他人引用甚多。反观萧鼎的《诛仙》,这样的地方却很难找到。

2。文笔虽然细腻可是文学修养依然不够。金庸文笔优美这是众所周知的,看他的文章会常常不由自主感叹其文笔优美,而《诛仙》虽然引用了《神魔异志》等古代书籍文字却依然不够优美,与金庸的知名作品相比甚至有些枯燥。文中有许多文字重复,每当描写修真人的打斗场面让我有一种画面重放的感觉。

3。文中依然有不少模仿之处。张小凡有着令狐冲的影子,而鬼王宗宗主鬼王则多多少少有任我行的影子。

4。结尾较烂,甚至有种虎头蛇尾的感觉。可能是前期铺垫太多、悬念太多、网撒的太大以致后来无法收拾,只能草草结尾了事。

总结:虽有波澜壮阔之景,却无动人心魄之魂。

转自爱在边塞

 看诛仙的时候,它已经很流行了,也许是现在逊色的小说充盈了这个世界,我开始不相信还有什么小说能让我倾心倾情以至倾泪。

我觉得看书就应该看经典,否则装了一脑袋垃圾会很不舒服,所以我不轻易看书,我在等,等一本经典。用句很俗的话说,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翻开了这本书。

“爱雨恨交织的痴迷空间,恢弘诡丽的仙剑世界,一个少年,手持一根烧火棍,孤独地面对整个世界。”看到这句话,我就笑了,现在的书都喜欢哗众取宠,像打开的啤酒瓶,蜂拥而出的都是泡沫。

可以说我已经被这个社会侵蚀地相当厉害,不算太老,就已经很会世故地看待这个世界了。所以我微笑着翻开了第一叶,半文言的文章给我的感觉是大气澎湃,读来颇有豪情于胸,不啸不快的感觉。言简意赅的介绍,令我的世俗之气为之一荡,也许我等的就是它了。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情之一物,既让人充满欲望,又让人充满绝望。古老的圣典一直在教育着我们对感情的取舍,两情相悦可能是最经典的理论了吧,也可能是我们对爱情最好的向往吧。但是命运一途偏偏很难遂人心愿,于是诸多犹豫诸多挣扎,令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痛苦不堪。

五年相扶相望,五年手儿互牵,五年思念如穆,五年情比金坚。无论是什么样的情,可以说灵儿是小凡的初恋。美好的初恋啊,那青色的苹果。充满了诱惑,充满了让人温暖的一切暧昧因素。郎骑竹马来,饶床弄青梅。看着小凡对灵儿的爱的一天一天成长,可能是受令狐冲的影响,我的心一半是朝霞漫天,一半是阴云密布。

灵儿的母性和女性之心,打开了本没有享受过多少母爱和爱情的小凡那青涩的心扉。小凡是知道灵儿把他当弟弟看的,但是人性的复杂和软弱,怎能接受这么一个令人肝肠寸断的事实!自欺欺人。

也许没有了齐昊,小凡和灵儿就可以到老也把彼此当做手中的宝。齐昊的出现增加了小凡的自卑同时也改变了他的命运。命运真是个有意思的东西,它安排给你一个美丽开始的同时也给了你一个痛苦的结局,当然也可以倒过来说。但是我们往往看到的是命运让我们无奈的一面。

看着小凡第一次知道灵儿喜欢上了齐昊的时候,我和他心里有一样的悲伤,也有不一样的他的失望我的无奈。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梦,每个女孩子都是一朵花,花心里就藏着那个梦。灵儿的梦最终定在了齐昊上。但是那个曾经和自己朝夕相处,充满感情的女子,怎能让我们忘记,更何况是那个为之魂牵梦饶的小凡。然而自卑和软弱,让小凡甚至失去了表达的机会,只有把这份悲哀放在自己的心里。多么可怜的孩子,对人生没任何过多要求,即使在失去了至爱父母的时候也没有怨天尤人,但是生活又是如何不公,让刚刚从在苦寒的森林中迷路的孩子得到一点点温暖的时候拉了出来,拉进了一个更大的苦寒之地,原先的是森林,也许这个就是整个世界吧!

我在心里喊:“小凡你去追啊,你可以的!小凡你别这样!”然而小凡又能怎么样,可以说他自卑,当然也能说他是有自知之明的。自己只是一个青云门里最弱的大竹峰里最让师傅看不起的弟子,齐昊却刚好相反。云泥之别的差距我想任何人都不会自信得起来。默默默默,悲伤悲伤。

心地朴实的小凡有着心地朴实人的一切通病,太过善良,也正是这样的善良令我喜欢,令我心碎的喜欢!

现实生活的快节奏,让我们吃尽了“感情快餐”,感情的极度贫瘠使我们充满孤独。整天碌碌无为或者整天繁忙无憩,最容易产生孤独的感觉。

看着小凡也看着自己。擂台上,那同样孤独的我们为之黯然神伤,退去繁华,我们原来一样寂寞。

“她去看齐昊的比试了。”当全世界都放弃了你的时候,你又会怎么样?

因为孤独,所以渴望,渴望理解,渴望同样的心声。小凡和我们若合一契的心情仿佛一把钥匙,一把打开我们最原始感情的钥匙。我听着我的心轻轻一响,终于,我难过得把书扔下。

天边灿烂如花,世界繁华如旧,人间万家灯火通明,整个天地一片宁静,可是我爱的那个人啊,我该何去何从。

也许世界本该如此吧,如果非要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话,我想有个例外,就是小凡遇见了碧瑶。那个连我都情不自禁为之心动的女子。这个碧绿色的妖精!

初见碧瑶的时候,小凡是第一次下山,在那个小小的客栈,那个穿着水绿衣衫的,有着明亮的的大眼睛的女子,我想她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想到自己的一生会和那个毫不起眼的人联系起来吧。小凡的眼前有的是风流倜傥颇惹女孩子喜欢的齐昊,有着不羁的让人看之侧目的曾书书,小凡就算有光芒也被遮掩去了,更何况那个除了自己师姐再也没见过其他女孩的羞涩的小男孩。

就像宝哥哥说的“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千里因缘的巧妙,让人充满温暖。那是个怎样的画面,那个美丽少女依然身着那一套水绿衣裳,在月光下肌肤如雪,清丽无双,恍如仙女一般。我总觉得碧瑶应该是只能用妖精来形容的,狡猾可爱带点微微的小女子气息,大自然的杰出创造让她成了这么一个有灵气的女子!

我们生活在社会这个圈子里面,无法逃脱。有人偶然跳出回看这个圈子里的人和事,一切皆荒谬。碧瑶的折花给小凡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