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志和林宝玉开始时还不习惯,叫哥叫妹吧!显然已经不在合适,叫老公老婆吧!有多少又点别扭,该给的都的给了,该发生的也都发生了,也许事情发生的太超乎意外,太突然了,多多少少让人有点意外。一切又那么的顺其自然,发生的顺其自然,意外。
两人开始时你喊他“哎”,她也还她“哎”,听着说不出的别扭,后来他们又在一起共度了一个美好而浪漫的夜晚,陌生的感觉渐渐的逝去。熟悉的两个人发生了点什么,彼此变的很陌生,陌生的连自己都有点受不了;陌生的两个人陌生并熟悉着,熟悉并陌生着,由熟悉到陌生,再由陌生到熟悉,不可思议的彼此交换,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
男人和女人永远有说不完的故事和话题。
他看到一篇超经典的关于男人和女人的文章,如下:
男人爱上女人后,他就会作诗
女人爱上男人,她就会做梦
女人对男人往往会朝思暮想
男人对女人往往会朝秦暮楚
女人的看家本领就是撒娇
男人的拿手好戏就是撒谎
女人的幸福在于他真的爱我
男人的幸福在于她值得我爱
当女人走投无路的时候
她会和一个男人结婚
当男人走投无路的时候
一个女人会和他离婚
精明的女人会嫁给爱她的男人做老婆
单纯的女人会嫁给她爱的男人做老婆
做情人的时候,女人会让男人心疼
做妻子的时候,女人会让男人头痛
少女习惯用眼神征服男人
少妇习惯用眼泪征服男人
女人能够忍受不幸的婚姻,不能忍受不幸的爱情
男人能够忍受不幸的爱情,不能忍受不幸的婚姻
女人再婚是为了赌气
男人再婚是为了碰运气
女人较好的长相使男人迅速坠入情网
男人的甜言蜜语,使女人乐于被拉下爱河
男人获得爱的方式迅速出击
在燃烧中拥抱爱的烈焰
女人获得爱的方式是缓慢地渗透
然后在平静中品尝爱的芬芳
男人为结婚而恋爱
女人为爱情而结婚
男人酒后话多
女人婚后话多
女人活得爱的方式是缓慢地渗透
然后再平静中品尝爱的芬芳
如此的美文真是太精彩了,把男人和女人写的很透彻,两人看后不胜欢喜,默默的微笑。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
第二十章 快乐时光
李成志和林宝玉为了节省开支搬在了一起,当下男女同居成了一种时尚,如果在学校一个女生没有男朋友或没人追求会很没面子。男朋友不仅是长期饭票,还是廉价的劳动力,有什么大小事了他都得统统包揽。男人就是责任的化身,不能喊叫累,更不能不承担责任,那便不叫男人。男人就要顶天立地,头割了碗大的疤,大不了十八年后再做好汉。
同居就意味着在一起一块生活,同呼吸同命运,你有什么缺点和优点全统统的暴露在对方的眼前。开始的互相吸引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渐渐淡化,激情的生活不在热情,曾经的感动慢慢的习以为常,生活在平凡不过。
现在大学里有的高校男女同居的现像非常普遍,曾经有一个学者对高校的学生做过一个调查,一个陌生人晚上约你同居,你会怎么办?在男生里有80%的人表示无所谓,只要自己喜欢,10%的表示不会,还有10%表示看情况;在女生里60%的人表示自己不会,20%表示看情况,10%表示可能会,还有10%的人表示不确定。
“性”一个古老又神秘的话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激素食品的日益食用,导致儿童性成熟也越来越早,社会媒体的广大宣传与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都可能导致不健康的心理。我国著名生殖泌尿性学家董协良教授曾提出《大学生性问题》《农民工性问题》等,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大学生的性需求,性冲动和如何理智的对待。性并不是可耻的,不能见阳光的也没那么神秘更没有那么恐怖。
在一起的日子里幸福的像花儿一样绽放,李成志有什么烦心事,高兴事,不理解的事一古脑的全说给她听,她有又什么新点子也全说给他听,理解和宽容成了她们在一起的最大优点。他们打起了一个小灶俨然成为了一个家庭,男女主角也成了名副其实的小夫妻,每一天都有欢声和笑语从房间里传出来。
快乐的日子也似流水般的流逝,李成志终于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每天忙碌着可回到家看见自己心爱人儿的脸,一天的疲劳早已烟消云散,只有高兴的份,偶尔的一次吵架只会加深俩人的感情。
每天,李成志下班回来了,有时林宝玉还没有回来,他于是做起了饭,炒菜对大多数男人来说,简直比登天还难,他呢?可是强项,比如:蛋炒饭,西红柿炒鸡蛋,香菇炒肉丝,麻辣豆腐,拔丝红薯。。。。。。。。。;等等,都是他的拿手好戏。媳妇也并不一定要洗衣,做饭。男人也同样能做,也许会做的更好。
一个男人不仅要有男子汉的气概与胸怀,还要有一颗怜悯苍生的爱心,粗中有细,勇敢与智慧并存才不失为伟丈夫。
民以食为天嘛,饮食也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之一,美食人人爱之。
