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进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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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进化论-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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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达的胃口一向很好,今天也不例外。

说真的,她的神经比仙人掌细不了多少,远征在她看来就等于公费旅游,有啥好忧虑的?况且昨晚春风一度,她已心满意足,现在还陶醉在幸福里不能自拔,暂时轮不到离愁别绪发挥作用。

“诸位,出发之前,有句话我得说清楚。”

酒过三巡,柯西的脸色严肃起来。

“远征队员的生命和荣誉全都掌握在你们手中,这既是莫大的光荣,同时也是沉重的责任。我希望……不,我命令你们慎重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以维护下属的安全为第一要务,禁止一切不经我允许的冒险行为!”

般若面不改色,阎摩有些不爽,但是没吭声,脚尖在餐桌底下踢了艾达一下。

“呃?噢噢,好啊,既然你俩都不吭声,那就让我来当出头鸟吧。”

艾达明白阎摩的意思,她是三人中最适合与柯西据理力争的人选。

“阁下,你既然授予我们指挥官的职位,却又不能给我们自由指挥的权利,这岂不是拿我们当傀儡吗?真让人不爽啊。”

“俗话说得好,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般若怎么想不知道,反正我和艾达的意见一致。”阎摩顺便表示自己的立场。

柯西微微一笑,他料到会有这种反应。

“如果一个人既懒又笨,可以让他当普通士兵,因为他懒得思考,会八九不离十的执行上级的命令;如果一个人既聪明又勤快,可以让他当副官,因为他能把重要和不重要的事都打理的井井有条;如果一个人既聪明又懒惰,就是当司令官的材料啦,因为他既有足够的智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又懂得不在琐事上浪费精力;如果一个人既笨又勤快……我的老天,必须马上把他赶出司令部,否则他会把一切弄得乱七八糟!”

说到这里,柯西停下来观察三人的表情。

艾达和阎摩互相打量,似乎在判断对方属于以上四类人中的哪一类,般若则笑了笑,显然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

“艾达,你觉得自己是哪种人?”

“嗯……当然既勤快又聪明,所以我最适合当你的副官啦!”

“只对一半,你诚然勤快,可惜脑容量只有核桃那么大,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句话你是没有资格讲的,我说不准冒险主要是针对你,你就像一个只懂埋头向前跑的小马驹,假如我不勒住缰绳,你就会失足摔下山崖。”

听到如此毒辣的批评,艾达立刻鼓起粉腮,忿忿的瞪着柯西,恨不得咬他一口。不过她心里也承认,自己是有一点莽撞冒进的毛病。

“现在轮到你了,阎摩,你是哪一类?”

“我嘛,显然不勤快,但是很聪明,也就是说我适合当总司令!”

“如果你肯在‘聪明’前面加上‘自作’二字作为修饰,我就完全同意。”

“啊……自作聪明?什么意思嘛……”

“你很懒惰,而且自命风流,缺乏冷静的头脑,这是你的致命伤,通常情况下你不会自不量力的冒险,但是你也很难独力做出明智的决策,因此我要求你遇到麻烦时不要偷懒退缩,也不要自己做决定,而是立刻向我汇报,听候我的指令,就这么简单。”

“我明白了阁下,反正在你眼中我就是一个笨蛋,话说回来,我要不是笨蛋,当初怎么会被你打得落花流水呢。”

阎摩的最大优点就是脸皮够厚,他不会像艾达那样被人指出缺点就生闷气。

“可是般若呢,他属于哪一类?”

艾达不服气的问。

“般若很清楚自己是哪一类,我对他百分之百放心。”

艾达沮丧的低下头,没有对此表示异议。般若一向是三人中的精神领袖,如果柯西连他都不能百分之百信任,那就真找不出称职的指挥官了。

饯行宴结束后,柯西率领三龙将走出魔宫门外,迎接他们的是出征队伍的欢呼。

柯西举手示意大家安静,然后做出简短的演说,鼓舞士气。

探险队除指挥官以外,分成五个分队。

冲锋分队是作战主力,由一百名精锐的蜥蜴骑兵组成

伏击分队负责火力支持,由一百名擅长使用弩弓的半龙女战士组成。

宿营的时候,女战士们兼任厨娘,负责为全队烧煮可口的饭菜,出征以前,她们都参加了吉祥夫人主持的厨艺培训班,经过半个月的特训,做出来的菜连柯西也挑不出毛病。

行军期间,霸王蜥蜴负责搭载女战士,换句话说,每一位枪骑兵身后的副鞍上都坐着一位弩弓手,好像一对恋爱中的旅人,事实上这些未婚男女在远征途中也的确大多结为情侣,给危机四伏的行军生涯增添了几许浪漫色彩。

一百头鳞甲狼组成警戒分队,负责巡逻守夜,凭着敏锐的嗅觉,他们也兼任警犭。

一百头刺麋拖着轻便的车厢,装载着粮食、帐篷和其它行军物资,一部分空车是预备将来装战利品的。作战的时候卸下拖车,就成了一支轻装上阵的弓骑兵部队。

刺麋拖车上还载着四口蜂箱,总计四到五万杀人蜂,组成斥候分队。

三支远征队,全都是按照上述编制构成,每个士兵都配有罗盘,队长手中握有精心绘制的地图,保证不会在从林中迷失方向。

第一小队朝东方挺进,目标是人类王国格拉贝伦与威尔诺亚的边境线,这支小队可能会在途中与人类的旅行者或商队接触,因此由老成持重的般若担任队长,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毕竟人类作为高等智能种群,比起只懂暴力的魔兽更难对付。

