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中国:夏商周断代工程解密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考古中国:夏商周断代工程解密记- 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衡认为二里头文化属于夏文化。因为二里头文化是属于一脉相承的同一类型的文化,不存在突然断裂和突然侵入、兴起的外来因素,所以就用不着操刀在这个文化整体上切来切去,大呼小叫地一番乱抡了。也就是说,原来由学术界认可的一、二、三、四期文化是一个整体文化,而这个整体全部属于夏文化。

  邹衡的“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与“二里头四期文化都是夏文化说”的提出,如同一块巨石砸进平静的水面,立刻在学术界掀起了巨浪,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由此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争。有关夏文化的探索也相继进入了一个高潮迭起、色彩纷呈的新时代。

  正当邹衡引爆的关于夏商文化的争论越演越烈,各种观点、各种理由也越来越多、越来越繁,甚至越来越乱腾之时,许多有识之士感到这一问题的讨论已形同一团乱麻,剪不断,理还乱,处于难分难解的胶着状态。而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症结就是各种说法都有证据和理由,又有明显不足的一面。于是,学术界希冀有一天通过地下最新的发现,使这个悬而未决的疑案云消雾散,水落石出。可能这个心愿感动了上苍或者土地庙中的神灵,来了个天、地、人联合大行动,使这个机会很快到来了。

  1983年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汉魏故城工作队段鹏琦等人,在配合河南首阳山火力发电厂基建选址过程中,在县城(今偃师市区)西部,距二里头遗址6公里的地方发现了一段夯土城墙,随即进行了大规模钻探和局部解剖发掘。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初步确认了西、北、东三面城墙的位置、走向、长度、夯筑结构及保存状况,并由此判定城的形状为长方形,其中南北最长达1700米、东西宽约1215米,总面积近200万平方米。城墙宽度一般为17—21米,最宽处竟达28米,但未发现南城墙,据段鹏琦等考古专家推测,此段城墙已被洛河水冲毁。

  除此之外,考古人员在北城墙中部发现“城门”一座及由此“城门”向南的大道,并在城内发现数处大型建筑夯土基址群。在编号为第1的建筑群中有一圈围墙,通过考察认为是一座近似方形的小城,应是宫殿区所在。考古人员经过对城墙及其附近试掘,发现了大量具有商代郑州二里岗时期文化特征的遗物,由此初步推断该城的年代与郑州二里岗商代早期相当。

  而最令发掘者为之激动和振奋的是,有一条低洼地贯穿城址,显然是早年一条干涸的河道。这条看似不起眼的干河沟,当地土著世代相传唤作“尸乡沟”而《汉书·地理志》在河南郡偃师县条下明确记载:“尸乡,殷汤所都。”据此,发掘者首次向世人提出了如下三种学术观点:

  一、偃师商城具有都城性质,宫殿区分布在城南部。

  二、偃师城早于郑州商城,其城址和二里头遗址关系密切,两者同处古洛河的北岸,相距如此之近,若将两者联系起来进行系统研究,“定会有助于二里头文化时代及其性质的问题早日解决,加速夏商文化研究的深入发展”

  三、古文献所言的“尸乡”、“亳坂”等就在偃师商城所在的地域,而偃师商城很可能就是商代前期商王汤率众攻灭夏朝之后所营建的都城——“西亳”

  从发掘者的观点看,既然偃师商城为西亳,那么以前争论不休的二里头和郑州商城遗址都不存在谁是亳都的问题了。

  偃师商城的发现,犹如一声震耳的春雷在学术界炸响,与此相关的各色人等都用惊奇的目光注视着这一重大考古新成果。此时,持各种不同观点的学者,不得不暂时停止争吵和辩论而面对这一现实,并以此重新检索、思考自己的观点。

  已被偃师商城的发现震懵了的学术界,经过短暂的沉寂之后,最早作出反应的是长期担任二里头考古队队长的赵芝荃。在二里头遗址发掘的早期,他和大多数考古工作人员一样,认为二里头遗址可能是商汤的亳都。但随着发掘的不断深入和拓展,观点也慢慢有所改变,认为二里头遗址一、二、三期是夏文化,四期是商文化。而考古学文化进展到第四期时,最为显赫的中心区一、二号宫殿已经倒塌废弃,这个时候若再把第四期作为汤都已不可能。如果二里头不是汤都西亳,哪里又是西亳呢?正在困惑之时,偃师商城发现了,不久又在二里头遗址中发现了二期宫殿基址的夯土。赵芝荃在实地勘察后,神情大振,认为困惑已久的问题豁然开朗——偃师商城就是历史上真正的商汤所居的西亳。依次推断,当二里头中心区一、二号宫殿倒塌废弃之时,便是偃师商城崛起之日。这样,偃师商城的第一期正好衔接在二里头四期的尾末,中间无半点缺环,可谓一脉承袭而来。为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发现和新的理论推断,兴奋异常的赵芝荃跑到偃师县城,在一家上等酒店,摆了一桌宴席,邀请偃师商城的发掘人员段鹏琦等人,开怀畅饮了一番,以示庆贺。

