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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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青萍-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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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儒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仿佛是箴言。复婚后,叶仲锷想,真的没有超过六年。如果不是那场车祸,如果不是她肚子里的孩子,他们也许一辈子都回不去了。

不过那时候叶仲锷心情太过愉快,没有深想,只把这番话当作了败军之将挽回颜面的一种方式。他自然不会跟他多做计较。

至少,他去饭店接她回来的时候,已经彻底把这番话抛之脑后。他把她抱在怀里,觉得前所未有的舒心,她找不到别的理由再拒绝他了。

她闭着眼睛,乖乖的睡在他的怀里,表情恬静,皮肤白中透红,长长的睫毛像扇子一样在她眼睑上微微翕动。他小心翼翼的问她问题,她很听话的一一回答,那次事件之后,他知道,半睡半醒的时候是她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不论问什么,她都会回答。

显然钟之璐并不这么想,她彻底清醒之后,迅速的从他怀里挣脱开,手忙脚乱的躲到了沙发的另一边,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的说:“我没注意到,真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不是有心的。”

他站起来,把客厅的灯都打开,倒水给她,笑容可掬,“喝一点,醒醒酒。”

之璐讷讷的接过杯子,仰头给看她:“我怎么会到了你家?”

他理所应当的笑笑,“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同学说你喝醉了,我顺路经过那里,就带你回来了。”

“噢,”之璐想不到说什么了。其实她的问题很多,但不好意思问出来。例如她怎么上楼,怎么脱鞋,怎么来到沙发上,又在他怀里多久了。她的包在茶几,她探这身子摸过来,翻出手机看时间,仿佛被烫到,“什么,都两点了!看来是不能回学校了。”

“原来你还想回学校?”叶仲锷啼笑皆非,“明天周六,你们没课的,不用着急。”

之璐想了想,安心的点头:“有多余的卧室没有?”

他指了指角落的那间:“很干净,每过两天就有钟点工来打扫。”

现在她才有时间环顾这套房子,光看客厅就知道这房子绝对小不了,家具全新,吊灯上一点灰都没有。装修也是无可挑剔,蓝白二色,大气雅致。

他看出她的心思,嘴角带笑:“半年前装修好的,你随便参观。我先去洗个澡,你洗不洗?客厅还有个卫生间,洗漱的那套都有新的。我找衣服给你。”

之璐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然后庆幸是冬天,她可以穿着秋衣秋裤睡觉。

她向来洗澡速度奇快,洗完后他还没出来,于是抱着衣服和挎包钻进了客房,发现居然是张双人床。在她的记忆里,她好像从来没睡过这样的大床。读大学的时候自然不用说了,只有小床可以睡;家里也是一张单人床,比学校的大不了多少。家里的房子说起来也有一百多个平方,她的房间是最小的,放了几个大的书架书桌之后,给床的地方就不多了。

她刚刚躺下,敲门声就响起来,她穿上外套踩着拖鞋去开门,心里斟酌要说什么;叶仲锷站在门口,身穿灰色的睡衣,显得更高,他没有进来,手扶着门,“我来说晚安的。”

之璐在他的注视下不由心虚气短,深深觉得惭愧:“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我以后再也不喝这么多酒了。”

“喝酒也可以,找我陪你一起喝。”

之璐诧异的抬起眼睛:“跟你?”

“刘备曹操都可以坐在一起煮酒论英雄,我们为什么不行?”叶仲锷眼睛微眯,细长的眉梢超上挑着,衬得头发如墨般漆黑。之璐猛然想起世说新语的那句“珠玉在侧,觉我形秽”,觉得有趣,嘴角不由自主的抿起。这个世界上,是有这样的人的。而他,显然也知道用什么最能打动她。

之璐转移了目光,“我们不是敌人啊,朋友而已。”

“朋友?”叶仲锷依旧不动声色,朝屋子里走了一步,她也朝后一退,“这么久以来,你觉得我们之间只是朋友?”

不需要刻意的问出来,一切昭然若揭。他总是由办法把话题往自己想要的那个方向上引。这个问题,不论肯定回答还是否定回答,结果都不能乐观。之璐哪里敢搭腔,唯有“哈哈”两声掩饰紧张情绪,笑意勉强,快装不下去了。

叶仲锷自然不会给她机会逃避。他猛地伸出手,这么没有任何预兆的把她抱在怀里,头埋在她的脖颈,在她耳边呢喃:“之璐,之璐。你知道我的心意的,对不对?你不要再逃避了,接受我,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他的声音充满蛊惑,又或者是强势的拥抱,之璐发现自己呼吸和说话都困难;他于是说:“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

“啊?”之璐叫起来,开始挣扎,“我没答应啊。”

这都是预料里的反应。叶仲锷松一点怀抱,两人隔开了一点距离。他半点不恼,无比仔细的看她的脸:“可刚才我问你的时候,你不是这么回答的。”

之璐目瞪口呆:“我说了什么?”