人生病的主要原因也就以下几点:1。遗传决定着体质及一切生命密码2。生活规律和饮食,一个不可忽略的隐形杀手,俗话说病从口入,好多疾病都是从吃喝上慢慢形成的,不规律的生活饮食,积累到一定时间,就会爆发出来,就像积劳成疾一样,成为祸害。
所以,李成志一直在养成一个好的生活习惯使自己永远保持活力,青春。人们常说:“年轻是最大的资本。”年轻固然美好,可是青春易逝,过上数十载,人们年轻的资本,已是昨日黄花,还得从饮食上抓起。
俩人自己做饭吃,一是为了省钱,二是为了自己能吃好,男同志在外面,贵就不说了还吃不饱,三是现在传染病很多如:“乙肝”,很难治好。四是自己做的吃着香,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男人做家务也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每当她们吃完饭一起看电视或出外散步,林宝玉都感觉无比的幸福。
幸福总是那么的短暂,接着就出现了麻烦。
第二十一章 回家
家一个温暖的港湾,当你在外面受伤了或受委屈了,家永远是你的避风港。
幸福总是那么来之不易,好时光总是那么短暂。
李成志因为自己的父亲不小心手弄受伤了,作为儿子的他当然不能无动于衷。父亲在他的心里就是一座大山,一辈子辛勤劳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永远没见他和自己的母亲闲过,在他的印象中家里从来没缺过钱,也和父母的辛勤劳作有关。所以,从他懂事起就开始帮父母干着干那,生活不用说都很自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嘛!做饭就是那时候开始学的,因为父母忙没时间做饭或回来后早已精疲力尽,他挨饿后。便学着自己做饭吃,有第一次的经验以后,他做的饭于是越来越出色。
回家,是一个诱惑的字眼特别是对一个常年在外的人来说。当决定要回家时往往归心似箭,只想早点到家,不差于一个游子回家时的急迫心情。
李成志的家位于陕西的陕南地区,秦岭山的余脉就是他家屋后的大群山。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古时侯也是兵家必争之地,闯王李自成曾经在这里屯兵休养,唐代也有很多诗人隐居此地,闲云野鹤,修身养性。
在这里还出生了一位传奇天才作家,我国著名作家—贾平凹先生。他的故乡离李成志的家很近,大约有3000米远,小时侯他常和妈妈一起去贾平凹先生曾经居住的棣花镇赶集,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这里出了一个大作家,稍长时便看见了他集资捐款盖造的棣花镇中心希望小学,还有他亲笔题的字。于是,贾平凹先生便在他幼小的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成了他心中的大英雄,拿现在的话说叫偶像。
从此,他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语文,偏科成了他致命的关键,语文老是第一,数学是勉强及格。到后来便喜欢上了文学,更迷上了创作。坎坷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他天生有一颗怜悯苍生的心,直率又多愁善感,敏感而又好强让他吃尽了苦头,饱尝了人情冷暖,江湖的险恶。困惑、迷茫、彷惶让他无处可逃,他还是读完了大学,一轮又一轮的感情失败更让他自尊心越发的敏感,却更加的坚强。
在又一次的人生低谷,生活中的又一次奋斗,他相知了她,林宝玉生命的转折点,生活的希望和勇气给了他在一次对一切美好事物的追求,人生从此更精彩。
当时李成志很害怕,很担心父亲,林宝玉也跟着担心,害怕。最终决定了回家探望,她也刚好休息,于是第一次来到了他家,以女朋友的身份很是让他的父母吃惊。他的父母想不到自己家的穷小子给他们家领了个很温柔,很体贴,很漂亮的大闺女而且还是个大学生,可乐坏了一家人。
连李成志他爸也乐呵呵的,本来手伤的很严重,没有二三个月是好不了的,从不爱闲着的他,百般无聊。自从不能干活以后简直度日如年,像霜打了的茄子,蔫的不能再蔫。可自从看见未来儿媳妇回来,这几天也精神倍增,伤口也好像没以前那么疼了,康复的特别快。
看见女大学生不嫌家了贫穷,而且还抢着干农活,不光李成志看了高兴,家里人更不知有多高兴。村里的邻居有事没事地就议论开了,“看人家娃长的多白呀”!另一个说:“就像电视里的一样。”
李成志的父亲听见了,甭提心里多舒坦了。时间就这样的一晃,该回去上班了。在这几天里,林宝玉了解了李成志的另一面,作为农民儿子的他是多么的辛苦,不光没有经济来源,还没有社会关系。所以,一切都得靠自己,在家里所有的活他都抢着干,尽量为母亲减少劳动力度,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农民,穿着破烂的衣服整天灰头灰脸,不是他穿不起,作为一个农民不停得干这干那,衣服不脏不破,这是不可能的。
他就是农民,但他不是真正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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