  随着赵芝荃观点的转变,考古界许多学者也开始倾向于“偃师商城即汤都西亳说”的观点。一时间,偃师商城即汤都西亳说成为学术界的主流,并有压倒一切有别于此说的气势。当这种潮流和气势形成之后,学术界又难免将目光集中在“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的主将邹衡身上。正如十几年后赵芝荃在回忆中所言:“偃师商城的发现,使整个考古学界为之震动,我根据这里的发掘情况,找到了历史记载中商汤所居的西亳,并且我们认为二里头中心区宫殿废弃之日就是偃师商城崛起之时。但邹衡先生依然坚持他的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这样就好比一个马产生了两个头,而两个头是不可能的,头只有一个,否则就是怪物。你邹衡先生既然坚持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那么偃师商城是什么?因为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邹衡先生就必须做出回答……”

  仍然是十几年后,据邹衡回忆:“偃师商城发现之后,国内外许多报纸刊发了消息,其中《参考消息》报道说中国的克里特岛发现了,日本《读卖新闻》头版头条特字号刊出成汤西亳的新闻。偃师商城的发现与消息的报道,对我来说,好像是很大的冲击。我的一些好心的朋友、老师都为我担心。北大历史系有些老教授纷纷对我表示,干脆公开承认错误算了。有位德高望重的老先生也托人告诉我,说我对了一半(指二里头夏文化说),也错了一半(指郑亳说)。我说这是不可能的,如果错了,我只能全错,不可能只错一半。我当时的最大感受是,由于偃师商城和二里头遗址的二期夯土突然发现,使偃师二里头遗址的性质是否为汤都西亳,及其相关的二里头文化是否仍以二、三期间划界分为夏、商两种文化等主流观点,都必须重新考虑。于是,原来观点的坚持者很快开始分化。”

  按照邹衡的说法,不管从那方面条件来看,把偃师商城作为西亳总比二里头更具备优势。因为商城的位置正是西汉以来大量文献所记载的西亳(或尸乡)所在。相反,没有一条文献记载西亳是在二里头,而且商城及其内部的宫殿基址都具有相当的规模,显非一般城址可比,其为王城和王宫遗址无疑。 邹衡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分析之后,开始回答赵芝荃所说的“一个马何以产生两个头”的问题。邹衡说:“至于偃师商城是否为商汤首都亳城,我觉得有必要重新研究。因为两汉文献从未直称‘尸乡’为亳,称亳始自皇甫谧,所指地望在今南蔡庄一带,东去偃师商城已有5公里,且皇甫谧并未言亳地有城。据我考证,最早称偃师商城附近为亳者是《晋太康地记》该书最早记载亳地附近有城,即太甲所放处。所以我认为偃师商城就是桐、桐邑或桐宫,是自成汤以来的早商别邑、离宫,而不是汤之首都亳城。退一步说,由于偃师商城的发现,至少曾风云一时的二里头西亳说该彻底破产了。而由二里头西亳说导引出的二里头文化一二期、二三期、三四期为夏商分界的诸种学说也都因此而圆满地画上了一个否定的句号。就是说,夏文化的讨论至此已告一个段落,二里头文化一、二、三、四期都是夏文化,不管你承认与否。正是在这个思想指导下,我开始考虑如何进一步搜集材料,回答偃师商城的性质问题。1984年4月,我带领几个研究生到偃师商城去参观、考察,不久,有人传言说:邹衡参观偃师商城后都哭了。他们哪里知道,我的论文提要《偃师商城即太甲桐宫说》这时已经校对完毕。”

  据《史记·殷本纪》载:太甲,成汤之长孙,是成汤之后商朝的第三代王。当年幼的太甲即位三年之时,由于不遵守商汤之法,暴虐、乱德,被成汤的重臣伊尹流放于桐宫,国家的行政事务暂由伊尹代行处理。太甲居桐宫三年之后,由于悔过自责,并有了好的表现,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

  1984年夏,邹衡在《北京大学学报》发表了《偃师商城即太甲桐宫说(摘要)》一文,1990年出版的《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卅周年论文集》中,又发表了题为《西亳与桐宫考辨》的长篇论文。从文献和考古资料两个方面论证并提出了偃师商城并非汤都西亳而是太甲流放的桐宫,即早商离宫的学说。同时将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作了比较。文中称:“首先,从时间先后而论……由于两城址的繁荣期基本相同,始建期稍有先后,说明郑州商城决不可能是从偃师商城迁去,因而决不可能是中丁所迁隞都;偃师商城应该是当郑州商城开始兴起后才建立起来的,因而也决不会是成汤的亳都。其次,从规模大小而论,偃师商城城墙周长比郑州商城短1060米,前者的面积比后者小l/3,据此,偃师商城不可能是当时的国都亳城,而只能是早商的别邑(或别都离宫)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