叶仲锷微笑,眸子深处透露出温暖的信息:“你说你喜欢我,愿意做我女朋友。你想反悔?这可不是你钟之璐做的事情。”

也许的确说了这番话,但她记不住。记忆中自己的话是太多了点。她低下头,酒精的味道弥漫上来,击得她头晕目弦。身体不由自己作主,朝前栽倒,再次跌倒他的怀抱里去,额头抵上他宽挺的肩膀。

算不算是主动投怀送抱?叶仲锷小心翼翼的捧起她的脸,唇吻上她光洁的额角;发现她浑身绷的紧紧的,似乎在发抖,但是却没有排斥他的动作。于是,那个吻一路蔓延而下,掠过眼睛,脸颊,最后印上她的唇,小心的停留和摩擦,如同想象中的那么温软香甜。

这个吻没有声音。

之璐想到文学作品里关于接吻的描述,可此刻才发现,不论多么华美的文字,都不能准确描绘她现在的心情,嘴唇的碰撞厮磨带来大量的信息,他的心跳,他的温度,他的气息,他的味道。心脏剧烈的跳动,宛如千万只战鼓齐鸣;大脑里各种念头如决堤的洪水一拥而来,刺痛,麻痹的感觉从发梢蔓延到脚背。模模糊糊,有个念头从大脑中绽开,也许他是对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就动了心,也许是因为他渊博的学识,或者是那种疏朗的气质,又或者是那成熟的魅力,甚至可能是他的外表,总之,就这么喜欢上了。

睡下后,她也还是没想清楚事情怎么会这样,在乱七八糟的念头里她睡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天依然大亮,光芒宛如潮水,从窗帘里弥漫过来。

周围的家具和摆设跟宿舍大相径庭,她才想起自己是在别人家里。穿上衣服,推门出去。明亮的客厅没有人,她到卫生间洗漱,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有点苍白的脸,眉毛细长,颜色很浅,是那种相面书上说的柳叶眉;下面一对杏眼,睡不好就会有眼袋,例如现在这样。头发很长,曾经做过离子烫,披到了半腰,额前的刘海散散的,两侧各抓了一缕头发用皮筋绑住,怎么看都很平淡无奇的打扮。

到底他喜欢她什么?因为她漂亮?不知道。她也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漂亮,虽然总有人这么说,但她完全不觉得。她曾经试图在自己的脸上找出漂亮的证据,可屡屡失败。

她关了水龙头,走出卫生间。他在厨房叫她的名字,之璐循声走近,然后愣住。光滑的餐桌上摆放着非常丰富的早餐,可以说琳琅满目。豆浆,煎蛋,油条,还有一大盆新鲜的水果。他面前的,是牛奶面包。

之璐半晌无语,心里有太多的感动,让她忍不住的鼻酸;但也有茫然和无所适从。她问他:“你出去买的早餐?谢谢你。”

叶仲锷的手隔着桌子覆上她的,过了一会才放开,玩笑着说:“知道我的优点了吧。”

屋子暖和,他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衣,领口微开,相比较她厚重的毛衣,仿佛他们身处两个季节。之璐对他笑笑,压制住心底奇怪的感觉。喝醉酒,住在别人家里,睡过头,又让别人照顾;饭来张口的级别是够了,衣来伸手似乎还差一点。真算得上新奇的体验。

之璐埋头苦吃。吃完就主动站起来清洗碗筷,做饭她没怎么学过,但洗碗熟练。

叶仲锷说:“很不错啊。”

之璐笑了一声:“每次放假在家,我妈逼着我做家务,要我在做饭洗碗打扫中选一样,我选洗碗。”

“为什么不选做饭?做饭有动力,洗碗可没有动力。”

“麻烦啊,洗碗容易多了。所以我对吃的一向不挑剔,有得吃就不错了。”

边说边把最后一只青瓷碗擦干,碗放到碗橱,一回头,看到叶仲锷站在她身后,双手插在裤兜,面带微笑的看着她,但就是一言不发。

她再怎么迟顿,也注意到他眼底里流露出的真情,那是做不得假的。

就这样,两人就算开始了。

研究生谈恋爱有个绝大的好处,就是知道的人少。

以之璐寝室的情况来说,一个同学已经结婚,常年都住在外面,还有一个是本地人,绝大多数时间都住在家里。因此,通常宿舍只有她和罗罗。罗罗的男朋友在临近某市工作,周末的时候都会搭车去看他,宿舍于是只剩下之璐一个人。

叶仲锷知道情况,跟她说,你周末来我这里,如何?

之璐头摇晃的象拨浪鼓,不行不行。

叶仲锷挑眉表示不满,但没有强求。不强求也有道理。他工作繁忙,如果不出差,周末起码有一天时间在公司加班,回到家电脑也是开着的,随时关注最新动向;而之璐也忙,大学里的活动大都在周末,她的周末大都也交代在校报的工作上。辛苦自然收获,之璐拿到了平生第一个奖励,大学生十佳新闻奖,大红色的证书和五百块钱。

虽然这个钱远远没有稿费来得多,不过更有意义。一出报告厅,她很兴奋的给叶仲锷打电话,“你在哪里?我请你吃饭。”

他当然在公司,之璐到楼下的时候,已经晚上七点多了。她等了一会,考虑着要不要再打一个电话或者干脆进去找他,忽然被人拍了一下肩。她诧异的回头,发觉是个不认识的男子,五官端端正正,可说起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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