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荡巴比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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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荡巴比伦-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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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如是


从不相信爱情神话的日向光,
从只因那一眼情锺,恋上迷恋的夜、孤独於热闹演唱会角落的杨冷青;
无奈,他却是她最要好朋友的男朋友……
受神诅咒的爱情原是充满着不可饶恕的罪赎,
她不知所有缘於情爱的心绪沸腾,
末了却成为灼伤自己的热度……

第一章

西元前十八世纪,伟大的汉摩拉比王在这块肥沃的土地上建都以来,巴比伦——受神诅咒的这城市,就成了历史神秘瑰丽的不可思议。

伟大的王主宰这繁华的世间,想和天比高,建造了一座通天的塔——巴比伦通天塔;愤怒的神于是降罚于这些愚蠢的人类。

巴比伦,于是沉沦了;因神的愤怒而沉沦的城市……

是的,巴比伦,这个城市的名字。

黄昏的时候,当我从我住的半山腰上,骑着我黑色的风速九十,朝地底一路滑下时,这整座城市就在狂飙的速度中飘浮成一座巨大的幽浮;城中心那座朝天消削成尖塔的五十层高楼、新开幕的百货大厦,就像巴比伦那座通天的塔。

我的名字叫宋七月,又叫日向光,因为我出生在光的季节;而目前,我是一位不穿制服的补校生。

日向光,那是我给自己取的日文名字。

我喜欢猫,感觉也像猫。我养了两只蓝色眼睛的波斯猫;一只白色毛,一只灰色毛。不是盖的,它们很会吃的,一个月要吃掉我薪水的一半。

我工作的地方叫“大东”。有没有,就是那家专门出版少女和少男漫画的;我在那里当润稿编辑。

我总是穿白衬衫、“李维”牛仔裤,系一条咖啡色的皮带,骑着一辆黑色的风速九十,那就是我的style。我不盲目追随流行的,一来没钱,再则我是个要命的自恋狂,我只执着于自己创造的风格。

我也没有崇拜的偶像,我只迷恋我自己。我有一头羡慕死人的头发,长度及腰,虽然不是顶乌黑透亮,但风吹来,绝对是飘飘逸散,浪漫得像天人。

不像那里头的人,一贯的日本风,挺没个人风格的。忘了说清楚,在我工作的地方,简直像个小型租界地,日本租界,我们是依赖这个世界生存的。

在那里,我算是老了,二十一岁半。大多数的帮众都在二十岁上下左右。

不过,还有比我更老的,就像坐在我旁座的那个编辑。

那个编辑,前后回锅了两次,屁股都还没坐热就“毕业”了。听说是有病,气质病——你知道的,就是红楼梦里林黛玉生的那种病。肺痨嘛!那种病最需要寻山话水,找些什么山光水色、空气好的地方养病,陶冶心情兼性灵。

不是开玩笑的,那女的挺不开朗的,八字眉忧郁脸,虽然常常笑,但我看得出来,都不是挺由衷的,只是不忍辜负别人的笑脸。

我看她有时笑得乱神经的,不过,冷淡的时候居多。大概是因为她自己阴沉,她特别不欣赏那种喳呼喳呼的女人,皱着眉看那些单细胞动物。

除了小叶。我想,那是她唯一对这里头有好感——应该说有特别感觉的人。她说小叶的名字像秋天,属于诗人的季节。

小叶是里头的元老,老板的股肱。其实我们都只是隔着距离看,再凭感觉去喜欢或讨厌。

不过,我倒没有特别讨厌的人。我是很随和的——别误会,我绝对不是没个性,我只是,只是……随和罢了!

在公司里头,我只和思诗特别要好。思诗长得高高瘦瘦的,额前刘海,披着直直亮亮的娃娃头;她双腿长,穿起牛仔裤来尤其好看。我常羡慕她的长腿,一身模特儿的架势。

思诗和我一样是不穿制服的补校生,同校同级同班;也是润稿编辑,不过不同组,我在“梦花”,她在“英集”。

我们常骑着我的风速九十,驰旋于这个迷离的城市;不过,我们和一般流连于城市速食店、地下舞厅、KTV、电影院的混哥混妹是不一样的——我们有格调。

是的,格调。

我是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我只是忠于自己怎么想。思诗常常说我霸,其实不是这样,我只是——只是执着于自己。

就像坐在我旁座的那个编辑。

听说她也在写东西,软趴趴的文章之类什么的。我发现她常注意美工组那些小男生,眼光之怪异,我总以为她有恋童癖。后来她在描绘那些小男生时,我偷瞄了一眼——天啊!不是开玩笑的,我真怕哪天也被她写进那些软趴趴的故事里。不自在,就是那样。

阿诺说——他是我们那所变态学校里的变态老师,学体育教数学,数学公式背得比我还烂,一身肌肉是生锈的铜色,就像电影里酷毙的阿诺。不过我们的阿诺是逊毙了,一件特大号外加零码的衣服长裤,穿在他身上都像缩了水似地,土哩叭气。

总之,阿诺说,一个人想要在现代社会立足,一定要有一项专门的才能;因为人类是不平等的,这世界是靠残酷的阶级斗争发达的,只有爬上金字塔上层,才能免于被剥削践踏的命运。

怎么爬?我怀疑。

学历!学历还是很重要的!阿诺说。

大概吧!我战战兢兢的工作,但我很怀疑,他们会让一个混迹补校的人当主管吗?我没信心,思诗说她也没信心。不过,还是有可能的,亿万分之一的可能,那是忠诚度和忍耐毅力的问题。

有信仰总是好的,像我这样就乱糟糕。

照阿诺的说法,那个编辑算是有某种“专门才能”的人,得了气质病,照样可以躲到深山僻壤拼命赚钱。但是我怀疑,她那种软趴趴的文格,成得了什么大器?