第二小队朝北方挺进,目标是盖斯特拉亡灵帝国,他们会更多的遭遇不死族和食尸鬼,因此队长必须是一位身先士卒的勇士,不会被亡灵的恐怖气息所震慑。阎摩是最合适的人选。

第三小队向南方开进,目标是精灵王国阿提拉,途中要跨越原始林海,还要和居住在森林中的小妖精、美丽的花仙以及纤细优雅的精灵族打交道,这些民族都是优雅而知性的,女性居于领导地位,而艾达作为女战士,很适合与她们交涉。

第一次出征主要是投石问路,因此期限只有四个月,其中三个月用来探险,一个月用于返程。

如果第一阶段的计划顺利完成,柯西还有后续的远征计划。

他的最终目的是征服魔山全境,直至北方的亡者宫殿,南方的妖精森林,还有东方的古代遗迹。

上述三大秘境,就连法尔斯那样强势的魔王都不曾征服,柯西却把它们列在自己的远征蓝图之内,这不是狂妄,而是一位魔王所必须拥有的野心。

花上三年,五年,甚至十年……假如有一天,柯西真的完成上述征服,他统治下的魔山将会成为这颗星球上最庞大的帝国,西临大海,北接亡灵帝国,南抵精灵王国阿提拉,东逼人类王国威尔诺亚和格拉贝伦。

在他野心的尽头,是否也把上述势力纳入征服计划呢?

别的不敢说,至少格拉贝伦他是绝不会放过的。

柯西不知多少次暗自祝福纳米科斯三世长命百岁,幸福的活到他报仇血恨的那一天。

三支探险队差不多是总兵力的一半,留下来的兵力足够应付突发事件,就算纳迦族突然攻来,凭借城堡天险和魔王领域的加成,柯西也有足够的人手将其击溃。

探险队开拔以后,城里少了三人之一人口,柯西更是少了三位朋友,难免有些寂寞,只好把多余的精力投入到修炼魔王力量当中去。

三楼有很多空房间,是历代魔王嫔妃的居所,柯西把其中一间改成专用健身房,每天至少有三个小时泡在里面苦练力量和武技,每天下午三点,他照例出现在训练场,指导卫兵操练武艺。那些傻瓜蛋虽然每次都被他揍的鼻青脸肿,仍然踊跃的弹出来给柯西当人肉沙袋,因为经过他的指导,武技便会更上一层楼,进步比自己苦练快得多。

处理完一天的工作,柯西喜欢喝一杯红茶,然后在卧室里盘膝而坐,进行一个小时的冥想,在此期间,他的精神获得自由,在魔王领域中任意遨游。

自发扩展的魔王领域,原本是一个完美的圆形,后来三支探险队出征,就给圆形扩展出三个狭长的箭头。

柯西的精神沿着箭头的轨迹向外巡视,如果发现值得探索的地方,就通过心电感应传令给三龙将,让他们明天去探索一下。

结束冥思以后大约是十点钟,柯西或者上床睡觉,或者……有别的安排,下面会提到。

他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锻炼半个小时,吃早饭,然后去办公室查看当夜传来的探险情报,一一给与批示。如果有需要他亲自处理的,就开启水镜之门,直接传送到前线去。

第一周的探险进程平淡无奇,因为三支部队都是在奥特洛的控制范围内行动,附近的地理环境早就很熟悉了,除了埋头赶路就没别的事。

按理说,这期间用不着柯西亲临探险队,不过他还是耐不住夜晚的寂寞,通过水镜前去和艾达幽会。

混血少女初尝禁果,沉浸在爱情的蜜汁里幸福的遨游,尽管白天行军已经很辛苦了,还是会热情的奉献日渐成熟的甜美肉体,迎合柯西的宠幸,携手登上灵欲融合的爱之仙境……

八月中旬,历经长途行军之后,探险队终于进入未知的领域。

现在柯西的魔王领域已经不能给他们提供向导,反而是他们用自己的足迹来帮助柯西扩展领域了。

探险历第三周的礼拜四,阎摩发回一则重要情报──

北方小队途经一座光秃秃的石头山,发现峭壁上有许多孔洞,派杀人蜂侦查后得知,里面居住着一支高山侏儒部落。

“侏儒居住的地方,一定有铁矿,你有没有采集矿石标本?”

“哈,我想到了,可是还没去做。”

“你这家伙,又想偷懒是吧!”

柯西对一直在打哈欠的阎摩发火。

“为什么没精打采的!”

“真抱歉,阁下,昨夜我和三位美女大战五百回合,难免有些欲振乏力,和我比起来你只有艾达一位情妇,精神当然好得多。”

“我警告你别再这样乱搞,否则你将被嫉妒的士兵暗杀──”

柯西这么说是有道理的,一百个男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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