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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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痴情-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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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志想,小偷对这样的美少女竟也能下得了手,完全不知恋香惜玉和道德观念,可见已经没有了人性。没有了机会,便放弃了。如果时时有机会,一天不知要害多少人呢?

李成志很热情的打着招呼,仔细地端详着。美女看着他不知所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起初还以为自己长的漂亮,要和自己搭讪,故意找借口呢?不于理睬,态度十分的冷漠。

李成志弄的一头雾水,暗想当好人可真不容易,于公于私自己都有,但自己无缘无故地被别人当成了轻浮狂荡之徒,实属天大的冤枉!还好,当自己挤到他跟前时,小偷正要下车。

当他把刚才看到小偷要盗她手机的事,向她说明以后。(是因为自己看她面熟,不想小偷得逞,不得以才想出这么个办法,并表示自己没有其他恶意。)她态度才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这就是女人忽冷忽热的一贯计俩。

这会却十分的感激,其中还加杂着少许的感动,刚才还爱理不理,冷若冰霜,这会却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说自己略觉察到一些,那人不怀好意。自己一直躲,那人一直挨着自己,她瞪了那小偷几眼,那人竟然视而不见,心理素质如此之好。

也由此可见,其脸皮也如此之厚,恐怕要赶上咱们古城的城墙了。

她告诉李成志,自己是一名大学生刚刚攒下钱,上星期天刚淘汰了自己用了多年的手机,竟被贼盯上了,幸亏没有被偷走,不然的话,要郁闷、伤心好几天。

李成志刚才的不悦与尴尬,被少女的几句感激的话,说的烟消云散,喜上眉稍。惊喜的是两人不约而同地在同一站下了车,顺理成章的一起过马路。缘分看来是天注定的,不的不由你不相信。互相了解之后,得知此女叫刘静怡,就读于某高校中文系,今年二十一岁,人如其名,文静而贤淑。

只是和李成志脑海里学中文的截然不同,学中文的人,高傲又自命不凡,文邹邹,呆头呆脑,满口的之乎者也,身体是弱不禁风,骨头却硬,脾气又臭,还清高的要死。特别是女的多愁善感,长的好看的并不多,因为不靠脸蛋吃饭,靠的是笔杆子。

刘静怡告诉他,她们系里有的是才女和美女。有的虽没有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但才子佳人还是皆皆比有。也不一定要倾国倾城,艳丽无比,但清水出芙蓉,出淤泥而不染,也不乏。

刘静怡,她正是一个不被世俗所染的佼佼也,温柔而淑静。

她没有一点点的现代化妆品气息,却无比的清纯与脱俗。当真是世间少有的稀有动物。

李成志内心无比的欢喜,但只能装做表情平静,完全看不出来任何的破绽,这可不是他一向的作风。因为他知道,不能一开始就表现出来,自己非常非常喜欢她。不然人家女孩就会有了防备心,一眼就看透了你要干什么。即使恋爱了,也没什么意思。

感情就是这么稀奇古怪的一件事。欲速则不达。

要想一个漂亮的女孩主动喜欢你并追求你,那只是电视电影里和小说里才有的事。在现实生活中,你如果遇到的话,那你不是天才,便就是亿万富翁。

李成志想了想,自己即不是富翁也不是天才,那只有主动出击了。不然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何时才能遇到令自己如此心仪的对象。更何况机不可失,失不在来。临分离别时,他说道:“可以留个联系方式吗?咱们做个朋友。”

刘静怡微微一笑,报出一联串数字:“130********”。

李成志会心地一笑,随即说了一句:“谢谢!我的电话是:131********,以后有时间了常联系。”

“不客气”,“再见”!

“再见”!说着便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寻找自己心中的真理。

第三章 善与恶

这一天,李成志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时间飞快的流逝,他在图书馆不知不觉,直到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借了两本书,便匆匆离开。

出来以后才发觉,天已经全黑。已经入了初冬,寒气袭人,但他的内心却无比的火热,丝毫没有感觉到一点冷。看着夜色下匆匆的行人,马路对面的高楼亮起了耀眼的灯光,他加紧脚步消失在如潮的人海中。在这冷漠的城市,冷漠的人群中穿行。在这林立的高楼中,没有一间是属于自己的家。但是当他踏进这个城市的那一刻,他已经下定决心要在这里安个家,可是在这里安家又谈何容易。

他回到自己租住的房间里已是十点多钟,漱洗完毕,他躺在床上思绪如潮。思考着人的本性,是“善”还是“恶”。

纵横华夏五千年的文明历史,辉煌成就文明与腐败堕落相辅相乘。早在春秋战国时代,我国古代的思想家们就围绕着人性的善恶问题展开过一场大辩论。

孔子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承认先天因素(性)在人性发展中的一定作用,更强调后天因素(习)对人性发展的影响。

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

告之说:“食色性也。”

