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政治论》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神学政治论- 第4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候已经说过了。可是,我将要把这些事情说得更要详尽一些。也许有人坚持要说,统治者与人民一样,也是必得遵守神的律法的。 而我们已经说过;统治者们仍然保有他们的天赋之权,他们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难点起自天然之权,不是起自天然的状态,为的是解除这整个的难点,我主张每人在天然的状态之下必须遵照神的律法过活,也就正如必须遵照理智的命令过活一样;就是说,因为是于他有利,他为得救不得不如此之故;但是,如果他不这样过活,他可以冒险有另外一种作法。 这样他就按照他自己的律法过活,不遵照任何别人的律法过活,不承认任何人为裁判的人,或宗教中的上司。 我以为一个元首就是处于这样的地位,因为他可以采取他的同胞的意见,但是他不必承认任何人是个裁判人,除他自己以外,也不承认任何人是公理问题的仲裁人,除非那个人是上帝特别派来的预言家,用确凿的神迹证明他的使命。 即使这时除上帝而外他也不承认任何一个人是他的裁判者。如果一个元首拒绝按照上帝的律法所启示的服从上帝,他这样做是自己冒险并遭受损失,但是并不违犯任何公权或

…… 236

    232神学政治论

    天赋之权。 因为公权是有赖于他自己的命令;天赋之权是有赖于自然的规律。 自然的规律不是适应宗教的。 宗教唯一的目的是为人类的幸福,而自然的规律是适合自然的秩序的,那就是说,适合上帝的为我们所不知的永恒的命令。 有些人似乎把这条真理用一种略为晦暗的形式说出个大概来,那些人主张人能违背上帝的启示而犯罪,但是不能违背永恒的命令。上帝借永恒的命令已经规定了万物。也许有人要问,如果统治者的命令有违反宗教的地方,违反我们已明白向上帝宣誓的归依服从,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我们应该服从神的律法呢,还是服从人的法律呢?我以后对于这个问题还要详加论述,所以现在我只说,当我们有上帝的意愿的确定无疑的启示的时候,应该先服从上帝。 但是关于宗教方面的事物,人是很容易弄错的,而且,随脾气的不同,人常激动地把他们自己的无中生有想出来的东西拿出来,这有经验可为明证。 因此,如果关于一些国家的事情一个人认为是有关宗教的而不服从国家,则国家之权就要依赖各人的判断与情感。 没人会认为他必须服从与他的信仰或迷信相违的法律了;有此借口,他也许有了无限制的放肆。 这样民政当局之权就完全被取消了,所以我们不得不得一总结曰,只受神权与天赋之权的支配以保存与防守国家的法律的统治权,应该有最高之权适当地订制关于宗教方面的法律。 按照上帝要人遵守的大家所作出的诺言,所有的人都有义务服从这方面的命令。但是,如果统治者是异教徒,我们或是不应该与之订立契约,宁把我们的生命交出来,也不把我们的权利转交于它;

…… 237

    第十七章 证明没人能或需要把他的所有的权利都交付给统治权332

    或是,如果订立了契约,把权利转交了,我们应该(因为我们自己已把自卫与宗教之权转让了)

    有遵守不失信的义务。我们有义务这样做,甚至是对的,除非有时上帝借确实的启示答应特别帮助反对暴政,或予我们以特许不服从统治权。 所以我们知道,在巴比伦的所有的犹太人中,只有三个青年确知会有上帝的帮助,因此拒绝服从尼布甲尼撒。 所有其余的犹太人,只有为国王所爱的但以理除外,无疑地都为权利所迫不得不服从,也许以为上帝把他们交付于国王之手,国王获得与保持他的统治是出于上帝的意图。从另外一方面来说,以理撒在他的国家完全灭亡之前,想把他对于国人的忠诚做出证明,为的是他们能始终追随他,而不让他们的权利与权力交付给希腊人,或忍受任何酷刑,而不效忠于异教徒。 我这里所主张的,每天都有事例发生,证明是不错的。 信基督教的国家的统治者们,为的是加强他们的统治,毫不迟疑和土耳其人、异教徒订立条约,命令与这些民族相处的自己的国民,无论在俗务方面,或在宗教事务方面,不可擅越条约的规定或外国政府的许可,有不应得的自由。 荷兰和日本订的条约可为例证,这个条约我们在前面已经提过了。

…… 238

    432神学政治论

    第十七章 证明没人能或需要把他的所有的权利都交付给统治权。 论摩西活着的时候与其死后直到王国成立之前的希伯来共和国与其优点。 最后论神权共和国灭亡的原因以及何以即使继续存在也不能免于分裂