我们隔壁坐,所以我老是记得她蹙着眉的侧影,忧郁得完全没有成富成贵的福气相。总之,一个字——憋。

尤其“大东”地陲边疆,交通不便,鸟蛋不生,下车走路还有一大段距离;惨了那编辑,破布似的身体,顶着大太阳走那一大段路,常常呜呼哀哉,去了半条命。

她“毕业”的时候,我不晓得她得了气质病,但那之前我总在猜,她大概是“快了”。不过我只奇怪,她为什么要说出来,瞒着不是更好!

不是开玩笑的,就那个女的,我实在不予置评。

至于我是怎么来这里工作的?是这样的,之前我在一家公司当老板的秘书的秘书的助理的助理的助理。有一回中午,那个大秘书受了老板的细姨的干弟弟的马子的闲气,憋了一肚子气没处发泄,合该我衰,闯进她用屏风隔着的禁地,她斗鸡眼一瞪,对我大吼一声——“滚出去”!所以我就“滚”出来了。

反正世界就是这么样,我看得很开。

在这里,日本的味道浓,上至社长下至小喽罗,不是盖的,看起来就是很日本,活脱是扶桑渡海过来的。尤其我们那个社长,金边眼镜蓄小胡,由鬓角朝上直剃留一半的东洋流行偶像头,制式的表情,典型的东洋男子。

不过不是压迫人的那种菁英主义型,他的眼神不够锐利。但尽管如此,他只要随便那么一扫,还是够震慑我们这些小老百姓。

“大东”是典型的家族企业,从出版、印刷到发行,都由家族的大老层层把关。不是盖的,第一次听见社长的母亲大人透过扩音器奔放出来的声音时——天啊,简直是震撼!破锣嗓加铁窝盖——我看见许多嘴角隐扬的笑意。不过我想,有钱人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

思诗也是这么想。

我跟她都在努力存钱,不过存钱的目的模模糊糊的。当然我们都有梦想,我不可能一辈子都在这里当个润稿编辑。不过梦想一开始都是不成形的,而有些梦想是不成熟的,只是隐隐约约杵在那里。

但是我已经二十一岁半了,算是老了,我没有多少青春可以挥霍。有时我会想找个人嫁掉算了,但是没有那么容易。

而且,我不相信爱情这回事。

一辈子只爱一个人,不觉得很烦吗?纯情人是适合在这个城市生存的法则,专情是惊世骇俗的笑话——所以,我选择不爱人。

想想,有多少那些自己曾经认定永远不变的警告,随着时间的过去,都逐渐变得扭曲黯淡,自己都忘了曾经说过什么、发了什么愿。我不知道这些话是基于什么样的悲观,但我就是不相信爱情。

我觉得我像无主的游魂,浪荡在这座迷离的城市——巴比伦。

※※※

第二章

“日向!”才停好我心爱的风速九十,思诗就匆匆忙忙从本公司的一楼大门跑向围墙这边的收发室。

收发室杵在临马路的大门口,是员工进出的枢纽,各路好汉打卡的集散地,和出版编辑等部门的本楼有一小段距离。

位于巷子口一号的“大东”,印刷部门独立和各行政部门分栋隔开,各有五层楼。

我没时间和思诗闲扯蛋,急忙跳进收发室,抢到卡插入打卡钟——八点三十六分。

“妈的!”我低咒了一声。这个月的全勤奖金又泡汤了。

“日向!”思诗又叫了一声。日向,只有她会这么叫我,就像只有我会叫她思诗一样。

“什么事?”我放回出勤卡,和她并肩走出收发室。

“你怎么现在才来?”思诗说:“当心点,雷婆一早来就发飙,好多人都被削了!”

“管他去!她恨我又搭不上!”

“怎么会搭不上?你们这期的进度不是落后了?”

“这关他们楼下什么事?”

“他们广告都已经打出去了,你们进度赶不上,她当然有话说。”

“那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

“可是现在这一套‘追梦’系列是你负责润稿的没错吧?我听她跟你们小主管要求,要你这星期每天少说也要赶出一百五十页。”

“一百五十页?”我瞪着思诗看,停在一楼楼梯前。咒骂说:“妈的!那个喳呼的女人,她当我是神出世啊!什么都会!什么都万能!”

“所以我要你小心点啊!”思诗摊摊手。

我操!那个雷婆就是跟我有仇。她在二楼,我在三楼,管我不到,就来阴的,真是没品!

我一直是很随和的,没什么特别讨厌的人,但我发现最近我越来越乖戾,有点暴力倾向——理论上的,也就是言行越来越粗鲁。大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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