孟子不以为然,认为人性不能理解成“饮食男女”一类的本能。因为这些本能是人与动物所共有的;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在于人有先天的道德观念和社会道德观念。

而旬子说:“人之性恶,其善伪也。”就是说人性是邪恶的,人们表现的善都是在后天社会环境中习得的。

构成两种对立的见解,也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对后来西方文明产生的影响一样,支配着中华民族,影响几千年至今。

人性是善是恶,至今也没人能说的清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那是肯定的。

小偷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就赖以生存。

自从我们的祖先,用勤劳的双手和汗水浇铸成辉煌的果实时。就有一部分人,即不想劳动也不想付出,那么果实从那里来呢?那只有一个办法,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自然而然就变成了偷或抢,或变成不劳而获的小聪明,大骗子。

从古至今,都为人们所不耻和唾弃。弄不好坐牢是小,杀头是大,没了吃饭的家伙,不死也活不了。然而今天小偷这职业十分火爆,当然也十分猖獗,光天化日之下,出手行窃。围观者不在少数,竟视而不见,让人寒心,都暗于庆幸自己没被偷。真是大错特错,其实下一个被偷的目标就是你。

“江山易改,秉性难移”。

只要有机可乘,小偷便会顺手牵羊,你不知不觉中便成了猎物。

古人云:“破财消灾”。现代求生之道,则其倡“明哲保身”。这就是现代人的思想和心理。

正是这种思想和心理才导致了,小偷越来越放肆,越来越胆大越猖狂。

正是小偷把握了人们的这种弱点,屡次得手,这也正是人性中的弱点。不是那一个人所独有,而是人类所共有的。但是小偷们的未来,一般都比较悲惨,不是被人唾弃,就是被社会所遗弃,关在铁笼子里度过残生,直到生命结束,看来蛮悲苦的。

“不要说你有多么得牛,总有人能拾掇了你”。

做什么都可以,就是别和政府别和人民作对,不然的话吃亏的还是你自己。别后悔莫及,那可怪不了别人。

猛然间,李成志想起了自己初中时一位班主任曾这样说过:“人活着往往不光是为自己而活,好多时候往往是为了亲人朋友或着为理想而活着。人要活着就要做有意义的事,做有意义的事就是要有利于人民,有利于社会。”

其实每个人都活得都好辛苦,遭受着这样那样的煎熬和困惑,即是很辛苦很困难,也要坚强地度过每一天,每一秒。

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敢去面对。

总之,活着比什么都好。

老子的《道德经》中写道,“人要善于控制好自己的欲望,以达心理的宁静”。

不然总会有一天,会被自己的欲望所吞噬,自己栽在自己的手了。当你觉悟时,可悲又可气。

如果你丧失了做人的基本,一生不安。将受尽良知的折磨与心理煎熬,何乐而为,何乐而生呢?

李成志暗暗高兴,自己把这些看似模糊,乱如麻的问题,想通了并有了结论,酣畅、痛快淋淋。他坚信自己的真理,是永恒不变的。心里说不出的自豪与高兴。余兴未尽,脑海里顿时呈现出一个窈窕的少女,凹凸有致的曲线,玲珑的面孔,白皙的皮肤,一一浮现在眼前。

第一次看见时,竟有触电的感觉,好久没这种感觉了。这是怎么了呢?有又了好像恋爱时的感觉,来的这么快,又这么直接,这么强烈。见了两次,就无法自拔。难道就这样无可就药了吗?

李成志想着想着,不知不觉中便进入梦乡。

第四章 梦

一片绿绿油油的草地,李成志置身与草坪中间,太阳暖烘烘地照在他和刘静怡身上,此刻她就坐在自己身旁,无限的幸福洋溢着每一个空间。空气是那么的清新,心情是这么的舒畅与洽意,他们谈天说地,空气中的每一个分子都充满了他们的欢声笑语。他们对对联,对诗句进行着交流与比赛,莫名其妙的,毫无章法。

李成志从小酷爱文学,喜欢写些诗歌、散文之类的东西,更喜欢唐诗宋词。因为自己不是学中文的,周遭的朋友又嫌文学过于枯燥,没有人和他交流,只苦于自己摸索。当知道刘静怡是学中文的他高兴坏了,说不定能一箭双雕,找到女朋友和知音。

他对着对着肚子里没有多少墨水,一会就给榨干了,丑态百出。刚才心里面还暗自高兴,自己有点学问,这会开始自责自己的孤陋寡闻,和她相比自己又是那么的无知。他涨红着脸,粗着脖子,厚着脸皮,心理十分的焦急,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本想让她佩服自己,不想却弄巧成拙。

刘静怡却告诉他,你知道这么多已经不容易了,自己作为一个专业人士,知道的也不过如此。一个业余文学爱好者,能达到这种境界,实属罕见,我蛮佩服的。

她终于开始转换了话题,不在与李成志为难,还好没进行着古文的交谈。不然,真要出丑,非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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