    在上一章中关于统治权的无限制的权利以及交付给统治权的个人的天赋之权所提出来的学说,虽然在许多方面与实际的实践相符,虽然实践可以做得越来越与这个学说相合,但是在许多方面必定永远纯乎是理想的。 没人能完全把他的权能,也就是,他的权利,交付给另一个人,以致失其所以为人;也不能有一种权力其大足以使每个可能的愿望都能实现。命令一个国民恨他所认为于他有益的,或爱于他有损的,或受辱而处之泰然,或不愿意摆脱恐惧,或许多与此类似的事,那永远是枉然的,这些事密切地遵守人性的规律。 我想这已由经验充分地证明了。 因为人从来没有完全把权交给接受此权和权利的统治者而不受猜忌,从来统治权受其内部人民的威胁与受外部敌人的威胁是一样大的。 果真人们的天赋之权能完全剥夺净尽,若不得到握有统治权的人的许可,对于事

…… 239

    第十七章 证明没人能或需要把他的所有的权利都交付给统治权532

    务不会再发生什么影响①,那安然保持极暴虐的暴政就是可能的了。 这一点我想是绝没人会承认的。所以,我们必须承认,每人保留他的权利的一部分,由其自己决定,不由别人决定。但是,为的是正确了解统治者的权利与权能的范围,我们必须注意,其范围并不只包括其由恐惧强人所做出的行动,而是全然包括其能使人所做出的每个动作,因为使人成为一个国民者是服从,不是服从的动机。无论使人服从统治者的命令的原因是什么,是恐惧还是希望,或是爱国,还是什么别的情绪,事实上是人由其自己斟酌,却遵守统治者的命令发为行动。 所以,我们不可以说,人们自己酌量的结果所发的一切行动其发生都是遵照个人的权利而不是遵照统治者。 实际上,所有的行动都是出于人的自己的酌量,不论其决定的动机是爱或是怕受惩罚。所以,或是统治不存在,没有统治其国民的权力,不然就是此统治权其范围及于使人决定服从统治的一切事项。 因此之故,一个国民遵照统治者的命令所发的每一行动,不论此一行动是出于爱,或惧,或,更多的时候,是出于希望与恐惧,或出于恐惧与景仰联合而成的尊敬,或是出于无论什么动机,每一行动之发生是由于其归顺统治者之故,不是由于其自己的权能之故。

    ①“果真人们的天赋之权能够丧失,将来绝对不能反抗君王的意志。”两个军人从事变更罗马的统治,并且确实改变了它(太西特,《历史》,第一章第七节)。

…… 240

    632神学政治论

    有一事使此点更加明白,即服从不在于外表的动作,而在于服从的人的内心状态;所以凡全心全意决心以服从另一人的命令的人是最受别人统治的人。 因此之故,最坚强的统治是属于最能左右国民之心的统治者。 如果最让人怕的人有最坚强的统治,则最坚强的统治是属于一个暴君的国民,因为这些国民总是很为他们的统治者所畏惧的。 还有一层,虽然完全统治人心像完全统治人的喉舌一样,是不可能的,可是,在某种范围内,人心是受统治者的控制的,因他有许多方法能使他的大多数的国民在他们的信仰、爱憎方面要顺从他的意愿。虽然这些情绪不是一有统治者的明令就会发生,经验上证明,这些情绪往往是统治者的权能的威力与其指挥的结果;换言之,是因他的权利而发生的。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在信仰,爱憎,轻蔑与所有其他的无论什么情绪方面,人是遵循他们的统治者的煽动的。 我们这种想法是不与我们的理解力相违背的。按照这种想法,虽然政府的权限很大,可是永远不会大到掌握此权的人的每一愿望都能实现的地步。 我想我已把这一点说得十分明白。形成经久不衰的统治的方法,我已说过,我不想讨论。 但是为的是达到我所企望的目的,我要谈一谈关于这一方面的给摩西的神的启示的教旨是什么。 我们要讲一讲犹太人的历史与成功,从此可以知道,为统治的安全与增大,统治者给与国民的许可是什么。理智与经验极其清楚地告诉我们,一国的保存主要是有赖于国民执行所接受的命令之忠实,至于国民应如何指导最

…… 241

    第十七章 证明没人能或需要把他的所有的权利都交付给统治权732

    足以保存其忠实与道德,则不很明显。 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都是人,是容易随顺他们的欲望的。 大众的不坚定的性情几乎使与大众有过交道的人陷于绝望。 因为大众是完全为情绪所左右,不为理智所节制。 它贸然而行,无所不至,极其容易为贪婪或奢华所腐化。 人人都以为自己是无所不知的,想把一切事物弄得合他的心思,判断一件事物是公正或不公正,合法或不合法,要看将于他有利或是有损。 虚荣心使他小看他的同辈的人,拒绝接受他们的指导。 嫉妒优越的名誉和财富(因为这种禀赋永远不是均匀分配的)

    ,使他对邻人的败亡幸灾乐祸。 我用不着详细枚举,人人都已经知道,由于憎恶现在,犯了多少罪恶——想有改变,一时的忿怒,和对穷困的蔑视——人的心是如何地为这些所萦绕,搅得不安。艰巨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